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道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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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管理规定(四篇)

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管理规定(四篇)

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来运矿车辆进厂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矿山的外来运矿车辆。

第三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指的是非矿山内部车辆,包括各类运矿车辆、装卸车辆等。

第四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五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应当遵守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六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应当遵守矿山作业规定和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应当遵守环境保护规定。

第八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应当随时接受矿山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进厂审批第九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须向矿山管理部门报备,并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

第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对外来运矿车辆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进厂许可。

第十一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应当遵守指定的进厂时间和进厂路线。

第十二条进厂许可必须悬挂在车辆显眼位置,凭进厂许可方可进入矿山。

第十三条进厂许可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第三章进厂管理第十四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应当按照矿山路况和进厂路线驾驶,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五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不得携带污染物进入矿山。

第十六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时,应当清洁车轮,避免将泥土、石块等杂质带入矿区。

第十七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时,应当关闭尾气排放装置,减少空气污染。

第十八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时,应当按照指定的停车区域进行停车,并按指示进行装卸。

第十九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时,应当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

第二十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在进厂过程中,不得进行擅自停车、倒车或掉头等危险行为。

第二十一条矿山外来运矿车辆进厂应当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第四章进厂检查第二十二条矿山管理部门有权对进厂的外来运矿车辆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可要求外来运矿车辆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可对外来运矿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矿山道路工程施工规范

矿山道路工程施工规范

一、总则1.1 为确保矿山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矿山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

二、施工准备2.1 工程概况2.1.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质量目标、安全措施等。

2.1.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2.2 施工现场2.2.1 施工现场应具备施工条件,包括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施工设施、施工设备等。

2.2.2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施工区域,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3 施工材料2.3.1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2.3.2 施工材料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分批进场,确保材料质量。

三、施工工艺3.1 土方工程3.1.1 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洞开挖。

3.1.2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保持边坡稳定,防止坍塌。

3.1.3 土方回填前,应对回填材料进行压实,确保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3.2 桥梁工程3.2.1 桥梁施工前,应对基础、墩柱、梁板等构件进行验收。

3.2.2 桥梁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质量,防止出现裂缝、变形等问题。

3.3 隧道工程3.3.1 隧道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质量目标、安全措施等。

3.3.2 隧道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质量,防止出现坍塌、涌水等问题。

3.4 道路路面工程3.4.1 道路路面施工前,应对路基、基层、面层等构件进行验收。

3.4.2 道路路面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质量,防止出现裂缝、变形等问题。

四、施工质量4.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

4.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4.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安全环保5.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二级露天矿山道路标准。

二级露天矿山道路标准。

二级露天矿山道路标准。

一、路面宽度1.矿山道路路面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应小于3.5米。

2.受地形限制的路段,路面宽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2.5米。

3.曲线段的路面宽度应大于或等于3.2米。

二、路面材料1.矿山道路路面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铺设,如混凝土、沥青等。

2.根据矿山道路等级和交通量,选择合适的路面材料和厚度。

3.路面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耐磨、防滑等性能。

三、边坡稳定性1.矿山道路应采取措施保持边坡的稳定性,如设置挡土墙、护脚墙等。

2.根据地质条件和边坡高度,选择合适的边坡防护措施。

3.对不稳定的路段,应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边坡稳定。

四、交通安全设施1.矿山道路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2.交通标志应清晰、易见,标线应鲜明、易于辨认。

3.根据需要设置护栏、隔离墩等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五、排水设施1.矿山道路应设置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和污水对路面造成损害。

2.根据地形和气候条件,选择合适的排水方式,如排水沟、排水管道等。

3.排水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六、环保措施1.矿山道路应采取环保措施,如绿化带、降尘措施等。

2.对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合理处理和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矿山道路建设对环境不产生不良影响。

七、维护管理1.矿山道路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路面的平整性和安全性。

2.对损坏的路面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行车安全。

3.对矿山道路周围的绿化带和环境应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保持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矿山道路施工方案..

矿山道路施工方案..

