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明代甘青李鲁土司家族的发展与历史作用_陈亮
甘肃永登连城蒙古族土司鲁氏家族の研究

摘要甘肃永登连城蒙古族土司鲁氏家族是西北地区著名的土司家族之一,自明朝初期归附,世居连城,历明清二代,到民国时期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止,维系了五百多年的历史,对西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过重大影响。
本文是从少数民族家族史的角度入手,对鲁氏家族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全文共分五章。
第~章,叙述了鲁氏世居地永登连城的地理位置、民族分布及明清时期的军事地位,阐明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在明清二代其军事地位极为重要,为“极冲”之地;第二章,叙述了鲁氏在明朝初期兴起的过程,讨论其始祖、族属,论述了家族世业的确立及兴起的原因;第三章,叙述了鲁氏历代土司在明清两朝经营西北过程中,谨守疆土,听从征调,参加了重大的军事征讨,为西北边疆的稳定作出了贡献;第四章阐述了鲁氏这个大家族在清中期后的衰落及其原因;第五章,论述了鲁氏家族的宗教信仰、联姻、汉化等问题,阐明这些社会行为对其家族的兴盛和维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宗教信仰的影响是深远的。
总之,通过对鲁氏家族发展史的深入剖析,从进一步认识明清两朝在经营和开发西北过程中所推行的民族政策经及这些民族政策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AbstractTheMongolianLufamilyliveinLianchengtownshipofYongdengcounty,GansuprovinceisoneofthefamouseTuSifamilyinnorthwesternChina.Thisfamilywithahistory勰longas561yearsfromearlyMingDynastyviatheMingandQingDynastiesuntilMingguoPeriodwhentheTusisystemWasabolished,asertedimportantinfluenceuponpolitics、economyandcultureofthenorthwesternregion.ThisaticlemakeananalysisandstudyonLufamilyincaseofitshistoryasminoritynationality.Itconsistsiffivechaptersofwhichthefirstonenaratesthegeographicallocation、distributionofnationalities、militarystatuesduringtheMing&QingDynastiesofLianchengtownshipinYongdengcountywheremembersofLufamilylivedformanygenerations,thendrawstheconclusionthatLianchengtownshipwimmanyminoritynationalitiesfromveryearlydaysoncewasofgreatimportanceintenllsofmilitarystatueduringtheMing&QingDynasties.ThesecondchaptertellsreasonandprocedureofLufamilyinearlyMingDynastyandtheirancester、nationality、establishmentoftheirfamilycareer.ThethirdchapterfocusonthemanagementeffortsdonebyTuSiofLufamilyduringtheMing&QingDynastiesinthenorthwestemregionandtheirparticipationinsomeimportantmilitaryactivitiesthroughwhichcontributionWasforthestabilityintheborderarea.TheforthchaptergivesthereasonanddecliningprocedureofLufamilyinthemiddleandlaterQingDynasty.Thefifthchapterdiscussestheirreligiousbelief、marriagewitllHanpeople、acceplmceof如m∞cefloraH肌people’Scoktreandthel:rffoundrde茌thesesocialbehaviorsespeciallyreligiousbeliefhadupontherisingandpmsperyofthisfamily.Aboveall,thisarticleprovideUSaclearclueofnationalpolicymadebygovernmentoftheMing&QingDynastiesinmanagingandexploitingthenorthwestemregionandthefunction&influenceofmeabove.mentionednationalpolicy.绪论甘肃永登连城蒙古族土司鲁氏家族是西北地区著名的土司家族之一,在明代初期归附朝廷,受封连城后,从一个小的家族逐步发展成为雄踞于西北具有军事力量的地方势力。
明《李土司家谱》

明《李⼟司家谱》青海省档案馆所藏明代《李⼟司家谱》是⼀九⼋六年九⽉从民和县档案馆复制⽽来的(原件现藏于民和县档案馆)。
该家谱系青海省民和⼟族东伯府李⼟司家家谱。
唐、宋以来,历代封建王朝对边远地区各少数民族的统治,⼤都是通过对各少数民族⾸领⼈物封以官位,授以名号的办法,来管理当地的军政和⽣产事务,安定社会秩序,保卫和扩⼤疆⼟的。
元朝奉⾏这种政策,委任了⼀批⼟官⼟吏。
明朝,朱元璋进⼀步发展了这种制度,把它作为⼀项扩疆保⼟的重要措施来推⾏。
明朝初年,西宁卫地处边陲,区域辽阔,诸族杂居,风俗各异,⼀时难以统摄。
针对这种情况,朱元璋给当地的“⼤姓豪强”和“世积威约之⾸领”授以官职,把他们正式称为“⼟司”。
其具体做法是:⽣活上给予优厚待遇,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政治上予以⾼度信任,并加重⽤,与朝廷委派的“流官”(⼀称汉官)共同参治。
⼟司制度从性质上讲,是明清王朝在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实⾏的⼀种封建制度。
⼀九三⼀年⼋⽉,⼟司制度被正式废除,⼟司被委任为区长或乡长。
明朝在西宁卫所封的⼟司中,除陈义是江苏⼭阳汉⼈外,其余如李南哥、祁贡哥星吉、薛都尔、铁⽊录等,全系青海东部地区的吐⾕浑后裔、元末蒙古族旧⾂和其他少数民族⾸领⼈物。
这些⼟司中,以民和⼟族⼟司李南哥势⼒最⼤。
元末年,李南哥是西宁州同知,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以州归附明朝,授西宁卫指挥佥事。
明成祖永乐六年(1408),其⼦李英袭职,后以功封会宁伯,李南哥也享受其⼦李英的会宁伯爵位。
从李南哥起李⽒家族世居西宁卫碾伯所上川⼝,称东伯府李⼟司。
李英的从⼦李⽂,为陕西⾏都司都佥事,后因功⽽被封⾼阳伯,世居西宁卫屹塔城,称西伯府李⼟司。
后清顺治⼆年(1645),李南哥的⼜⼀后裔李化鳌归附清朝,顺治⼗⼆年授百户职,世居碾伯城九家巷,称百户李⼟司。
由于李⽒⼀家⼆⼈封为伯爵,⼀⼈封为百户,不仅在西北地区有很⼤影响,就是在朱明王朝的京城之内也颇具声望。
明《李⼟司家谱》对东伯府李⼟司家世作了如下叙述: 1、从族源来看,其祖先是吐⾕浑中的望族和上层⼈物,以⾄元末明初成为朝廷显贵和⼟司。
李土司家族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李土司家族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李土司是中国西南地区特有的地方政治制度,在明清时期,李土司制度曾经是大理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体系。
在李土司制度中,土司及其家族成为地方治理的核心,土司家族的家族制度成为一种独特的社会形态,对于西南边疆的现代化进程及文化交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然而,目前关于李土司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萌芽状态,对于李土司家族制度的研究更是缺乏相关资料和深入探究。
因此,开展李土司家族制度的研究,不仅具有学术与价值意义,也有着实践的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对李土司家族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梳理相关历史文献与活动现状,分析李土司家族制度的演变过程、内部关系、家族组织结构等。
探究李土司家族制度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当代社会的影响,为了推进当代社会的发展和提升边疆未来的治理方式提供理论支持与参考。
