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设警戒带作业规范
拉设警戒带作业规范

关于临时警戒线设置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厂区临时警戒线设置,保障人员及设备安全,结合现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警戒区域划分的范围1.1需要设置警戒区域的作业活动认真对施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识别,对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对人员人身安全带来危害的施工区域,应当划分警戒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主要包括:1.汽车吊起重吊装作业;2.高处作业(包括搭设脚手架作业、检维修作业等);3.断路作业;4.叉车装卸作业;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的作业。
1.2需要设置警戒区域的场所1.在人员及车辆经常行走区域堆放物料、设备;2.厂区的坑、洞、口暴露、盖板损坏或盖板临时打开;3.固定安全防护栏损坏;4.高处设施损坏,可能发生坠落并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区域。
5.可能造成伤害的其他场所(如高压蒸汽泄露等)2.警戒区域划分的基本要求2.1警戒线拉设基本要求1.设置临时警戒线时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物料坍塌、倾倒或坠落所能达到的最远距离,坑、洞、口防护距离应在50~100cm。
在供用电设备周围设置警戒线还应符合防触电安全距离。
2.临时警戒线设置高度应在100~150cm,线(带)应张紧,应拉设平展、固定牢靠。
3.临时警戒线应形成封闭区域。
4.临时警戒线不得以正在运转的设备本体为支撑物。
5. 临时警戒线需清晰醒目。
2.2具体作业及场所要求1.汽车吊起重作业时,应以起吊最大回旋半径确定吊装警戒区域。
2.高处作业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监护,同时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上下或水平抛掷工具。
3.断路作业一般在道路两侧距坑洞安全距离不小于50cm处设置警戒区域。
4.叉车装卸作业参照《叉车作业管理制度》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现场单位负责人同意,现场设置封闭警戒区域,必要时设置专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在人员及车辆经常行走区域堆放物料、设备,应靠近建筑物边缘,可在外侧拉设封闭警戒或延长的单侧警戒;7.厂区的坑、洞、口暴露、盖板损坏或盖板临时打开、固定安全防护栏损坏,设置封闭警戒线,必要时设置专人看守,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
汽车起重机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起重机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自我确认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具有相应操作资格证,熟悉指挥信号。
二、现场确认1、检查润滑油水、信号、转向、制动、轮胎气压、钢绳、吊钩、千斤锁、限位器等整机重要检查项。
2、起吊作业场地必须视野开阔,地面平整坚实,在没有夯实的地面作业时,支撑脚下应采取安全措施垫平、垫牢,在吊运物体前应先将支撑腿伸出,支撑脚放平垫牢,必须保证车身平衡。
三、操作标准1、启动发动机后怠速运转,逐渐提高水温,倾听发动机有无异响。
2、行车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变换挡位及车速,上陡坡前做到及时换低速挡行驶,在下险峻陡坡时,必须换用低速挡进行机械制动,不准调换挡位,不准踏下离合器,严禁发动机熄灭、脱档和滑行。
3、起吊前设置警示标志和拉起警戒带,在起吊过程中,吊臂及重物下面不准任何人通过和站立,底座平台上禁止站人。
4、吊重物时,速度要慢,做到轻吊轻放,并在离地面10~50厘米停住。
5、不准将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严禁起吊工作中汽车驾驶室内离人,禁止将吊物超过驾驶员,吊钩上吊有重物未放下前,驾驶员不准离开。
6、起重物体,应按吊车不同角度的允许负荷吊运,严禁超负荷使用,吊车吊杆达不到的地方不能勉强或加长使用。
7、在吊运物体时,必须等吊钩、绳索绑牢固和没有绞扣的现象后方可起吊,吊车必须与车座成纵的方向,不得与吊车成横的方向,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8、吊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汽车起重机作业十不吊原则”。
9、支腿收回,发动机熄火,钥匙拔出,关闭电源总开关。
四、令行禁止1、无隔离警戒或隔离内指吊禁止作业,隔离外指吊起吊。
2、指挥信号不明不起吊。
3、车身、支腿不稳固平衡不起吊。
4、歪拉斜吊禁止作业。
5、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6、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7、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8、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9、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10、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11、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本规定旨在确保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维护人员安全,保护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和伤亡的发生。
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并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二、责任与义务1. 爆破作业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和协调爆破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2. 爆破作业负责人有权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监督其遵守安全要求。
