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3篇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阵地,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政教处的领导,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

1.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下设学习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和宣传部,各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

2.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也在初二年级中挑选个别作干事,作为干部的后备。

3.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撤出。

4. 学生会生活部下设学生纠察队,负责学生纪律的检查督促工作,并由生活部长兼任队长。

(二)各部门的职责

1.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①.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届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②.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③.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④.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⑤.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政教处的主管领导汇报。

⑥.分工主抓一两个部的工作。

2.副主席的职责:

①.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③.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④.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⑤.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⑥.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3.学习部的职责:

①.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习情况,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汇报。

②.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组织有关学习方法介绍或经验交流。

③.组织有关的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

④.及时掌握学生会及各班干部的学习成绩,给予表扬或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帮助。

4.宣传部的职责:

①.办好学校的墙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②.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

③.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④.组织开展班级黑板报的检查、评比工作。

⑤.指导、协助少先队搞好红领巾广播站。

5.文娱部的职责:

①.定期组织召开各班文娱委员会议,指导各班文娱委员开展各项文娱活动。

②.组织动员各班搞好艺术节活动指导各班排练丰富多彩的文娱节目,不断提高歌咏比赛、十大歌手评选、校庆文艺汇演等传统文娱活动的质量。

③.对各班文娱委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如合唱指挥、舞蹈的基本步法、朗颂技巧等的培训。

6.生活部的职责:

①.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和卫生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的有关精神。

②.组织、领导学生会纠察队,督促纠察队日常工作。

③.组织各班卫生委员做好班级课室的卫生检查工作。

④.听取学生对膳食、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附:学生会纠察队的职责:

①.升旗仪式时检查各班穿校服、戴胸卡及纪律情况。

②.课间操时检查各班学生出操情况。

③.中午放学时协助学校值日教师维持学生放学秩序及饭堂的秩序。午休时维持校园纪律及检查各班的午休情况

④.下午第八节巡视校园,维持课室及球场纪律,处理学生中出现的有关纪律问题。

⑤.维持全校性活动时的纪律,如校运会、全校性集会等会场纪律。

⑥.完成学生会所需做的临时性任务。

7.体育部的职责:

①.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②.协助学校体育科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及体育竞赛。

③.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④.组织、支持各年级开展小型的体育竞赛。

附:学生会及班干部的工作要求

1.干部要以“为同学着想、为同学多办事,当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为指导思想,时刻以干部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省自己,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务必使学生干部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2.学生会干部、纠察队员、各班班委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工作要搞好,学习纪律更要成为其他同学的表率。

3.学生干部要学会公共关系学,处理好自己与学校、与老师、与其他干部、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4.虚心听取老师与同学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兄弟学校成功的管理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5. 经常向学校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 每学期结束及每件大事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初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初中学生会是**实验初中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政教处和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的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会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享有提案权。

三、通过正常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权。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生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当权益。

三、维护学生会声誉,执行学生会决议,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四、倾听同学心声,反映同学意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各项科学文化知识;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本校同学的监督。

三、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较强的工作组织能力,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工作,并能广泛团结同学,为广大同学信任拥护。

六、学校已取得正式学籍的非毕业班级学生

第六条干部职权

一、学生会聘请院团委专职干部,担任秘书长,代表团委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帮助。

二、实行层层负责制;主席对指导书记和秘书长负责,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各委员会实行分管主席负责制。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

三、各级学生会干部对下一级干部具有监督、免职提议权。

第七条干部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考核是长期工作,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每月考核一次,由主席组织主席团主持。考核主要根据个人业绩和群众调查意见评定。

三、期末考核由秘书长组织主席团主持。考核主要根据个人的学习成绩、工作业绩、群众调查意见评定。

第八条学生会奖励措施

第一节学生会干部奖励办法

一、日常工作中,非常突出者院级通报表扬鼓励。

二、期末,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者,给予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单项奖学金的鼓励。

第二节学生会部门奖励办法

一、期末,根据的工作业绩将格部门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等级。

二、部门评定由秘书长组织主席团负责。本办法可参照《长兴实验初中学生干部管理条理》执行。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处分规定