本研究主要意义在于:1.深入了解李土司家族制度的历史渊源和内部组织结构,为观察当时社会现象和认识西南地区历史发展提供有力证据。
2.揭示李土司家族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影响,为推进当代社会的发展和提升边疆未来的治理方式提供理论支持与参考。
3.为当今中国基层治理提供现成的家族制度参考标准。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1.研究内容: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为:(1)李土司家族制度的历史渊源和内部组织结构。
(2)李土司家族制度中的权力制衡与公共管理。
(3)李土司家族制度的演变过程与它的启示。
(4)李土司家族制度的文化与社会意义。
2.研究方法:采用历史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搜集有关李土司家族制度的历史资料,深入探究当时政治、经济、文化背景背景下的李土司家族制度的演变和影响,并对李土司家族制度在当今中国基层治理中的借鉴价值进行分析和总结。
四、研究预期结果1. 进一步阐述、总结与分析李土司家族制度的本质和内涵。
2. 揭示李土司家族制度在当时社会背景和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近40年来明代甘青藏区土官土司制度研究综述

摘 要:近 40年来,学者对明代甘青藏区土官土司制度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整 理出版相关史料及专著;证实了明代确实在甘青藏区实行过土官土司制度;对土官与土司两个概念进行辨 析,阐述了甘青藏区实行土官土司制度的原因、类型及特点;分析了甘青藏区土官土司的来源及演变;以甘 青藏区主要的土官土司家族为案例,探讨这一制度对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影响。这些研究成果为进一 步对甘青藏区土官土司制度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方面。如(明)吴祯纂、马志勇校《河州志校刊》对甘 立土司制度,一是安抚藏族,统一国家;二是羁縻藏 青藏区河州卫土官的任职进行了校正,这些基本史 族,联合拒蒙;三是奠定安定局面,发展经济文化[8]。
料的整理,为研究甘青藏区的土官制度,守备及官属 高士荣在《西北土司制度研究》第三章综合论述了明 等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史料[3]。(清)包永昌总纂、 代在西北推行土司制度的原因、西北边疆的卫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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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职责、明 王 朝 管 辖 土 司 的 措 施 及 明 代 西 北 土 司 制度的特点等[9]。龚荫则对甘肃与青海土司进行了 详细整理,他对每一家土司都进行了论述,如指挥同 知赵氏及李氏,土指挥使马氏及祁氏等,并且对该区 一些土司 的 重 大 事 件 作 了 评 价[10]。 王 继 光 对 甘 青 藏区主要土 司 李 氏、鲁 氏 及 祁 氏 的 族 系、政 治、经 济 及文化等进行了论述 。 [11] 贾霄锋认为甘青藏区的 藏族土司从土指挥使到土百长共计 171家,汉族、蒙 古族等族土司总计 31家;他还进一步指出,甘青藏 区的土司主 要 分 布 在 卫 所,由 于 土 司 与 明 中 央 政 府 的关 系 复 杂,明 代 土 司 在 不 同 时 期 职 责 有 所 不 同[12]。杨士宏分别介绍了卓尼土司的世祖、土司产 生的条件、20代土司及土司的组织系统与演变等,对 研究卓尼 土 司 有 重 要 意 义[13]。 崔 永 红 就 明 代 土 官 制度的推行,土司制度的特点、衰落以及土司的消亡 等问题进 行 了 研 究[14]。 武 沐 系 统 论 述 了 明 清 时 期 甘肃的军政建制、经济及甘肃境内主要少数民族,在 第四章详细 论 述 了 明 朝 治 理 藏 族 的 政 治、土 官 土 司 制度等问题[15]。此外,洲塔、乔高 才 让、尹 伟 先、郭 厚安、李清凌 及 黄 奋 生 等 学 者 对 此 也 有 所 研 究 此 不 赘述。
元明清时期甘青地区的土司制

