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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基本建设类档案工作实施细则

大学基本建设类档案工作实施细则

XXXX大学基本建设类档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基本建设类档案是指在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

一、归档原则(一)归档的基建管理和项目中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二)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三)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与实物完全一致并具有成套性。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一)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预算、概算、决算、器材管理等八个方面,具体范围见附件。

(二)归档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包括竣工图在内的全套图纸。

三、不归档的文件材料(一)上级机关有关基建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不办的文件。

(二)正式施工前的草图,未定型的图纸。

(三)重份文件和重份图纸。

(四)无查考价值的临时性、事务性文件。

四、归档要求(一)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排列、书写是否符合要求,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制作归档文件目录。

检查合格后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

(二)基本建设类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涉及电子文件材料的须同纸质文件一并归档。

(三)涉及实物类、声像类和内部报纸、刊物类档案的需按照相关工作规范整理归档。

附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基本建设类(JJ)JJ11 综合JJ12 工程项目。

基本建设类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基本建设类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基本建设类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国家《档案法》、国家《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建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1、凡在基本建设管理和工程项目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均属基建类档案。

2、本校对基建档案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

3、基建档案工作必须纳入基建管理工作中,配备兼职档案员,负责做好基建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和归档。

基建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检查做好基建档案工作。

4、基建部门要做到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基建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一)确定的原则1、归档的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归档的积极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与实物完全一致并具有成套性。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预算、概算、决算、器材管理等八个方面,具体范围见《基本建设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归档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包括竣工图在内的全套图纸。

(三)不归档的文件材料1、上级机关有关基建和普发性(非专指高校)、不办的文件;2、正式施工前的草图,未定型图纸;3、重份文件和重份图纸;4、无查考价值的临时性、事务性文件。

三、基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和立卷方法(一)形成积累1、学校基建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基建档案工作,并配备相应(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撑。

在这种背景下,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成为了重要的事项。

为了有效地管理基建工程竣工档案,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一、基础设施建设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概述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档案整理、存储、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针对不同的基建工程,应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方案。

二、档案整理1. 物理档案的整理物理档案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记录、竣工图册等纸质档案。

每个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档案整理小组,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整理和编目,并制定档案目录。

2. 电子档案的整理电子档案是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设备记录的档案。

电子档案应当统一管理和存储,按照国家规定的电子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同时,应建立合理的查询和检索机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档案存储1. 物理档案的存储物理档案应妥善存放并定期进行保养,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特别是对于设计文件和竣工图册等重要资料,应采取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同时应做好防潮、防霉等防腐措施。

2. 电子档案的存储电子档案应保存在能够满足长期保存要求的质量卓越的数据介质。

同时,要保证存储介质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查询为了方便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应确保档案的条目清晰、查询路径顺畅、查询速度快。

同时,档案查询应当遵循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保密规定,并遵循规定的查询程序和要求。

五、档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竣工档案的利用主要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为各行各业提供基础设施、优化城市肌理和结构、服务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作用。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对城市化的推进具有重要的价值,应当广泛利用,提高其价值。

六、总结在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过程中,需要将每个细节都仔细阐述,并合理制定管理方案,实现档案管理的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对于土地管理、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档案制度】大学基建类归档范围归档细则(WORD5页)

【档案制度】大学基建类归档范围归档细则(WORD5页)

大学基建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湖南大学基建类文件材料归档细则一、基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确定(一) 确定的原则1.归档的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必须反映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完整、真实、准确、系统。

3.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与实物完全一致并具有成套性。

(二) 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1.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预算、概算、决算、器材管理等八个方面,具体范围见《湖南大学基建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规定》。

2.重点是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包括竣工图在内的全套图纸。

(三) 不归档的文件材料1. 正式施工前的草图、未定型图纸;2. 重份文件和重份图纸,以及无查考价值的临时性、事务性文件;3. 校内各单位发来的文件;4.校外单位交换发来的文件。

二、基建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与归档流程(一) 形成积累1.基建部门必须要有一位单位负责人分管基建档案工作,并配备相应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基建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归档工作。