一、学生会干部的处分主要包括警告、严重警告、免职。

二、思想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不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者,给予警告处理,严重者给予免职处理。

三、工作中,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给予警告仍我行我素者,给予严重警告,严重者给予免职。

四、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学生会例会、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临时会议无故缺席以及无故不参加本部工作一次者,视情况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不参加例会、学生会全体会议,无故缺席,或三次不参加本部工作,给予免职。

五、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给予免职。

六、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xx组织者,给予免职。

七、给予处分的学生会干部期末评定不能为优;严重警告及免职者,不能参加校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任职程序

一、学生会干部的任职,应在学代会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不召开学代会的年份采取竞聘选举的方法。

二、主席团成员的任职由团委、秘书处主持,其他部门成员可由主席团成员提名采取竞聘的方式选拔。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任职、免职程序

第一节任职程序

一、竞选(竞聘)成功后,将完整可行的工作计划上交秘书长。

二、团委备案。

第二节免职程序

一、学生会干部上级提出免职意见,并上交秘书长。

二、秘书长委托主席调查核实,讨论决定将其除名并备案。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工作思想

一、永远争第一。

二、迅速行动,立即反应。

三、团结、务实、高效、创新

第十三条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的例会主要包括: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干事例会、全体学生干部例会以及临时会议。

二、各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布置各项工作及传达学校的各项决议。

三、主席团例会为每半月一次,部长、干事例会为每月一次,学生会全体干部例会为每两月一次。

四、临时会议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第十四条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由秘书处、主席团及各部长组成。

二、值班应做好值班记录,上传下达,并参与讨论、决议当时遇到的学生会问题。

三、有事不能到岗者,须事先向秘书长请假;或内部人员临时调整,不能空岗。

第十五条活动制度学生会实行活动审批制

一:各项活动开展前,由负责人提交活动方案,分管主席通过,主席团讨论,决定活动是否开展。

二、活动方案要翔实、可行(包括宗旨、意义、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经费预算、过程、所需物品等)。

三、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

四、本制度由秘书处执行。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

一、学生会的活动经费主要由我校的学生活动基金以及社会赞助组成。

二、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七条机构产生与撤消以“应时应事”为核心、“力求高效”为特点,主席提议,主席团讨论,团委批准后,学生会构建新的职能部门。机构的撤消,由主席团成员提议,主席团讨论,团委批准后,即行生效。

第十八条部门职能

一、主席团 1、配合团委书记及秘书长做好学生会的整体工作. 2、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3、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同团委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帮助。 4、指导、帮助、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秘书处沟通团委与学生会关系的桥梁,是处理校各项工作的枢纽,是其他各委员会及部门的坚实后盾。 1、及时、准确的传达贯彻团委对学生会的指导。 2、起草、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 3、记载各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安排。 4、考核学生会学生干部,定期汇总。 5、协调各校、各部门的关系。 6、处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统一管理干事。 7、建立办公室值班制度,并且协调好值班人员,对值班人员进行监督、考评。 8、掌管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及有关物品。

三、学习部 1. 组织各种学习竞赛,给大家展示才能的机会; 2. 组织论文及各种实践报告的评选工作。 3.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学习交流活动。4.办好记者社、摄影社的考核、录用工作。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拓展同学们的知识面,开展各种辩论,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四、文艺部发动和组织文艺活动。筹备举办迎新晚会和其它文艺活动。定期召开各班文艺委员会议,研究部署文娱工作,浓厚学生文艺氛围。

五、体育部负责各项篮球、足球等体育赛事,以及校运动会、县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向校有关部门反映多提建议和意见,开展有意义、涉及对象广的体育活动。

六、宣传部负责学生会以及学校的日常性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宣传栏的制作)。制作迎新晚会的舞台背景等。

七、纪律部纪律部负责向同学们宣传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检查、督促校内违纪行为;做好突击性纪律检查,调查处理学生及学生干部违纪情况:安排、督促值周班级的值日工作;定期召开班纪律委员会议,交流情况。

八、生活部为同学们作好生活上的服务,如寝室、食堂饭菜质量、价格是否合理,遇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九、劳卫部劳卫部应时刻注意校园卫生,明白不仅仅是领导同学们去清洁我们的校园,而是指导同学们去维持校园洁净。

