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运行特点、问题及国际经验借鉴
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个人所得税是指纳税人的各种劳动报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特殊职业所得、利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类似所得,减除费用、捐赠等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会计年度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的税款。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加速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难题。
因此,本研究选题拟就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问题进行研究。
二、研究意义个人所得税是税收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的整体收入中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是,当前我国在征管方面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税收侵蚀与利润转移、不完善的采集管理和处置信息化平台、税收稽查体制不够完善等。
良好的征管体系能够保障税收的公平与有效性,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解决民生问题也至关重要。
因此,本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本研究将围绕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问题进行探讨,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立法情况,归纳现行法规的优势和不足,找出优化所在。
2.研究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的经验和方法,从中总结提炼出可参考的经验和方法。
3.探讨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集中资金等方面,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4.结合以上综合分析和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的相关建议和对策,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等多种研究方法,力求全面系统地研究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问题。
四、预期成果1.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
2.总结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的经验和方法,借鉴可行的方案。
3.提出可行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建议和对策,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4.形成一篇基于实践和理论兼备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五、研究进度安排第一阶段(1个月):查阅文献资料,编写文献综述。
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2018年第30期/总第2878期并提供服务ꎮ通过完善税收征管体系ꎬ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ꎬ减少企业对改革中复杂涉税事项的担忧ꎮ最后ꎬ在制定和完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ꎬ应注重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性ꎬ以降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企业财务核算的负担ꎮ(李摘自«税务研究»2018年第5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税收政策的完善»)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和建议闫㊀坤(一)确定纳税人和征税范围ꎬ合理划分综合课税项目和分类课税项目个税的纳税人:中国居民或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人ꎮ征税范围:中国居民所有境内外货币和非货币所得ꎻ外国人来源于境内的货币和非货币性所得ꎮ其中ꎬ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可以免税ꎮ具体而言ꎬ一是可考虑将工资㊁薪金所得㊁劳务报酬㊁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具有劳动报酬性质的收入纳入到综合课税的范围中ꎮ当然ꎬ要实现对这些所得的综合课税ꎬ还需破解很多制度和技术方面的瓶颈ꎬ最重要的是要精确掌握每个人的劳动报酬总量ꎮ由于目前个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ꎬ地税局负责征收ꎬ但地税局并没有跨界征税的权限ꎬ劳动者在异地的兼职收入就无法汇总起来进行纳税ꎮ因此ꎬ可考虑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建立 个人劳动所得收入汇总征管制度 ꎬ纳税人的个人收入信息可按其就业单位分布传送至当地的地税局ꎬ由地税局统一征管ꎮ二是利息㊁股息㊁红利ꎬ因其属于投资所得ꎬ财产租赁属于让渡使用权所得ꎬ财产转让属于所有权变动所得ꎬ可考虑仍然按照现行的分类计征方式ꎮ(二)改革方向是按家庭征收ꎬ过渡期可先按照个人综合征收但增加专项扣除如前所述ꎬ因为分类所得税存在诸多弊端ꎬ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ꎬ除了对个人不同收入来源进行分类外ꎬ还采用将其全年的收入纳入计税范围ꎬ从而可避免收入项目多反而纳税数额少的制度 