3. 爆破作业负责人应制定相应的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说明。
4. 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和擅自更改爆破计划。
5. 承包商应对其雇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三、作业前准备1. 在展开爆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评估,确定爆破方案。
2. 爆破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通知和沟通,确保周边人员及设施安全。
3. 检查工具、设备和材料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确认其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安全设施和控制措施1. 对于有较大材料储存的场所,应设置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确的标志和警示牌,以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
3. 对于高风险区域,应设置安全隔离区,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和疏导。
4.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耳塞、防护眼镜等。
5. 爆破作业时应维持现场的整洁和有序,避免杂物和易燃物堆放在作业现场。
五、危险源识别和应对措施1. 爆破作业前,必须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对于可能产生粉尘、有毒气体或噪声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3. 爆破作业时应保持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避免对周边建筑物、道路和管道造成损害。
六、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1. 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2. 应配备专业的事故救援人员,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置。
3. 在作业现场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设施,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和脱离危险区域。
依规操作杜绝触碰安全生产十三条红线

依规操作杜绝触碰安全生产十三条红线一、现场行为限制类(5条红线):1.无可靠安全措施在吊物或落物影响范围内作业、行走。
【举例】起重机悬吊着的重物下方,存在着重物下落和撞击危险,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行。
但有的工人心存侥幸认为吊物不会下落,停留或通行不碍事,因而习惯在吊下停留或通行。
【纠正方法】应讲清在吊物下边停留或通过的危险性。
对企图停留或通行的,应坚决劝阻。
2.未按规定停机清扫带(链)式输送机。
【举例】某电厂燃煤车间1名新职工入看到师傅用铁锹清理粘煤,某日他也照此清理粘煤,被皮带卷入挤伤死亡。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未停机用铁锹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实属严重违章行为。
严禁未停机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发现用铁锹清理皮带滚筒上粘煤的,应立即劝止,并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3.未采取安全措施直接接触转动部位进行加油、润滑等。
【举例】有的工人在机器运行中,清扫、擦拭或润滑转动部位,这样做非常危险,有可能导致手部或臂部被机器绞伤。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在机器转动时,严禁清扫、擦拭或润滑转动部位,只有确认对工作人员确无危险时,方可用长嘴壶或油枪往油盅里注油。
讲解在机器运行中擦拭、清扫和润滑所引发的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对违章操作者,及时纠正。
4.未按规定进行操作、站位、联系、环境四项安全确认【举例】有的工人在上下钢斜梯、楼梯时双手插入口袋,一旦闪脱或者摔倒,极易引发滑跌坠落事故。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双手插口袋上下楼梯、钢直梯行为可能会加重滑跌坠落事故的伤害程度,要教育职工上下楼梯时,上、下楼梯时扶好扶手,不要追打;一步一个台阶的上下楼梯,即使只剩下2-3个台阶,也不能跳跃;不要在双手拿着东西的时候上下楼梯。
5.现场边操作设备或使用工具、边使用手机等二、劳保用品使用类(3条红线):1.检修工程、技改工程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举例】有的职工进入施工生产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现场人员提醒,他却认为小提大做。
有限空间作业顺序

有限空间作业顺序有限空间作业顺序:1、接到通知需要进行一有限空间内作业,并办理相关票证,作业手续已经办理,启动应急方案及应急处置落实到位。
2、人员分工确认:第一作业人员甲;第二作业人员乙;气体检测人员丙;安全监护人员丁。
执行每道命令后,组长与组员进行确认。
3、能量隔离:由第二作业人员执行命令,关闭阀门,悬挂上锁。
4、气体检测:由气体检测人员执行命令,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已归零,记录确认,进行气体检测。
5、强制通风:由第二作业人员执行强制通风,在上风口安放通风机。
6、再次进行气体检测:由气体检测人员执行命令,做好相关记录并确认。
7、设置警戒区域:组长宣布,因气体检测结果依旧不合格,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方可进行。
现在小组人员设置警戒区域,挂设警示牌、设置警戒桩、拉设警戒带。
(尤其注意人员和设别不能划分到线外)。
8、清点工器具并佩戴正压式呼吸器:由监护人员配合第二作业人员执行,监护人员向第二作业人员交清并做好工具记录,有安全绳一条、梅花扳手一把、防爆手电筒一个、对讲机两部、正压式呼吸器一部、气体检测仪两部。
将对讲机调整为公共频道,将检测仪调零。
因作业环境复杂,约定使用第二套绳语沟通方式:拉一下拽一下表示安全、拉三下表示紧急撤离。
第二作业人员检查呼吸器面罩气密性,监护人员协助第二作业人员佩戴呼吸器。
9、持续进行气体检测:由气体检测员执行,做好记录。
监护人员做好监护,注意安全绳及自己的位置。