第六章附则细则

第一节学生会干部奖励具体实施办法

一、日常工作中,根据工作表现,本人申请,秘书长组织主席团核定,每月月末给予工作突出者院级通报表扬鼓励。

二、期末,学习成绩在本人所在班级前50%者,本人申请,秘书长组织主席团核定,工作突出者给予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特别优秀并对学生会做出巨大贡献者,给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期末,学习成绩不在本人班级前50%者,但工作成绩特别优秀,对学生会有特殊贡献者,本人申请,秘书长组织主席团核定,可给予单项奖学金的鼓励。

第二节学生会部门具体实施奖励办法

一、根据“本职工作”(40分)、“承办工作”(35分)、“创新工作”(25分)评定各工作部门。给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称谓。“优秀部门”成员“良好”的加分同“良好部门”的“优秀”加分相同,其余以次类推。第三节学生会干部选举办法一、学生会干部实行公开竞选、民主投票的方式产生。

二、各班级推荐本班人数的10%做为本班学生代表参加学生会的选举活动。

三、学生会选举实行一人一票制。

四、选举结束即行宣布结果,团委讨论后,公开选举结果。

第四节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主席团会议每月由学生会主席或两名以上常务秘书长负责召集。(1、对前一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2、每位主席团成员均要汇报工作。3、讨论各部门的活动是否开展及具体事项4、其他事宜。)

二、部长例会由学生会主席或一名常务秘书长或两名以上副秘书长负责召开。(1、简单总结前一段工作。2、下一个时期内活动及工作安排3、各部部长汇报工作及下一步本部工作安排4、其他事宜)

三、干事例会由学生会主席或常务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召开,干事会议可由副秘书长以上督导两名以上秘书主持。(1、详细总结前一段时期内工作2、列述下一段时期内的工作3、其他事宜)

四、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1、总结两个月来的工作

2、下两个月的工作方向及工作安排

3、公布学生会有关奖罚方面的决定)

五、临时会议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第五节活动经费使用办法

一、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二、各部活动需经费支持的,要有严格详尽的预算方案,分管主席同意后,经主席团讨论,由秘书长审批并存档。

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 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 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 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 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 负责联系解决同学文体活动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 活跃同学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同学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 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

(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 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第一届每班3人,之后初中部每班1人, 高中部每班2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期,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应大胆积极地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有关部门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六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学学生会。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中学学生200*年*月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5篇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5篇 篇一:高中学生会管理制度 碧莲中学学生委员会部门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碧莲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由学生委员会修改,报学代会或团委批准生效。 一、学生委员会及其主席团 第三条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奇数,一般为十三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参照学代会一年召开一次,故每届学委会的任期一年。学委会及主席团组成必须公开,并有效宣传使广大师生了解。 第四条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主席一名和副主席两名,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 第五条学委会在学代会闭幕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解释《学生委员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二)制定、修改学委会内部的一般性规章;

(三)根据主席团的任免意见,做出调整下属各部门的干部职务的决定; (四)讨论、决定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并监督其执行实施; (五)监督、指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或活动,组织各班委适当参与学委会的工作或活动; (六)分配工作任务给下属部门,并授权下属部门; (七)学委会对学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学代会闭幕期间对校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他受学校或学代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六条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七条学委会主席团负责学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一)代表学委会对学代会或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主持学委会的日常工作,对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学委会会议,决定会议议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

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6、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7、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9、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10、技术部:协助解决学校大型活动中的电脑操作等技术问题。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中学学生会章程

1、学生会要团结带领全体同学,使他们努力做到;关心政治、提高觉误,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热爱劳动、爱护公物,锻炼身体,讲究卫生,恭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法纪,服从分配,积极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树新风活动。 2、学生会要时常教育同学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3、学生会干部必须办事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情,坚持互帮互助原则,敢于斗争,作风民主,联系学生,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4、学生会干部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差额选举法选举产生。他们必须是做到“四个坚持”,作风好,有能力,热情为学生服务,成绩优良的学生。 1、学生会设主席 1 名,副主席 2 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娱部、生活部、社团部,各设部长 1 名,委员数名。 2、学生会委员任期为一年(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由于部份学生会干部因毕业或者转学等原因,缺额学生会干部应由学生会通过民主选举

