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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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问题一:税收负担过重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税收负担过重。

这导致一些高收入人群对个人所得税采取逃税、避税等手段,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税收的稳定性。

另外,相对较低的起征点也限制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发展空间。

解决这一问题的改革措施如下: - 降低税率: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轻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 提高起征点: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

问题二: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按照综合所得征收,导致收入来源不同、税负能力不同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相同,缺乏差别化,不利于公平纳税。

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措施如下: - 分项征收:根据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差异,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差别化。

- 扣缴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扣缴制度,提高税收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

问题三:税收优惠政策滥用为了鼓励个人创业和发展,我国设置了许多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然而,一些纳税人滥用这些政策,进行虚假申报和避税行为,导致税收损失和税收公平性的问题。

解决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的改革措施如下: -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审核力度,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减少滥用现象。

- 完善纳税人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真实收入和申报信息的实时监测和比对,避免虚假申报行为的发生。

结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税收负担过重、征收方式不合理和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我们应该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等措施,以实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简单和有效。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
对策: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逐步推进纳税制度的改革。

在税率降低的同时,可以通
过推出不同的税率段位和不同的税率层次,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分级计征,从而更加公平和
合理地收取税款。

二、征管机制不健全
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机制是确保征税公平和效率的基础,然而现状存在着征管机制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例如,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信息不够完备,纳税人不诚实报税的情
况屡见不鲜。

对策: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机制。

具体方案可以结合互联
网科技,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数据的共享平台,加强对纳税申报形式和内容的核对和审查,以此增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效果。

三、缺乏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民众创新创业和促进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也需要在制定具体税率的同时给
予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不够完善,不能很好地鼓励普通民众的创
新和创业。

对策:加大对民众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推动优质科技创新企业走向市场。

针对特定的群体,比如科技人才、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较大
的优惠,从而更好地吸引和激励这些人才投身创业和创新。

综上所述,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采取更加精细化和
高效化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和引导,使个人所得税更好地发挥其在推动经
济发展和优化财政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是个人所得税改革道路上的重大进步,进一步适应了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

但现行的分类税制、征管制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发展变化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征收方式、征收管理和征税模式等方面来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混合所得税制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一)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不合理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居民的个人收入构成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现行的分类所得说制模式也己经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具体表现在:第一,难以体现税负公平。

分类所得税制对居民收入分性质区别征收,在这样的征收模式下,收入来源较多的居民可以多次扣除费用,并且分别适用较低税率,不能真实反映居民的实际税负能力。

第二,容易造成合理避税、偷税漏税。

分项计征,可能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低收入者反而适用了较高的税率,而高收入者则可以通过分散收入来源,利用各种的费用扣除合理逃避税收,从而达到少缴税、不缴税的目的。

此外,分类所得税制采取了正列举的模式,大量的隐形收入未能列入征收范围,我国又采取主动申报制度,在主动纳税意识不高的情况下,纳税人不会主动纳税。

第三,制缺乏必要的弹性。

分类所得税制难以随着价格变化的趋势进行改变,无法因为通货膨胀的产生及时改变,不能够随时保持税负水平的稳定。

(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不科学第一,费用扣除没有考虑到个人实际税负能力。

分项扣除的方式不能够充分考虑到纳税人实际的税负能力。

家庭成员构成、有无残疾、家庭实际收入状况、是否需要赡养老人等情况并没有制定合理的扣除制度。

同样的工薪收入并不代表着同样的社会负担。

例如:同公司同岗位的两位职工,一个是单身个人,一个有正在上学的孩子和抱病在床的老人,同样的工薪收入,两者的社会负担相差很远。

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再思考

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再思考

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再思考摘要: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文章首先回顾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肯定了其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税率结构不合理、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税收优惠政策不够精准等。