2. 基建部门接到基建项目后,在布置工作计划的同时布置形成、积累基建文件材料的归档任务。

3. 基建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基建文件材料,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学校基建部门提交完整、准确、系统的基建档案材料。

4. 基建项目由几个单位分别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基建文件材料,交学校基建部门汇总、整理。

5. 基建部门应严格执行基建文件材料的审签制度,明确职责,把好文件材料形成的质量关,督促、指导专(兼)职档案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做好基建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

6. 学校的基建部门应检查设计、施工单位基建文件材料的编号是否统一,且与它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一致,并能揭示其性质与特征。

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校档案,是指高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必须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全省高校档案工作,四川省档案局在职责范围内对全省高校档案工作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主管档案工作校领导的主要职责是:(一)制订、实施学校档案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组织、协调学校档案机构和全校各单位的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和科学发展;(三)贯彻、执行学校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四)监督、检查学校档案工作,组织、开展学校档案工作评估。

第七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川办函[2005]103号)及《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见附件)的要求,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doc

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doc

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更好地为投产运行后的生产、运营等项工作服务。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1本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组织原则、参建单位基建档案的管理职责及归档范围、竣工档案的编制要求、编制方法、装订要求、竣工档案审查、移交和考核以及竣工档案编制内容等。

1.2本细则适用于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调试、生产、质监、监理、设备制造厂商等单位与部门。

1.3编制依据及相关文件。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3.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

1.3 3《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1.3.4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1.3.5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1.3.6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3.7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3.8 GB/T11821-8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1.3.9《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

1.3.10 DL/T 5229-200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1.3.1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6年版)》国电集工[2006]41号。

1.3.12国电股工〔2009〕315号关于印发《加强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3.13 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

《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xx〕2号)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xx)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将当年建设项目名单抄送同级档案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省档案局对全省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对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各市(州)、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对当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或参加项目档案验收。

第五条建立项目档案登记制度。

项目开工后直至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每年应进行项目档案登记,填报《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属于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填写,归口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由市(州)档案局组织填写,每年10月底前报省档案局。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由同级档案局组织登记。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当把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x大学基本建设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x大学基本建设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大学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管理暂行办法》(南字发〔2012〕172号)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形成的反映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