途径进行递补),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允许,可提前或者延期改选。

1、主席(要求:团结、求实、创新) (1)制定任期工作计划,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召开学生会全体味议及各班班长会议; (3)贯彻传达校党委、团委指示; (4)检查催促各部工作的实施; (5)组织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2、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工作职责。另分管学生会一些部门的工作。 3、学习部 (1)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教务及学生会会议精神; (2)通过各班学习委员,时常采集,并向教学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使之改进学习方法,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和学习汇报会; (4)协助教学部门开展其它各项工作(如作业展览等)和设兴趣小组; (5)协助管理学习纪律,开展学习纪律检查评比; 4、宣传部

中学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的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请注明本文转自写作频道)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组 织能力和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初中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 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各项 活动,为学生提供服务,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自愿。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部门和各类委员会。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其他成员由主席团内部推举产生。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和外联部,各部门负 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委员会包括学习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环保委员会和志愿者委员会等,各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协调各常务部门和委员会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 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由主席团内部推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常务部门和委员会的负责人由主席团推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反映学生的需求和意见。 第十四条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会的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记录会议纪要。 第十五条组织部负责学生会成员的招募和培训,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生活部负责组织生活服务,外联部负责与其他学校和组织的交流合作。 第十六条各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工作,学习委员会负责学习辅导和学习活动,安全委员会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环保委员会负责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志愿者委员会负责组织志愿者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决策,享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学生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讨论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第二十条学生会每月召开一次常务部门会议,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 磁涧初中学生会章程 一般规定 磁涧初中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委会领导下,接受校政教处直接领导和指导的青少年学生组织,是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的重要德育力量。学生会的宗旨: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行动指南,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学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革命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组织 1、学生会由校政教处直接领导和指导。 2.学校学生会由学校学生委员会和班级学生委员会(班级委员会)组成。 3、校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下设学习、纪律、卫生、生活、体育、文艺、宣传、监察部、安全部,由委员分别担任正、副部长,开展各方面工作。各部可根据需要配置干事,协助部长工作。 4.班委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成立班长、副班长和学习、生活、体育、卫生等成员,负责全班学生工作。 第二章工作任务 学生会的任务是团结全体学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学习、科技、体育、公益等各项活动,引导学生身体健康、学习好、工作好,使学生在道德、智力、文化等方面活泼活跃,体格美劳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强健体魄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第三章工作内容 1.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组织相关学习活动,介绍学习方法,交流学习经验,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提高学习质量。 2、协助学校和教师教育学生增强组织纪律性,遵守学生守则,保证学校各项规定和措施的顺利执行。 3.鼓励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协助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劳动、生产劳动和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的政治意识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 4.引导学生开展文体活动,活跃课余文化生活,增进身心健康。 5.经常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校改善生活。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为了加强中学学生自我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生会的宗旨 中学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学校事务,推动学校的发展。 三、学生会的组织架构 1. 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 学生会部门 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 - 组织部:负责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包括学生会选举、学生代表大会等。 - 宣传部:负责宣传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包括校内宣传和校外宣传。 - 文化部:负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文艺活动和文化交流。 - 社团部:负责管理学校的社团组织,支持学生社团的发展。 - 学习部:负责组织学习辅导和学习资源的共享,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 体育部:负责组织学校的体育活动,提倡健康生活方式。 - 志愿者部:负责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学生会的职责 1. 维护学生权益 学生会要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促进学校的改进和发展。 2. 组织学生活动 学生会要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包括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社会实践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 提供学生服务 学生会要为学生提供各类服务,包括学习辅导、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4. 加强学生自我管理 学生会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 五、学生会的选举与任期 1. 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 学生会主席团的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学生进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 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的选举 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进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 学生代表的选举 学生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学生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活动。 六、学生会的运作机制

