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暂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暂行)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型银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流程。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

重大突发事件指可能对我行自身经营发展、区域或全国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违规经营事件;

(二)被诈骗、抢劫、盗窃等外部事件;

(三)因IT系统故障导致金融业务中断的事件;

(四)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

(五)重大涉诉事件和舆情事件;

(六)客户经营出现危机引发重大风险事件;

(七)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处理流程

(一)事发机构出现突发事件后,由各一级分行及时报送总行办公室和相关牵头部门。发生在总行、附属公司的突发事件,

由部门、附属公司报送分管行领导和总行办公室。

(二)总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负责报送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分管行领导。牵头部门不明确时,办公室就处置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提出建议。

(三)牵头部门在分管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主要流程包括:1、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等作出评估,提出处理措施;2、向行领导报告最新情况;3、指导分行做好应急处理;4、拟订媒体应答口径报办公室;5、持续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及有关部委进行报告。

(四)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总行可成立临时应急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小组设在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五)办公室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协调牵头部门和相关分行应对舆情。

三、牵头部门

(一)IT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由信息科技部牵头负责。

(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引发我行营业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由渠道管理部牵头负责。

(三)聚众上访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党务工作部牵头负责。

(四)外部侵害且无我行人员参与的涉案事件,由安全保卫部牵头负责。

(五)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或

发生在职员工重伤、失踪、死亡等事件,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

(六)会计档案、重要空白凭证、运营业务印章丢失或被伪造、被盗用的事件,由运营控制部牵头负责。

(七)违法违规经营导致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由内控与法律合规部牵头负责。

(八)重大涉诉事件,由内控与法律合规部牵头负责。

(九)授信风险事件,由授信管理部牵头负责。

(十)市场风险事件,由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

(十一)因代销产品形成的上访投诉事件,由产品销售部门牵头负责。

(十二)我行内部人员涉案的事件(包括私售产品),由监察部牵头负责。

(十三)涉密事件及行政印章事件,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四)客户群体性投诉事件,由渠道管理部牵头负责。

(十五)因海外监管机构对我行采取措施导致重大影响的事件,由内控与法律合规部牵头负责。

(十六)上述事件在媒体中出现负面舆情,在业务部门处置的同时,由办公室负责舆情处置。

(十七)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由办公室建议行领导指定牵头部门负责或多个部门共同负责。

四、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

(一)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二)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对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牵头部门为主体组成临时应急小组,统筹、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内外部信息发布口径建议。

(四)根据突发事件进展,负责向行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并根据监管要求持续向外部监管机构进行报告。

(五)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起因、影响、责任、应急措施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五、解释权

本流程由总行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