悖论 ꎮ在税收抵扣项目的设计上ꎬ大多数国家都为低收入者提供了专门的税收抵免项目ꎬ此外ꎬ还允许纳税人就其赡养人口的多少和实际负担的情况扣除一定数额的生计费用ꎬ这样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大致均衡ꎬ也给个人所得税本身的制度结构赋予了人性化的设计内核ꎮ事实上ꎬ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进行改革的呼声早已持续多年ꎬ基本已达成共识ꎬ只是在技术层面条件还不太具备ꎮ目前在费用扣除方面ꎬ我国采取的是综合扣除和分项扣除相结合的方式ꎬ主要是综合扣除ꎮ显然ꎬ我们有必要调整思路ꎬ实行以家庭为对象的征收方式ꎮ具体可将纳税人能够计算的家庭负担ꎬ比如赡养人口的数量㊁按房贷利息等计入个税的抵扣因素ꎬ以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ꎮ目前ꎬ工薪阶层的个税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ꎬ能够较为清晰地反映个人的工资收入ꎬ但是家庭收入则无法实现由单位代扣代缴ꎮ因为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ꎬ不同的家庭需要赡养㊁抚养的人口数量不同ꎬ即使是同一家庭的这个数量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动态变化ꎬ这需要一支专业且庞大的稽查队伍进行税源管理ꎮ此外ꎬ大部分纳税人对税法规定及申报程序等并不熟悉ꎬ在西方国家ꎬ这些工作大多由税务代理机构等中介去完成ꎬ我国虽也有税务代理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等ꎬ但目前这种服务还比较薄弱ꎬ其发展成熟尚需时日ꎮ现阶段ꎬ可考虑按照个人综合所得征收ꎬ增加 人口赡养系数 和 房贷利息 两个专项扣除项目ꎮ具体而言ꎬ个税的综合扣除额可考虑仅与纳税人一个人的生活消费支出额相对应ꎬ把 人口赡养系数 和 房贷利息 加进来ꎮ房贷利息的扣除必须以财税信息共享为基础ꎬ税务部门可按纳税人的申请或税号(联网)从银行或土地管理部门获取与核实纳税人的贷款数据信息ꎬ以此来计算扣除金额ꎮ此外ꎬ费用扣除标准应根据物价的变化实施浮动ꎬ在近年通货膨胀常态化的情况下ꎬ可考虑借鉴各国实行的税收指数化制度ꎬ建立可变的动态扣除机制ꎬ根据CPI的变化调整当年的扣除标准ꎬ以防止物价的涨跌造成费用扣除与现实生活成本的脱节ꎮ(三)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税率的设计原则ꎬ应是总体上减轻纳税人负担ꎬ尤其是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负担ꎬ同时降低边际税率并简化征管ꎮ借鉴国际经验ꎬ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改革可考虑将税率设定由现在的7档降为5档ꎬ同时ꎬ以年为时间纳税单位ꎬ并将最低边际税率设计为1%ꎬ最高边际税率设计为35%ꎮ调整后各档税率及适用范围见表1ꎮ㊀表1调整后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范围税率(%)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1年应税所得额超过20000万至100000元5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0000元至250000元15年应税所得额超过250000元至1000000元25年应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以上35㊀㊀㊀㊀表1所述的税率结构简单明了ꎬ且最高边际税率为35%ꎬ比现行最高边际税率45%降低10个点ꎬ有利于保证税率的有效性ꎮ同时ꎬ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元的低收入者ꎬ能够实现既培养纳税人纳税意识又不对其构成较重负担的税制设计初衷ꎮ中等收入者税负也不重ꎬ不会打击其工作的积极性ꎬ这有利于培育中等收入阶层ꎮ即便是高收入者ꎬ其名义税负比现行工薪所得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而言ꎬ总体上也是降低的ꎮ这样的税率结构设计ꎬ既能体现 量能纳税㊁多得多缴税 的原则ꎬ也可改善现行税制的 逆调节 因素ꎬ强化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功能ꎮ此外ꎬ在征管设计上ꎬ可考虑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ꎬ年终汇算清缴ꎬ多退少补ꎮ既可保证个人所得税足额及时入库ꎬ又能培养居民纳税意识和降低征管成本ꎮ(四)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系统和信用制度一是建立税务部门与银行㊁公安㊁工商㊁海关等部门实时联网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ꎬ且该系统中所有与纳税相关的信息能够随用随取ꎬ这样不见仅能够提高效率ꎬ同时也能够实现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ꎮ二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ꎮ即需要对每一个纳税人进行身份的定位和识别ꎬ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ꎮ可考虑将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身份证号码㊁社会保障号码与其个人纳税号码 三号合一 ꎬ成为其唯一㊁终身有效的信息单元代号ꎬ亦成为纳税识别号ꎬ其取得的每一笔收入ꎬ都可记入这一号码之下ꎬ并可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信用评级ꎬ其评级结果会对纳税人的工作㊁贷款等社会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ꎬ以此促使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ꎮ(李摘自«中国财政»(半月刊)2018年第10期«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建议»)。
