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
人参含片标准

人参含片标准
人参含片标准
人参含片是一种高品质的保健食品,其制作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标准。
按照规定,人参含片的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原料选择
人参含片的原料应该是优质的木糖醇,这是为了保证产品的口感和品质。
同时,还需要添加人参,通常采用人工种植的5年生及以下的人参,以保证产品的药效和安全性。
二、制作工艺
在制作过程中,需要经过挑选、清洗、提取或不提取、干燥粉碎、配料、制粒、压片、包装等工艺流程。
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控制,以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口感。
三、成分比例
在配料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添加各种原料,以保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口感。
同时,还需要添加适量的硬脂酸镁作为辅料,以提高产品的稳定性。
四、产品标准
最后,产品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只有符合标准的人参含片才能上市销售。
总之,为了确保人参含片的品质和安全性,需要严格遵守制作标准。
在购买时,消费者也应该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以
获得更好的保健效果。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用原料人参编制说明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用原料人参》编制说明吉林人参研究院一、背景说明人参,是一种特殊的农产品,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食用、药用历史。
由于人参具备了其它产品无法取代的药、食的双重作用,已在我国、韩国等形成了巨大的产业。
我国的人参产量约为全世界的80%,但价格却明显低于韩国。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标准化水平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2012年前,因受政策因素人参不能加入食品的限制,人参食品没有相应的标准,也谈不上人参食品标准体系的建立,人参进入食品以后,尽快制定人参食品的地方标准,加快吉林省人参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建设应属急需。
监管部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的不法业户存在着糖水煮制红参、硫磺熏蒸人参、农残超标人参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上还出现人参提取有效成分后添加硫酸镁等进行再加工的制假售假新动向。
人参食品标准体系的建设,直接关系到人参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人参食品的质量安全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
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延吉),先后主导起草了《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各种加工人参的鉴定及分等质量标准等12项国家标准,为吉林省人参产业规范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这些标准与2009年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要求也有很多的不同,例如:《鲜园参分等质量》等国家推荐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影响标准的有力执行,实施效果没有监管部门开展过跟踪评估;推荐性标准制定的安全指标,没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依据,其科学性无从确定,虽然在当时的情况下,对保证人参质量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发达国家已普遍使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系列标准,同时已有自己与国际接轨的完善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组织标准。
在欧洲,与食品有关的标准体系有(OHSAS)标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标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标准(HACCO),欧洲“零售商联合组织/优食农产品标准(EUREP/GAP)。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佚名【期刊名称】《中国食品》【年(卷),期】2014(0)19【摘要】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节选)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即食鲜切蔬果是指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去皮)、切分、消毒、脱水等处理,可以改变形状但仍保持新鲜状态,包装后经冷链运输销售的产品,包括与有效隔离的沙拉酱等酱汁、熟制动物源性产品(如畜禽肉、水产品等)组合包装的产品。
即食鲜切蔬果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书(正本、副本以及副页)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以及产品品种明细,获证产品名称为其他食品(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产品类别编号为2801。
【总页数】1页(P119-119)【关键词】生产许可;药品监督;鲜切;沙拉酱;申证;获证产品;组合包装;产品品种;出厂检验;动物源性产品【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201.6【相关文献】1.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冷链食品生产审查实施细则(2015版)(征求意见稿)》 [J],2.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的通知 [J], ;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J],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J],5.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江西省婴幼儿配方谷粉生产许可审查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即食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即食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即食蔬果生产许可审查。
细则中所称的即食蔬果,是指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切配或不切配、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加工处理,保持新鲜状态,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运输销售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包括与隔离的独立密封预包装沙拉酱等酱汁组合包装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食品。
第二条即食蔬果的申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为3101,类别名称:其他食品;品种明细:其他食品(即食蔬果)。
本产品不得分装。
第三条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内容的,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第四条企业生产场所选址、厂区布局、厂区道路、车间和库房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生产场所相关规定。
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料清洗间、生产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并具备相适应的冷库。
第五条企业生产场所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生产场所包括清洗、加工、包装和库房等区域。
企业检验室面积不包括在生产场所内。
第六条企业生产场所根据清洁度分为:一般作业区(仓储区等)、准清洁作业区(挑拣区、清洗区、蔬菜截切区、外包装区等)、清洁作业区(水果切配区、消毒区、漂洗区、内包装区等)。
