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法管理办法
最新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7月16日施行)

Always have hope for life, and face difficulties and tribulations with a smil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年7月16日施行)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工法编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法编制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总结我局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先进成套技术,进一步推动工程局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中建总公司有关文件、工程局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它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
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级(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局属各单位企业级(三级)工法的编制与管理,以及省部级(二级)工法的组织申报工作。
第二章工法的归口管理第六条局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局工法的领导工作。
局属法人单位、局属区域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法的领导工作。
第七条局科技部负责工程局企业级(三级)工法的归口管理。
具体负责企业级(三级)工法的年度编写指标下达、评审组织、审定发布、推广应用、及表彰奖励;以及从企业级(三级)工法中择优申报省级(部)级工法(主要指申报总公司级工法)。
第八条局属各单位、局属区域公司科技部门负责根据本单位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年度工法编写计划,组织并指导编写工作,并对编写的工法进行初步筛选后,报单位总工批准推荐申报企业级(三级)工法;并负责本单位中工法的推广应用工作。
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为推进我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我公司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1、公司设立工法管理小组和评审小组,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2、工程技术部负责工法的编制策划、指导、审核、评审(公司级工法)、申报、奖励等相关事宜。
3、公司工法的评审由公司内部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根据工法编制情况不定期的举行。
所有专家都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保证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同时注意工法技术的保密性.4、公司级工法有效期为6年。
凡符合国家、省市工法、科技进步奖励及发明条例的可积极申请国家、省市级工法、专利、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5、奖励与处罚:(1)公司按照企业管理的要求设立奖罚制度,建立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奖励基金的筹集:公司从每年完成的经营总产值中提取0.1%。
(3)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除在公司评选先进、晋升工资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外,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20000元。
(4)对获得省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除在公司评选先进、晋升工资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外,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对获得公司级工法的单位或个人,经主管部门推荐,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一次性奖励2000元。
(6)各奖级之间不兼得.对已获得公司级工法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7)对已批准的公司级工法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经查实后,撤销其公司级工法称号,除扣回奖金外,给予3000元处罚。
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5月1日起实施.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4月8日附: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1工法的定义:工程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施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的核心技术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受知识产权法保护。
工法管理办法2021.1.24

工法管理办法2021.1.24附件1:《电力建设施工方法管理办法》(2021版)1概述1.1为加强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工作,促进电力建设企业提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21]145号),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方法的研发、应用、评审、管理、推广和应用,以及国家建设方法的推荐和应用。
1.3电力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量化的工艺流程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其关键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创新性,并经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审定发布的工法。
1.4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施工效率。
1.5鼓励企业开发应用电力施工方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施工方法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技术积累。
1.6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行业)级和企业级,电力建设工法为省部(行业)级工法。
1.6.1国家施工方法是指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施工方法。
1.6.2省部(行业)级工法是指企业自愿申报,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审定发布的工法。
1.6.3企业施工方法是指企业根据项目管理、科研开发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经企业批准发布的施工方法。
d1d1.7电力施工方法分为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2基本规定2.1施工方法编制应包括11项内容:前言、施工方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2.2施工方法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技术、先进性和难度,或少于3个应用项目的实例,应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相应的省(行业)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2.3应用“五新”技术尚无相关国家现行标准作为依据的,应通过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级(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第二章工法编写第五条企业应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推行工法的领导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归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
第六条企业要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工法开发与编写的年度计划,由项目领导层组织实施。
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指定专人编写.第七条工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1、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
2、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3、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4、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5、材料:说明本工法使用新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
6、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
7、劳动组织及安全:说明本工法所需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采取的具体措施.8、质量要求: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门、地区颁发的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第十条国家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
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十一条申报国家级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已公布为省(部)级工法;(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已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三)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四)工法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六)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工法雷同。
2024年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六条工程建设应注重社会效益,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需求。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利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工程的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工法的研究和推广,鼓励和支持创新工法的应用,促进工程施工技术的提升。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招投标,确保公平竞争,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监理机构进行,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并发放相应的合格证明。
6.企业级工法管理办法

