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武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研究

武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研究(一)武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1、数据的查证与落实(1)利用“五普”资料,查证七个中心城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沌口经济开发区和四个远城区①一胎出生性别比②二胎出生性别比③独女户数与独男户数;双女户数、双男户数、一儿一女户数;三孩户数(2)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数据查证(3)利用统计局或公安局数据查证2、分析数据的效度,确定武汉市全市与各区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真实情况(比率数与胎次性别比)(二)武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历史进程与特征1、武汉市建国以来,特别是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的出生人口性别比2、武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特征(三)武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探究1、城乡育龄夫妇“生育偏好”的对比实验研究2、远城区育龄夫妇“生育偏好”的对比实验研究3、对城乡育龄妇女“生育偏好”的典型访谈4、对“生育偏好”差异的经济、文化分析5、对区间出生人口性别比差异的管理因素分析(1)领导重视(2)B超的管理(3)奖励扶持政策与法律执行水平(四)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对策研究1、在远城区提倡和执行“随妻居”的婚居模式(1)提倡和鼓励婚后建立“随妻居”的核心家庭(2)建立对“随妻居家庭”的奖励制度(3)开展“好女婿”活动(模范事迹宣传,典型报告会)2、开展“关爱女孩活动”(1)独女户养老保险(2)落实女儿户奖励(3)落实独女户生二胎政策,取消生育间隔,严禁有子户生育二胎(4)发展女子职业教育(如东西湖的外向型护士学校)(5)开展“成才女儿”奖励和宣传3、整顿和处罚就业中的性别歧视4、打击非法使用B超作性别鉴定5、规范人工流产,加强孕期检查。
浅析中国人口性别比

中国的几千万贫困 人口不仅在脱贫上面临 极大的困难,而且在家 庭生活上成为无家的人 群,对中国全面小康社 会目标的实现构成严峻 的挑战。
(三)影响社会的稳定
几千万被迫“单 身”的人群的长期存 在,对社会秩序和社 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 巨大隐患。
六、调整出生性别比的有效措施
2005年中外专家在回顾和总结中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十年历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把这些概括为七个方面:知情选择、宣传教 育、技术服务、拓展服务、群众维权、人际关系和行政管 理。
从不同的国内外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对这一正常值范围的表 述: 在美国人口咨询局出版的《人口手册》(第4版)中, 关于出生性别比是这样说明的:“在大多数国家,出生性别 比约为每100个女婴对应105或106个男婴。” 日本学者安川正彬编著的《人口事典》也提出出生性别 比“从经验来看以105为中心,表现出少许变化。” 刘铮教授主编的《人口学辞典》也指出:“出生婴儿性 别比是稳定的,各国大体近似,一般都是男婴占52%,女婴 占48%,性别比为105(或106)左右。” 大量的人口统计资料表明,出生婴儿性别比在世界各国 基本一致,一般恒定在105左右,变动幅度不超过+2,即在 103—107之间。根据这个比值,人们可以分析研究一个国家 或地区的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正常与否。
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异常的局面告诉我们:出 生性别比失常现象在全国迅速扩散,已经从我国的 东中部地区蔓延到西南和西北地区;从以农村人口 为主的省份扩散到大、特大城市。同时,人口出生 性别比水平在持续攀高,大多省份严重失常。由此 说明:人口出生性别比失常在我国已真正演变成全 国性的十分严重的人口问题。
三、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成因
(一)观念原因 生男偏好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二)社会经济原因 经济:农村对男性劳动力的强烈需求。 文化:传宗接代。 社会:养儿防老。 (三)医疗技术的原因 性别选择技术的普及及非法使用,是造成出生性别比快速 升高的直接原因 (四)管理原因 多年来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工作重点一直放在出生人口 数量的控制上,忽视对出生人口质量(包括正常的出生性别 比和健康婴儿)的关注。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现状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现状115.2、119.9和122.9.均有所上升。
4、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具有普遍性。
依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每个地市级行政区域作为一个单元,对全国344个地(市)人口性别比数据分析,发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具有普遍性。
其中有108个地(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20个以上,个别地市甚至高达150以上。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社会特征及原因:从家庭和生育人群的社会特征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呈现一定的规律性,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另外,既然中国出生性别比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异常偏高现象,必定与这个时代的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和人口政策等变化有关,必定与这个时期的生育偏好、生育行为和生育结果的管理有关。
在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的地方,首先,有一定规模的男孩偏好的人群。
其次,有可以获得的性别选择信息和技术服务(尽管这些服务不一定是公开合法的);同时,还存在着对性别选择行为疏于管理的系统。