规章制度初中学生会章程

规章制度初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目标是通过对同学的理解和尊重,改进学习和生活环境,协调同学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克己奉公的优良品质和责任感。 第四条学生会要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同学们正确树立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六条学生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关心全体同学的利益,维 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班级制度的稳定和秩序。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学生会的主体是审核通过的学生代表,每班学生会代表不得少 于两名。 第八条学生会代表要通过班级选举产生,每年一次,任期一学年。 第九条每班学生会代表及时向全班同学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并聆 听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学生会代表有权向学校和班级提出有关同学利益 的建议。 第十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和各部门。 第十一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 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代表进行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包括学习部、宣传部、生活部等, 具体部门的设置由学校根据年级和班级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学生会应当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受他组织的干涉。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同学们参与班级各项活动,为同学们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学生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所有学生的利益,代表同学们提出诉求和建议。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推动班级的进步和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严格遵守纪律,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维护班级制度的稳定和秩序。 第十九条学生会有权利向学校和班级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需求,并积极与学校和班级进行沟通。 第四章选举 第二十条学生会代表的选举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关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代表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保障每个班级同学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章纪律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履行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不得损害同学们的利益。

实验初中学生会章程

实验初中学生会章程 实验初中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初中门生会是**实行初中门生的自治构造,接纳校政教处和团委的教导救助、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展开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领会员,会员利用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门生代表大会,简称门生会。 第二条本会的任务 1、贯彻党的教诲目标,增进同学德智体周全成长,指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当代化构筑奇迹的合格人才。 2、代表和保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柄,雷同黉舍各部分与广大同学的关联,帮忙和增进班级工作。

3、根据同学必要,展开自我办理、自我教诲和自我办事的活动,为进步会员民主本质、建立科学精神、周全成才创设精良前提。 4、互助黉舍的中间任务展开工作。 5、增进同学之间、门生与教工之间的联合,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讲堂,构造各种式样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会员的权力与任务 第三条会员的权力 1、享有划一的推举权和当推举权。 2、对门生会的各项工作享有提案权。 3、经过议定平常路子和方法对门生会的各级构造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责怪、发起权。 第四条会员的任务 1、服从国度的宪法和其他法律标准,服从校纪、校规,服从本会章程。 2、在利用权力时,不得侵害国度、社会及门生会的长处,不得妨害他人的

合法权柄。 3、保护门生会声誉,履行门生会决议,竭力结束门生会拜托的工作。 4、谛听同学心声,反应同学定见,经心全意为同学办事。 第三章门生会干部办理轨制 第五条门生会干部资格 1、坚定四项基来历根本则及党的各项工作目标政策,当真进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维、邓**表面及各项科学文化知识;服从本会的章程。 2、具有高度的自发性和规律性,严厉服从黉舍的规章轨制,服从办理,自发接纳本校同学的监督。 3、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忱,在工作中当真当真,按时结束工作,做好带领工作,自动进步,勇于立异。 4、具有精良的思维操行本质,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中起榜样领先效用,规矩待人,诚笃风雅,谦虚好学,关心部员,勇于坚定原则,勇于展开责怪与自我责怪。

中学学生会章程

XXXX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校领导下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主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1.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发展素质教育的特点,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加强我校特色教育。团结和引导各年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诚信勤奋、明礼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学校事物的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事务。 3.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以我校素质教育为导向,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突出中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努力为我校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4.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生学习、

生活环境。 5.学生会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本校学习的正式学生,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班级、民族、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学生会会员权利和义务: 1.会员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对学生会的权利执行机构——“校学生会”及其工作,有建议、督促和批评的权利; 3.会员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有反映意见、提出要求和建议的权利; 4.会员必须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有完成学生会指定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选举及产生办法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在会员中产生。会员自愿报名作为初步候选人,由各班班主任推荐后,再由学生处审核,名额不限。 第六条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实验初中学生会是**实验初中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政教处和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的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开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广阔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阔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效劳的活动,为提高会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享有提案权。 三、通过正常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权。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学生会的利益,不得阻碍他人的正当权益。 三、维护学生会声誉,执行学生会决议,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四、倾听同学心声,反映同学意见,全心全意为同学效劳。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资格 一、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及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各项科学文化知识;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本校同学的监督。 三、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那么,在各项活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

