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概念设计项目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智慧城市概念设计项目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智慧城市概念设计项目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智慧城市概念设计项目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原则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3.2 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四、评标程序

4.1 投标文件的初审:其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二、投标人须知”第25款要求。

4.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

人的最终得分。

4.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从文档编制、技术、创新性、商务等方面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量化打分)。

4.5 评标结论。

五、具体量化打分标准

5.1 本项目是招技术方案标,本次评标指标设置为方案制作、技术、创新性、商务、报价五部分。其中方案制作部分4分,技术部分67分,创新性部分11 分,商务部分8分、报价部分10分。

5.2 计分方法

5.2.1本项目由每一位专家对五部分分别进行评分,五部分分数之和即为投标人的得分。

5.2.2 评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5.3 方案制作部分(4分)

表意清晰,逻辑性强,图表制作清晰,数据准确,图文并茂;在描述架构、流程、协同工作、信息共享等内容时,应尽量采用流程图、结构图、场景图、3D图等工具进行说明。

5.4 技术部分(67 分)

投标人应提出创新性方案,但书写的文档应包括但不限于《武汉智慧城市概念设计方案》(投标编写大纲)规定的

内容。技术部分各部分的得分权重见《评分细则》。

5.5 创新性部分(11分):

包括两部分:(1)《武汉智慧城市概念设计方案》(投标编写大纲)中第十章的内容,满分4分,需要投标人提出投标编写大纲之外的内容,具有独创性且实用;(2)方案总体评价,满分为7分:在理论、模型、架构、数据、安全和可操作性等方面都具有创新性内容;对武汉智慧城市建设有独到见解(效益、投资、运行机制等);实施建议可行且具有独到见解。

5.6 商务部分(8 分)

包括三个部分:(1)业绩部分为6分:同类信息化项目工作(咨询与设计综合性强的项目),项目咨询费100万以上,或项目规模5000万以上为一项,每一项2分。(2)售后服务满分为1分:《武汉智慧城市概念设计方案》(投标编写大纲)第十一章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规定售后服务内容是:文档综合整理,并获得专班通过;后续工程按需提供咨询。(3)参加人员情况,满分1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参与人员主持过类型项目(必须有相关证明)。

5.7 报价部分(10分)

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必须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报价高于或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的投标报价,其报价部分得10分。

5.8 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要求打分。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六、计分办法

6.1 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打分统计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核。

6.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6.3 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七、评标结果

7.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 名,由招标人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7.2 全体评委须在评标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7.3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经评标后确定一、二、三名中标;第一名得到招标采购预算金额的50%,第二名得到招标采购预算金额的30%,第三名得到招标采购预算金额的20%。由第一名对第二、三名的方案进行综合,第二、三名必须配合协助,最终形成武汉市智慧城市概念设计方案。采购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用于优化本项目的方案,而不需再付出额外费用。

评分细则

招标编号:HBCZ-1106037-110077

项目名称:武汉智慧城市概念设计项目

评委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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