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材料细化清单

网上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材料细化清单
网上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材料细化清单

网上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材料细化清单

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2、施工许可证(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原件)

4、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核实通知书和面积附表。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消防如未抽中,应提供消防大队出具的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和消防竣工备案表及质监站出具的消防自查表。如消防抽中应提供消防合格凭证)

7、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市政备案)

9、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商品房备案)

10、民用工程需提供的室内环境检测和沉降观测(原件)

1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一式二份)

12、民用建筑节能单项验收备案登记(原件)

13、气象局提供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原件)

14、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1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1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17、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18、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有关文件

19、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网上备案授权书(原件)

20、建筑工程五方建设主体备案意见(原件)

21、营业执照(原件)

22、法人身份证(原件)

2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点:(1)网上备案的前提条件是监察中队质监员先提供监督档案和监督报告;

(2)竣工验收报告里面的每个单位意见须填写详细;

(3)施工许可证没进过一号通申报的,先进无锡市住建局网一号通申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附件一: 大庆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申请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施工的工程,现已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甩项验收工程及其原因附后)。经我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核查:该工程已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自检合格,报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该工程的全部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已按有关规定要求整理成册,随报告送来备查。 本工程经竣工验收,如有质量缺陷,由我单位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合同约定进行保修。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监理单位工程评估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监理的工程,施工单位现已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经我单位检查: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有关安全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及观感质量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依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估结论为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三份,建设、监理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高新区管投道路优化第九推进组:: 由我单位设计的工程,我单位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检查结论:工程设计变更符合(不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及变更要求。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设计单位(章) 年月日 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备案机关各一份。

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一、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工商业单体建筑工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筑节能审核意见); 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浆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 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9、建筑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2、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质监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安装部门核发的现场安全验收合格证;

二、居住类商品房建筑工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设计审核意见); 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 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9、公安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2、居住配套设施专项验收合格文件(道路、给排水、电力、电气、燃气、园林绿化、环卫等);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5、质监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目录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完成上述1、2、3条工作后,验收前3日内将综合验收参加的单位及时间通知市建委综合科,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验收时市建委综合科现场进行监督。经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前检查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

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A4纸、打印)。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成都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政府各个窗口汇总) 一、基本资料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质检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建设单位委托函;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勘测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测绘报告; 5.房产测绘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 6.城建档案竣工资料审核意见; 二、规划建设局负责验收部分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2份(规划局质监站); 2、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意见书;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合格证; 5、工程结算书(封面有甲乙双方盖章和造价师资质章); 6、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7、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 8、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资料评估报告; 9、涉水事项竣工图(含总平图)、设计变更书(取水、排水、节水、等); 10、取水工程验收报告; 11、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2、验收公示材料和公证材料。 13、质监站监督报告 14、竣工验收报告 三、经济发展局建筑工程环保和安全设施验收资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躁音设备项目和产生餐饮油烟、产业废水项目); 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份; 四、市消防支队负责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1、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3、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责任人签字);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程序示范文本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程序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程序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建设 工程竣工备案告知书及以下材料向备案机关告知,办理备 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①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 ②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③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④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原始文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4、建设、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收入凭证。 7、法规、规章规定及备案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将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将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资料清单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资料清 单

文档仅供参考 2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细分

附件一:指导科——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内容及排列顺序 一、综合文字材料 1、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批复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4、总平面规划图。 5、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 6、合同或协议书(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 7、中标通知书、发承包审核通知书。 8、公安消防部门审批验收意见。 9、环保部门审批验收意见。 10、人防部门审批验收意见。 1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12、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定单、结算书(具有造价审核资质的部门出具)。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4、工程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监理竣工总结) 15、其它。

二、工程施工文字材料 1、施工技术管理 (1)开工申请、开工令。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签证、洽商记录等。 (4)施工组织设计、工序施工方案。 (5)技术交底单。 (6)测量定位记录。 (7)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报告;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8)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9)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10)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11)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12)施工日记 (13)其它。 2、质量控制 * (1)地基与基础分部(含地基处理、桩基子分部) (2)主体结构分部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4)建筑屋面分部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 (6)建筑电气分部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程序

编号:SM-ZD-91531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 料及程序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告知书及以下材料向备案机关告知,办理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①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 ②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③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④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原始文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4、建设、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收入凭证。 7、法规、规章规定及备案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各项表格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现定于年月日时(地点)进行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予以监督。 附: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2、竣工验收方案 质监站签收人:建设单位: (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 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附件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附件2:竣工验收方案(另附页)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申报单 雨花台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我单位建设的工程,面积为 m2,造价为万元,并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并整理完成如下资料: 1、竣工报告□ 2、竣工验收主要成员及验收组长名单□ 3、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 4、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 5、有关节能保温工程专项验收文件□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7、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单元、户号抽签记录表□ 8、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组复核记录□ 9、住宅单位工程验收问题记录表□ 10、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1、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2、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3、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 1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1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依据质量监督检查要求,现向你站申报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浅谈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备案

