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一、背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即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尤其是在部分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男孩出生数量远远高于女孩,严重影响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但仍然需要持续的努力。
因此,制定一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至为重要。
二、问题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1. 传统的子孙思想和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部分家庭认为儿子可以延续家族血脉,女儿则认为嫁出去的水,不再留在父亲家。
2. 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的物质条件相对较差,部分家庭为了节约家庭支出,会选择更偏向于出生男孩。
3. 私人独生子女政策导致的心理压力,一些家庭为了确保继承人能够承袭家产,亦会选择多生儿子的做法。
针对这些原因,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1.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来推广正确的性别观念和家庭价值观,鼓励人们珍视每个新生命的到来,并认识到男女皆是有益的一份力量。
可以通过课堂教育、宣传海报、电视节目、广告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生育规划、性别平等、重视女性发展等正确的价值观念,助力新时代家庭道德建设。
2. 加强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严禁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性别选择,严禁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打击和查处违法行为。
同时,加大对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杜绝利用刷卡手段、赌博等方式牟取非法收益。
3. 加强帮扶在福利保障方面,对于特殊家庭,如困难家庭、弱势群体等,通过增加社会保障政策、资助教育、提高生育津贴、抚养费等方式来帮助家庭减轻经济负担,提高生男生女平等意识,为家庭创造最佳生育环境。
4. 强化法制在法律层面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在构建法律保护体系的同时,制定政策和法规,加强对非法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维护人权、妇女权益和特殊群体权益,实现执法上的公正。
2024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半年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我们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以下是我对这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1. 数据分析: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我们发现2024年上半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偏高的趋势。
男性新生儿数量相对较多,这给我们的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2. 原因分析: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分析了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我们发现这一现象主要与社会文化观念和政策措施有关。
某些地区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缺乏对女性的平等关注。
此外,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也可能对性别比产生影响。
3. 宣传教育: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我们加大了宣传教育的力度。
通过宣传、教育和宣传活动,我们努力改变社会观念,倡导生育观念的平等和平衡,促进男女平等发展。
4. 政策调整: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情况,我们还加强了相关政策的调整。
我们加强了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监督和管理,采取措施鼓励多子女家庭,提高女性地位和权益。
5. 合作与交流:为了更好地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们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
我们学习借鉴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并开展了相关的合作项目。
总的来说,2024年上半年,我们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我们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会继续努力,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更多解决方案,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能够得到更好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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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通过多种手段和政策来促进男女性别比的平衡,以解决因长期的高男性出生人口比例带来的严重性别失衡问题。
在中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传统的男尊女卑意识,导致男孩偏好现象明显,从而造成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政府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时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该问题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并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机制。
同时,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性别意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要从根本上解决男孩偏好问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性别意识。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生育政策的调整和调控,扩大人们对生男孩、生女孩的认识,使人们认识到男女平等的重要性。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群体的教育,如夫妻、家庭、医务人员等,提高他们对性别平等的认识,改变性别偏好观念。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了切实解决男孩偏好问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性别鉴定、非法医学辅助生育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妇女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女孩的关怀和支持力度为了扭转男孩偏好现象,需要加大对女孩的关怀和支持力度。
政府要加大对女孩教育的投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女孩参与各个领域的发展。
同时,要加大对女孩的卫生保健关怀力度,提高女孩的健康水平。
五、建立和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需要有科学的数据依据和监测评估机制。
要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强技术手段的支持,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024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24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有效应对2024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保障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稳定,我国决定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本方案分为四部分:分析问题根源,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开展监督和评估,强化宣传和教育,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主要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影响、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力、医疗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多方面措施综合治理。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性别平等的认识,打破传统观念限制。