矿山道路施工方案
一、引言
矿山道路施工是矿山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直接关系到矿山生产效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山道路施工方案,确保道路施工高效、安全、可持续进行。

二、前期准备
2.1 工程勘察
在进行道路施工前,需进行详细的工程勘察,包括地形地貌、土质情况、险要地段等,为后续施工提供重要依据。

2.2 人员培训
施工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矿山道路施工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施工方案
3.1 施工路线选择
根据工程勘察结果,选择最佳施工路线,避开险要地段、陡坡等区域,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2 施工工艺
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包括挖掘、填方、铺设路基等,保证道路质量和施工效率。

3.3 施工管理
建立科学的施工管理体系,包括工期计划、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等,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四、质量与安全控制
4.1 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估,确保道路质量达标。

4.2 安全控制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警示标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施工后期
5.1 道路验收
施工完成后进行道路验收,检查道路质量、安全状况,保证道路正常使用。

5.2 检修与维护
定期对道路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损坏和变形问题,延长道路使用寿命。

六、结语
矿山道路施工是整个矿山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对确保矿山生产环境的安全和高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希望本方案能够为各矿山的道路施工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确保矿山建设的顺利进行。

露天矿山内排道路施工方案

露天矿山内排道路施工方案

露天矿山内排道路施工方案一、施工范围标示在开始施工前,首先需对露天矿山内排道路的施工范围进行明确标示。

使用全站仪和GPS定位系统进行精确测量,划定施工边界,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二、材料设备准备根据施工要求,提前准备好所需的土方挖掘机械、运输车辆、填筑材料(如砾石、碎石等)、混凝土制备设备等。

确保所有设备均经过检查,性能良好,满足施工需要。

三、土方挖掘与运输按照设计图纸要求,使用挖掘机等设备进行土方挖掘。

挖掘过程中,要注意保持边坡稳定,防止滑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挖掘出的土方应及时运输至指定地点,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

四、砾石填筑与压实在土方挖掘完成后,进行砾石填筑。

填筑前应对基础进行清理,确保无杂物。

填筑过程中,要控制砾石的粒径和级配,确保填筑质量。

填筑完成后,使用压路机进行压实,确保基层的稳定性和密实度。

五、基层平整与碎石铺设在砾石填筑和压实完成后,进行基层平整。

使用平地机对基层进行初步平整,然后使用碎石铺设机械进行碎石铺设。

碎石铺设要符合设计要求的厚度和平整度。

六、混凝土制备与铺设在基层平整和碎石铺设完成后,进行混凝土的制备和铺设。

混凝土的制备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和强度。

铺设过程中,要控制混凝土的铺设速度和厚度,确保路面的平整度和密实度。

七、表面处理与平整在混凝土铺设完成后,进行表面处理和平整。

使用抹光机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抹光处理,确保路面的平整度和光滑度。

同时,要注意对路面边缘的处理,防止出现破损和开裂等现象。

八、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同时,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

九、工期安排与人员培训在施工前,要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同时,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交底,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十、资源调配与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调配施工资源,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号公告)2015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号公告)2015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经2015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十五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建设行为,加强非煤矿山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建设、生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非煤矿山,是指除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以外的矿山。

第三条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科学开采、安全生产、综合利用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非煤矿产资源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非煤矿山发展规划,建立协调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推动企业提升技术装备、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公安、工商、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非煤矿山项目实行核准或者备案制度。

列入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未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非煤矿山项目建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非煤矿山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二)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宏观调控政策;(三)取得矿产资源管理、规划选址、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方面的批复;(四)对项目所在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发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特别规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建设非煤矿山项目:(一)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将中型以上规模的独立矿体分散零星开采的;(二)在城市规划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内,新建可能造成植被破坏、地貌损坏等严重水土流失露天采矿项目的;(三)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建设的其他项目。

矿山道路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矿山道路工程施工组织方案一、总体概况矿山道路工程施工是指在矿山区域内进行道路建设和改造的工作。

矿山道路工程施工具有工期紧、工程量大、施工条件复杂等特点。

为了有效组织施工工作,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减少施工风险,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施工组织方案。

二、工程概况1. 项目名称:某矿山道路改造工程2. 工程内容:对矿山区域内的道路进行改造和修建,包括道路新建、旧道路拓宽、路面改造等工作。

3. 工程地点:某矿山区域内4. 工程量:总长度10000米,总面积50000平方米5. 工程周期:30个工作日三、组织管理机构1.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项目部,负责工程的整体组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等工作。

2. 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

四、施工组织方案1. 施工准备工作(1) 建立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2) 确定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作流程。

(3) 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勘测和测量,制定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计量表。