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资料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目标的重要保证,规范档案资料的管理是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运营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基本建设处负责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内容第四条新建、改扩建项目一、前期文件1、工程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2、工程立项批准文件3、重要会议记录、纪要、考察、调查报告,专家建议文件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地形图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6、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7、工程地质勘查报告8、水文地质勘查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等、9、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合同10、规划设计要点及红线图、验线单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核准图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3、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14、国有土地使用证15、坐标放样成果表16、环境检测报告17、工程质量监督审报表18、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19、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书20、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2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22、人防竣工验收证明书23、白蚁、节能等审核文件2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三、施工技术文件(一)综合文件1、施工的招标、投标文件、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2、施工预算3、施工组织设计等质量计划文件4、开、竣工报告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6、重大工程事故责任人登记文件(二)测量类文件及沉降观察1、施工定位测量2、工程沉降,位移观测记录3、工程测量成果资料(边界、标高、测设、导线、水准点等)(三)桩基类文件1、桩基的工程概况及管理人员名单2、桩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3、施工的招标、投标文件、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4、桩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5、桩基工程开竣工报告6、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7、进场复检(试)验报告及施工试验、见证检测及汇总表8、施工记录、施工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9、桩身及承载力检验(测)报告10、桩标高的偏差和位移实测记录11、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谈记录及其汇总表12、桩位测量记录13、桩检测报告14、其他地基、基础处理记录(四)土建分部文件1、工程概况及管理人员名单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3、超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方案4、开工、竣工报告5、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文件6、配合比通知单7、施工、技术管理资料8、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9、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10、原材、构件等产品出厂合格证、质保、检测报告汇总表11、原材、构件等产品进场复检(试)验报告及其汇总表12、施工实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及汇总表1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4、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15、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16、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17、土建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沉降观测报告、基坑检测报告等资料18、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监督记录19、地基基础分部、主体分部、装饰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0、屋面工程21、其他文件(五)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文件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概况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3、质量事故处理记录4、材料、设备、器具出厂合格证、质保、检测报告汇总表5、进场复检(试)验报告及其汇总表6、安装、运行、测试、验收记录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安全、功能、工艺性检测报告及其汇总表9、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1、建筑给排水及采暖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3、建筑给排水及采暖质量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4、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5、其他文件(六)电气工程分部文件1、建筑电气工程概况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3、质量事故处理记录4、材料、设备、器具出厂合格证、质保、检测报告汇总表5、进场复检(试)验报告及其汇总表6、安装、运行、测试、验收记录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安全、功能、工艺性检测报告及其汇总表9、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建筑电气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统表1)11、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2、建筑电气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3、建筑电气工程质量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4、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5、其他文件(七)施工监理文件1、监理合同及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评标记录2、监理规划3、监理实施细则及其汇总表4、监理会议纪要及其汇总表5、质量安全通知单、回复单、指令单及其汇总表6、开工报审表、复工报审表、延长工期报审表、停工令7、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8、监理工作总结9、各施工阶段的质量评估报告10、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1、其他文件(八)建筑节能工程文件1、建筑节能工程概况2、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文件3、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方案及审批4、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原材、构件出厂合格证、质保、检测报告汇总表7、进场复检(试)验报告、施工试验见证检测及其汇总表8、运行、调试、检验记录9、安全、功能、工艺性检测报告及其汇总表10、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1、其他文件(九)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材料1、通风与空调工程概况表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3、质量事故处理记录4、材料、设备、器具出厂合格证、质保、检测报告汇总表5、进场复检(试)验报告及其汇总表6、安装、运行、测试、验收记录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8、安全、功能、工艺性检测报告及其汇总表9、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通风与空调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1、通风与空调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2、通风与空调质量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3、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4、其他文件(十)钢结构工程文件材料1、钢结构工程概况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3、超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创新工艺施工方案及其审批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5、设计交底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7、原材、构件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汇总表8、进场复检(试)验报告及其汇总表9、施工记录10、检查记录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2、安全、功能、工艺性检测报告及其汇总表13、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14、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5、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6、钢结构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7、钢结构工程质量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8、其他文件(十一)建筑幕墙工程文件材料1、建筑幕墙工程概况2、幕墙设计资质证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3、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方案及审批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5、设计交底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7、幕墙工程物理耐用年限保证书8、原材、构件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汇总表9、进场复检(试)验报告及其汇总表10、施工安装质量隐蔽验收记录11、安全、功能、工艺性检测报告及其汇总表12、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3、幕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4、幕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5、幕墙工程质量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6、其他文件(十二)建筑智能化工程文件材料1、建筑智能化工程概况2、质量事故处理记录3、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4、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汇总表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系统试运行记录7、子系统检测记录8、智能分部工程质量检测汇总表9、强制措施条文检测记录10、系统(子系统)检测(验)报告11、智能化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2、智能化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3、智能化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4、其他文件(十三)建筑电(扶)梯工程文件材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及其汇总表2、质量事故处理记录3、设备开箱检验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运行、测试、检查记录6、电梯安全检验报告7、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电梯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9、电梯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0、其他文件(十三)建筑内、外装饰工程文件材料(参照土建、水、电分部工程文件材料)(十四)建筑消防工程文件材料(参照水、电、智能等分部文件材料或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十五)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质量检查记录6、结构实体及功能性试验、检验汇总资料7、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资料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9、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10、工程建设中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一览表11、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文件12、检测(原材料复试及两块报告)不合格相关处理文件1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及整改情况汇总表四、竣工验收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4、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5、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8、x市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及汇总9、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工程竣工验收证书10、规划部门验收证明文件及测量成果文件11、人防部门验收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12、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13、防雷验收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14、环保验收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15、其他专项验收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1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7、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9、x市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二)工程决算及审价报告(三)x市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四)x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含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五)其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六)现场声像资料1、工程现场原地物、地貌和建成后建筑物的照片、录像2、重大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照片和录像(九)其他电子文件五、竣工图(一)专业竣工图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3、给排水及采暖竣工图4、电气竣工图5、通风空调竣工图6、幕墙竣工图7、外装饰竣工图8、内装饰竣工图9、钢结构竣工图10、智能化竣工图11、电(扶)梯竣工图12、地下室竣工图13、消防竣工图14、其他专业竣工图(二)综合竣工图1、总平面布置竣工图2、室外道路竣工图3、室外绿化、建筑小品竣工图4、室外管网(地上、地下)综合竣工图5、室外管线专业竣工图一(排水、消防、照明、喷灌、热力等)6、室外管线专业竣工图二(供水、供电、燃气、电讯、电视等)7、竖向布置竣工图8、其他综合竣工图六、以上各条未列出的其他档案资料,如工程承包、材料设备采购补充协议等。

