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劳动合同宣讲活动方案模板

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劳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为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举办本次劳动合同宣讲活动。
二、活动目标1. 提高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增强维权意识。
2. 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
3. 促进劳资双方和谐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活动主题“尊法守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活动时间2023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14:00-17:00五、活动地点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活动中心六、活动对象1. 各企事业单位职工2.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3.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4. 用人单位负责人七、活动内容1. 专题讲座(1)邀请资深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讲解《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的义务等。
(2)通过案例分析,让参与者深入了解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终止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2. 互动交流(1)设立问答环节,现场解答参与者关于劳动合同的疑问。
(2)组织小组讨论,分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3. 宣传资料发放(1)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册、海报等资料。
(2)提供劳动合同范本,供参与者参考。
4. 现场咨询(1)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为参与者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
(2)邀请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解答法律问题。
八、活动组织1. 成立活动筹备组,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2. 招募志愿者,协助活动现场管理、资料发放、咨询服务等工作。
3. 与相关单位合作,邀请专家、律师等参与活动。
4. 宣传推广活动,提高活动知名度。
九、活动预算1. 场地租赁费用2. 宣传资料制作费用3. 专家、律师咨询费用4. 志愿者工作补贴5. 其他杂费十、活动评估1. 参与者满意度调查2. 活动效果评估报告3. 总结经验,为今后类似活动提供借鉴通过本次劳动合同宣讲活动,旨在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进劳资双方和谐关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最新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最新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讲者。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首先,我们来谈一下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重要内容。
首先是合同订立的方式,劳动合同可以书面订立也可以口头订立,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一份备查。
其次是合同内容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时间等重要内容。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解除或终止。
此外,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续订条件,用人单位在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同时享有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和权利。
总的来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为劳动关系的规范和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希望大家都能认真学习和理解劳动合同法,让劳动关系更加公平、稳定和和谐。
谢谢大家!。
劳动合同法讲稿

劳动合同法讲稿篇一:《劳动合同法》讲义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从20XX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
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1998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
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
因此,直到20XX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XX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XX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
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劳动法律培训讲座发言稿

劳动法律培训讲座发言稿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我很荣幸能在这个场合向大家分享有关劳动法律的培训内容。
在有限的时间内,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劳动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实践经验,希望能够对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的劳动关系处理有所帮助。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关系建立前提供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条款。
同时,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确保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
其次,我想提到的是劳动关系的解决途径。
劳动关系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应该积极寻求和平解决的方式。
对于一般的劳动争议,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来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适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如合同解除、工资支付、劳动条件与保护和合同解释等。
同时,对于违法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部门有权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因此,我们应该了解自身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法律规定,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劳动法律的实践操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涉及到与劳动法律相关的操作,比如招聘流程、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等。
我们作为雇主,应当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遵守相关程序和制度。
我们不仅要了解法律的要求,还要学会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始终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管理劳动关系,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
作为劳动法律培训讲座的发言人,我非常希望我们今天的分享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引起大家对劳动法律的重视。
劳动法律不仅仅是一纸法律文件,更是保护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工具。
只有通过加强劳动法律培训,提高劳动法律意识,才能在工作中避免纠纷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 4、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时要具备合理性、必要性, 并掌握好合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因为企业 要对其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举证),但是企业不得 滥用的用工自主权,否则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章制度的规范化
规章制度种类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共八类: A 劳动报酬、B 工作时间、C 休息休假、D 劳动安全卫生、E 保险
变更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调岗、调薪
法律要求:企业的调岗、调薪要诚实信用,具 有充分的合理性。
注意:企业要对充分的合理性进行举证。
下面重点探讨一下调岗的问题: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调岗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 这就涉及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
矛盾,那么企业怎样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 根据《江西省裁审衔接会议纪要》第七条规定:用人
裁员(提前30天,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注意:1、裁员人数:需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 企业职工人数10%以上;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号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培训课件(ppt70页).pptx

案例:
职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 动合同,合同自1993年8月起至1998年 7月止。合同双方约定王某负责仓库保 管员工作,月工资500元,经半年试用 期,公司满意,合同正式履行。1995年 1月,公司以食堂缺少管理人员为由, 在未与王某协商的情况下,调王某到食 堂工作。
王某不同意,认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是担任仓库保管员工作,一年多来工作 一贯认真负责,多次受到奖励,要求公 司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拒绝前往食堂 上班。而公司则认为,变动职工工作岗 位是企业行使用人自主权的正当行为, 并作出相应决定:以王某不服从分配为 由,停发工资,并限期一个月调离公司。 该公司的做法对吗?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 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的劳动合同。
案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 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 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 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 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 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违法,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用 人单位实际应当承担的成本为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浅析
组长:曾江篱
主讲:左标
PPT制作人:刘磊、曾江篱、左标
资料搜集者:杨帆、储磊、许强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该法的颁布 实施,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 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 然要求,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 出的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要求的一 项重大举措。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28页)

(五)关于必备条款 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 1、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工作内容和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2、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增加的内容:第一、 八项,其中, 增加的内容:第一、二、五、七、八项,其中,第八项为形 式上的增加; 式上的增加;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3、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4、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劳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之时。 2、建立劳动关系之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 10条第二款规定 条第二款规定。 3、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第10条第二款规定。未以书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第7条)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特点
劳动合同法培训ppt