从国际经验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

、
合经济现状 , 但这一扣除额 的确定 依然是 纯粹针 对个人 的 收入和纯个人 的基本生 活消费 , 而不 曾考 虑到个 人 的生 活 负担 问题 , 或者更 为通俗地说 , 曾考虑到一个人赚 钱几个 不 人花 的问题 , 不曾考虑个人 的实际生活负担 , 更 如家 中是否 有人生病而需要长期支付医药费等问题 。这使得我 国的个
从 国际 经验 看 我 国个 人 所得 税 的完 善
侯 晓 燕
( 闽江学 院 管理 学 系, 福建
摘
福州
300 ) 5 1 8
要 : 国的个人所得税 制度在 20 我 0 5年及之后的一段 时间里进行 了一 系列 的改革 , 当前 的个人所得税依 然 但
存在 费用扣 除不合理 、 平与效率难 以兼顾 、 管措 施跟不上等诸 多问题。 面对这一 系列的 问题 , 国在税 制改 公 征 我
革 中不妨参 照发达 国家个人所得 税在 税制设计上较 为成熟的 国际经验 , 从而使 我 国的个人所得税 制能尽快 完善。
关键词 : 个人所得 税 ; 完善 ; 改革 ; 国际经验
中 图分 类 号 :8 24 F 1 .2 文 献 标 识 码 : A
20 0 5年 , 国对个 人所 得税 法规 进行 了一 系 列 的改 我 革, 并在之后进行了相关法规 的完善及补充规定 , 次改革 此 中最热 门的话题莫过于费用扣除额的提 高 , 在这次改革 中 , 我国将 费用 扣除额 由原来 的 80元提高到现在的 1 0 0 0元。 6 之后 , 我国又对高收入者 的税 收 申报问题 及新 经济形 势下 些新 型所得 的征税 问题进行 了完善 。应该 说 , 国的个 我 人所得税法规越来越 完善 , 更能适应 新 的经济形 势 。但 也 与国际上较成熟 的个 人所得税相 比 , 国的个 人所得 税制 我 度 尚不够 细致 , 也不够人性化 。要 使我 国的个 人所得 税制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

以将其划分为以下 几种情况。
1 . 个人 申报制度 个人 申报制度是一个 人作 为申报单位的制度 ,家庭成员 各项所得都可 以单独 申报 。 目前, 中国 、 澳大利亚 、 日本 、 加拿
税 ;综合税 制是将纳税 人在一定 期问 内的各种所 得综合起
来 , 夫各项法定 减免和扣 除项 目的数额 , 减 就其余 额按 累进
21 0 0年第 2 9期
总第 1 3 0 期
经济研究导刊
E CON OMI C RES RCt GUI E EA t D
No. 2 0 29. 0l S ra .O3 e lNo 1 i
借鉴 国际经验完善我 国个人所得税 纳税 申报 制度
江镓伊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财政税务学 院, 京 10 7 ) 北 0 0 0
样 考 虑 到 了 家庭 的税 收 负 担 。
欧洲 , 了英国和葡萄 牙采 取 的是分类综 合税制 , 他各 罔 除 其 都采取了综合税制 。而美同更是典型综合税制的代 表。在发
展 中国家中 , 大部分拉荚 闰家从 实行混合 税制开 始 , 最终过 渡到综合税制上 ;非洲大部分英语 系国家都采取综合税制 , 而法语系圈家采取的是分类综合税 制 ; 最值 得一提的是墨西 哥和马来两亚 , 都是 通过发展水 同经济 行进 行与经济体制相 适应的税制 改革才建立起 的综 合税 制 , 因此 , 我 困未来 税 对
税 率征收 ; 分类综合 税制是先 对纳税 人各项所得 分类 , 从来 源 征税 , 后 再综合纳税 人全年 各种所 得额 , 累进 税率计 然 按
税 。具 体 又分 为 交 叉法 和 分类 法 。 通 过 国际 比较 , 以发 现 当今 在 所 有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可 国家 中 , 数 闰家 实 行 综 合税 制或 者 分 类 综 合 税 制 。例 如 , 多 在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课件

目 录
• 个人所得税概述 •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的概念与意义 •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的实施方式 •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对经济的影响 •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的国际经验与
借鉴 • 我国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的前景与
展望
0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纳税义务人因多获得而产生的个 人所得税收的税收。
适用范围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指数化 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确保 税收公平性。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经验
指数化方法
英国采用零售物价指数(RPI)对个人所得税进行 指数化调整,以消除通货膨胀对税收的影响。
调整频率
英国每年都会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指数化调整,以 保持税收的实时性。
适用范围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指数化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确 保税收公平性。
增强市场活力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可以降 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 场效率,增强市场活力, 促进经济发展。
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缩小贫富差距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和扣除标准等方式,使税收 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从而缩小贫富差距。