元明清时期甘青地区的土司制一、元明清时期甘青地区土司的形成和特点土司,又叫土官,它是元、明、清中央政权借鉴前代的做法,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各族上层因俗而治的一种官职。
土司制度的特点,一是土官由中央政府任命,二是置于少数民族地区,三是实行世袭制。
中原政府通过土官治理少数民族的作法,最早见于儒家经典。
《易?观?象辞》云:“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礼记?王制》云:“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
”[1](P1338)这是中国几千年来一以贯之的“因俗而治”思想的滥觞和理论依据。
战国秦汉时期的楚庄乔王滇,秦置吏员管理西南夷,汉设都尉、县属,唐置“都护”和对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官制,等等,都是这一思想的体现。
然而汉唐以来的“属国”、“都护”,羁縻土府、州、县,或命汉官,或任土酋,其对少数民族的管理,是一种松散的宗主与从属关系。
元、明、清三代创立和推行的土司制,则对少数民族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制度性管理。
甘青地区的土司制形成于什么时代?对此,学术界尚有不同的看法。
王继光《甘青土司制溯源》一文,以《明史?土司传》及《明会典》等史籍不录甘青土司为依据,认为“明王朝没有在甘青地区正式推行过土司制度”,他认为甘青土司统治体系的形成,“至清王朝建立,才得以正式确认”。
赵云田《中国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沿革史》论及清朝在边疆“因俗而治”的政策时,只说它在西南边疆各少数民族居住地实行土司制度,设立土官等,也没有提甘青地区的土司。
[2]这都是可以商榷的。
明朝在甘青地区未推行土司制的观点不符合历史实际。
事实上,元代就已经在甘青地区任命了许多少数民族首领为官。
入明后,这些土官大都被明朝政府授以原职。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强豪人物,只要愿意投诚,也都授以官职。
如元甘肃行省理问所官祁贡哥星吉,洪武元年归附后,授副千户世袭。
元甘肃行省右丞,蒙古人朵尔只失结于洪武四年归附后,授指挥佥事世袭。
浅析明代甘青李鲁土司家族的发展与历史作用

明王朝在西北边 疆地 区 曾广 泛实 行土 司制度 , 实 其 就 是 封 建 王 朝 统 治 者 在 西 北 少 数 民族 居 住 的 地 区分 封 世 袭 的 官 职 , 统 治 当 地 的 居 民 。 明 代 西 北 地 区处 于 国 防 来 前线 , 是一处军事战略要地并倍受 明廷 的重视 , 西北土 司 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趋于完善 。 明 代 李 鲁 两 土 司 家 族 的发 展 1 明代 的李土司家族。 . 李 土 司 家 族 是 青 海 显 赫 的 家 族 之 一 , 族 源 目前 有 其 三种 说 法 : 陀 说 、 谷 浑 说 和 西 夏 党 项 说 。李 氏 中有 沙 吐
浅 析 明 代 甘 青 李 鲁 土 司 家 族 的 发 展 与 历 史 作 用
陈 亮
摘 要 : 明清 时期 土 司制 度 是 中 央政 权 管 理 西 北 边 陲 的 重 要 政 治 措 施 。 西 北 土 司制 度 经 历 了产 生 、 元 发 展 以及 衰 落 三 个 阶段 。 李 鲁 土 司均 是 甘 青 地 区声 名 显 赫 的 土 司 家族 , 代 为 其 发 展 的 重 要 历 史 时 响 。 依 据 正 史 和 家谱 资 料 , 家 族 的 角度 浅 析 明 代 甘 青 土 司 的发 展 及 经 文 从 其 原 因 , 及 特 殊 的 历 史作 用 。 以 关 键 词 : 氏 家族 ; 氏 家 族 ; 展 ; 史 作 用 李 鲁 发 历 中 图分 类 号 : 2 8 K 4 文 献 标 识 码 : A
鲁土司始祖脱 欢 , 元朝官 至武定 王 , 明洪 武 四年率 部 落投诚 。元朝灭 亡后 , 脱欢流落河西一带遂投 降大 明, 被安置于连城。招 降之初 , 脱欢不 为重用 , 未授官职 。 永 乐 年 间 鲁 氏 家 族 以军 功 显 赫 扬 名 于 世 , 建 奇 功 。 屡 二世 巩仆 世杰 初授 为 百 夫 长 , 守 庄 浪 。诏 书 日 : 朕 君 驻 “ 天 下 , 慕 义 土 皆授 以官 , 巩 仆 世 杰 久 居 西 土 , 能 委 凡 尔 乃 心效顺 , 朕用嘉之 , 今授 以 昭信校尉 宁卫 管军 百户 , 尚 尔 思 尽 乃 心 遵 律 扶 众 , 副 朕 之 委 令 , 宜 勉 之 ” 。 巩 仆 庶 尔 J
元明清时期甘宁青地区多民族格局的形成及其演变