企业级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力度,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技术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级工法,是以工程或产品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的实践验证并经评审认可的企业级别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三条企业级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特点,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条企业级工法为三级工法,是企业标准和组织积累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技术与施工、生产能力的重要标志。
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应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企业级工法管理过程,包括工法的开发、编写、应用、推广与申报、评审和考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企业级工法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领导,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管理事务。
其职责是:——负责制订、修订和组织实施企业级工法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策划、编制公司企业级工法开发、编制、评审、推广、应用等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企业级工法开发工作的推进与实施;——负责定期对各单位企业级工法各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级工法工作总结、交流、考核、表彰等活动——负责工法审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工法评审,发布企业级工法,申报省(市)级工法和国家级工法。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企业级工法管理工作,其职责是:——根据承建工程或产品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企业级工法开发、编制、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并报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企业级工法开发计划,提供指导、协助和资源支持;——负责组织本单位企业级工法编写、申报,并参与评审;——负责开发成功企业级工法的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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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加强公司工法的开发、应用和管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升企业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积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管理,适用于公司工法申报、评审和考核。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本办法制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6]6号)。
第二章工法等级和内容第六条工法分为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企业级工法。
一级(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级(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级(企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集团公司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工法的内容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第八条工法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涉及专利技术属保密范畴的,申报时只需说明其代号、功能、用途、效益等。
第三章工法的编写第九条工法的编写原则1.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
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2.工法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3.工法的编写顺序是工法特点、工艺原理在前,最后引用一些典型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第十条工法的选题分类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其工艺技术水平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3.对类似现有的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十一条工法编写内容1. 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
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2. 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3. 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4. 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5. 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
应该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
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以必要的图表。
(2)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
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
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有所交代。
6. 材料与设备: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
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7. 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 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9. 环保措施:指出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0. 效益分析:从工程实际效果(消耗的物料、工时、造价等)以及文明施工中,综合分析应用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可与国内外类似施工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对比)。
另外,对工法内容是否符合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工程的有关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方面也应有所交代。
11. 应用实例:说明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数据要可靠,用词用句应准确、规范。
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工法文本要求1.工法内容要完整,工法名称应当与内容贴切,直观反映出工法特色,必要时冠以限制词。
2.工法题目层次要求:工法名称完成单位名称主要完成人3.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
“章”是工法的主要单元,“章”的编号后是“章”的题目,“章”的题目是工法所含11部分的题目;“条”是工法的基本单元。
编号示例说明如下:章节条款项(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
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例如图1.1.1-1,图1.1.1-2…。
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
格式举例如下:A=Q/B×100% (8.1.1-1)式中A—安全事故频率;B—报告期平均职工人数;Q—报告期发生安全事故人数。
4.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m2、m3、kg、d、h等。
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第四章工法的开发、申报第十三条工法的开发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单位施工任务的特点和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开发计划包括工法项目立题、预计达到的等级,完成时间及实施措施等。
工法开发计划格式详见附表1。
工法的开发由各单位自行开发,或与科研、教学、设计、建设单位联合开发。
第十四条工法的申报一级工法、二级工法由公司统一申报。
第五章工法的评审第十五条申报条件1.工法的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公司先进水平,近三年在隧道、市政、水利等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经过实践,确认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国家、省(部)、集团公司已公布的工法,没有改进,不得重复申报。
3.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是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研究开发。
第十六条申报要求1.工法申报必须经子分公司签章后推荐。
2.申报材料包括:工法申报表(格式见附表2)、工法文本、反映施工关键技术的录像(15分钟)或照片(10张);工法申报材料必须齐全,打印装订成一册,并报送电子文档一份。
3.申报公司工法的项目,每项缴纳申报费200元,用于组织评审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工法不设等级,只要符合评审标准,就是公司工法。
公司工法每年评审一次。
公司设工法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工法评审委员会由公司系统相关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
评审日常工作由科技开发部负责。
第十八条评审标准关键技术达到公司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管理手段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经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实践,使用价值高,应用前景广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编写内容齐全,文字简明清楚。
第六章奖励及其他第十九条公司工法评审结果经公司科技成果评审委员会批准后,下达正式文件,并颁发个人荣誉证书及奖金。
第二十条获得公司及以上的奖项,公司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见表1),奖金由公司科技研发资金支付。
对于获得公司以上的奖项,除按国家、省(部)有关文件执行外,公司将另外给予奖励,不扣除公司本级已发奖金。
表1工法编写者奖励标准第二十一条上述奖金全部颁发给工法编写者个人,任何一级组织不得截留。
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对完成公司工法指标(暂定三项)和获得公司以上工法的单位,对工法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见表2),奖金由公司科技研发资金支付。
表2 工法管理人员奖励标准注:公司以上奖励为每获得一项的奖励,获得多项的累加。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具有对所开发工法的所有权。
对于经批准、公布的工法,在推广先进经验和应用先进技术中,如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专利技术,应实行有偿转让。
工法中的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专利法、国家发明奖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条例的,可按规定分别申请专利权、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二十四条在中、高级技术职务评定中,国家级、省部级工法可视为主要完成人员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科技开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司工法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工法开发计划表附表2:公司工法申报表附表1年工法开发计划表单位负责人:制表人:日期:注:1、内容简介指该工法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和特点。
2、成果鉴定(评审)情况指该项科技成果组织鉴定(评审)单位和日期。
附表2公司工法申报表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