促进社会公平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可以减少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增加低收入人群的 税后收入,促进社会公平。
02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的概念 与意义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指数化是指根据通货膨胀率对个人所得税的税 基和税率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消除通货膨胀对个人所得税 的影响。
它通过将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与消费者价格指数或其他适当 的通胀指标挂钩,确保税基能够随着物价的变化而调整, 从而避免因通货膨胀而导致税收实际价值的减少。
之一。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最早于1980 年开始征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 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
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体系的国际经验与政策建议

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体系的国际经验与政策建议一、本文概述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然而,数字经济的崛起对传统的税收征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体系的国际经验,以期为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文首先分析了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包括税基侵蚀、税收漏洞、跨境交易难以追踪等问题。
然后,通过梳理和总结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本文提炼出了一些适用于数字经济环境的税收征管策略,如加强跨国合作、完善税收法规、推进税收数字化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了针对我国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政策建议。
这些建议包括加强跨国税收合作、完善税收法规体系、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等方面。
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建议,我国可以更好地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保障税收公平和效率,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数字经济税收征管问题的认识,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税收征管体系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因此,持续关注和研究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税收征管问题,对于推动税收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体系的国际经验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各国纷纷开始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系。
在这一背景下,国际间涌现出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税收征管经验。
许多国家通过修订税收法律,明确数字经济活动的税收地位和责任,确保税收征管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例如,一些国家将数字货币交易纳入税收监管范围,制定专门的税收政策,防止税收漏洞。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特点,许多国家加大投入,推进税收征管系统的数字化转型。
通过建立电子税务系统,实现税务申报、税款缴纳等业务的在线办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便捷性。
同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数字经济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预测,及时发现税收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
数字经济具有跨国性特点,税收征管需要各国之间的密切合作。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与经验借鉴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与经验借鉴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际贸易和跨国企业而言,税收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公平和透明的税收制度,各国都会积极探索和借鉴国际税收案例和经验。
本文将分析几个国际税收案例,并就这些案例提出一些经验借鉴。
案例一:跨境电商征税问题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各国对于如何征收税收面临着新的挑战。
以中国为例,中国政府出台了“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对于进口跨境电商商品实行综合税率征收,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提高了税收收入。
经验借鉴:(1)针对新兴行业,需要制定相关税收政策以适应发展需求。
(2)将税收政策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双赢。