元明清时期甘宁青地区多民族格局的形成及其演变元朝时期,甘宁青地区处于蒙古帝国的统治之下。
蒙古族作为统治者,封建农奴制度开始在这一地区稳定建立起来。
同时,蒙古族与汉族、回族等少数民族之间的沟通也日益增加,不同民族之间开始融合、沟通和互动。
明代,甘宁青地区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汉族移民。
这些汉族移民逐渐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占据主导地位。
明代中后期,明朝政府开始实行“三族自治”政策,依托当地的土司制度,委派少数民族首领管理地方事务。
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沟通。
清朝时期,甘宁青地区再次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变化。
清朝建立后,蒙古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并被封为王公。
清朝政府大力推行移民政策,大量汉族移民涌入该地区。
与此同时,藏族和回族等少数民族之间的冲突也逐渐加剧,清朝政府不得不对这些冲突进行干预。
在清朝时期,甘宁青地区的多民族格局进一步丰富多样。
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等各民族互相沟通、融合,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多民族共存的局面。
各民族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和贡献。
例如,回族在商业和手工业方面的进步比较突出,蒙古族则在畜牧业、军事和政府组织中有很高的地位。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甘宁青地区的多民族格局也不息发生着变化。
清朝晚期,西方列强的入侵和不对等条约的签订,使这一地区遭受到严峻的破坏和压迫。
此外,甘宁青地区还经历了农夫起义和游牧民族的入侵等一系列动荡事件,导致多民族之间的冲突日益尖锐。
这种冲突最终导致了各民族干系的紧张和动荡的局势。
总的来说,是一个复杂而多样的过程。
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历史事件对这一地区的多民族共存和互相影响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同时,各民族之间也形成了复杂而奇特的互动干系。
这一过程既是甘宁青地区多民族历史进步的缩影,也是中国多民族格局形成与演变的一个重要例证综上所述,甘宁青地区在元明清时期形成了多民族共存的格局,汉族移民的涌入和各民族之间的沟通融合使得该地区的多民族干系较为稳定。
明清时期甘青土司家族文化探究

河 州 就有 “ 珍珠族, 世 袭 国师一 , 禅 师一 ; 弘化 族 , 世 抚 拣委 , 至 其子 十 五 岁再 令承 袭 。 ” 清乾 隆三 十 三
袭国师 , 灵 葳族 , 世袭禅师。 ” 僧 职 土 司 也 采 取 父 年 ( 1 7 6 8 年) 再 次 明令 : “ 土官袭替定例 , 必 分 嫡 庶 子 相传或叔侄相传 , 形 成 家 族 承 袭 的政 教 合 一 体 长次, 不得 以亲爱过 继为词” , “ 承袭之人 有宗派不
收稿 日期 : 2 0 1 5 — 0 5 — 1 O
基金项 目: 2 0 1 3 年度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 目“ 四川民族史” 阶段性成果 , 项 目号 : S C 1 3 A O 2 6 J 作者简介 : 何 威, 男, 汉族 , 甘肃平凉人 , 河南大学 民族研 究所 副教授 , 博士 , 主要研 究方 向为民族史 。
官职授予当地少数民族首领 , 采取“ 土流参治 , 土控
于流” 的方 式 , 将 土 司 纳 于 军 事 卫所 的 体 系之 中 。
甘青 地 区的卫所 土 司主要 有 指挥使 明洪 武 二 年 ( 1 3 6 9年 ) , 明军 挥 戈 西进 , 采 取 据不完 全 统计 ,
人, 指 挥 同知 1 0 人, 指挥佥事 l 2 人, 正 副千 户 3 0 “ 恩威兼施 ” 的策 略 , 招 抚 西 北 各 少 数 民 族 。第 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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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鸿议. 西夏李氏世谱[M]. 辽宁: 辽宁民族出版
社,1996.