生产场所各区之间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第七条企业生产场所应有温度控制设备设施,环境温度应不高于15℃,并保证加工产品温度控制在1℃~5℃。
第八条企业原料库和成品库应有温度控制设备设施,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5℃。
第九条企业应对清洁作业区空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采取初效、中效过滤,每小时换气不少于10次,并有自动监控设备设施。
第三章设备设施第十条企业供排水、清洁消毒、废弃物存放、个人卫生、通风、照明、温控、检验设施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设备设施的相关规定。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江西省内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的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方案中所称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是指以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切片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辅料,经原料处理(挑选)、配料、糖制、蒸制、干燥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
申证单元为其他食品。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产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即其他食品[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
第二条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的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其类别名称(品种明细)为:其他食品[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类别编号为3101。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及执行标准等见表一。
表一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目录列表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定义执行标准其他食品其他食品其他食品[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 ]以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切片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辅料,经原料处理(挑选)、配料、糖制、蒸制、干燥和包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定义执行标准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第三条本方案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方案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方案。
第二章生产场所核查第四条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一般分为:一般作业区(原料处理区、仓储区、外包装区)、准清洁作业区(配料区、糖制区、蒸制区、干燥区、容器清洗场所)、清洁作业区(内包装区)。
第五条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入口应设置洗手和(或)消毒设施,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等二次更衣设施。
第六条各作业区之间应防止交叉污染,清洁作业区应与其他作业区分隔,清洁作业区应设有空气消毒设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2.10.25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
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人参(征求意见稿)
2.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西洋参(征求意见稿)
3.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灵芝(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0月25日。
DBS22 024-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DBS22 吉林省地方标准DBS22/024—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2014-07-30发布 2014-08-30实施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人参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志强、蔡树群。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娄子恒、杨文志、张引、潘晓鹏、杜跃中、姜自军、高宇、李乃军。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用于加工食品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19506 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食品原料用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五加科植物人参属的根及根茎。
3.2 鲜园参从土壤中采挖出来,未经加工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3.3 生晒参以鲜园参为原料,经刷洗、晒干或烘干制成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3.4 红参以鲜园参为原料,经刷洗、蒸制、干燥制成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1DBS22/024—20142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 4.1.1 鲜园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鲜园参感官要求项 目 要 求检验方法根主根呈圆柱形或纺锤形,肩部偶有疏浅的横纹;须根细长,或有细小疣状凸起(珍珠疙瘩)。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是否允许分装规定-1
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饮料、果浆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
0605
蛋白饮料
1.含乳饮料
2.植物蛋白饮料
3.复合蛋白饮料
0606
固体饮料
1.风味固体饮料
2.蛋白固体饮料
3.果蔬固体饮料
4.茶固体饮料
5.咖啡固体饮料
¥
6.可可粉固体饮料
"
允许分装
1702
水果制品
1.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桂圆、椰干、大枣干制品、其他)
2.果酱(苹果酱、草莓酱、蓝莓酱、其他)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8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豌豆、其他)
2.油炸类(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其他)
3.其他类(水煮花生、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裹衣花生、咸干花生、其他)
2.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
3.固态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风味汤料、酱油粉、食醋粉、酱粉、咖喱粉、香辛料粉、复合调味粉、其他]
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
黄酒
黄酒(原酒、加工灌装)
1505
其他酒
1.配制酒(露酒、枸杞酒、枇杷酒、其他)
2.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水果白兰地、水果蒸馏酒、其他)
3.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其他]
1506
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
蔬菜制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3
DBS22/024—2014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人参对照图片
(1)鲜园参
(2)生晒参
(3)全须生晒参
4
