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程序
特种设备及作业管理程序

特种设备及作业管理程序1 目的为了确保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危险作业的安全实施,规范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作业的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外来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报备、使用及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殊作业的审批、实施和监督。
3 定义3.1 特种设备定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版)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2 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7月1日实施)的定义,特种作业是指: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3.3 特种作业人员定义3.3.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版)第38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3.2 凡从事本程序3.2中特种作业的人员均为特种作业人员。
3.4 公司涉及的特种设备及作业公司内部涉及的特种设备有以下几种:公司内部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如下:3.5 特殊作业定义涉及危险性较高的作业项目,如动火、电气、高处、吊挂、局限作业等(仅适用于公司内部)。
4 相关文件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
本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设备设施管理程序(三篇)

设备设施管理程序1.目的本程序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对设备、设施及管网进行有效、规范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设施设备引起的事故,保障作业场所内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在公司的设备、设施及管网的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报废和档案管理;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
3.定义3.1设备设施:是指为了满足公司生产、办公、生活等需要而安装配置的动力设备、生产设备、生活设备、机加工设备、起重搬运设备、配套设施及管网设施。
3.2特种设备:本程序所指特种设备为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4.职责:4.1使用部门负责设备设施日常的维护保养、清洁工作。
4.2工务处负责动力设备、设施及管网、特种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我公司特种设备名单参见《特种设备一览表》)4.3总务课负责生活设备、设施的管理。
4.4相关方自行负责所属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公司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4.5安卫课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委外检测;负责公司设备的验收及安全评价。
5.作业内容:5.1设备设施选购5.1.1采购部门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向供应商索取有关资质、资格、生产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如属特种设备的还应索取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明;应从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单位选购合格的产品,不得购置属于国家强制淘汰的产品,应优先考虑已获取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供应商。
供应商的选择详细参见《相关方管理程序》;5.1.2设备采购部门应将对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要求告诉供应商。
申请的设备设施如使用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或为放射装置,应进行事先评估,尽可能选择无毒低毒、无害低害或对危害因素采取良好防护的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应尽可能选择阻燃和防爆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
5.2安装5.2.1从事设备、设施安装的承包方应具有相应的安装资质,应能提供有效的资质、资格证明,从事特殊设备安装的还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特种行业安装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变电站安全工具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变电站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变电站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变电站所有工作人员及其使用的安全工具。
第三条变电站安全工具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安全工具的分类与使用第四条变电站安全工具分为以下类别:一、基本安全用具1. 绝缘用具:绝缘夹钳、绝缘档板、验电笔等;2. 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台等;3. 个体防护用具: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尘口罩等;4. 通风与防毒用具:通风设备、防毒面具等;5. 防火与防爆用具:灭火器、防爆工具等。
二、辅助安全用具1. 辅助绝缘用具:绝缘梯、绝缘垫、绝缘绳等;2. 辅助防护用具:防静电服、防辐射服等;3. 辅助通风与防毒用具:排风设备、防毒口罩等;4. 辅助防火与防爆用具:防火毯、防爆灯具等。
三、专用安全用具1. 变电站倒闸操作巡视工具包;2. 电缆线路巡视工具;3. 电力设备试验工具;4. 变电站安装、试验工具;5. 充换电站防护与清洁工具。
第五条安全工具的使用要求:(一)使用前应检查安全工具的完好性,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二)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三)使用完毕后应将安全工具放置在指定位置,保持其清洁、整齐;(四)禁止将安全工具用于非规定用途;(五)禁止将安全工具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安全工具的管理第六条变电站安全工具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安全工具管理制度;(二)明确安全工具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的责任;(三)定期对安全工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四)加强安全工具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工具的购置与验收:(一)购置安全工具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二)购置的安全工具应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个人防护(定稿)