案例二:税收避免与逃避问题许多跨国企业利用税收漏洞进行避税和逃税,给各国财政带来了巨大损失。
欧盟于2016年启动“反逃避税共同行动计划”,通过加强税收合作和信息交流,减少跨国企业的税收避免和逃避行为。
经验借鉴:(1)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和信息交流,打破国界限制,形成共同打击避税行为的力量。
(2)建立全球税收规则,避免大规模税收避免和逃避,实现税收公平。
案例三:税收争端解决机制税收争端是国际税收领域常见的问题,解决税收争端需要一种有效的机制。
国际上最著名的税收争端解决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
DSB通过争端解决程序和专家组的参与,帮助各国解决税收争端问题,维护国际税收秩序。
经验借鉴:(1)建立有效的税收争端解决机制,促进各国之间税收纠纷的及时解决。
(2)加强国际组织的作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仲裁服务,确保公正和公平。
案例四: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评估各国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评估对于改进税收制度和提高公共财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经验借鉴:(1)定期评估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2)加强税收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为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提高税收效率的国际经验借鉴

信 息的分析 、 理和 利用 , 管 出现 了大量 申报 不实 的情
收 收入 两个方 面 ,通过 两者之 间 的 比较 来衡量 。从
理论 上讲 , 以用税 收成 本率来 表 示 , 收成 本率 为 可 税
税 收成 本与税 收 总收入 的 比值 ,税 收成 本在 税收 总 收入 中 占的 比重越 大 , 收成 本率 就越 高 , 收效 率 税 税 就越低 ,反 之则税 收效 率越 高 。高效率 的税 收是 每 个 国家组织 征税 时一直 追求 的 目标 , 在这 一点 上 , 而 我 国现行 的税收 征纳显 然做 得还 不够 理想 。 据有关 资料 统计 , 发达 国家 的税 收成本 比较低 ,
5 地方财政研究/060/ 8 2 2 .8第 期 0
款 征 收 、 务稽 查 、 税 税源控 制 、 纳税 资料 收集 、 储 、 存 检索 等一 系列工 作环 节 的信 息 化 。加拿 大海关 和税
务总 署 (C A C R )非常 重视 网络 对 电子服 务传递 的促 进 作 用 。因此 ,C A积极 鼓励 纳税 人使 用 网上 申报 CR 和 电子 申报 ,0 3 0 4年度 , 20 —20 加拿 大个 人所 得税 的
部地 区大 致 为 7 一8 , % % 如河北 省 为 7 9 %。 以上 .6
、
我 国 与发 达 国家 税 收成 本 现 状 比较
这些 数据 充分 表 明 ,我 国来自 收效率 与发 达 国家之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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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运行特点、问题及国际经验借鉴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运行的主要特点(一)个人所得税高速增长,背离宏观经济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趋势2012年,个人所得税由于税改出现政策性减收,此后连年持续快速增长,与GDP增速差距逐年扩大。
2013-2017年,个人所得税增速由12.2%提高至18.6%,2018年1-7月再度提高至20.6%,同期GDP增速由7.8%下降至6.7%;与此同时,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2014-2017年增幅在7%-9%之间且逐年下降,与个税增长趋势也出现较大背离。
图1 个人所得税与GDP走势图图2 个人所得税与GDP增长率走势图主要原因:一是工薪所得和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在起征点不变的情况下,居民收入的增长将扩大纳税人的基数,同时将执行税率推向更高档次,从而提升了平均税率。
二是财产转让所得个税增长较快。
2007-2016年,财产转让所得在个人所得税的占比从2.3%提高至12.7%(见表1)。
在房地产交易活跃的2013、2015、2016年,财产所得个税分别增长39.6%、39.1%、30.1%,拉高当年个人所得税增速3.3、3.7、3.4个百分点。
三是个税征管持续强化。
金税系统电子化手段的推广和征管力度的加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个税增长。
(二)个人所得税占比稳步增加,但对财政收入总体影响不大2007-2017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9%,占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则在5%-7%(图3)。
其中,2007-2012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和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小幅下降。
2011年9月1日个税起征点提高、税率简并以后,2012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减少2.5%,但当年税收增长11.3%,个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占比下降0.8个百分点。
此后,个人所得税贡献度出现拐点,2013-2017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的比重稳步增长,且增速逐渐加快。
201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1967亿元,分别占税收总收入和公共预算收入的8.3%和6.9%。
