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申请诉讼吗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定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定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民法通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一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3、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
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
6、举证责任不同。
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
7、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而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
8、责任划分不同。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起诉的时效性要求

起诉的时效性要求起诉的时效性要求是指民事诉讼中,起诉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规定的起诉时限。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诉讼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起诉时效要求也是有所不同的。
本文将从几个不同类型的案件出发,探讨起诉的时效性要求。
一、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在合同纠纷中,起诉的时效性要求一般是以合同订立之日起计算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者终止发生争议的期间,为三年。
也就是说,在合同关系产生争议的三年内,当事人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过了这个时限,将会失去诉讼权利。
但是也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特殊的合同纠纷情况,其时效性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是自竣工之日起两年,而销售合同纠纷的起诉时效是自交付之日起两年。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要求,我国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效期间为二年。
也就是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超过此时效期限,将无法行使赔偿权利。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如果因损害人为未成年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对于其请求权的行使时效期间,应当从受害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计算。
三、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要求也是有具体规定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期届满的,被侵权人的请求权将会消灭。
但是,对于部分合法代表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侵权行为的起诉时效要求中,有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比如,在医疗事故侵权行为中,被害人在发现医务人员的错误行为后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在医疗事故中,被害人常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现实际损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起诉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超过诉讼时效如何主张权利

人身损害赔偿超过诉讼时效如何主张权利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他人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的身体或精神伤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到其保护自己的要求在法律上不再被承认的期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那么,当人身损害赔偿超过诉讼时效时,权利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首先,权利人应当对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进行充分的调查,确定侵权行为的时间和具体情况。
侵权行为往往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因此,权利人需要确定侵权行为的起始时间,并在这个时间点上进行计算。
同时,权利人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侵权行为的事实和造成的损害的程度。
其次,权利人应当寻找适用的法律规定,以支持自己主张权利的合法性。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权利人可以从这些法律中找到适用的条款,为自己主张权利提供依据。
再次,权利人可以尝试和侵权方进行协商,以达成赔偿协议。
尽管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但是侵权方可能愿意与权利人协商解决争议,避免进行诉讼。
在协商过程中,权利人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并据此寻求侵权方的合作。
最后,如果协商无果,权利人仍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尽管诉讼时效已经过去,但是权利人可以通过陈述自己的情况和理由,请求法院酌情考虑并补充诉讼时效。
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以说服法院给予自己适用法律的权利。
总之,人身损害赔偿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人仍然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权利人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寻找适用的法律条款,尝试协商解决争议,并在必要时选择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虽然诉讼时效是法律的一种限制,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酌情补充时效,给予权利人合理的保护。
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般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视为过期。
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到时计算两年的时限。
根据现有的《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汁算。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证据可以证明,诉讼时效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那么法律实务中,应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呢?龚俊峰律师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方法延长诉讼时效,解决时效问题,具体如下:一、要求被告重写还款计划,则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二、要求被告支付部分本金,则诉讼时效也可以计算。
三、要求与被告签订债权确认书,明确欠款借款数额。
四、要求被告提供担保人,明确还款责任人。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六、电话录音、视频录像、电子邮件、微信和短信确认催讨记录。
七、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达成新的协议八、找第三人作为见证人,证明催讨记录九、找证人作证,证明催讨记录十、双方签署会谈纪要或备忘录,证明催款时间以上十种方法是常用的,但不限于上述方法,如果你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一定要及时在时效内收集固定证据。
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方能通过法律制裁被告,限制被告的某些权利,促使其积极还款或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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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还能起诉吗