1、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 施(一级防护) 2、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 (二级防护) 3、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 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目的
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
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7、谨记不能带着手套离开BSL-3 实验室。所有离开BSL-3实验室的物 品必须正确消除污染,并放在干净的 容器或袋子中。
8、有可能溅出或喷出传染性物质、 危险试剂时,需使用面部和眼部防护 器具。
9、当有程序不能在生物安全柜内 处理时,要组合使用适当的操作人员 防护设备(如面罩、呼吸器)和物理 容器设备。
四、个体防护装备的 注意事项
1、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规定 的有关标准; 2、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 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 护装备; 3、对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 维护应有明确的书面规定、程序和 使用指导; 4、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不使用标 志不清、破损或泄漏的防护用品。
(一)眼睛防护装备
脱手套
8、洗手
根据(GB 19489-2004)要求: 1)应该安装洗手装置,该装置可以是脚控或红外控 制的洗手池,或者配置一个酒精擦手器。 2)洗手是一种减少有害物质暴露的有效措施,要经 常洗手。 (1)在处理活体病原材料或动物等生物危害物质后; (2)在脱去手套之后和离开实验室之前; (3)在脱卸个人防护装备时发生手部可见的污染时; (4)在继续脱卸其他个人防护设备之前。
1、手套的选择:生物安全实验室 一般使用乳胶橡胶或聚腈类或聚氯 乙烯手套用于对强酸、强碱、有机 溶剂和生物危害物质的防护。 2、手套的检查:在使用手套前 应该检查手套是否退色、穿孔(漏 损)或有裂缝。可以通过充气试验, 将其浸入水中观察是否有汽泡来检 查手套的质量。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4篇)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关于机械及工器具管理责任、使用、保养、维修及报废等方面的规定如下:一、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的最大责任。
他们需要指派一名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
监理机构应负责对现场机械及工器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使用要求项目成员在使用机械及工器具前,必须完成专业培训并通过技术资格认证。
所使用的机械及工器具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持有合格证明。
在动力机械使用前,必须确保经过安全检查,所有功能均处于良好状态。
进行高空作业或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并配备适宜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保养维护机械及工器具的保养应严格按照既定的保养周期执行,并做好记录。
专门的保养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保养过程中应使用合格的润滑油或清洁剂,以维持机械及工器具的最佳工作状态。
四、维修管理维修工作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执行。
维修作业必须依照规范进行,并使用安全的维修工具和设备。
维修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明确维修方式和方法。
五、报废处理当机械及工器具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废。
报废的机械及工器具应进行标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接触和使用机械及工器具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正确操作方法、日常保养、事故预防和急救常识等。
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总之,上述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基本原则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优化,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机械设备与工具的正确使用及安全管理对维护工程进度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制定出一套科学、完善的项目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方面,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1. 负责使用机械及工器具的单位必须确保其安全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篇2: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设置目的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
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实施)》《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实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1.1 1.1实施)》4.职责4.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验收检查制度范文(4篇)
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验收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质量和有效性,促进安全防护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持续改进,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验收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单位。
三、定义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指用于保障工作场所、员工和相关利益人的安全的各种工具、器材、设备、装置等。
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防护帽、防护面具、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消防设施、报警器等。
四、责任和义务1. 验收单位:负责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2. 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并配合验收单位进行验收。
3. 相关人员:配合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五、验收内容1. 验收人员应核对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质量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2. 对于防护用品的验收,应核实各类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并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完好程度。
3. 对于安全设施的验收,应核实设施的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并检查设施的完全性和有效性。
4. 验收期间,验收人员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和操作检查。
六、验收程序1. 验收前,验收单位应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2. 验收人员应事先接受验收培训,了解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3. 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秉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进行验收记录和评价。
4. 验收结束后,验收单位应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向供应商提供验收报告。
七、验收评定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以及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验收评定标准,并在验收时进行核查和评定。
八、验收结果处理1. 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符合验收标准,则验收合格,并可随即投入使用。
2. 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需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3. 若供应商多次未能按要求整改达标,则验收单位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并可采取追究责任的措施。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个人防护(定稿)精讲
脱手套
8、洗手
根据(GB 19489-2004)要求: 1)应该安装洗手装置,该装置可以是脚控或红外控 制的洗手池,或者配置一个酒精擦手器。 2)洗手是一种减少有害物质暴露的有效措施,要经 常洗手。 (1)在处理活体病原材料或动物等生物危害物质后; (2)在脱去手套之后和离开实验室之前; (3)在脱卸个人防护装备时发生手部可见的污染时; (4)在继续脱卸其他个人防护设备之前。
乳胶手套
聚脂手套
4、手套的清洗和更换:
1) 使用一次性手套,不可再次使用。用后立即进行 高压灭菌消毒然后丢弃; 2) 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区域; 3)在脱去手套之前,应该用自来水或肥皂和水加以彻 底清洗、摘除并消毒(BSL-1实验室); 4) 脱去手套后,拉下袖口将手遮住; 5) 工作人员在完成感染性物质实验,离开生物安全柜 之前,应该脱去外层手套丢入生物安全柜内的高压灭菌 袋中。然后用消毒液喷洗内层手套,以避免污染门捏手、 电灯开关、电话等(BSL-2和BSL-3实验室)。在撕破、 损坏或手套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手套。
7、谨记不能带着手套离开BSL-3 实验室。所有离开BSL-3实验室的物 品必须正确消除污染,并放在干净的 容器或袋子中。
8、有可能溅出或喷出传染性物质、 危险试剂时,需使用面部和眼部防护 器具。
9、当有程序不能在生物安全柜内 处理时,要组合使用适当的操作人员 防护设备(如面罩、呼吸器)和物理 容器设备。
四、个体防护装备的 注意事项
1、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规定 的有关标准; 2、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 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 护装备; 3、对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 维护应有明确的书面规定、程序和 使用指导; 4、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不使用标 志不清、破损或泄漏的防护用品。
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性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二)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三)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四)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和报废工作;(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五)定期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接收、登记、发放和回收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三)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培训和操作指导工作;(四)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报废申请和报废手续办理工作;(五)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第八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九条日常检查:(一)操作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前,应当对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靠;(二)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条定期检查:(一)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员应当每月对工器具进行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磨损程度等;(二)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记录并报告给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专项检查:(一)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四篇)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控制职业病的危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备、职业病防护装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等。
第四条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职业病防护服、职业病防护眼镜、职业病防护口罩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为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能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的设施和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七条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由职业病防护管理部门负责,同时相关单位和个人也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二章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第八条所有需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安装、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九条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选择应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保证其科学性、适用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职业病防护设施出现故障和损坏时,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修复或更换,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记录。
第十四条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做好相应维修保养记录,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第十五条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选择、购买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实际情况进行,保证其科学性、适用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购买应选择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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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程序
目的:规定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使用、维护、保管、管理程序 范
围:公司内所有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
1.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
罩、
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
护,
保证灵敏好用。
1.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
(佩)
戴的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2.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2.2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3各类安全装置的
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
查和校验,交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2.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
须
立即复原。
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如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
动
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各种防护
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
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常检查。 3.3必须建立防
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
准。
4.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
上
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装备部门负责管理。
4.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断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
装
备部门负责管理。
4.3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
装
备部门和生产车间共同负责管理。 4.4凡生产区域中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
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
均由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4.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的器具,均由安全部门
负
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