“人群、技术和管理系统”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这三个要素又是在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习俗和生育政策的大环境下发挥作用的。
1.在孩次分布上。
出生人口性别比随孩子次增加而上升。
主要表现为,一孩子人口出生比基本正常,二孩及多孩出生人口性别比随着孩次增加而逐步上升。
孩次越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现象越严重。
2.在生育状态上,纯女户孩子次递进生育性别比高于纯男户。
从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有关学者通过考察孩子性别递进生育性别比,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已生育孩子性别结构呈现显著相关关系,纯女户孩子次递进生育性别比高于纯男户。
3.在受教育程度上,城乡妇女生育性别比略有差异。
小学经下文化程度妇女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均超出了正常值范围,自初中开始,随文化程度的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
这表明,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对于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有着积极的意义。
以上社会特征的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下面我们从人群、技术、管理系统这三个要素来分析中国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的主要原因。
出生性别比研究——以福建省为例

出生性别比研究——以福建省为例王娜【摘要】利用全国人口普查福建省数据和福建省公开发布的有关资料数据,分析福建省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的现状,在此基础上,从社会性别视角分析得出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根源为性别不平等。
应从转变传统观念、充分发挥社会化主体的作用以及借鉴韩国有效的经验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更好地解决出生性别比问题。
%This paper mainly utilizes national population census data in fujian province,and some relevant data which fujian province has released in public to analyze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mbalances sex ratio at birth.On this basis,the author uses the social gender angle to analyze the root of the birth rate imbalances for gender inequality.For corresponding solutions,I mainly discuss them from three aspects,change the traditional ideas,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socialization subject and take example by effective experience of South Korea.【期刊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09)003【总页数】3页(P49-51)【关键词】出生性别比;社会性别视角;社会化主体【作者】王娜【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23中国的新生儿出生性别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偏高,并持续增高的现象已经引起官方和国内外许多学者的高度重视。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婚姻后果研究——关于婚姻挤压的定量分析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婚姻后果研究—关于婚姻挤压的定量分析论文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三个特征:首先,我国出生性别比高于正常值范围;其次,不仅偏高,而且持续偏高;再者,我国出生性别比越来越高。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时间高程度偏离于正常值,将带来的后果有:男性的婚姻挤压,对女性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的破坏,家庭稳定受到挑战,社会和谐遭到威胁。
其中婚姻挤压是目前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领域,因此研究出生性别比的婚姻挤压后果的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同龄性别比、改进的婚配性别比的方法,从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婚龄人口性别比、婚配性别比之间关系的视角探讨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婚姻挤压之间的关系,弥补了以往研究中此种视角的不足。
文章在分析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带来的同批人的性别结构变化的基础上,展示了当前和未来我国初婚市场可能的供给需求状况。
另外根据大龄未婚人口分性别的城乡和教育分布状况回答了“甲女丁男”婚配难是否真的存在的问题。
研究结果表明:当前我国初婚市场:2005年我国略处于“男性挤压”之中,但程度低于1990年和2000年。
1990、2000、2005年我国每个年龄段都处于 “男性挤压”之中,但“男性挤压”不等于“男性婚姻挤压”,1990年的初婚市场基本平稳,2000年和2005年处于低度婚姻挤压状态之中。
另外与同龄性别比反映的男多女一定少的关系不同,婚姻挤压在同龄男女之间并非互补的关系,由于婚龄差的存在,同龄男女的择偶空间是不同的,因此可能出现同龄男女同时婚姻挤压的状况。
未来我国初婚市场: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直接相关的初婚市场性别比失衡的峰值出现在2034年,而婚配性别比失衡的峰值则出现在2025年。
如果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目标能够实现,我国处于中度婚姻挤压的时间将持续24年之久,但未来50年我国将不会出现高度的婚姻挤压状态。
我国未婚人口挤压状况:2005年我国30~50岁大龄未婚人口中,男性的婚姻处于绝对挤压之中。