大学高校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XX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形成的反映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

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资料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目标的重要保证,规范档案资料的管理是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运营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XX学院建设办负责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内容第四条新建、改扩建项目一、前期文件(一)综合性文件1、重要会议记录、纪要、考察、调查报告,专家建议文件2、有关请示、批复、批准等文件3、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4、动拆迁文件(二)立项依据性文件1、项目建议书(含报请审批的报告与文本)、附件及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报请审批的报告与文本)、附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批复3、设计任务书及批复4、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批复5、国家土地使用证及地形图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核准的地形图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核准的建设工程位置地形图及总平面图8、环保、卫生、消防(审图证)、人防、交警、绿化等审核文件二、设计技术文件1、勘察、设计合同及招标、投标文件2、工程水文、地质勘探报告及地质图3、方案设计及工程估算4、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5、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6、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及说明书三、施工技术文件(一)综合文件1、施工合同及招标、投标文件2、施工预算3、施工组织设计等质量计划文件4、开、竣工报告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6、重大工程事故责任人登记文件(二)测量类文件及沉降观察1、施工定位测量2、工程沉降,位移观测记录3、工程测量成果资料(边界、标高、测设、导线、水准点等)(三)桩基类文件1、桩施工记录2、桩标高的偏差和位移实测记录3、桩加固处理记录4、桩检测报告5、维护结构及设计说明6、其他地基、基础处理记录7、桩基竣工报告1、单位工程外观、实测、内业资料综合评分表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桩基、基础、主体)3、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4、烟(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表5、地基验槽记录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单位工程感观质量评定表(五)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1、原材料汇总及质量证明单、试验报告(1)水泥、砂、石、钢筋、焊条(2)防水、防腐、隔热保温材料2、施工试验汇总表及试验报告(1)砂浆级配通知单,试块抗压试验(2)混凝土级配通知单(或出厂通知单)及抗渗、抗压试验(3)钢筋焊接试验(4)砂垫层环刀测定(5)防水工程试水试验(6)回填土密实度测定3、预制构件明细表及合格证、试验报告(1)钢筋混凝土构件、钢构件(2)钢门窗、木制门窗(六)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1、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汇总表2、设计变更通知书3、业务联系单4、技术核定单5、工程师指令6、工程会议纪要1、监理合同及招标、投标文件2、各施工阶段的质量评估报告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四、竣工验收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4、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5、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7、XX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及汇总8、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终身责任人登记文件(二)工程决算及审价报告(三)XX市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四)XX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含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五)XX市房地产权证(含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六)其他专业竣工验收鉴定证书(包括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环卫、电梯、劳动保护等专业)(七)其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八)现场声像资料1、工程现场原地物、地貌和建成后建筑物的照片、录像2、重大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照片和录像五、竣工图1、总平面布置图2、建筑、结构竣工图3、大型设备基础竣工图4、电力、照明、给水、排水、煤气、通讯、暖通、监控、电梯等专业竣工图5、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图(含管线接口位置)六、上述各条未列出的其他档案资料,如工程承包、材料设备采购补充协议等。

大学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基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基建档案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和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地质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监理、检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基建档案管理纳入校园规划与基建处年度工作计划,各科室应协助、配合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展基建档案管理。

第二章资料整理与装订第四条应归档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合同资料要件、勘察资料、设计资料、造价咨询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甲供材资料、结算资料、联合验收资料等。