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一是优化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同时适当提高高收入者的税负,以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征管效率,减少税收流失;三是精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特定群体和行业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创新创业和社会公平;四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最后强调,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不断优化税制结构、加强税收征管、精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Abstract:This article aims to deeply explor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analyze itsexisting problems,_______'_______, the current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has also exposed some problems, such as unreasonable tax rate structure, outdated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methods,_______: firstly, optimize the tax rate structure, reduce the tax burden on middle and low-income individuals, and appropriately increase the tax burden on high-income individuals to better play the regulatory rol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The second is to strengthen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use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improv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reduce tax loss; The third is to accurately formulate tax preferential policies, targeting specific groups and industries to develop more targeted preferential policies, in order to encourag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and social equity; The fourth i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ax legal system, improv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_______, it is emphasized that improving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s a systematic project that requires the joint efforts of the government, enterprises, individuals,_______, strengthening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accurately formulating tax preferential policies,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will better adapt to the needs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make greater contributions to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一、概述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更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

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是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和改革方向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和改革方向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198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提出了“全民缴纳,差异征税”的税收原则,建立了“综合收入征税”的制度。

这一改革对于我国的税收制度来说意义重大,为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199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实施,确立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也越发受到关注,如何更好地适应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探讨1. 完善差别征税制度个人所得税的差别征税制度是指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收入水平,采取不同的征税政策,以实现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

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基本上是差别征税制度,但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对于高收入者和超高收入者的征税政策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差别征税制度,确保纳税人的公平。

2. 完善税收透明度和纳税意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另一个方向是完善税收透明度和提高纳税意识。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体系和加强纳税教育,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合法纳税行为,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促进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3. 完善税收政策和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当前我国的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对中低收入者不利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税率结构等措施,缓解中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促进收入分配的合理化。

4.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国际税收合作也成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对策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税收,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相应的完善对策来达到更好的税收管理和公平性。

本文将从减税政策优化、税收制度改革和税务管理创新三个方面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对策。

一、减税政策优化减税是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的重要方面,通过优化减税政策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和消费能力,同时推动经济的发展。

1. 调整税率结构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存在较为复杂的问题。

应当通过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提高高收入者的纳税意愿。

例如,可以适度扩大低税率适用范围,增加高税率档次,提高高收入者的纳税额。

2. 提高起征点起征点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起始金额,也是影响纳税人负担的重要指标。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低,对于低收入群体的压力较大。

应当适度提高起征点,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激发其积极性。

3. 改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享受的特殊扣除项目。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扩大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高纳税人收入的免税额度。

二、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是个人所得税完善的重要保障,通过改革可以实现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1. 增加分类征税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然是综合征税制度,即将多项收入加总后计算纳税额。

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收入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需求,应当适度引入分类征税制度,根据收入来源和性质进行分类计税,提高税收公平性和透明度。

2. 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调节高收入者方面还存在不足。

应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通过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和征收力度,提高其纳税意识和参与度,实现税收公平。

3. 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税收征管信息化是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进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可以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经纵横229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徐一千 吉林建筑大学摘要:本文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分析,探讨当前个人所得税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数据分析和深入探讨,希望能够对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度;收入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1-0229-01一、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1.税制设计有违税收公平原则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对不同收入的人群采用不同的征收方式,按照个人收入的不同将税收划分为11个档次,不同档次的人群采用不同的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这就会造成收入相同的两个人可能会缴纳的税款不一样。

所以即使工资水平相等,如果工资构成不同,那么纳税数额也是不一样的。

很多大型企业都有派遣工制度,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虽然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是一样的,但是公司规定的工资报酬是不一样的。

派遣员工很多时候工作在一线,主要工作内容是为公司壮大业务,如为公司拉拢客户等,派遣员工的报酬往往和他们的工作量有关,工作业绩较好的派遣员工能够获得更多的劳务报酬,但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面临着更大的负担。

这种规定对于派遣员工来说会造成更大的压力,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也不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

2.调节收入分配功能较弱在我国政府制定个税法案的初期,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所以个税的影响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渐走向成熟,居民的收入来源越来越多,国民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高,更多的居民开始关注个税的征收。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不是很大,要想让个税承担缩小贫富差距的任务,需要进行更加深入的调节。

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的方式,这种方式未能很好的发挥个税的调节作用,很多隐藏的收入不能及时发现,造成税收收入的减少,导致个税不能很好的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

个税当前的征收方式很难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另外低收入者也不能获得个税改革带来的好处,个税修订的实际效果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提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步较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淡薄、执法不严等问题,致使税款流失严重。

因此,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使其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与此同时建立合理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课题。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增长,它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

现行个人所得税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

(一)税制模式问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办法,各项所得分别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纳税,且各项所得不再汇总计算。