其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对医疗机构和个人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检查性别鉴定行为。
再者,推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孕妇与儿童健康管理,提高生育保健水平。
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
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将建立专门工作组,定期开展性别比统计核查与评估,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社会举报机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性别比失衡的监督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与人口平衡。
为进一步深化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将大力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普及性别平等理念,提高公众的性别意识和性别教育水平。
同时,通过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合作,积极引导家长正确引导子女的性别观念,培养独立且平等的性别观念,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
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机构、媒体等共同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
定。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确保2024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控制,为我国的人口结构调整和社会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方案

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一直呈现出明显的男女比例失
衡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更加明显。
这种现象被广泛地称
为“男女比例失衡”问题。
乡镇地区的人口速度增长往往较快,并
且一些家庭对于儿子的期望更高,这些因素都是导致性别比例失衡
的重要原因。
性别比例失衡不仅会造成家庭和社会的不稳定,同时也会影响
到我国的长远发展。
而乡镇地区的人口流动性、文化传统、社会思
想传播等都是难以避免的情况,因此亟需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实施乡镇综合治理,才能有效遏制性别比例失衡的现象。
二、治理目标
为了有效地解决乡镇地区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实施乡镇综合
治理已成为当下的一个必要手段。
下文提出以下治理目标: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性别平等观念和生育规律等方面
的认知度。
2. 建立健全的信息和数据管理系统,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信息,有利于监控和预测性别比例失衡情况。
3. 加强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监测和管理,杜绝并惩处非法
的性别鉴定操作行为。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总6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以施秉县综合治理工作为例(施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李佩华)施秉县地处贵州省东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北部,全县总面积1544平方公里,辖4乡4镇60个行政村10个社区,县境内居住汉、苗、侗、布依等19个民族,总人口近17万,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5%左右,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杂居的西部小县。
县政府按上级人口管理部门要求,从2006年开始抓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但偏高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从人口计生PIS数据反映,2007年来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均超过119。
一个人口不足20万的小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偶尔偏高是正常的,但历年严重偏高,说明客观上存在选择性别生育行为。
现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分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农村经济落后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双重因素影响。
我县属高原山区地貌,农村经济欠发达,对男性劳动力有现实和客观的需要;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思想还普遍存在,且根深蒂固。
虽然国家和政府针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助政策和养老保障机制,但出于财力有限,目前发到对象手中的资金非常有限,尚不能给计划生育女儿户足够的“安全感”。
另外,国家还陆续出台了一些普惠政策,例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低保”等政策,这些政策并没有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无形中淡化了计划生育女儿户奖扶政策在群众心中的份量,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家庭抚养子女的成本,使得多生孩子负担更轻、顾虑更小。
一些政策因素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生育政策在严格控制生育孩子数量方面的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方案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方案一、问题背景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出严重失衡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区的性别比例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50:100,并且持续呈现上升趋势。
这不仅会导致人口结构过度单一化,也会严重影响到性别平等和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制定一套综合方案来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情况。
二、方案分析1、政策引导政策引导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重要方面。
政府应该继续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性别平等的认识。
同时,对于那些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依然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必须加强处罚力度。
2、财政扶持由于一些家庭出于生活所迫而认为只有生男孩才能维系家族传承和留住老年养老的保障。
因此,政府应该给予经济上的扶持,给予女婴较高的落户政策和其他相关优惠措施。
例如,可以采取女婴出生一次性给予补贴等方式,逐步提高女孩的身价水平。
3、夯实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性别教育的重要基础。
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性别平等教育,使其对男女平等有深刻的认识。
同时,家长在生育期间要正确对待男女孩的出生,不要产生男婴才是继承家业的重担和心理偏见。
