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合集下载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范文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范文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范文政务公开制度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下面是有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范文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铜政办〔20XX〕5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进一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各社区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铜陵“四个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维护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从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入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

今年是区政府换届之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健全信息工作体系。

大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各部门、各社区要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名副职分管、一位工作人员主办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将目标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

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与完善

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与完善

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与完善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政务信息公开已经成为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政务信息公开代表着政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在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一种永恒的话题,而政府也已经意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形象的塑造和公民信任的建立至关重要,在不断的探索和改进中,政务信息公开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历程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公开方式,是在相对较晚的时期被引入到中国的。

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行,此次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政务信息公开正式迈入了法制化、标准化的阶段。

在此后的几年内,政务信息公开法治化的进程不断加快。

2008年,我国出台《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办法》和《政务公开办法》,这两项规定都重点强调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问题,明确了政府各级部门信息公开的种类和范围,并且要求各部门在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以便公民更为便捷地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

2013年,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践与完善”专题协商会上,提出了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其中明确了应当加强对于政府运行情况监督信息的公开。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状况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情况与现代化水平以及政府意识的提升程度有关,同时也与公民的参与度和对于信息获取的需求息息相关。

在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截至目前,已经有国务院和各省市政府网站向公民开放了56类政务信息。

首先是实体政务信息公开。

我国政府对于各部门的运营管理已经实现了自主监管。

各级政府在办理业务中,均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公民通过互联网渠道可以随时查看政府公开的信息,包括各部门的职责、工作进度、财务支出、项目招商等。

其次是互联网政务信息公开。

在国家信息化大力发展的背景下,政府部门亦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网上公开各种政务信息,例如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流程、市场监管等等,政府还通过实现与第三方网站的合作与交互,设计开发了便民查询应用程序等服务型应用,加强了互联网政务公开的力度和质量。

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3篇)

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公开制度作为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制度。

我国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本文将围绕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是我国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主要内容包括:1. 适用范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设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均适用《条例》。

2. 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

3. 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领导成员等基本情况;(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5)财政预算、决算和财政审计结果;(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信息;(7)行政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协议、合同等信息;(8)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信息。

4. 信息公开的方式: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5. 信息公开的期限:行政机关应当自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6. 信息公开的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7. 信息公开的答复: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总结(3篇)

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现将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概述1. 加强组织领导。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 完善制度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单位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 丰富公开内容。

围绕单位职能和工作重点,我们积极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公开了单位机构设置、职责职能、领导分工、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方面信息。

4. 创新公开形式。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工作亮点1. 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

本年度,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了单位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公众提供了全面、详实的政务信息。

2. 政务信息公开及时。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公众获取到最新的政务信息。

3. 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多样。

我单位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

4. 政务信息公开效果显著。

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我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增强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2.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更新速度;二是积极探索新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如移动客户端、视频直播等,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 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信息公开的概念及主要内容(一)

信息公开的概念及主要内容(一)

信息公开的概念及主要内容(一)概念•信息公开是指政府机关和其他公共机构主动向公众发布信息的行为。

•它是一种透明和负责任的管理方式,旨在促进公民参与、监督和政府的责任。

•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一种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措施。

主要内容信息公开法规•信息公开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 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政府文件、政府决策、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公共资源利用、环境信息等。

## 信息公开的途径•信息公开的途径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新媒体等。

## 信息公开的程序•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信息申请、审核、发布、监督等环节。

## 信息公开的原则•信息公开要遵循公开原则、主动公开原则、依法公开原则、便民利民原则等。

## 信息公开的影响•信息公开有助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预防腐败、促进社会信任等。

阐述说明信息公开是建设开放透明政府、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

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通过主动公开信息,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促进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提高政府的责任感和有效性。

在信息社会的背景下,信息公开不仅是一项政府职责,也是公民的权利,政府应当通过完善的法规体系和公开途径,努力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信息公开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信息公开也需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公众。

信息公开对于促进社会发展、增强公众信任、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得到重视和推广。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流程是怎样的?人民和政府想要信息公开,需要经历申请、审核等这些步骤。