浅谈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备案 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实体进行到位质量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④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1)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2)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4)电梯验收合格文件 4)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合格文件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完整word版)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

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3.5 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竣工资料由总承包按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进行审核、汇总。 3.5.1 竣工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符合档案馆及代建单位要求后提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由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并入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并交工。3.5.2 竣工验收程序插入竣工资料验收流程图 3.5.3 竣工验收组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6、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于工程履行合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汇报。 7、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8、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9、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5.4 竣工验收资料 3.5.4.1 整理目标工程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满足业主和城建档案

武汉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办理内容: 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竣工验 收备案 二、办理单位: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申报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 始记录); 3、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8、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档案资料认可文件或者验收意见书; 9、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出具的审查备案文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住宅工程《住宅质量保证书》(其中附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供)。 四、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监督机构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科; 2、备案科工作人员对备案资料进行签收,并发收件回执单; 3、备案科工作人员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 4、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备案科工作人员向建设单位签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补正告知书》,建设单位将备案资料补正后报备案科复审; 5、对于符合要求的备案资料,工作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6、科长对签署意见的备案资料进行复核。 7、备案科工作人员将备案工程信息进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项目上报系统”微 机登录; 8、备案科工作人员打印备案证、加盖备案专用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程序(新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 程序(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30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及程序(新版) 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告知书及以下材料向备案机关告知,办理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①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 ②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③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④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原始文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4、建设、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收入凭证。 7、法规、规章规定及备案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将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将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将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改革及《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与之配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贯彻实施已近三年了,但在这期间,笔者认为大多数相关单位对《办法》和(指南)执行较好。但是也有少数单位(特别是少数建设单位)对《办法》和(指南)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执行不规范。导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程序混乱,参验人员职称级别、专业验收组人数、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不符合要求,验收上报备案资料不齐等时有发生。 在此,笔者就建设单位怎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以及怎样上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浅谈《办法》和(指南)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和应用。 1、当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完成的工作: 1.1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监理三个单位的各专业人员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功能分别组成几个专业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竣工预验(即内部初验)。 1.2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人防、电梯、档案、监理、施工等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写出各自的专项检查合格报告或准许使用文件。 1.3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名单。 1.3.1验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被委托人担任。 1.3.2设付主任一名,由主任任命,该职务由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或该工程的总监担任为宜。 1.3.3笔者认为还应设工作人员一名,负责会议签到、会议纪录和各种文件签字的传递和收集工作。 1.3.4验收委员会不应少于6人,分别由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被委托人担任。 1.3.5根据所验工程的功能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一般工程不应少于三个专业验收组(土建、水暖、电气)。 a、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宜在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由主任任命产生。

湖南省建筑施工验收备案用全套表格

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向你站申报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现按工程预算造价预交工程质量监督费元,待工程竣工时,按工程决算造价增减,并提供如下工程情况及资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立项批准机关、文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类型、层,工程预算造价万元,工程地点。 二、参建各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电话;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号,项目勘察负责人、电话;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号,项目设计注册建筑师、注册号、注册结构师、注册号、电话;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号,总监理工程师、电话;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号,项目经理、电话。 三、提交的文件资料(当面核对原件与复印件,当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合时,可提交复印件):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中标通知和业务合同;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外埠、外省、境外施工安装企业承包施工审批文件; 5、不实行监理的建设单位管理资质证书; 6、其他: 报监登记编号:申报建设单位(章) 收到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章)年月日 本申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各一份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湖 南 省 建 设 厅 制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备案表

页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备案机关、房屋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机构各一份。 湖南省建设厅制 共4 页第2页

注:表中____内填写章齐全或基本齐全;不齐全或其他原因则不能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回答业主提问

《竣工验收备案表》回答业主提问 房产专业律师就《竣工验收备案表》回答业主提问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开发商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怎么办? 业主:我们的买卖合同中交付条件中选择条款是“竣工验收标准”,还有业主的合同被开发商写做“规划验收合格”,都没有约定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样情况下交楼因为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算不算违约。 张旭锋律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商品房交付时需要符合法定和约定的交付条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包含两层含义: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所谓“符合交付条件”,既要符合

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又要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当然,开发商还有义务按期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 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没有达到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具体表现,仍然属于不“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仍然应该承担合同责任。 二、开发商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业主:我们也都听说开发商依法应当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但是到底是按照什么法律的规定,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这么做?到底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张旭锋律师: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

3.5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 竣工资料由总承包按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进行审核、汇总。 3.5.1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符合档案馆及代建单位要求后提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由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并入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并交工。 3.5.2竣工验收程序 插入竣工资料验收流程图 3.5.3竣工验收组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资料清单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细分 1