第五条资料整理责任人按照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件6、附表7的内容要求认真筛选、整理、装订归档资料,及时汇总至资料提交责任人。

(-)质量要求①归档的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

因故用复印件归档时,原则上应加复印件提供单位公章或档案证明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②归档材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书写材料宜采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③归档的材料,必须完整、成套、系统,移交的电子文件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应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

④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⑤电子文件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能够转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格式,利于信息共享和长期保存,具体格式要求详见下表,专有软件产生的其他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转换成规定的文件格式,若不能转换为通用格式时,应同时收集专用转件、技术资料、操作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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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基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建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和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基建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基建项目工程从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使用的全部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它是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学校基本建设历史和现状的真实记录,是学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估基建工作和档案工作的依据,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基建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对基建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章基建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馆在负责对学校基建档案的组织协调和对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进行档案管理业务指导的同时,具体负责基建档案的集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基建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二)对基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三)接收、管理基建档案;(四)派员协同规划建设处参加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规划建设处负责学校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规划建设处在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及时通知档案馆派员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会。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维修工程的立项、实施、监督和验收的同时,应对学校所有改建、扩建以及维修所形成的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包括改造后的水电管网图、通讯管网图、结构图、平面图、维修工程更改的文件材料等;校园管网改造后形成的总平面图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后勤设施、非售房区等建筑维修所形成的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包括改造后的水电管网图、通讯管网图、结构图、平面图、维修工程更改的文件材料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基建档案工作,并配备与基建档案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第十条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兼职档案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按"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一)的要求负责收集、积累、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二)按《四川大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立卷,并按档案管理权限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一条由学校授权的特殊基建项目,由授权承办单位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基建档案形成与归档第十二条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基建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三部分。

完整、准确、系统地编制竣工图和整理出有关技术文件材料是各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共同职责。

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要与档案工作实行"三同步"管理,即:建设项目的立项与档案工作同步(在制定建设项目的各项计划、合同、协议和工程技术以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时,同时相应地提出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与档案工作同步(检查落实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同时检查落实档案的积累、整编、审定等工作的情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档案工作同步(竣工验收时,同时验收工程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基建项目实行总承包给外单位的,由各分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基建文件材料,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学校基建部门提交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基建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基建项目由几个单位分别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基建文件材料,交学校基建部门汇总、整理。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形成的文件材料,由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兼职档案员积累、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JJ11综合"所列归档范围由规划建设处兼职档案员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学校总体规划图、设计总平面图、总平面图和学校(含各校区)水、电、气管道及通讯线路分布图,由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向档案馆归档。

第十八条由学校授权的特殊基建项目,授权承办单位应按照我校“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一)的要求负责对本部门形成的基建档案进行汇集、整理、立卷,并向档案馆移交。

第十九条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形成和归档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执行(见附件二)。

第二十条归档要求1、工程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需签章的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始件,存复印件的需注明原始件的去向。

今后编研、维修、改建、扩建、凭证利用,不论是否原件,均应具有法律效用。

2、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必须采用不易褪色的具有较长保管时间的黑色、兰黑绘图、书写墨水,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复写纸和一般圆珠笔等。

竣工图要在新施工图纸上修改,必须图面整洁,反差明显,文字材料字迹要工整、清楚。

4、各项工程验收时,竣工档案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

5、基建部门在每次工程概算总投资额中预留5%的质保证金,待工程质量验收和应归档文字材料归齐后才予以拨付。

第二十一条归档时间1、竣工档案在工程验收合格和工程项目决算完毕后两个月内向档案馆报送。

2、按项目的工作阶段或子项目结束归档,停、缓建工程技术档案应在工程停、缓建后两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

第二十二条归档手续1、基建档案归档时要简要说明归档情况,填写归档文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2、移交档案要严格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组卷要求1、组卷原则竣工档案要遵循工程竣工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并保持案卷内基建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之间的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

一般要求:建设项目按单项工程组卷;单项工程按先文字、后图纸组卷;文字材料和图纸均按专业分类。

2、质量要求组卷前要详细检查基建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是否按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图实相符。