4、加强监管和处罚针对那些依然存在违规性别鉴定和进行性别选择的机构和个人,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此外,还要加强执法力度,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落到实处,严肃查处那些有关方面需负法律责任而漠视孩子生命权的不法行为。
三、执行方式1、制定完善细则政府应该制定相关计划和细则,加强对有关单位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有非法生育性别选择现象的出现。
此外,相关部门要对行业内的资格审查、证件认证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每一次性别鉴定和诊断都真实可靠。
2、建立宣传教育平台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合作来建立各种宣传性别平等的平台,让大众了解相关知识和各种方法。
此外,相关单位也应该利用影视、音乐等各种渠道,增强大众的意识,让他们理解到男女平等的重要性。
3、强化监管机制政府应该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监控就诊、处方、诊断等各项流程,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抽查,确保每一份性别鉴定都是合法的、正常的,并有可靠的监察手段来确保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023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半年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社会的发展,人口性别比的问题日益凸显。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出明显的偏高趋势,这不仅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也对家庭和个体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3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成为了我所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工作目标针对2023年上半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象,确立了以下工作目标:1. 提高社会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2. 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居民的性别平等意识;3. 推行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产科机构和医生的监督;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解决性别比失衡问题。
三、工作措施及成效1. 提高社会关注度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如举办论坛、公益广告等,提高公众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
结果显示,大部分社会群体对该问题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积极参与到相关活动中,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态势。
2. 加强公众教育通过设立咨询热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居民普及性别平等的重要性,引导人们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
同时,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课程,并将其纳入学校的课程体系中,培养青少年的性别平等意识。
经过半年的努力,公众对性别平等的认识度明显提高,意识到男女平等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3. 推行政策和监管加强对产科机构和医生的监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禁止进行性别选择性别。
通过加强对医院的检查和督促,规范医生的行为,加强对违反政策的追责和处罚。
这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非法性别选择的现象,保护了婴儿的生存权益。
4. 强化联动合作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调配。
与教育部门合作,加强性别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性别比失衡的防控措施;与媒体合作,借助舆论力量宣传性别平等和防止性别选择的重要性。
这些联动合作强化了解决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合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1. 公众教育的力度还需加强,特别是需要进一步针对农村地区进行宣传,提升居民的性别平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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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
析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以施秉县综合治理工作为
例
(施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李佩华)
施秉县地处省东部、东北部,全县总面积1544平方公里,辖4乡4镇60个行政村10个社区,县境内居住汉、苗、侗、布依等19个民族,总人口近17万,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5%左右,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杂居的西部小县。
县政府按上级人口管理部门要求,从2006年开始抓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但偏高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从人口计生PIS数据反映,2007年来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均超过119。
一个人口不足20万的小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偶尔偏高是正常的,但历年严重偏高,说明客观上存在选择性别生育行为。
现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分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农村经济落后和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双重因素影响。
我县属高原山区地貌,农村经济欠发达,对男性劳动力有现实和客观的需要;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思想还普遍存在,且根深蒂固。
虽然国家和政府针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助政策和养老保障机制,但出于财力有限,目前发到对象手中的资金非常有限,尚不能给计划生育女儿户足够的“安全感”。
另外,国家还陆续出台了一些普惠政策,
例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低保”等政策,这些政策并没有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无形中淡化了计划生育女儿户奖扶政策在群众心中的份量,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家庭抚养子女的成本,使得多生孩子负担更轻、顾虑更小。
一些政策因素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生育政策在严格控制生育孩子数量方面的影响。
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且控制生育的行政执行力度较强。
对生育孩子数量上的严格限制,破坏了人们一惯依靠生育孩子数量来实现选择孩子性别的方式。
而超声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功能和引产技术的发达,且风险和成本较低,致使有强烈性别偏好的人会选择性别生育。
二是政策外怀孕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影响。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由于意外怀孕或躲生等原因,客观上存在大量政策外怀孕现象;而冒被征收社会抚养费风险选择政策外生育的人群,大都有生育男孩的强烈意愿,加上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便利性和隐蔽性的推波助澜,这时,在成本效益的作用下致使很多人会施行胎儿性别鉴定进而选择性别生育。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的制度只能控制政策内怀孕选择性别生育行为发生,而对于政策外怀孕选择性别生育行为的控制却毫无作用,因为凡政策外怀孕一律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这样,就给政策