附件一:指导科——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内容及排列顺序 一、综合文字材料 1、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批复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4、总平面规划图。 5、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 6、合同或协议书(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 7、中标通知书、发承包审核通知书。 8、公安消防部门审批验收意见。 9、环保部门审批验收意见。 10、人防部门审批验收意见。 1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12、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定单、结算书(具有造价审核资质的部门出具)。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4、工程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监理竣工总结) 15、其它。 二、工程施工文字材料 1、施工技术管理 (1)开工申请、开工令。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签证、洽商记录等。 (4)施工组织设计、工序施工方案。 (5)技术交底单。 (6)测量定位记录。 (7)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报告;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8)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9)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10)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11)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12)施工日记 (13)其它。 2、质量控制 * (1)地基与基础分部(含地基处理、桩基子分部) (2)主体结构分部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4)建筑屋面分部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 (6)建筑电气分部 三、附属配套工程竣工资料 * 消防、通风与空调、钢结构、幕墙、建筑智能化、二次装修装饰工程等。 四、逐套验收 1、逐套验收实施方案 2、逐套验收汇总表 3、逐套验收资料 五、竣工图 1、建筑竣工图 2、结构竣工图 3、给排水竣工图 4、电气竣工图 5、其它竣工图 六、工程声像资料 1、照片 2、录音、录像(专题片) 七、工程电子文件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的工程,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与纸质档案相对应的工程电子档案。 注:1、有第一大类综合文字材料第11、12项内容后我馆才开始受理档案移交。 2、带*号的内容参照“南宁市建设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目录”。 3、档案整理规范详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整理基本要求》。 4、工程声像资料内容要求详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细则》。 5、工程电子文件详见内容要求详见《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基本规定及技术要求》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备案须知-填写范例

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职工餐厅 职工餐厅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二○一○年一月

填表说明:1、本表下载打印后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2、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注:本须知仅做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帮助文件,可不打印) 一、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文件说明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填表说明: 1.封面:“工程名称”栏内:填写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相一致。 “建设单位”栏内:建设单位全称应与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 2.第二页: ⑴“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栏内:填写工程名称应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相一致。 ⑵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建筑面积”栏内:填写面积应与该工程施工许可证中建筑规模及规划验收注明的面积相一致。 ⑶“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⑷“单位名称”栏内:填写各单位全称,应与各参建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证核对,如单位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不符时,应出具变更单位的上级单位或工商局的变更证明文件。 ⑸报送时间:为送达备案机关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应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字,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交资料

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份(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1份(复印件); 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1份(原件); 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1份(原件); 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8、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9、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复印件); 10、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1份(原件); 11、《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原件) 12、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1份(原件); 13、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1份(复印件);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份(复印件)。(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并联验收项目) 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筑竣工平、立、剖面图及竣工总平面图)2份(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1:500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附验线回单、含电子文档)1份(原件); 5、市政管线工程提交经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绘资料(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三)公安消防部门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1份(原件); 2、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2份(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2份(复印件); 4、《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1份(复印件); 5、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质量合格承诺书》、《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质量合格承诺书》、《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合格承诺书》、《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理合格承诺书》)1份(原件); 6、《消防产品选用清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1份(原件);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1份(复印件); 8、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1份(复印件); 9、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的施工图或经中介审图公司审查同意的施工图(总平面图、标准层及非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消火栓及喷淋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防排烟系统图)1份(原件)。 注:(1)第3条限2006年1月1日前已通过消防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消防设计的建设项目。 (2)第4条限2006年1月1日后经中介审图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消防设计的建设项目。 (3)第8条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备案表的填写: 1、封面及工程概况(第1页)不需在备案表上填写,誊写在其他位置(如A4空白纸张)由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电子打印,工程概况每项都为必填项; 2、各单位竣工验收意见页(第2页),需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填写联系方式、日期,并加盖对应单位公章(必须为公章,项目部、资料专用章等不予承认),盖章必须清晰,否则不予承认; 3、文件准备情况表(第3页)及备案机关处理意见不需备案单位填写,空白即可。 二、备案所需材料: 1、备案表; 2、各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承诺书的填写要求:(1)除签字、盖章及日期外的内容均需打印,不涉及内容画斜线“/”也需打印;(2)编号位置处需填写与备案表一致的编号;(3)承诺单位处须加盖公章;(4)法人签章处需加盖法人私章,并填写承诺日期。 3、各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的同时需提供单位资质、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对应单位鲜章,并按该顺序排好。

(填表说明:1、填写本表时,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该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不涉及的,请在空格中画斜线“/”。2、变更责任人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中途变更的某岗位的责任人,有则填写,没有则在整个过程全部结束后在空格中画斜线“/”。3、如果有增加项目,请自行续表。)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附件2:编号: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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