虽然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持续上升,但我国仍属于流转税为支撑的税收结构,与美国、德国等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达50%以上的国家相比,个人所得税贡献度明显偏低。
图3 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及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数据来源:TMIS(三)个人所得税以工薪税为主,纳税群体高度集中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是工资、薪金所得,2007-2016年,工薪所得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平均占比达63.0%。
2011年个税改革以后,工薪所得个税占比进一步升高,2016年高达66.7%。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研究中心《中国工薪阶层信贷发展报告》,工薪阶层在全国就业人口中的占比仅26.0%。
由于工薪阶层内部存在着比较大的收入差距,工薪税实际纳税人群集中在其中18.8%的6-10万年薪人群,纳税人群有高度集中的特点。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扣缴与申报相结合的征缴方式。
相比而言,“扣缴”具有执行刚性,“申报”方式的税收遵从度较差。
工薪所得通过扣缴方式纳税,因此在个税中占比较高,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以申报为主的收入在个税中占比畸低,2016年仅分别占个税总量的4.7%、1.5%,同样以申报为主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劳务性所得也分别仅占3.54%、0.06%、0.05%。
(四)个人所得税收入地域差异明显,发达地区和一线城市成主要税源地由于经济发达、人均收入高,东部地区个人所得税增速和贡献度高于其它区域。
2007-2017年,东部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从2219.86亿元增长到8633.91亿元,增长3.90倍。
2017年,东部地区贡献了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72%。
其中,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含深圳)缴纳的个税占全国的35.0%。
同期,中西部地区个人所得税增长3.80倍,占全国个税收入的25%,东北地区经济持续下滑,收入增长乏力,个税仅增长1倍,该地区个人所得税占比从6.4%下降到3.5%(如图4)。
一线城市成为个税集中贡献地。
2017年北上广深个人所得税分别为967.06亿元、1038.69亿元、456.07亿元和501.49亿元,合计占全国的24.8%。
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人均缴税超6500元,大幅高于排名第4的广州3145元的人均税额。
因人口规模的差异,京沪两地个人所得税规模为深圳的2倍。
图4 各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与占比数据来源:TMIS二、我国个人所得税领域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存在不足,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不佳在税制设计中,首先应考虑的便是税种的功能定位问题。
传统意义上,个税的最基本功能为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
然而,2008-2017年,我国的个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仅6.8%,在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方面不够理想。
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基尼系数在2016-2017年连续两年出现上涨,无论是城乡之间,还是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居民个人之间,收入水平差距都有所拉大,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税收收入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近年来,个人和家庭的收入不再单纯地依赖工薪收入,多元化和隐形化的特征日渐明显,而个税改革由于种种原因明显滞后于这种收入格局变化,目前工薪阶层缴纳个税占比接近七成,而高收入人群由于收入多元化,在分类计征的模式下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征税,使个税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发挥十分有限。
(二)分类所得税制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原则当前,我国实行分类所得税制的模式,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 11 类,并规定了每个应税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和计税办法。
这种征税模式一目了然,便于征收,但也存在弊端。
一是征税范围采用“正列举”办法,未涵盖所有的收入形式。
而近年来,我国居民的收入已由工资收入为主向收入形式多元化发展,有些收入在“正列举”办法下,无法自动成为应税项目,使得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狭窄。
二是分项征收不能体现税制横向公平的原则。
收入相同的人会因为其收入来源的不同而导致承担的税负不同,易造成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扭曲。
即收入来源较多的人,因为其费用的扣除项目也比较多,税负就相对较轻;而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的人,因其费用扣除项目较少,税负就会相对较重。