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
DBS22/024—2014
B.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方法。
B.2 原理
人参与西洋参是同科、同属不同种的植物。人参的学名是Panax ginseng C.A.Meyer;西洋参的学 名是Panax quinquefolius Linn。人参和西洋参外形极为相似,西洋参含有特有的拟人参皂苷F11, 人参不含有这个成份;人参含有人参皂苷Rf,西洋参不含有这个成份。
指标 生晒参 12.0
6.0 2.0
表 5 污染物限量
指标 0.5 0.5 0.06
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4.5.2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DBS22/024—2014
红参 12.0 6.0 1.6
用薄层层析的检验方法,判断检验样品是否有人参皂苷F11或人参皂苷Rf成份,依此来判断供试品是 人参还是西洋参。
B.3 试剂及试液
乙醚,甲醇,正丁醇,乙酸乙酯,硫酸,三氯甲烷,乙醇,羧甲基纤维素钠、硅胶G等,以上试剂 均为分析纯试剂。
10%硫酸乙醇溶液:量取10ml硫酸,加入到90ml的乙醇中,摇匀,即得。 展开剂: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水(15:40:22:10)在5~10℃下放置12小时后,使用下层溶 液作为展开剂。
4.1.2 生晒参感官要求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
2012年 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人参(人工种植)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人参(人工种植)
卫生部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中文名称
人参(人工种植)
拉丁名称
Panax Ginseng C.A.Meyer
基本信息
来源: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
种属:五加科、人参属
食用部位说明的情况
1.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食品生产许可
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江西省内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的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方案中所称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是指以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切片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辅料,经原料处理(挑选)、配料、糖制、蒸制、干燥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
申证单元为其他食品。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产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即其他食品[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
第二条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的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其类别名称(品种明细)为:其他食品[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类别编号为3101。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及执行标准等见表一。
表一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目录列表
第三条本方案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方案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方案。
第二章生产场所核查
第四条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一般分为:一般作业区(原料处理区、仓储区、外包装区)、准清洁作业区(配料区、糖制区、蒸制区、干燥区、容器清洗场所)、清洁作业区(内包装区)。
第五条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入口应设置洗手和(或)消毒设施,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等二次更衣设施。
第六条各作业区之间应防止交叉污染,清洁作业区应与其他作业区分隔,清洁作业区应设有空气消毒设施。
第三章设备设施核查
第七条生产设备和设施根据实际工艺需要配备,一般包括:原料处理(挑选)设施、配料设施、糖制设备、蒸制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等。
第八条检验设备一般应具有: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或菌落计数器)、干燥箱、分析天平(0.1mg)和天平(0.1g)、电炉及相关的计量器具等。
第九条作业中产生的蒸汽,应采取有效措施排出室外。
第十条生产用容器具在生产期间应按规定清洗,并做到消毒晾干备用。
第四章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第十一条设备布局应按工艺流程设计,一般包括:原料处理(挑选)、配料、糖制、蒸制、干燥、包装。
应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关键点进行控制。
原辅料应制定进货查验计划,按相关标准验收,并按标签标示要求进行贮存。
第十二条配料控制。
原辅料应按配方要求准确称量并记录,配料应有复核,防止投料种类和数量有误。
糖制控制。
料液要混合均匀,时间应控制在工艺参数范围内,并记录。
蒸制控制。
蒸制温度、时间应控制在工艺参数范围内,并记录。
干燥控制。
干燥温度、时间应控制在工艺参数范围内,并记录。
内包装控制。
包装后的产品应封口严密,净含量应符合要求。
第五章人员核查
第十三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管理制度审查
第十四条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原辅料、包装容器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定期进行审核评估;应在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
中明确双方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包装容器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生产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中的卫生要求。
生产用原辅料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产品配方管理制度;应列明配方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的使用依据和规定使用量;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公告的规定。
第十六条建立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配料、糖制、蒸制、干燥、内包装、清洗消毒、储运和交付等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管控。
第十七条应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生产卫生规范》(GB 8956)附录A《蜜饯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合理设置微生物监控要求。
第十八条应制定检验管理制度,包括对原辅料、过程、出厂检验的管理规定,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企业的检验能力至少满足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项目的测定。
第七章试制产品检验
第十九条按所申报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产品标准,分别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试制产品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检验。
第二十条应对提供的检验报告真实性负责;检验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标准、企业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要求进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即食人参(人工种植)片规定的检验项目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