外怀孕且鉴定过胎儿性别实施选择性别引产的人提供了便利,他们拿着审批证明不但可以顺利地到医疗机构作引产术,还要政府给他们埋单。
流动人口管理难。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流动人口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由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并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加上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考核尺度较大,致使部分地区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相对“宽松”。
我县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其中就有大量流出躲生的夫妇。
这些在外躲生的夫妇,大都是抱着不生一男孩誓不回家的念头,加上流入地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会造成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生:一是选择自然生育,生育女孩后隐瞒不报,继续生,直到生得一男孩后才回来,造成中间生育的女孩在当年度漏报。
二是会在流入地选择性别生育。
个别医务人员为牟取不正当利益,钻流动人口管理较松的空子,为流动人口大开性别鉴定之门,造成选择性别生育行为的发生。
综合治理部门有“共识”而无“共为”。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强调“综合治理”,2009年,省人口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厅联合行文指出“各级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文件还对各部门打击“两非”行为的职责范围进行了划分。
然而在
实际工作中,卫生、公安等部门并没有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纳入常规性工作,也没有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考核,只是被动的参与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的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或查办由人口计生部门移送的“两非”案件,对这项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合治理的主要表现形式只是大大小小的会议和各式各样文件,实际上只有人口计生部门在“单打独斗”,综合治理只是口号而已。
基层管理不到位。
实施孕情监测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有助于掌握孕妇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孕产妇生育信息、提高出生人口统计质量、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防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谎报出生婴儿性别或死亡、溺(遗)弃女婴等行为发生,有利于排查“两非”案源。
这项工作主要由乡村两级的工作人员来开展,但由于我县各乡(镇)存在工作人员少、待遇差等问题,导致孕情监测工作开展不到位,出现孕情监测漏人、政策外怀孕漏管、手术落实不及时、未术流出等现象,甚至有部分工作人员为减轻工作负担,对孕情消失和婴儿死亡隐瞒不报。
这些工作上的疏漏,给选择性别生育留下较大空间,让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得不到查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以加强宣传力度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切入点,转变传统生育观念。
“养儿防老”、“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等传统思
想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是治本之策。
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是通过长期探索出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而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设置宣传标语和宣传牌等传统宣传方式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活动,难以达到深入人心的效果,现阶段应利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以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程度以及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为主要内容,以主流媒体为载体开展宣传,提升宣传的权威性以达到宣传效果。
我县针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出台了家庭特别扶助、优先优惠、住院分娩补助、入学扶助、就业照顾、特殊救助和提供养老保障等系列制度,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与国家系列普惠政策相比,就显得相形见绌,应尽快建立普惠政策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制度,拿出具体措施,切实消除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后顾之忧。
加大打击“两非”执法力度。
我国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状况并没有得到有效改观,综合治理工作收效甚微。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首先应从立法开始,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行为纳入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从现行的行政违法上升到刑事犯罪,可大大提高威慑力,减少“两非”行为的发生。
另外,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成员单位应将性别比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考核,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查处职权范围内的“两非”案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管理。
目前,我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呈现县、局领导重视,乡村两级重视力度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性别比治理的对象是群众,群众工作的主要依靠乡村两级,因此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重心应放在乡村两级。
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工作是通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得出的一条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有效途径,而这项工作主要依靠乡村两级来开展,针对目前在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大基层投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并适当给予补助,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方面要加强工作措施落实力度,一是要严格持证生育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孕妇底数;二是要实行“一对一”孕产期全程监测服务,重点落实每月一次的入户随访,对不明原因孕情消失的要及时查找原因;三要扎实开展查环、查孕妇检工作,让非意愿怀孕和政策外怀孕得到早发现,便于早期采取补救措施,预防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发生;四要动员住院分娩,加强与医疗机构信息沟通,确保出生统计准确;五要重点落实新生女婴的产后随访,防止溺(遗)弃女婴行为的发生。
对流动人口中的纯女户实行重点管理。
应将流动人口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作为重点,拿出有别于常住人口管理的具体措施。
各地区人口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在准确掌握本地区流入人口信息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把处于育龄期的纯女户纳入重点管理,对应落实节(绝)育措施的动员落实节(绝)手术,对计划怀孕妇女做好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工作,预防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