[2]崔永红. 明代青海土官李文之籍贯及生平考略
[J]. 青海民族研究,1992(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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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期
从琉球问题看李鸿章的海防思想
2011 年
[5]王芸生.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 第一卷) [M]. 上 海: 三联书店,1979: 161.
展以及衰落三个阶段。李鲁土司均是甘青地区声名显赫的土司家族,明代为其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并对该
地区产生过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影响。依据正史和家谱资料,从家族的角度浅析明代甘青土司的发展及
其原因,以及特殊的历史作用。
关键词: 李氏家族; 鲁氏家族; 发展; 历史作用
中图分类号: K248
文献标识码: A
3. 尽忠职守保家卫国。 李鲁土司服 从 征 调,并 多 次 扈 驾 北 征。下 边 以 图 表 的形式加以说明。
人物 李英、世杰
李英 李英、鲁贤 李英、鲁贤
时间 永乐七年至八年 ( 公元 1409 - 1410)
永乐十二年 ( 公元 1414)
永乐十九年至二十年 ( 公元 1421 - 1422)
土流参治中西北土司多受流官节制,被弹劾和处罚 者很多。如: 《明史·李英传》载“会宁伯李英助甥祁监 藏夺职,杖人死,因夺封爵”; 西宁流官史昭在宣德三年奏 称会宁伯李 英 父 子 有“异 志 ”,后 查 实 属 诬 告,皇 帝 下 诏 慰曰: “忠 义 发 乎 天 性,诚 心 明 于 皎 日,朝 廷 之 所 知
宣德三年 ( 公元 1428)
事件
功升或赏赐
随成祖北征鞑靼 升卫指挥同知( 从三品)
资料来源 《明太宗实录》卷 96
随成祖北征瓦剌 授彩缎、金织蟒衣、马、羊 《明太宗实录》卷 145
随成祖北征鞑靼
授杂丝彩缎等物
《明太宗实录》卷 146
随宣宗北征兀良哈
赐钞、银、彩币
《明太宗实录》卷 147
明初对于李鲁土司的征召十分频繁 ( 多为招扶、平 叛、远征,此后多为防御) ,不仅因为两土司的土军战斗力 强悍,还因为两大家族对于明朝的赤胆忠心。明末崇祯 年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进攻西北,末代土司鲁映昌曾上 疏“欲请肃王据甘肃,以图恢复,誓以死报国”[17],后战败 身死。末代土司李洪远城破后同妻祁氏同一百二十家丁 被处死,后清世祖赐额曰: “忠臣烈妇,宗族荣之”[18]。从 以上的这些事件中看出李鲁土司对明朝确实尽到了忠臣 之责,宁死保卫大明的疆土,甚至不惜牺牲生命。
明王朝在西北边疆地区曾广泛实行土司制度,其实 就是封建王朝统治者在西北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分封世 袭的官职,来统治当地的居民。明代西北地区处于国防 前线,是一处军事战略要地并倍受明廷的重视,西北土司 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趋于完善。
一 明代李鲁两土司家族的发展