(4) 采购和准备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力资源。

2. 施工方案(1) 施工过程中,应首先对现有道路进行清理,清除杂草、杂物和淤泥。

(2) 根据工程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边坡坡度处理、路面铺设等工作。

(3)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土石方的开挖和填方工作,确保边坡的稳定和道路的平整。

(4) 对道路的排水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确保道路畅通,避免因积水而影响交通。

(5)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管理措施(1) 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施工指挥和协调。

(2) 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实施层层把关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4)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巷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材料堆放整齐。

二、露天煤矿要做到“四无、两有、一整齐”,即道路、水沟无污泥、积水、杂物,设备桌椅表面无油污、灰尘,室内门窗无蜘蛛网,室内五米之内无杂草、杂物;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又防护罩,坑、濠、池、沟有盖或护栏;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

三、矿山的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卫生管理要做到“四定”,即定区段、定机台、定责任人、定期清理和检查、经常清洁。

四、所有生产、生活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五、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严禁向矿区内水沟、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堆放或者倾倒废渣、废水、油污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禁止向厂房、办公室、居民区排放废气。

六、矿物产尘点和粉尘设施要有综合防护措施,避免粉尘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七、各种车辆在矿区内运输,不得散落对环境又污染的污物和废货物。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损害和污染,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开采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排放限值标准制度:规定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的限值标准,确保排放物不会超出环境容量和国家标准,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质量。

3. 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要求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4. 矿山复垦和生态修复制度:规定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山复垦和生态修复,恢复被开采破坏的土地和生态系统,确保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小化。

5. 环境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的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6. 环境违法惩处制度:规定矿山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撤销许可证等。

露天矿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露天矿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一、露天矿地面道路包括1号矿山道路,2号矿山道路。

1采场至外排土场的1号矿道,主要负担剥离物外排运输任务。

2从采场到工业场地的1号矿路。

道路技术标准如下:1、路面宽:采场和排土场道路10m,地面道路宽9m。

2、最大坡度限制:8%。

3、转弯半径:30m。

4、竖曲线半径:500m。

5、停车视距:30m。

6、超车视距:60m。

二、公路、机械防护措施1、公路要求公路应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洼和积水,公路排水沟应保持畅通。

公路宽度达到8~10m,最大纵坡度不超过9%,最小曲率半径不低于15m。

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

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

弯道处超车视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分车线。

在山坡填方的弯道处、具有大坡度和高路堤的填方路段,道路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土堆等。

在主要运输道路和连接道路的长坡道上,可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车辆避难道。

2、汽车运输安全要求车辆在矿区道路上行驶时,宜采用中速;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在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每个区段的速度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而定,并设置路标。

当雾和烟雾严重影响视线时,应开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m。

视线不足20m时,应靠右暂时停驶。

冰雪和多雨地区,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

减速行驶,前后车距离不得小于40m,驾驶时不要急转弯、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部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同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

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得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挡车设施须经技术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拆卸车轮和轮胎充气时,应先检查车轮压条、钢圈是否完好,如有缺损,应先放气后拆卸,在举升的车斗检查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时不要滑入空档,在坡道上停车时,要使用停车制动。

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是,制动停止装置必须灵活可靠,每天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修复。

矿山公路运输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矿山公路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内部所有从事公路运输的车辆、人员和相关设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矿山公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矿山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矿山公路运输安全工作。

2. 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是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矿山公路运输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1)制定矿山公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监督检查矿山公路运输安全工作;(4)处理矿山公路运输安全事故;(5)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措施。

3. 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矿山车辆的安全管理,包括:(1)车辆购置、维修、保养;(2)车辆安全技术检验;(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的办理;(4)车辆档案管理。

4. 运输管理部门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矿山公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1)运输计划的编制、审核、下达;(2)运输路线、时间、载重的规定;(3)运输车辆、人员的调配;(4)运输费用的结算。

5. 运输车辆及驾驶员运输车辆及驾驶员负责矿山公路运输的实际操作,包括:(1)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3)装载货物合理,不超过车辆载重;(4)服从运输管理部门的调度指挥。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车辆管理制度(1)车辆购置、维修、保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2)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必须合格,取得行驶证;(3)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4)车辆档案齐全,定期进行车辆检查、保养。