一、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要依法审理判决。
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得以超过履行期限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二、案件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可以起诉的。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
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诉讼时效过了能胜诉吗
诉讼时效过了不一定能胜诉。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但如果案件的被告以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败诉的,法院一般是会接受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要点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要点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意识觉醒的增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当遭受人身损害时,作为受害者应当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本文旨在为受害者提供一些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的要点,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赔偿诉讼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选择合适的法律依据在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首先要明确案件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研究这些法律文本,能够理解受害者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所享有的权益,以及侵权方应承担的责任。
二、明确举证责任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受害者需要举证证明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需要证明自己受到了人身损害;其次,需要证明侵权方的过错或者违法行为;最后,需要证明受害者与侵权方之间的因果关系。
除了提供书面证据,受害者还可以通过调取视听资料、提供现场勘查笔录等方式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选择合适的诉讼请求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受害者需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
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受害者可以提出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失赔偿、抚慰金、医疗费用等多个诉讼请求。
在确定诉讼请求时,需要根据自己的损失情况合理主张,同时要注意请求金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选择适当的起诉地点在选择起诉地点时,受害者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当提起于被侵权人的住所地或者发生事故的地点所在的法院。
但在特殊情况下,受害者也可以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选择其他法院进行起诉。
五、合理选择诉讼时效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
受害者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把握起诉时机,避免超过法定时效而无法起诉的情况发生。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计算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计算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指申请人在人身损害发生后一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权利,超过时效期限将被视为失去行使权利的能力。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主要依据于各国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1.人身损害发生后立即计算: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从人身损害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这意味着受害人从损害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时效期限,超过时效期限将无法行使诉讼权利。
例如,如果国家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那么受害人必须在损害发生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
2.合理发现期:有些法律制度规定,在合理的时间内发现人身损害或者应该发现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
这主要针对一些不容易察觉的人身损害,例如长期暴力虐待、职业病等。
例如,国法律规定在受害人发现或者应该发现人身损害的三年内提起诉讼,那么受害人可以在发现损害时开始计算时效期限,而不是发生损害的具体时间点。
3.未成年人享有年满法定年龄时效期:在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如果受害人是未成年人,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将在其年满法定成年年龄之后开始计算。
例如,国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十年,如果受害人是未成年人,那么时效期限将在他们年满法定成年年龄后的十年开始计算。
二、延长或中断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因素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期限可能会被延长或中断。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因素:1.无行为能力的中断:如果受害人失去了行为能力,诉讼时效期限将被中断,直到受害人恢复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当事人即使失去了行为能力,也不会因此而失去起诉的权利。
2.持续制造纠纷的中断:如果被告方对纠纷问题持续制造纠纷,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中断诉讼时效。
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在纠纷制造停止之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3.法律规定的延长:有些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可以延长。
工伤诉讼时效过怎么办

工伤诉讼时效过怎么办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引起的身体损害、功能障碍或者器官伤残。
而工伤诉讼时效是指工伤发生后,工人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时效。
那么,当工伤诉讼时效过了,究竟该怎么办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伤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伤诉讼时效为2年。
也就是说,工伤发生后的2年内,工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和赔偿要求。
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限,工人就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赔偿了。
但是,即使工伤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工人仍然有权利获得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 协商和解。
即使工伤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工人和用人单位仍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赔偿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2. 寻求法律援助。
即使工伤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工人仍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会根据工人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帮助工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寻求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
即使工伤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工人仍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部门会对工人的投诉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协调用人单位给予工人相应的赔偿。
总的来说,即使工伤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工人仍然有权利获得赔偿。
工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寻求法律援助、寻求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人在工伤发生后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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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申请诉讼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申请诉讼吗
诉讼时效是决定着案件的实体审理能否进行,决定着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界定问题,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的一个难点。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
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
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
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
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
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
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
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
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5、最长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
年,这是法律规定的诉权保护最长期限,超过这一诉讼时效期间
当事人便失去诉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第32条第1款);《产品
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
保护请求权。
最长时效也有特别法的特殊规定,如《产品质量法》规
定的请求权满10年丧失(第45条第2款),而不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20年最长诉讼时效,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医疗费计算: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二)误工费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
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计算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计算公式:
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五)住宿费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 住宿时间
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八)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残疾赔偿金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丧葬费计算公式:
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
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十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死亡赔偿金计算: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赔偿年限
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最少5年。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概念: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三、相关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
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认为应予保护。
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
受害人因事故身体收到伤害需要长期治疗的,由于诉讼时效的限制,其不可能在一个时效期间内主张全部损失。
权利人应当在损失发生或可以计算损失的依据取得后1年内主张权利。
如本案中,郭某于2004年8月12日发生事故,伤势明显,2005年2月26日最后一次门诊,2006年2月13日起诉。
其应当在2005年8月12日前起诉已发生的损失,然其至2006年2月13日才提起诉讼,部分已过1年的诉讼时效,超过部分不予支持;但对于2005年2月12日后发生的损失,在时效期间内,应予支持。
以上便是整理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
申请诉讼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
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
认为应予保护。
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