PCBA板检验规范
一、目的
对PCBA板进料作统一规定,为IQC检验判定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monitor、TV之所有PCBA板进料检验
三、抽样水准
采用MIL-STD-105E AQL Level-Ⅱ级检验水准.
四、允收水准
采用MIL-STD-105E AQL Level-Ⅱ中相应的AQL值;
严重缺点(CR): 主要缺点(MA): 次要缺点(MI):
五、缺点定义
严重缺点(CR):又称致命缺点,仅指有危害产品使用者或携带者的生命安全的缺点,或达不到销售地区的安全规定或产品根本无法使用;
主要缺点(MA):指除严重缺点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的,或显著降低其实用性的缺点;
次要缺点(MI):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也许不致降低或与规格不符,在使用和操作效果上并无影响的缺点.
六、说明
1、本检验作业规范若有变更或追加将另行发文。
2、本检验规范若有差异,请参照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工程联络文或样品。
3、本检验规范有必要时结合签定的结构样板判定;原则上全部依照标准进行检验,只有当标准
没有规定或有缺失时,才参照样品。当出现争议时先依照标准,再参照样板的原则进行判定。
4、当不良出现,生产又急需使用,且经过与客户协商可以允收或特采,而又特别需要签定临时
样品时,如无特殊说明或其它书面之依据,则仅限于此批。
5、样品定义及分类:可分为结构样品、外观样品。
6、外观检测方法:300LUX以上之日光灯光源或背窗光源,检测目测距离正面30~50cm;环境明
亮、光线充足的情况下,目光左右扫视10秒。
7.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虹翔电子工程部,有争议之处由虹翔电子工程部裁定。
七、检验项目,标准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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