三是容易产生税收漏洞,为逃税创造空间。
现行个税实行分类所得的征收模式,即不同类型的个人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其初衷本是对纳税人的辛勤劳动所得课以轻税,以实现国家特定的政策目标,但实际上有逆政策初衷和预期。
个税的 11 个税目,由于其税率和扣除费用不同,所得范围的界限比较模糊,为纳税人将其所得收入在不同项目之间转移创造了空间。
(三)税率、级次和边际税负设计合理性有待提高近年来,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发展趋势是低税率、宽税基的税制结构。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在税率、级次和边际税负等方面亟需改革和优化。
一是税率结构较为复杂。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这种税率设计结构过于复杂,与国际上通行的简化税率结构、降低税负的个税改革趋势不相适应。
二是边际税率比较高。
我国现行个税的边际税率最高一档为45%,与很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明显偏高。
目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边际税率较为适中,如墨西哥是35%,印度是30%,巴西是27.5%,新加坡是22%。
过高的边际税率,一方面会使人们产生逆反心理,一定程度上易增强纳税人偷逃税的动机;另一方面,也会影响人们工作和投资的积极性。
此外,高收入人群收入来源多元化程度相对较高,更容易转变收入形式进行偷逃税,因此最高一档的税率设置用处并不大,实际上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作用非常有限。
(四)费用扣除标准对个人的实际税负能力考虑不够充分我国现行个税采用的是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方式比较简单,便于计算和征管,但却存在较大弊端。
例如工薪所得,目前我国对所有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均为3500元。
一方面,费用扣除标准的设置未考虑地区差异。
以京沪为例,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4.8%和83.3%,商品房价格更大幅高于其他地区。
社保负担在一线城市也格外显著,2011-2017年,京沪城镇职工人均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分别增长83.8%和108.6%,统一设置费用扣除标准使得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的税收负担感更为明显。
另一方面,费用扣除标准设置未考虑不同纳税人的具体情况。
比如,有些人可能长期处于单身状态;有些人则有家庭,且家庭成员人数不一样;有些人需要教育子女;有些人需要赡养老人。
这些都会影响到纳税人的生活总成本和实际税收负担。
此外,即使收入水平相同的纳税人,也会由于其收入来源不同,享受的费用扣除额不同,最终导致不同的税收负担。
(五)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有待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缴有扣缴和申报两种方式,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等各项所得采用扣缴方式,而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则采用申报方式纳税。
然而在实践中,自主申报纳税制度一直未能有效推行,约四分之三的个人所得税通过扣缴方式征收,“自行申报”的比例较低。
这也反映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仍有待完善,尚不能有效识别、监督纳税人自主申报情况。
目前我国税务征管系统均未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实时联网,尚不具备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各项收入信息的条件,实时监控机制更是没有建立。
三、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际经验(一)税制选择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三种类型。
大多数国家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或者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包括我国在内的少数国家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各种税制的特点如表2所示:表2 不同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对比分类综合税制起源于法国,完善于日本。
芬兰、丹麦等北欧国家也在该模式的实施中取得了成功,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增长。
分类综合税制是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国际发展趋势,大部分发达国家倾向于分类综合税制。
日本模式较为完善,如表3所示,对不同项目采用不同课税模式,年终时加总申报纳税。
表3 日本分类综合税制课税项目(二)扣除项目设置各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往往依据不同纳税主体的实际负担情况,对费用扣除的具体额度进行区分,大多考量了纳税主体的家庭因素;扣除方式大多采用定额扣除法,兼顾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见表4)。
总体来看,国际上个税扣除项目有以下特征:第一,建立在综合计征基础上,各国细致、名目繁多的扣除项目基础是综合收入,只有在综合与分类课税模式下进行调整项目才有意义,也才能真正发挥调节作用。
第二,大都包括与取得收入相关的费用、基本宽免额和特殊项目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