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分析研究

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分析研究【摘要】本文对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
在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
在正文部分首先分析了重庆市出生人口总体性别比,接着探讨了影响性别比的因素,并分析了性别比不均衡的危害。
提出了政策建议,探讨了未来发展趋势。
在结论部分总结指出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存在问题,建议加强性别均衡政策的落实,还需进一步研究和监测性别比的变化。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情况,从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性别不平衡、政策建议、未来发展趋势、性别均衡、研究、监测、问题、落实、因素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重庆市是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人口数量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备受关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了一些不平衡的现象,特别是出生男性人口数量明显高于出生女性人口数量。
这种性别比不均衡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研究发现,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均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政策的影响等。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造成了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现象。
而性别比失衡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不仅影响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还可能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爆发。
对于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均衡的情况,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和解决方案。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均衡发展,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当前性别比不均衡的原因,揭示其带来的危害,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通过研究目的,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重庆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情况,为未来政府制定性别均衡政策提供参考。
通过深入分析性别比不均衡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可以有效引起社会对这一现象的关注,促进重庆市及全国范围内性别平等的理念和政策的落实。
关于2020到2022人数男女对比的研究报告

关于2020到2022人数男女对比的研究报告不少媒体称,中国男女比例出现严重失衡,到20xx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五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将有数千万的男子无妻可娶,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光棍”,而且这一现象从明年开始将逐渐显现出来。
与此相对应的数字是,20xx年末我国男性人口66976万人,占51.5%,女性人口63012万人,占48.5%,总人口性别比为106左右。
1、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恒定值:102-107。
据资料表明,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基本一致的,一般在102-107的范围内,即每出生100个女婴时,男婴出生数为102个-107个。
人口学家把这个指标称为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恒定值。
由于男婴死亡率略高于女婴,这样到婚龄期时男女性别比例就基本持平。
然而,根据中国政府于20xx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即在出生的婴儿中,男女比率达到117:100,比正常值102至107高出很多。
另据中国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城市男女婴的性别比为112.8比100、镇为116.5比100、乡村为118.1比100。
上海常住人口出生婴儿性别比约为107:100;深圳市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20.8∶100;北京流动人口在京出生的性别比例高达128∶100;重庆现在的男女比例为140∶100,海南、广东等省出生的性别比例竟然高达130:100以上。
2.孩次越高,性别比越高。
全国统计表明:20xx年生一胎的性比别为107.1,生两胎的性比别为151.9,生三胎的性比别达159.4。
而据海南省的一项统计表明,生一胎的出生性比别为118.3,生两胎的达到119.4,生三胎的则高达233.3。
也就是说,生的胎数越多,选择生男孩的越多。
据估计,在中国每诞生一个新生命,就有2.5个婴儿被堕胎。
每年至少有30000胎儿因为是女婴而被流产。
对2000 年人口普查出生性别比

第31卷第3期2007年5月人口研究 Population R esearch V ol131,N o13May200720对2000年人口普查出生性别比的分层模型分析3郭志刚【内容摘要】本文对以往出生性别比研究中的若干观点进行了学术评论,并讨论了个别经验统计分析中的方法问题。
在此基础上,本文应用非线性分层模型将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1‰数据和1999年的地区级生育政策数据结合起来对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初步分析。
结果表明,育龄妇女现有子女数量及性别和一些社会特征对出生性别比存在单独的影响,并且肯定了生育政策既存在对出生性别比的直接影响,也通过其与妇女以往生育结果以及其他社会特征之间的交互效应来影响出生性别比。