10、升井:由第二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执行,拉一下拽一下后,监护人员拽三下,监护人员协助第二作业人员返回井上。
第二作业人员拆除面罩、关闭氧气瓶气阀,与监护人员清点工器具。
第一作业人员与监护人:由监护人员配合第二作业人员执行,监护人员向第二作业人员交清并做好工具记录,有安全绳一条、梅花扳手一把、防爆手电筒一个、对讲机两部、正压式呼吸器一部、气体检测仪两部。
11、警戒解除、关闭有限空间:由小组人员执行。
组长确认,有限空间作业完毕,现隔离区域解除。
区域封闭警戒执行标准(试行)

区域封闭警戒执行标准(试行)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现场区域封闭管理,提高区域封闭管理质量,特制定本执行标准。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维修、土建施工等作业的封闭管理。
3 一般要求3.1 凡有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入内或者可危及人员、机械通行安全的作业场所,凡有可能发生高空坠物的作业必须实行封闭管理。
3.2 区域封闭用的路锥、警戒带、警示牌等设施必须保持醒目、完整,确保有效。
3.3区域封闭时,优先采用硬性隔离封闭,必须要先封闭,后作业。
3.5高空作业、吊装作业下方区域必须封闭,并安排专人监护。
3.6隔离封闭必须彻底,不得留有与其它作业区域相通的通道,如无法做到彻底封闭必须留进出口的,应安排人员在进出口处监护。
3.7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尽量保留人员、车辆通道。
3.8区域封闭根据现场情况,分时分段,及时调整,保证封闭区域时刻有效。
3.9 使用路锥进行封闭时,两路锥间相隔距离不得大于2米。
3.10使用警示架封闭时,警示架间或与其他物体间间距大于2米时,必须用警戒带拉好。
3.11 区域封闭用的路锥、警戒带、警示牌等设施必须保持醒目、完整,确保有效;警戒带拉设高空控制在1米至1.5米之间,警戒带应拉设平展,固定牢靠,警戒带上的字迹要清晰反光,不得模糊不清。
3.12 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封闭区域内,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得区域负责人许可后,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进入。
4 具体执行标准4.1 生产作业、设备维修作业区域封闭标准4.1.1船舶作业前,生产部船舶指导员必须督促船方进行对甲板里杆区域进行封闭,封闭后必须在封闭区域两端挂上“区域封闭、禁止进入”警示牌。
4.1.2 场地自提或转场作业,要求三面封闭,一面作业,使用安全锥封闭时,安全锥间距不得大于2米,封闭区域大小要合适,保证流机可以正常调头。
4.1.3 同一大区域有多种作业时,必须将各作业区域之间进行封闭,确保不产生交叉作业。
4.1.4 清扫或维修作业,必须对作业大区域进行封闭,封闭可以使用警戒带或安全锥,使用安全锥时,间距不得大于2米,封闭区域大小要合适。
登高作业安全事项及作业流程

登高作业安全事项及作业流程
答案:
登高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事项和作业流程以确保人员安全。
以下是登高作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作业流程:
作业前:
办理高空作业票,确保作业得到批准。
根据作业内容及作业高度选择合适的登高安全用具(如安全带、脚手架)。
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包括安全带、脚手架等。
检查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确保作业人员身体状况良好。
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作业中:
作业区域下方应拉设警戒带,禁止无关人员通行。
一切物品要用葫芦、吊绳或工具袋吊落,严禁抛接,以避免伤害。
现场负责人如发现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作业时,要立即指出或停止其作业。
监护人要坚守岗位,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作业后:
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物品或工具。
拆除登高用具,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确保安全后离开现场,避免留下安全隐患给后续工作带来风险。
此外,还有以下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需要遵守:
部件不得任意拆除及使用,确保安全带等部件完好无损。
梯子要坚固平稳,立梯坡度适宜,并设防滑装置。
设备做好防护措施,如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
必须设有现场安全监护人,负责监督和指导作业过程。
拆卸作业要规范,使用吊葫芦、吊绳或工具袋吊落物品,避免直接抛掷。
不得随便乱走乱攀,按照设置的通道和扶梯行走,避免意外发生。
通过上述措施和流程,可以有效降低登高作业的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工程施工警戒带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施工警戒带标准。
二、警戒带设置要求1. 警戒带类型:警戒带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色带,如红色、黄色等醒目颜色,便于识别。
2. 警戒带长度:警戒带长度应根据施工现场范围和需要设置,确保覆盖整个施工区域。
3. 警戒带高度:警戒带设置高度应控制在1.5m至2m之间,便于人员观察。
4. 警戒带固定:警戒带应采用牢固的固定设施,如铁桩、木桩等,确保警戒带在施工期间不易被破坏。
5. 警戒带字迹:警戒带上应标注“施工区域,禁止入内”等字样,字体应清晰可见。
6. 警戒带间距:警戒带间距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5m至10m之间。
7. 警戒带延伸: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重要通道、危险区域等位置,应设置警戒带延伸,确保警戒范围覆盖。
8. 警戒带更换:警戒带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确保警戒带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三、警戒带使用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标准设置警戒带,并确保警戒带设置到位。