这种差别待遇的方式,适合源泉扣缴,但难以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也无法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

加之这种征收方式缺乏弹性,增大了税收成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长,这种课税模式必然使税收征管困难、效率低下。

目前实行这种税制模式,存在以下弊端:1、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不能充分贯彻其立法原则。

在我国现阶段,发展市场经济对个人所得税提出的最迫切的要求是调节个人收入关系,保证个人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

同时,我国个人收入水平目前还不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所占有的比例较小,组织财政收入近期内不是它的主要功能。

所以,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矛盾,以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政策”。

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没有实现调节收入公平的目的。

2、现行个人所得税模式容易造成合法避税,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导致税源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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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问题探究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大多数国家税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之一,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也成为发展完善税制理论的重要课题,主要包括税制的优化、税法的发展完善等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经多次变迁,不断适应中国国情,己经逐步发展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然处于发展完善阶段,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不断进行完善。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完善一、个人所得税的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2]。

在我国来讲,个人所得税是指在我国境内个人获得的各种收入按照相应规定所征收的税。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政府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而且能够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进行调节,改善国民所得分配不公的程度,缓解因分配不公引起的矛盾。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个人所得税时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以成为了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甚至在部分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已上升到了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

1994-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由0.15%上升至1.24%,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4%上升至6.4%。

2009年个人所得税完成3949.27亿元,同比增长6.1%。

[3]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而个人所得税在功能上属于主体税种。

主体税种的功能表现为通过个人所得税而获得的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最大,税收制度的公平和效率目标主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来实现。

OECD国家税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平均比重为27.1%,而其中的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平均为29%。

[4]政府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节也主要依赖个人所得税。

而根据世界银行统计的数据,就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比重也高于我国,亚洲国家平均为12.7%,非洲国家平均为11.4%,中东国家为8.1%。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不管从绝对额还是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都很低,这就影响了个人所得税财政职能和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发挥。

因此要发挥着两项功能,就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的地位。

二、影响个人所得税制构建的因素(一)生产力发展水平从历史演进过程看来,税制向前迈进的决定因素取决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

个人所得税要求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和有一定经济实力与数量规模的纳税群体,因此所以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开征个人所得税通常要早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其税制较完备且多采用综合所得税制;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其税制通常比较简单且多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或混合所得税制;最贫困的国家甚至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

凡勃伦认为:“制度必须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为就其性质而言,它就是对这类环境引起的刺激发生反应的一种习惯方式。

而这些制度的发展也就是社会的发展。

”[5]生产力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因,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并决定着包括税收制度在内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运动。

根据这一观点,所得税诞生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的欧洲是有其必然性的。

产业革命最早在欧洲进行,资本主义大机器的生产使生产力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19世纪末,工人阶级已经占了很大的比重且形成了有较高收入能力的群体,即“工薪阶层”。

这些条件的具备使得所得税有了相当稳定的税源,所得税的开征也在此时得到普及。

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最初与战争密切相关,虽说是战争为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使其在一战和二战期间获得了两次大的发展,但战争毕竟是短暂的,真正促使个人所得税发展的深层原因还是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资本主义经过长期的发展,无论是生产力水平还是国民生产总值、个人收入水平都较高,这为西方发达国家推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结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除特殊时期(如战争)的税制变化外,税制的历史演变几乎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发展尚不完备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较低。

(二)经济体制我国在建国后至经济体制转轨前,始终未能全面开征个人所得税,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经济体制的选择。

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由其特性所决定,税收的目标、功能及经济效应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截然不同。

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倚重于企业的利润,其筹措财政收入的手段主要是通过价格控制和工资管制,对资源配置及宏观经济的调控依赖于行政计划手段。

这一经济体制决定了个人收入分配依据的是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这种分配方式虽然不会产生太大的收入差距,但执行的却是“先扣后分”的分配方式。

个人收入来源和使用不是用市场价值的标准来衡量和决定而是受到国家计划限制,国家对财富的分配起着决定作用,此时个税收入只占国民经济比重极少的份额,而且税制也不完善。

至于利用个人所得税来调控宏观经济和促进经济增长,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这个单一主体转变为市场和政府的双主体。