学生会工作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宗旨 为了加强学生自治,维护学生权益,提升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发展,建设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学生会的组织和工作,并与学校相关规定相衔接。 第三条学生会负责人 学生会设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主席团负责全体会员的管理和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学生会会员 学生会的会员包括全体学生,每名学生皆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五条学生会会议 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召开,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部门

为了细化学生会工作,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 文化部、体育部、外联部等。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 每个部门设部长一人,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九条组织活动 学生会负责组织和举办各类校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节、运动会、讲座、演出等。 第十条倡导文化 学生会要积极倡导校园文化,组织各类文艺活动,提升学校文化氛围,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第十一条宣传推广 学生会要负责校内信息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包括通过校报、校刊或学 校广播等媒介进行传播宣传。 第十二条维护权益 学生会是全体学生的代表和发声机构,要积极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倾 听同学们的建议和诉求,提出合理的要求。 第十三条社会服务 学生会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促进学 生成长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第十四条学生议事会 为了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需求和意见,学生会设立学生议事会,由各班代表组成,就学校相关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年度计划 学生会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一年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第十六条工作报告 学生会负责人要定期向全体会员提交工作报告,总结工作情况,汇报进展和成果,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七条组织选举 学生会负责人要按时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保证学生会的连续性和稳定运行。 第十八条文件管理 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保证学生会的工作文书化和档案记录。 第五章规范行为 第十九条准则和原则 学生会在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要遵守学校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任务 本章程制定的目的是规范高级中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和服务学生的工作。学生会的任务是发挥学生自身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代表和维护同学们的利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提供有益于同学们全面发展的服务和支持。 第二条原则和宗旨 高级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和宗旨: 1. 服务为本:学生会以服务同学的需求为宗旨,关心同学的生活和学习,积极开展有益于同学们的服务工作; 2. 民主参与:学生会工作应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民主参与,重视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3. 公正公平:学生会的所有工作应公正、公平、透明,坚决维护同学们的利益和权益; 4. 团结互助:学生会倡导同学之间的互助合作、团结友爱,为同学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组织架构 高级中学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三个层级。 1. 主席团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的全面管理和指导工作。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其中副主席之间无先后顺序。

2. 部门 学生会设有文化教育部、学术科技部、文体娱乐部、宣传部、外事交流部等部门,根据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需要设立,每个部门均负责自己的工作领域。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选举产生,负责自己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3. 班级学生会 每个班级设立班级学生会,负责班级内的事务管理和班级 同学的活动组织。班级学生会的组成和组织形式由各班同学自行决定,需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 第二章组织和选举 第四条学生会选举 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选举由全校学生参与,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选举程序应公正、公平、透明,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选举细则。 第五条选举产生的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 主席团 1.主席:主持学生会的工作会议和活动,代表学生会 向校方、师生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学生会的全部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主席交办的任务。 2.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组织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

学校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校学生会章程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展现学生的积极向上和自主管理的能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全体学生的权益,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本学生会 为全体学生自愿组织,在指导下,行使学生自治、参与管理、维护权益的 权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二条学校学生会由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代表组成,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行使学 生自治权。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主持。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对学生会的干部进行评议和监督,审议章程的修 改和决策的合法性。 第三章职权和职责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其他相关干部。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行使学生会的职权。主 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员中选出主席和副主席。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必须努力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各类会议,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2.负责受权职责范围的计划、组织和落实;

3.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化建议; 5.组织学生社团和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6.推荐和监督学生代表在学校各级会议中代表学生,发表学生意见; 7.审查和核准学生会相关制度、决议及活动方案; 8.落实学生自治,开展各类民主监督。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其他相关干部须签署《学生会 章程干部守则》,并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四章选举和任命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用公开投票和差额选举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选举时间、选举程序、选举管理办法均须广泛公示,并保证公正、公平。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按比例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团 员需经多数票选出。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应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 第五章活动和职责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社团展示、科技创新等。活动内容和计划应当提前公示,充分听取广大学 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生会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竞赛、讲座、志愿者活动以提 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高中学校学生会章程