01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 策略比技巧更重要
以双赢思维迎接劳动合同法的挑战
02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转变观念,树立劳动合同管理意识
树立劳动合同管理意识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不利的十一大变化
变化一:规章制度制定不再是企业单方行为_------重要规章制度经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 变化二: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高昂的成本----每月付双薪,一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变化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门槛大大降低,该签不签成本高 变化四:试用期法律规制更严格 变化五:劳动者可走人的情形扩大 变化六:裁员时要承担社会责任 变化七: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变化八:违法辞退成本成倍上升 变化九:劳务派遣用工风险增加 变化十:工资拖欠可申请支付令 变化十一:天价跳槽赔偿时代终结,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约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1、种类——与《劳动法》的规定相同 2、重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放宽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两大类 第一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人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类: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年; “双十”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事不过三”) 视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一限
不满3个月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1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
0
不得超过一个月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不得超过6个月
*
关于试用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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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 被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确立下来,是1994年7 月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 受当时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劳动用工制度 改革进程的历史局限,《劳动法》确立的 劳动合同制度逐步显示出了先天的不足。
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是规定比较原则和抽象。大量的具体 问题需要由部颁规章或地方立法来解决, 甚至由规范性文件来规定,导致立法层次 不高甚至相互冲突;
劳动合同法在立法目的上采用的是“单保 护”表述。在立法过程中争论激烈,一种 观点认为,劳动合同也是合同,对双方当 事人应当平等保护。
之所以采用“单保护”表述,这是劳动 关系完全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
人身性——出让劳动必然牺牲人身自由; 使用劳动以劳动者健康为前提;劳动过程 有人身风险;人格尊严,体面劳动。
二是缺乏可操作性。不能充分发挥协调 劳动关系的功能;
三是原制度规定滞后。当时市场经济远 未成熟,国有经济和公有企业的比重很高, 很多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制度同样处于改革 完善的阶段。因此,当时的立法不可能解 决后续发展、改革中的新问题,《劳动法》 所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必然带有旧体制和 过渡性的痕迹。
四是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 践中大量存在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 同权利义务不对等,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 和劳务派遣,约定的内容违法,合同中免 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排除劳动者 应当享有的权利,劳动合同短期化,随意 解除劳动合同等突出问题。
立法本质:利益调整 权利义务重新分配 对用人单位也会带来深刻的影响
因此,无论是劳动保障部门还是用人单 位,学习研究劳动法(广义),首先必须 全面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要把握劳 动法律制度,首先必须把握劳动合同法律 制度;《劳动合同法》对原劳动合同制度 有一系列新的规定和突破,必须认真学习 研究。
财产性——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相交换; 隶属性——管理与被管理。
结论:劳动者处于弱势且双方强弱分明。
学者:我国资本至上 力量强大 无对手制 约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这种情况将会给 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办法:立法保护 力量制衡 执法干预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保持劳资双方力量制衡 的制度安排:
独立工会 组织罢工的权利 业主面对 的是职工整体;
高票通过:《反国家分裂法》《劳动合同 法》
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义
劳动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体系庞大, 内容纷繁。但可归纳为四个部分:制度、 标准、程序、罚责。
制度部分是主体,内涵丰富;劳动合同 制度属基础性的制度,它率先单独立法, 说明其在劳动法律制度中的位置。
意义: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 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就业质量、劳动事 业全面发展。必将在劳动保障领域产生深 远的影响。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九次会议进行初审;
初审稿在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收到建议 案191849件。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进 行梳理研究;同时印发各省市区和中央有 关部门征求意见。带着各方意见和问题赴6 省市调研。
2006年12月,全国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 进行了二审;
2007年4月,全国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进 行了三审;
因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使劳动者举证 困难,维权成本高。
因为劳动合同短期化,职工缺乏归属感, 严重影响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不可能 与单位同舟共济,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
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
2005年1月,劳动保障部将草案报请国务 院审议;
2005年11月,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 审议;
因为以上原因,劳动争议大幅度上升, 因侵害劳动权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 生,劳动信访案件占全部信访案件三分之 一。
这种状况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严重 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
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
1、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劳动不仅创造了财富,劳动还创造了人 类和人类社会。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依赖 于生产活动连续、有序的持续进行。
2007年6月,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进 行四审并审议通过,于6月29日颁布。
立法过程特点:
周期长。从起草算起长达近4年;
争论大。不同利益、不同观点博弈,四 审通过不多见;
关注度高。该法涉及数亿劳动者,上百 万户用人单位,一审稿后近20万件建议;
立法进程后期全力加速。4至6月一个季 度进行了两次审议并通过。
《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路漫漫其悠远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目的、意义和调整范围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现实:劳动条件差,工资收入低,拖欠 工资;农民工基本没有社会保障;滥用劳 务派遣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工伤后得不 到补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后,劳动者 举证不能,维权成本高等。
四、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 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 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立法目的属统率性条款,是立法的指导 思想,是理解和解释具体条款的依据
几个目的之间是逻辑递进关系:完善劳 动合同制度的结果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劳 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现实 下,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成为构建和谐 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可以看出:立法的 基本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等谈判 三方协商机制 利益平衡
如何理解“单保护”表述
1、“单保护”表述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特 殊性,偏重或倾斜保护劳动者
2、建立劳动关系是进行生产活动的前提 生产活动的前提条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 相结合
二者相结合的基本形式:建立劳动关系
3、就业是劳动者及其家人生存的基础, 是一个人立足社会、融入社会、实现人身 价值的唯一通道
现代社会:通过建立劳动关系实现就业, 是绝大多数劳动者就业的方式。
结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 会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以人为 本必须树立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基本 道德观念;必须通过立法来调整劳资双方 的利益关系,保护劳动,保护劳动者,实 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