1. 明代的李土司家族。 李土司家族是青海显赫的家族之一,其族源目前有 三种说法: 沙陀说、吐谷浑说和西夏党项说① 。李氏中有 两门最为著名,其一高阳伯李文之后,后世称为西伯府李 土司,明共传八世; 其二会宁伯李英之后,后世称之为东 伯府李土司,明共传九世。[1] 李氏始祖 李 南 哥,元 末 官 居 西 宁 州 同 知,洪 武 四 年 ( 1371) 以州归附,初授所镇抚② 之职[1],后子英袭父职, 曾四次随成祖远征漠北,并多次参与了对关西地区及乌 斯藏( 即西藏) 的平叛活动,于宣德年间受封会宁伯。英 从子李文天顺元年因冒迎驾夺门功,升任右都督挂前将 军印镇守大同,同年封李文高阳伯,赐金书铁卷[2]。 李氏二人封爵,在西北乃至全国都十分有影响力,这 在中国土司史中实属罕见。虽然会宁伯李英助外甥监藏 夺西宁指挥职,触犯大明律条夺爵论死,但英宗念其旧勋 释放了他,赐禄米如故[3]。明末崇祯十三年东府末代土 司李天俞家人八十余口被农民起义军杀害,东伯府亦被 焚毁,崇祯十七年西府末代土司李洪元和妻子祁氏被农 民起义军所杀。至此在明王朝鼎盛一时的李氏家族在农 民起义军运动中遭受了巨大的打击[4]。 2. 明代的鲁土司家族。 鲁土司始祖脱欢,元朝官至武定王,明洪武四年率部 落投诚[5]。元朝灭亡后,脱欢流落河西一带遂投降大明, 被安置于连城。招降之初,脱欢不为重用,未授官职。 永乐年间鲁氏家族以军功显赫扬名于世,屡建奇功。 二世巩仆世杰初授为百夫长,驻守庄浪。诏书曰: “朕君 天下,凡慕义士皆授以官,尔巩仆世杰久居西土,乃能委 心效顺,朕用嘉之,今授以昭信校尉宁卫管军百户,尔尚 思尽乃心遵律扶众,庶副朕之委令,尔宜勉之”[6]。巩仆 世杰后随明成祖远征漠北阿鲁台,战死于哈喇哈。三世 失伽,史载其精通兵法,智谋超群。永乐九年( 1411) 随太 监王安讨伐西凉叛乱,次年捉鞑靼头目舍歹于松山,功升 副千户。失伽后历任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使等职务,后蒙 皇恩赐姓鲁,改名鲁贤。四世鲁鉴古曰: “鉴有材勇,遭敌 辄冒矢石,数被伤不为沮,故能积功至大将”[7]。鉴不仅
作者简介: 陈亮,硕士,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开封。邮政编码: 4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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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期
鸡西大学学报
2011 年
担任多大的官,见州县官吏都必须谦恭有礼,曰: “用禀 柬,设矮座,称治愚弟”[2]。西北历来是少数民族聚居的 地区,民情十分复杂,李鲁土司均为少数民族,久居西土 识民风懂民俗,能更好的处理各族之间的关系。如宣德 七年,总督刘广命高阳伯李文招抚“逃徙番民七百余帐, 皆还居旧地”[15]。
多次成功抵御鞑靼寇边,还多次领军平叛,天顺八年( 公 元 1464 年) 鉴随太监蒙泰征讨藏族捏都儿叛。成化四年 ( 1468) ,鲁鉴参与平定固原满四回民起义的战役,史称其 “出则先驱,入则殿后”[7]。
奠定鲁 氏 百 年 基 业 的 主 要 是 二 世 和 三 世 以 及 四 世[8],之后的鲁氏子孙更是为明王朝尽忠职守,直至明朝 末代土司鲁允昌在与李自成贺锦部激战中兵败身亡。有 明一论死同样与御史、兵部、六科弹 劾有关③ 。流官对土司的节制同时也给土司发展创造了 条件,首先皇帝认为土司受节制实力较西南弱,难以形成 割据势力对抗明廷,可以大力任用; 其次土司想保住自己 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方面的特权,必须死心踏地的为 明廷效命,所以历代皇帝对保卫大明江山社稷的有功土 司必委以重任并加官进爵,如李氏就出现了两位伯爵。