2. 驾驶员管理制度(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驾驶证;(2)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3)驾驶员必须参加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4)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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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山道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道路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生产保障能力,根据上级道路管理制度和《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道路包括沥青道路、砂石道路和井(场)站初建道路等三种类型,以及道路边坡、排水渠、桥涵、安全防护设施、标志等。 第三条 道路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逐级负责,统筹规划、建养并举,控降成本、保障生产”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道路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道路管理科是道路的归口主管部门,计划科、工程项目管理室、概预算管理站等机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有关道路管理工作;基层单位对辖区新建、改(扩)建和维修养道路进行现场管理。 第六条 道路管理科和基层单位明确专(兼)职道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道路管理工作。 2

第七条 道路管理科道路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道路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制度,负责修订完善本单位道路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参与新建、改(扩)建道路施工方案会审; (三)负责汛前道路勘查,参与编制汛前道路维修加固计划; (四)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负责编制年度承包道路维修养护方案、招标文件,参与承包养护施工队伍的招标工作; (五)负责基层单位上报道路维修建议计划的初审,参加现场工作量核查和维修方案编制; (六)负责新建道路预验收,参加上级新建道路专项验收; (七)参加道路维修竣工验收和工作量签认结算工作; (八)适时通报道路通行能力、道路损毁及维修路段等信息; (九)负责建立、完善竣工道路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八条 基层单位道路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基层单位道路维修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区所有道路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毁路段并申报维修建议计划; (三)负责道路维修、养护施工队伍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道路建设、维修养护施工质量,参加竣工验收和工作量签认工作; (四)负责建立道路统计报表等资料。 3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九条 根据资金来源和工程项目类别,道路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可划分为新建、维修、养护、汛前加固及应急抢险等四类道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条 新建道路管理程序 新建沥青、砂石道路,由产能建设项目组根据公司下达计划指标,结合本矿开发方案部署、场站建设技术标准要求和生产实际需要,按照地面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进行立项管理;新建井(场)站初建道路,根据井站部署纳入产能建设项目组初建工程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道路执行《本单位维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的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 养护道路管理程序 (一)为了降低成本,确保养护质量,参照上级有关道路养护管理制度,针对沥青、砂石等主干道路采取年度承包养护方式,通过招标确定承包施工队伍,负责道路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二)道路管理科根据已建沥青、砂石道路的类别、规模,会同计划科、财务资产科、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单位),在总结分析上年度承包道路维修养护管理经验及成本控制效果的基础上,编制当年承包道路维修养护方案(包括承包养护路段、日常养护、质量考核和施工队伍管理等内容); 4

(三)年度承包道路维修养护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核后,计划科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年度承包道路维修养护计划,经厂部会议研究确定后,列入专项计划管理; (四)在承包养护施工队伍完全尽到养护职责的前提下,确因滑坡、汛期水毁等较大自然灾害造成的预算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道路维修工程,列入维修工程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汛前加固、应急抢险道路维修工程管理程序 (一)道路管理科进行汛前道路全面勘察、提出维修加固建议后,计划科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现场核实工作量、论证立项; (二)工程项目管理室、概预算管理站分别编制汛前加固道路维修施工方案和工程概预算; (三)汛前道路加固维修工程按照维修工程计划管理程序报批。其中,需要上报上级解决的工程项目,由道路管理科积极向生产运行处申报,按照专项工程计划进行管理。 (四)因极端(气候)天气造成突发性道路水毁、塌方等严重影响生产的情况时,基层单位及时录取道路损毁现场图片资料并汇报采油前线指挥部、道路管理科,同时积极组织抢修、恢复生产,随后按照维修工程计划管理程序补办道路维修计划。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道路建设、维修养护计划管理程序,不得 5

超计划进行建设、维修;若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计划,必须先申报审批,然后组织施工。

第四章 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 第十五条 新建、改(扩)建沥青和砂石道路建设标准 (一)结合本矿生产建设实际需求,不同类别道路的路面和路基宽度等技术指标如下: 主要技术指标表 道路建设标准 主干线 干线 支线 路面结构 沥青碎石 泥结碎石 泥结碎石 路面宽度(m) 4.5 4.5 3.5 路基宽度(m) 6.5 6.5 4.5 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m) 15 15 15 一般最小圆曲线半径(m) 30 30 30 最大纵坡(%) 9 9 11

(二)路面平整,垫方必须夯实; (三)路拱为直线人字形,行车道横坡为3%,土路肩横坡为4%; (四)路基边坡:路堤为0~8m,坡率1∶1.5;路堑为边坡一阶式,坡率1∶0.3; (五)路基填筑土应不含任何不适宜使用的土,如淤泥、垃圾、含有残树和易于腐蚀物质的土; 6