因为信息公开需要审核,如果发现有粗制滥造的,事实不符的信息,都不能通过申请,审核内容无误后才能够公开。

所以,申请信息公开是一门技术活,审核失败被退回的比比皆是,大家可不能小看了。

那么,怎样申请信息公开?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作专业解答。

一、什么是信息公开公开规定法律常识:信息公开的规定具体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二、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公开渠道有哪些一、信息公开中的主动公开渠道有哪些?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是怎样的?1、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简述信息公开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简述信息公开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信息公开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一、信息公开的概念
信息公开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或组织将其所掌握的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旨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

信息公开通常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政策制定过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范围、工作规划、决策过程、财务预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等信息。

2. 企业信息公开
企业信息公开是企业向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环境信息、社会责任信息等的行为。

其目的是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企业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企业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绩效报告等。

3.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是指社会组织向公众公开其组织结构、业务活动、财务状况、决策过程等信息的行为。

其目的是提高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社会组织信
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等。

信息公开.pptx

信息公开.pptx

防止腐败
信息公开有助于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 督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的发生。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信息公开有助于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的 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公正、公平、合法原则
及时、准确原则
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 则,确保公众平等地获取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确保公众获取 的信息是最新、最准确的。
信息公开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际标准对接
跨国数据互通
积极参与国际信息公开标准的制定和 对接,推动国内信息公开工作与国际 接轨,提高信息公开的国际影响力。
探索建立跨国数据互通机制,促进不 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利用 ,为信息公开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 机遇。
经验借鉴与共享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信息公开领 域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做 法,共同推动全球信息公开事业的发 展。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信息公 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 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检查
上级行政机关要定期对下级行政 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 时,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受 社会监督。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主 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 、考核评议等方面,为信息公开 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信息公开的制度完善
法律法规完善
国家和地方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信 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信息公 开的范围、程序和责任,为信息
公开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监督机制健全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加 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 估,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 完整和及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 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 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 使用和分配情况。
案例1 余穗珠诉海南省三亚市国土环 境资源局案

(一)基本案情。 余穗珠在紧临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旁种有30亩 龙眼果树。为掌握搅拌站产生的烟尘对周围龙眼树开花结果的环境影响情况 ,于2013年6月8日请求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三亚国土局)公 开搅拌站相关环境资料,包括:三土环资察函〔2011〕50号《关于建设项 目环评审批文件执法监察查验情况的函》、三土环资察函〔2011〕 23号《 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执法监察查验情况的函》、三土环资监〔2011〕 422号《 关于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 》。7月4日,三亚国土局作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同意公开422 号文,但认为23号、50号文系该局内部事务形成的信息,不宜公开;《项目 环评影响报告表》是企业文件资料,不属政府信息,也不予公开。原告提起 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三亚国土局全部予以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 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 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 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3.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 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 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 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 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 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 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可以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 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 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 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及原则
1.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 过程中,主动或被动地将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据 法定的范围、方式、程序向社会公开,以便社会成员获 取和使用。 2.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 公平、便民的原则。 具体为:法治原则、平等原则、便民原则、效益原 则 、安全原则、参与原则等。
办文如何把握信息公开
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一)政府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及原则;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及 案例分析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一)政府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政府信息:是指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 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 息。 2.政府信息的特征 ( 1)法定性;( 2)权威性;(3)客观性;(4) 时效性;(5)价值性。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1.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 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 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 公开的。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 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 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 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主动公开流程图
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及 案例分析
(一)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 念 (二)在办文中信息公开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第一,明晰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边界”。 第二,明晰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 第三,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 第四,公开含有涉密内容的政府信息,必须经法定程序解密。 第五,公开联合发文的政府信息,必须协商一致。 第六,公开密码电报、标有密级文件内容的,必须进行格式处 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及 案例分析
(三)依申请公开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的问题。 2.关于特殊执法信息公开的问题。 3.关于涉及商业秘密信息公开的问题。 4.关于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公开的问题。 5.关于过程性信息公开的问题。 6.关于内部管理信息公开的问题。 7.关于档案信息公开的问题。 8.关于历史信息公开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主动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满足社会公众普遍的信 息需求,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 信息形成以后,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内容,是行政 机关主动实施信息公开的行为。 依申请公开,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申请,依法向其提供政府所掌握的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