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脱胎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农业经济占主体的经济结构基础上的,在这种背景下,个人所得税虽然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确立并发展起来的,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受到旧经济体制“惯性”的困扰,甚至还要不同程度地受其左右。

(三)税收目标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目标决定了税制的演变,税制设计是税收社会目标的反映。

一个合理的税制应该紧密围绕国家、社会对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而设计。

一个成功的税制模式应改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与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相一致,充分发挥税收在筹集资金,收入分配和调节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公平和效率是税制设计中两个重要的原则,税收目标则是根据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变化在效率和公平之间进行选择。

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来看,无论是1980年我们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制还是1994年我们进行税制改革后实施至今的个人所得税制,均以发挥其调节功能作为其主要的制度设计目标,即主要强调其公平目标。

(四)法律完备程度对于税收而言,法律制度是其极其重要的制度基础。

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对人课税的税种,税收归宿直接,但对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求较高。

在我国,对税收的法律制定以及税法的执行都不能尽如人意。

法治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严重,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纳税意识薄弱。

税收征管部门存在执法随意、以权代法和权力滥用等问题。

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历代纳税史上的一些过于强制性的做法导致我国国民对税收存在抵触和排斥的心理。

与间接税不同,个人所得税直接税的特性,对于国民来说只要会减少实际收入,不管纳税间接返还的利益有多大,国民都会持反对意见的。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纳税人利益相悖,即使税负不重,纳税人也常有一种强迫感或者痛惜感。

在重人情、讲面子和搞关系的社会氛围中,相当多的人,一旦应缴纳税款时,就使出浑身解数逃税。

因此,纳税人普遍存在着对税收了解的肤浅性、对税收法制认识的局限性、对纳税义务履行的逃避性和行使纳税人权利的无意识性。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不合理分类征收方式不能够满足横向公平的原则。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征模式采用的是分类所得,这种模式是在纳税人的个人收入汇总之前,将各类所得分门别类按税法规定的相应所适用的税率单独分别课征。

虽然计算手续简化,适于进行源泉扣缴。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分类税制模式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

这导致收入总额一样、来源不一样的纳税人承担的税负不同,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使得我国目前高收入群体与工薪阶层之间的矛盾激化,这种征收模式却很难实现税负公平的目的,而个人所得税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国家参与个人收入再分配,合理调节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

因此产生问题的根源是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课征模式,所以,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分类所得课征模式势在必行。

(二)税率的累进程度不协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除了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外,其他所得实行比例税率为20%。

通过对我国个税两种累进税率的测度显示,我国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前三级累进性较强,此后,随收入增加,累进性越来越弱。

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累进程度在同等的收入水平下,高于九级税率。

在实行比例税率的所得中,由于劳务报酬所得实行加成征收,经测算,其累进程度比九级累进税率要高,而其余所得的累进程度与之比较要低。

(三)费用扣除标准不规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的重点是将免税额做了调整,将扣除费用费用扣调整为2000元,从一定意义上来讲这次修改主要是减轻了工薪阶层等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但还是不符合量能扣除的要求,我国所实施的定额扣除标准,没有考虑到不同纳税人为了维持本人及家庭生计而扣除的基本生活费用,没有考虑家庭成员和教育支出等状况,忽略了通货膨胀,物价指数变动对生活质量的影响。

不同的纳税人取得的应税所得所花费的成本和费用未必是相同的,所以应当在费用扣除额上有所区别,否则很可能造成纳税人之间的实质税负不公平。

从这一点来说,仅按收入纳税无法体现公平纳税的立法原则[6]。

(四)征管水平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征管水平方面我国水平较低,虽然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的双向征纳模式,但是由于扣缴制度的不健全加上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自行申报率低,这样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地组织财政收入。

2008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为3697亿元,其中工薪阶层贡献1849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

另外,2008年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纳税人数的3%,缴纳税额为1294亿元,占比35%。

[7]由此可以看出实行双向征纳方式的结果是,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构成了个税收入的纳税主体,而高收入阶层却由于其收入来源广泛,税源监管不利,再加上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等方面的原因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次要纳税主体,这违背了纵向公平原则。

四、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改革策略(一)实行混合所得税制模式综合所得税制是个人所得税制发展的趋势,但综合所得税制需要具备较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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