具体沥青、砂石道路的建设标准及要求执行该道路的施工图设计。 第十六条 新建井(场)站初建道路执行《初建道路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 (一)平坦地段修筑初建道路,路基宽度应不小于7m,有效路面不小于6m;山区修筑初建道路应因地制宜,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m,有效路面应不小于5m; (二)转弯处曲率半径不小于18m,路面宽度不小于8m; (三)在多弯、相互不能通视处应设置会车道,一般每间隔250-400 m 修一处会车点,会车点路面宽8 m、长度大于20 m; (四)道路纵坡坡度一般不大于15%(8°),局部复杂路段最大不超过36%(20°),确保各种施工车辆正常通行; (五)应避开易滑坡、坍塌、泥沼等不良地段,按照通行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选择线路,充分利用原有道路; (六)道路沿河时,路面必须高于洪水线5米以上;道路跨沟过河时须铺设涵管。 第十七条 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已建道路必须在弯道处、事故多发点等位置设立交通标志和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驾驶员安全行车。 第十八条 承包养护道路参照《道路维修养护内容》(附件2)进行日常养护,具体养护内容根据已建道路现有构造物进行确定。 7

第五章 质量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 加强道路维修养护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行车安全,延长道路使用年限,节约维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条 道路管理科对承包养护施工队伍的组织机构、技术水平、设备状况以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确保施工队伍在生产组织、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能够满足维修方案和质量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道路维修养护质量考核要求 (一)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槽、沉陷、暗坑、车辙等; (二)路肩、边坡稳固; (三)排水设施完好,排水畅通; (四)构造物、桥涵完好畅通; (五)沿线护栏等设施完善,无缺项,且设置合理; (六)防护墩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颜色醒目,指示准确。 第二十二条 道路维修计划工程竣工后,按照《本单位维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工作量(质量)考核与结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 年度承包养护道路由道路管理科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对道路养护质量进行月度考核;考核验收不合格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8

第二十四条 在已建道路上开挖管沟、铺设管线时,产能建设项目组应在施工前告知基层单位;基层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掩埋夯实管沟,恢复原有道路结构层及路面、排水渠、路肩等,确保道路完好无损。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道路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1:道路管理流程图(略) 附件2:道路维修养护内容 9

附件2 道路维修养护内容 (一)路基的维修保养 1、开挖疏通边沟、截水沟或分期铺砌边沟,确保排水畅通; 2、清除零星塌方,填补路基缺口,处理轻微沉陷翻浆; 3、修理挡土墙、护坡、护坡道、泄水槽、护栏和防冰雪设施等局部损坏; 4、修整加固路肩、路缘带、边坡,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 5、清除挡土墙、护坡滋生的有碍设施功能发挥的杂草,修理伸缩缝、疏通泄水孔及松动石块。 (二)路面的维修保养 1、处理局部砂石路的翻浆变形、添加稳定料; 2、碎砾石路面修补坑槽、沉降,整段修理磨耗层或扫浆铺砂; 3、沥青路面修补坑槽、沉陷、处理波浪、局部龟裂、啃边等病害; 10

4、清除路面泥土、积水、积雪、积冰等杂物,保持路面整洁; 5、砂土路面刮平,修理车辙; 6、碎砾石路面匀、扫面砂,添加面砂,洒水润湿,刮平波浪,修补磨耗层。 (三)桥梁(漫水桥)的维修保养 1、局部修理、更换桥栏杆和修理泄水孔、伸缩缝、支座和桥面的局部轻微损坏; 2、涵洞进出口铺砌的加固修理; 3、通道的局部维修和疏通修理排水沟; 4、清除污泥、积雪、积冰、杂物,保持桥面的清洁; 5、疏通涵管,疏导桥下河槽; 6、伸缩缝养护,泄水孔疏通,钢支座加润滑油,栏杆油漆; 7、桥涵的日常养护。 (四)道路沿线设施的维护保养 护栏、防护墩、标志牌等修理、油漆或部分添置更换。 (五)沿路树木花草维护保养 1、沿路树木、花草的抚育、抹芽、修剪、治虫、施肥; 2、沿路树木、花草缺株的补植; 3、沿路树冬季刷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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