关键词:出生性别比;生育政策;分层模型分析【作者简介】郭志刚,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系教授。
北京:1008711 问题的提出我国出生性别比从1980年代以来出现偏高失调,并且愈演愈烈。
早期研究中,还有相当多的人认为这种失调主要是由于出生女婴瞒报漏报的原因,后来随着不断采用新的调查数据对以往统计结果的核对,大部分人都已经认识到出生性别比失调并不是统计虚幻,而是社会现实。
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五普前一年内的全国出生性别比已经高达119192,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125。
近年来对出生性别比失调原因的研究很多,争论也很大。
周云、任强(2004)曾对这方面的研究文献做过归纳和梳理,涉及到的原因方方面面,即包括育龄夫妇本人的生理状况、以往生育史,也包括个人社会经济特征(教育、职业,户籍类型,流动迁移状况等等),还包括所在的家庭类型,并涉及到居住地的自然和社会地理特征(地形地势和城乡),以及更为宏观层次的社会经济状况。
①至于社会经济特征如何能影响到出生子女的性别,主流认识是某些特征人群有更大的倾向做产前胎儿性别鉴定、然后做选择性的人工流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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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早在 1993 年 4 月 19 日,当"人民日报"首次报道了中国第三次人口普 查 1981 年全国 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 10847 之 后,出生性别比的问题就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有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研究,也成了国内人口研究最为关注的一 个课题。
1986 年,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提议与倡导下,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与人口研究单位 联合召开了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广泛、深入地分析与探讨了全国 及各地区出生性别比偏高成因及其相关问题,当时在国内这是前所未有, 在国际上也实属罕见。
迄今为止,有关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研究成果,大多数都未突破 1986 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对 1981 年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归因分析的 思维定势。
近期,一些西文学者及宣传媒体,对始于 80 年代初的中国出生人口 性别比逐年升高成因,所作出的种种猜测、质疑与分析基本是老调重弹。
之所以如此,主要因为至今仍未有令人置信的相关成果可以诠释,使 尚存疑点得以消除、尚存问题得以圆满答复所致。
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主任巴巴拉。
安德森教授和布赖恩。
西尔弗教授,针对有关中国 80 年代来出生性别比变动研究的近期成 果与结论,在 1994 年关于中国的生育与出生性别比专题研究报告中,明 确而坦率地指出虽然我们对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了一些可能性解 释的探索,但要肯定地回答这一问题,只能期盼于今后的研究。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的概念、理论及其值域问题所谓出生性别比,通 常是为了便于观察与比较所定义的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
出生性别比对某一人口一定时期内出生的婴儿总数而言,可有人口出 生性别比;出生性别比对分孩次而言,可有分孩次出生性别比。
所谓某人口出生性别比,是指该人口某一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出生的男 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
例如,某人口 1975 年的出生性别比为 105,则表明在 1975 年出生总 人口中,每出生 100 名女婴相对应的男婴出生数为 10520 世纪 50 年代中 期 1955 年 10 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质量鉴定 方法》手册Ⅱ,Ⅱ认为"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性。
一般来说,每出生 100 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 102~107 之间。
"此分析明确认定了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 102~107 之间。
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不低于 102、上限不超过 107 的值域一直被 国际社会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
1967 年美国优生协会出版的《优生季刊》第 14 卷第 2 期,刊登了印 度孟买大学经济系普拉文。
维萨里亚的"登记相对完整的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一文。
在该文给出的 80 个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中,有 50 个置于 1040~ 1070, 低于 1040, 而置于 902~1039 的有 23 个, 高于 1070 而置于 1072~ 1170 的有 7 个。
1969 年美国的唐纳德· 博格在《人口统计原理》一书中指出,出生性 别比约为 105 或 106;1971 年肯尼恩。
坎梅耶在《人口入门》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高 102,但常为 105, 而生活条件差及艰难的地方,出生性别比低 102;1976 年亨利。
赖奥克等在《人口统计方法与材料》一书中指出,多数国家出生性别 比为 104~107;1981 年罗伯特。
加德纳在 《人口统计分析技术》 一书中指出, 出生性别比为 105~107; 1982 年,雪莉。
福期特。
哈特利在《人口比较》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为 103~106 总之, 众说不一。
由于出生性别比值域在 102~107 之间,涵盖了全球多数人口的出生 性别比囊括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因而便成为对调查与登记数据进行质 量评估的重要参考以及出生性别比是否"正常"的判别标准。