高中学校学生会章程 一、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校党政领导下,在德育处具体指导下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刻苦学生、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中学生。 2、以“做领导助手、做师生桥梁、做同学挚友”为宗旨,在维护国家和学校整体利益同时,表达和维护学生的具体利益。 3、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和提高学生素质的课堂活动。帮助学生自主、自律和自强。 二、组织机构 1、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并由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监督和任免,能者上,庸者下。 2、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卫生部、纪检部、体育部、生活部、文宣化部和秘书处。每个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 3、学生会领导班子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副部长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 4、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撤出。 5、学生会的下属机构保持各自特色的组织建设。 三、工作纪律 1、及时参加学生会、各部级组织的各项会议。 2、工作及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认真执行工作任务。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4、胆大心细,处事公正,执法文明。 5、工作尽职尽责,努力追求工作质量、工作艺术和管理完美。 6、工作开拓创新,做到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主管理。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办学思想,在学校党政领导和德育处指导下,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2、按照学校要求,制定学生会的计划,并协助学生会各部制定工作计划。 3、团结学生会全体干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和政治学习会,广泛听取建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向校领导、政教处汇报工作。 5、做好学生会的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6、学期末负责检查落实学生会及部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完成对其他学生会干部情况的考核。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主抓组织调动,并按照具体分工,负责学生会几个部门的各项工作。 2、在主席的统一领导下,大胆工作,务实创新,提高整个学生会工作效率。 (三)各部部长职责(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1、各部长具体组织开展本部的各项工作,履行好工作职责,并对本部工作及时认真总结、每周五例会汇报工作。 2、做好重大活动的相关记录,经主席审批后送交秘书处归档。 3、定期召开部内例会,安排和总结工作,完善考勤制度,增加部内委员的凝聚力,并逐步提高工作效率。 4、服从主席领导,大胆创新,不拘一格开展工作。 (四)各部委员职责 1、严守纪律、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工作职责。 2、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学生会各项工作。 3、及时反映意见、建议。 (五)学习部职责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学生会是学生的自治组织。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带领、组织学生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更新。 学生会反映、实现学生意愿,维护学生正当利益。 学生会配合学校党、政部门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学生会应努力为形成良好的校风而工作。 二、组织设施 1、组织体系: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和行政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年级的指导。 ⑴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下辖学习、宣传、纪检、体育、文艺、卫生6个部;每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每部设干事若干名。 ⑵每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班级相应的委员组成;主席部属会议,由各班班长组成。学生会各部工作通过部属会议贯彻执行。 2、学生会的产生 ⑴学生会每学年改选一次,一般10月中旬以前完成。 ⑵学生会候选人由各班同学和班主任推荐,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通过民主竞选、招聘的办法。 3、学生会干部的使用 ⑴学生会干部要求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的学生骨干。 ⑵学生会干部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要求富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

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⑶学生会主席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部长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各副部长协助部长或分管一项工作,正副部长可自行选定2名左右干事协助工作。 ⑷学生会正、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采用免职和辞职制。如在较长时期(2到3个月)内工作没有起色,由学生会主席团讨论,报送年级,经年级主任同意,免去或调换其职,也可由本人提出辞职。 三、各部工作条例 学生会的工作重心为:督促中学生品行规范的贯彻落实,发动、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培养同学成为创造型、开拓型、全面型人才,通过记分制实现对各班的日常管理。 1、学习 动员、督促学生认真学好课本知识,进一步探索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勤奋、严谨的学习习惯。 各班学习委员组成本部部属会议;部属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布置工作;各班学习委员须及时将部属会议精神向班主任传达。 学习部具体开展好以下四项工作: ⑴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建立正常的教育秩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⑵反映教与学的情况,组织学习并交流经验。 ⑶协助老师开展课外活动及各类兴趣小组。

高中学校学生会章程

高中学校学生会章程 下面是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高中学校学生会章程,供大家参考选择。 高中学校学生会章程 高中部学生会是在高中部政教处、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高中部学生会是高中部学生代表的最高执行机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文艺部、体育部,其中秘书处隶属于主席团。 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高中部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协助学部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部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部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帮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帮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委会工作的指导。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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