文字材料的抄写件要字迹工整;复印件要字迹清楚、牢固,能适宜长期保存。

编绘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图面整洁、线条字迹清楚,修改符合技术要求,图纸反差良好。

竣工图逐张加盖竣工图章。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材料构成而定。

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部分、备考表、封底。

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4、图纸折叠采用图面折向里方“手风琴风箱式”,标题栏、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纸折叠以后大小应以4#图基本幅面的尺寸(297*210毫米)为准。

小于5#图纸的文件材料要用4#白纸衬托。

5、卷内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

每件起始页号均以“1”开始编制页号,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需编写页号。

页号编写位置在文字材料的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编写为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图纸折叠后无论何种形式,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6、案卷须逐项输入档案网络管理系统,在档案人员的指导下,形成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

第四章基建档案的管理第二十四条基建档案库房的门窗要坚固,应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霉、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设备和措施。

第二十五条基建档案库房应与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阅览室分开。

第二十六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基建项目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过有关领导审批,登记造册后进行销毁。

第二十七条基建档案借阅制度基建档案原则上只对校内单位开放,查阅基建档案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经登记和管理人员允许后可在馆内查阅。

基建档案一般不外借。

校内各部门因工作原因外借基建档案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以及主管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国资部门负责人批示的意见办理外借手续。

借阅人员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毁坏,涂描,保护档案原存排列顺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学校授权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附件一基本建设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JJ11 综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有关基建工作的文件长期2基建工作规章制度长期3 基建工作计划、总结、简报长期4 基建工作总体规划永久5 基建工作年度(季度)总结、统计报表长期6 基建工程财务预、决算永久7 全校性总体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永久8水、电、气管道分布图永久9地质勘探、地形测量材料永久JJ12—1 可行性研究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项目建议书及上级批复永久2 可行性研究报告永久3项目评估永久4环境预测、调查报告永久5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任务书永久JJ12—2 设计基础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永久2 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及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永久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它设计基础材料永久JJ12—3 设计文件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初步设计永久2 技术设计永久3施工图设计短期4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永久5设计计算书长期6关键技术实验永久7总体规划设计永久8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长期JJ12—4 工程管理文件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书永久2承包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租赁文件永久3 施工执照永久4 环保三同时、消防、卫生等条件水、电、气、暖供应协议书永久5 产权证书永久JJ12—5 工程管理文件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 1 土地施工文件(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流、图纸会审纪要短期(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工艺长期(3)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长期(4)建筑材料实验报告长期(5)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材料仿用核定审批永久(6)土建施工定位测量地质勘察永久(7)土、岩试验报告、基础处理、基础工程施工图永久(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永久(9)工程记录及测试、沉陷、位移、变形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永久(10)分项、分单位工程抽量检查、评定长期(11)交工验收记录证明长期(12)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永久2设备及管线安装施工文件(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短期(2)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长期(3)焊接试验记录、报告、施工检验、探伤记录长期(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长期(5)强度、密闭性试验报告长期(6)设备调试记录短期(7)施工安装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长期(8)系统调试、实验记录长期(9)管线清洗、通水、清毒记录短期(10)管线标高位置、坡度测量记录长期(11)中间交工验收记录证明、工程质量评定长期(12)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长期3电气、仪表安装施工文件(1)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短期(2)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洽商单、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长期(3)调试、整定记录长期(4)性能测试和校核长期(5)施工安装记录、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长期(6)操作、联动试验短期(7)电气装置交接记录短期(8)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评定长期(9)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长期JJ12—6 竣工验收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竣工验收报告永久2全部竣工图纸永久3质量评审材料永久4工程现场声像材料永久5竣工验收会议决议文件永久JJ12—7 基建财务、器材管理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财务计划、年度计划短期2 工程概算、预算、决算永久3主要材料消耗、器材管理短期4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永久JJ12—8 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技术准备计划短期2 试生产管理、技术责任制长期3试车方案、产品技术参数、性能、图纸短期4设备试车、验收、运转、维护记录长期5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分析报告长期6 技术培训材料短期7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材料长期附件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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