然而,如果出生性别比低于 102 或高于 107,是否就可以断定其统计 质量低或出生性别比异常呢?仅凭此就武断地认定其统计质量低,并不可 取;仅凭此而不管其高出 107 多少或低于 102 多少就武断地认定其出生性 别比异常,也不可取。
因为影响出生性别比高于 107 或低于 102 的因素中,有些至今仍未被人们所认识。
无论是从定性看还是从定量看,也无论是从定性与定量结合看,不少 矛盾现象的矛盾解释所导致的矛盾性结论,在客观上已说明了这一点。
绝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无论是从一定时空条件上的出生婴儿总数看, 还是从其分孩次出生看,男婴与女婴的出生概率虽有差异,但各自的出生 概率上基本相对稳定或略有微小波动的,其出生性别比通常波动在 102~ 107 之间。
1984 年瑞典人口学者斯滕。
约翰逊认为"如果只有那些生过第一孩是女孩的家庭才去再生育第二 孩的话,这种决定所生子女数量的做法是否会影响出生性别比?统计上的 回答是不会。
这是因为第一孩的性别不会影响第二孩的出生性别"。
此话断定了第二孩及其以上分孩次、分性别次序的母亲再育,完全与 再育前母亲生过的孩次、性别次序史无关,其实质是坚持男婴或女婴的出 生概率都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不变值,既不认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 高而升高为政党,也不认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降低为正常。
若"母亲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性别与再生第二个孩子的性别完全指的是 母亲"马瀛通 1993,1994,即以母亲再育前所历经的出生子女性别次序为 条件,这就形成了统计学上的条件概率,回答就不会是否定而是肯定。
本文作者认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与分 孩次、分性别次序的母亲再育或控制再育所占比重不同密切相关,男婴与 女婴的出生概率分别与曾生子女先后出生性别次序不同的母亲再育所占比重相关。
在论述出生性别比问题时,学者朴柴冰和楚兰湖-在 1995 年第 1 期的 《人口与发展论坛》,21,1,1995 中提出了三种水平的出生性别比失衡 其一是人口总体出生性别比水平;其二是分孩次出生性别比水平;其三是 家庭规模出生性别比水平。
对于前两种提法,无疑是正确的,而对于后一种提法,则值得商榷。
因为他们所指的家庭规模是家庭的现存活子女数,而现存活子女年龄 差异大,其出生的时间明显不同,不属于同期的时间范 畴,因而不能直接用来表征出生性别比的要领。
具体来说,若是在生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多数生有一个女孩的家庭 因生了第二个孩子而变成了生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必然会导致生有一个男 孩的家庭所占一个孩子家庭的比重过大,其性别比无可置疑地要极端偏高。
可见,以不同家庭孩子数划分的家庭规模性别比的高低,绝不能用来 表征出生性别比的水平。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与出生数量间的关系问题近年来,在全国性会议 材料、报刊、研究报告甚至学术刊物中,仅凭为数极其有限的一村、一乡 或一县的一年的出生婴儿数,就对所计算出的出生性别比冠以 "正常"或" 失调"的结论,已是屡见不鲜,这是问题其一。
从统计学讲,若观测的样本大到近 1000 万人,其误差趋近于零,这 也是无可质疑的。
1990 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 1 与 10 抽样,其样本人口都超过 1000 万,分别为 1100 万和 11000 万。
以 1 的普查样本获得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 1114,以 10 的普查样本获 得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 1115 北京大学人口所的学者对这种差异提出了质 疑,认为这是在研究出生性别比问题中出现的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这是问题其二。
在无极端因素直接干扰的条件下,出生性别比值的变动规律呈明显的 大数定律牲。
所谓大数定律,是指对大量随机现象中普遍存在的必然性与规律性的 抽象化总结。
其核心内容一是明确指出,小量的观察很难从统计指标数值中得出必 然的规律性的结论;二是十分肯定地认为,只有对所研究对象的随机现象 进行充分而大量的观察,才能得出反映研究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必然性与 规律性结论。
随着研究对象的观察单位数增加到足够量时,研究对象的规律才通过 误差很小的稳定性统计指标值反映出来。
出生性别比指标具有大数定律性质的这一显著特征,明确地说明了不 同的出生婴儿观察量所得出的出生性别比,在一定置信度上必有其相应的 置信区间观察出生性别比如同观察简单随机抽样结果一样,要保证计算出 的出生性别比在 95 置信度上的置信区间范围很小,就必须保证有足够的 相应观察样本规模,否则误差相当可观。
例如,检测一个人口某年的出生性别比为 1100 的 95 的置信度上,该 值的上下限误差不超过 04,若要保证在 95 的置信度上,该出生性别比准 确度要置于 10960~1104 之间,那么此需的出生样本观察量高达成 300 万人;若要保证在 95 的置信度上,该值上下限误差不超过 18 即保证该出生 性别比准确度要置于 1086~1114 之间所需观察的出生样本量也要高达 10 万人。
上述涉及到的"足够量", 通常是指在 95 置信度上, 要保证所检测的一 个以随机原则获取的统计值,在其上下误差不超过一定的数值所需要的观 察样量。
若所观察的样本量越大,其检测的统计值的误差就越小;若所观察的 样量越小,其检测的统计值的误差就越大。
根据计算,1 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为 115362,其 95 置信度上 的出生性别比置区间为 114603~116127,即样本出生性别比 115362 的上 限误差为 0759, 下限误差为 0765; 10 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为 111649, 上限与下限的误差均为 0233 比 1 与 10 普查抽样计算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及 其在 95 置信度上置信区间的范围,显而易见的是 1 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 性别比在 95 置信度上置信区间的上限值 111649 排除在外。
因此,出现了一定意义上的矛盾现象。
如果没有意外的特殊情况,凭借抽样的一般理论,便可以断定以 1 普 查抽样计算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对总体的代表性较差,其产生原因不外乎有 三种要么是抽样技术问题要么是质量控制问题;要么是抽样技术问题与控 制问题兼而有之。
需强调指出的是 1 普查抽样的基本单位是村与居委会而不是户。
根据抽样的基本常识可知,整群抽样本分布均匀性,其样本代表性较 差也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