2.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负责警戒带的设置、管理和使用,确保警戒带有效发挥警示作用。
3. 施工现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无关人员注意安全,禁止入内。
4. 施工现场应设立警戒带巡逻人员,负责警戒带的巡逻和检查,确保警戒带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警戒带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法律责任1.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标准设置警戒带,或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2.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警戒带设置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工程施工警戒带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一、引言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施工警戒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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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警戒线设置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厂区临时警戒线设置,保障人员及设备安全,结合现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警戒区域划分的范围
1.1需要设置警戒区域的作业活动
认真对施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识别,对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对人员人身安全带来危害的施工区域,应当划分警戒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主要包括:
1.汽车吊起重吊装作业;
2.高处作业(包括搭设脚手架作业、检维修作业等);
3.断路作业;
4.叉车装卸作业;
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的作业。
1.2需要设置警戒区域的场所
1.在人员及车辆经常行走区域堆放物料、设备;
2.厂区的坑、洞、口暴露、盖板损坏或盖板临时打开;
3.固定安全防护栏损坏;
4.高处设施损坏,可能发生坠落并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区域。
5.可能造成伤害的其他场所(如高压蒸汽泄露等)
2.警戒区域划分的基本要求
2.1警戒线拉设基本要求
1.设置临时警戒线时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物料坍塌、倾倒或坠落所能达到的最远距离,坑、洞、口防护距离应在50~100cm。
在供用电设备周围设置警戒线还应符合防触电安全距离。
2.临时警戒线设置高度应在100~150cm,线(带)应张紧,应拉设平展、固定牢靠。
3.临时警戒线应形成封闭区域。
4.临时警戒线不得以正在运转的设备本体为支撑物。
5. 临时警戒线需清晰醒目。
2.2具体作业及场所要求
1.汽车吊起重作业时,应以起吊最大回旋半径确定吊装警戒区域。
2.高处作业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监护,同时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上下或水平抛掷工具。
3.断路作业一般在道路两侧距坑洞安全距离不小于50cm处设置警戒区域。
4.叉车装卸作业参照《叉车作业管理制度》
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现场单位负责人同意,现场设置封闭警戒区域,必要时设置专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在人员及车辆经常行走区域堆放物料、设备,应靠近建筑物边缘,可在外侧拉设封闭警戒或延长的单侧警戒;
7.厂区的坑、洞、口暴露、盖板损坏或盖板临时打开、固定安全防护栏损坏,设置封闭警戒线,必要时设置专人看守,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
8.高处设施发生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修。
修复前,必须在可能坠落区域拉设封闭警戒,严禁人员进入。
9.其他危险场所根据需要进行设置。
3.警戒区域管理的基本要求
警戒区域以“谁主导,谁拉设;谁拉设,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辅助作业人员有协助拉设、管理警戒的义务,主要有以下管理要求:
1.作业活动需设置警戒区域的,应对警戒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后,方可进行作业。
2. 作业期间,现场人员应加强警戒区域的监护,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警戒区域。
相关作业或检查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前,需征得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进入。
警戒区域内的行动必须听从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 作业单位必须派人对警戒区域的隔离警戒措施定期检查,一旦发生移位或损坏,应及时修复,避免因警示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
4. 按照实际情况,作业单位需在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的,安全标志的内容应简洁,有针对性,做到一目了然,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根据道路通行和现场风险大小等情况,夜间可设置警示灯。
5.作业完毕或危险解除后后,警戒单位及时将警戒解除。
4.奖惩
1.警戒区域未按规定设置的,扣100元/次。
2.警戒区域设置期间无有效管理的,扣100元/次
3.擅自进入警戒区域内的,扣100元/次。
4.对劝告不听进入或穿过警戒区域内的,扣200元/次
5.未经设置警戒部门允许擅自移除警戒的,扣200元/次。
6.因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安全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