1. 西北边陲国防前线。 河西走廊地区汉唐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具有重 要的战略意义。汉朝就曾实行隔羌胡之交,断匈奴右臂 的政策,非常重视对甘青地区的经营。至明代,故元势力 虽退出中原但仍并占据广阔的漠南、漠北、东北、西北的 大片土地④ ,仍对中原蠢蠢欲动。经营好甘青地区不仅 可北拒蒙古,还可南控诸番[10],对明朝而言,其意义之大 远胜汉唐[11]。明初 太 祖 曾 对 盘 踞 在 漠 南 的 北 元 政 权 多 次讨伐,但收效甚微,后军事中心南移,明朝在西北开始 实行“来则御之,去则勿追”[12]的策略。 李土司所治的地区在洪武六年设西宁卫 ( 今西宁 市) ,下设 西 宁、碾 伯、镇 海、北 川、南 川、古 鄯 六 个 千 户 所[13]。鲁土司辖区在洪武五年 设 庄 浪 卫 ( 今 永 登 县 辖 境) ,后降千户所,永乐元年重新升为卫[14]。两家的辖地 都是襟要之地,守土与护家有着紧密的联系,这就给两家 族军功升迁创造了客观条件。 2. 民情复杂因俗而治。 明朝在西 北 地 区 首 次 采 用“土 流 参 治 ”的 措 施。 流 官任掌印官,土官多为佐官,受流官节制。如鲁土司无论
3. 李鲁两家的家族联姻。 明朝在甘青地区分封了众多的土司,各土司不仅通 过军功得以晋升,还通过家族之间的联姻来巩固家族实 力,提高家族威望与社会影响力。以李鲁家族为例,二世 世杰妻李氏,为李南哥之女,生三世失伽; 三世鲁贤之妻 李氏,湟中会宁伯李英之女,生四世鉴; 四世鉴妻李氏,高 阳伯李文之女,生五世麟。李鲁两家通过联姻建立了牢 不可破的同盟关系,鲁氏奠定基业的三代土司均与李氏 联姻并延续上百年。洪熙元年( 公元 1425 年) ,鲁贤随都 指挥李英征昆仑山雅零阔地,杀擒 1000 余人,俘获牲畜 13 万头[9]。明末,庄浪卫鲁土司联合民和李土司、西宁 祁土 司,歃 血 为 盟 誓 死 抵 抗 贺 锦 部 南 下,虽 最 终 战 败 身 死,但土司大家族间的凝聚力可见一斑。 二 李鲁两土司家族兴盛的原因
第 11 卷 第 10 期 2011 年 10 月
鸡西大学学报 JOURNAL OF JIXI UNIVERSITY
文章编号: 1672 - 6758( 2011) 10 - 0131 - 2
Vol. 11 No. 10 Oct. 2011
浅析明代甘青李鲁土司家族的发展与历史作用
陈亮
摘 要: 元明清时期土司制度是中央政权管理西北边陲的重要政治措施。西北土司制度经历了产生、发
三 明代西北土司的历史作用 1. 维护国家统一。 西北土司的 职 责 是“各 统 其 官 军 及 其 部 落,以 听 征 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19],明代土司担负着守卫地方 和保卫边疆的重要职责。明朝二百七十余年间,无论是 王朝内部发生分裂与混战,还是内地兴起农民军起义,西 北诸土司皆恪守人臣之道,尽力维持西北边疆的稳定与 维护皇权以及国家的统一。李鲁两家曾多次扈驾北征战 功赫赫,并远征西藏平定叛乱,对国家的统一领土的完整 做出了突出贡献。 2. 促进西北经济发展。 明初实行“边远旱地,赐各土司,各领所部耕牧”[20] 的政策,土司把土地分给自己的辖兵和辖民耕种,土兵战 时自备兵器出战,平时回乡务农,大力发展农业使得西北 土民世代有土地可耕作,李英曾“招逋逃七百户,置耕垦 田”,较以前主要以放牧为主的生产活动相比,农耕使人 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土司还十分重视水利设施的兴 修,土司李? 曾在民和地区修缮水渠“循疆之西南,睹有 古沟痕微,遂勃然感发,即按迹逆上,直穷水源”[21],至明 末西北农业取得了巨大发展,并成为主要的生产生活方 式。 3. 促进民族文化交流。 土司进贡、入京 接 受 封 赐、设 立 驿 站 等,使 西 北 地 区 与中原王朝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明王朝十分注意少数民 族地区的文化教育发展,大力提倡设立儒学学堂。李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