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经济法第5章其他法律制度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节复习重点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节复习重点第一节法和经济法一、法和法律(一)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
二、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一)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它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某种法律权利,并规定一定的法律义务。
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
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
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
制裁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按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法律规范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按法律规范的强制性程度,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二)法律体系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主要法律部门: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2.民法商法法律部门;3.行政法法律部门;4.经济法法律部门;5.社会法法律部门;6.刑法法律部门;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三、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第5章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5章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经济法主体作为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参与者,它们具有一系列权利、义务和责任,这些
权利、义务和责任是法律规范经济行为的重要因素。
首先,商业主体有权参与和从事各种市场活动,享有自由经营的权利。
在商业行为中,它们不受任何限制,可以从事自己所认为有利可图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参与市场竞争,从事贸易、募集资金、招
投标、生产、加工和服务等经营活动。
其次,商业主体有职责义务。
比如,《商业法》规定,商业主体必须遵守依法经营的
原则,是履行财务义务的主体,必须遵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此外,它们还必须遵守环境保护、企业部门报告及义务责任强制性要求等法律法规,
违反上述规定会要支付责任。
此外,商业主体还有责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履行
保护消费者的法定责任,保证出售的产品质量以及担负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保护
股东权益的职责,股东要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以及把握股份派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法》对企业行为也有细则规定,企业必须保护劳动者、物资,主动接受和执行行政
监督。
总之,经济法主体在参与和从事经济活动时,具有一系列权利义务和责任,应当依照
规定履行职责,而且也要主动表现负责任和尊重法律的担当。
初级经济法第五章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章节简介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0分,2014年的分值为10分。
综合题往往来自本章。
本章考点较多,税前扣除标准需要死记硬背,考生必须过数字关。
未来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综合题。
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2016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多处重大调整,主要变化是:(1)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新增了“福利性补贴”、“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项目的税前扣除规定;(2)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对“利息支出”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3)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中,对“加速折旧”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4)对“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5)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依据进行了重大调整。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考纲重点分布考点精解考点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由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股东承担无限责任,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采用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对企业进行分类,并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1)居民企业:是指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国纳税。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和虽来源于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②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所设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经济法第五章习题及答案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印花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定额税率的有()。
A.记载资金的账簿B.权利、许可证照C.产权转移数据D.技术合同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方法的是()。
A.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为准B.尚未组织测定,以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C.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可以暂不缴纳土地使用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缴纳D.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3、根据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法中实行从量征收的是().A.城建税B.契税C.房产税D.城镇土地使用税4、某货运公司2010年拥有载货汽车10辆,挂车5辆,自重吨位均为20吨;拥有客车5辆。
该公司所在省规定载货汽车单位税额每吨40元,载客汽车单位税额为每辆360元。
该公司2010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
A.9800B.13800C.2400D.124005、某公司2010年3月以3500万元购得某一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该写字楼原值6000万元,累计折旧2000万元。
如果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契税为()万元。
A.75B.105C.120D.1806、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契税的是()。
A.法定继承人承受房屋权属B.企业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C.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D.运动员因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奖励的住房7、下列项目中,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来征收车船税的有()。
A.电车B.客车C.船舶D.摩托车8、某锰矿开采企业2010年6月计划开采锰矿石6000吨,实际开采6200吨,计划销售5500吨,实际销售5800吨,则当月资源税课税数量为( )。
A.5500吨B.5800吨C.6000吨D.6200吨9、甲公司转让一幢位于城区的旧写字楼,原造价15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其重置成本为2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七成,转让价格3000 万元,支付有关税费500万元,甲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为()。
经济法不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涉及命题章节第2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3 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4 章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法律制度第5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010年考题【资料】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
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付补偿金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
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
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
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
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B.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2.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3.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孙某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B.孙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病愈出院C.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的病假工资D.公司应支付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4.对甲公司与孙某各自责任的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孙某应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B.竞业限制约定已失效,孙某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应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D.甲公司不需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二、《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例题【资料】某大型建材生产企业甲公司,主要生产建筑材料,其在外地设有一处分公司乙,并且已取得营业执月,因生产规模扩大,乙分公司决定新招一批生产工人。
经济法第5章-其他相关税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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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 按照“房产余值” 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 按照“租金收入” 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提示:对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 提示:对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 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由 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提示:①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 提示:①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 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 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 产原值;②出租房产的,执照租金收入计征。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 产税。 产税。
(二)房产税的税率 1、从价计征:税率为 、从价计征:
Hale Waihona Puke 1.2%。122、从租计征: 税率为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 、从租计征: ; 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 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特殊规定 、 (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 以房产投资联营, 以房产投资联营 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 按照“房产余值 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的,按照 房产余值 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 不承担经营风险的, 按照“租金收入 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租,按照 租金收入 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 作为计税依据计征 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 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 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 房产余值 房产税。 房产税。 (4)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 日起, 自 年 月 日起 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 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 房产,由实际经营 包括自营和出租 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 产税。其中,自营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 后的余值计征; 产税。其中,自营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 后的余值计征 出租房产的,按照租金收入计征。 出租房产的,按照租金收入计征。
会计初级经济法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构成
税收法律制度的 概念和特点
其他税收法律制 度的种类和范围
其他税收法律制 度与税收基本法 律制度的关系
其他税收法律制 度的立法原则和 立法程序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种类
房产税
定义:对房产所 有人征收的一种 税
目的:增加国家 财政收入,调节 收入分配
征收方式:按房 屋评估价值的一 定比例征收
XX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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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XX
目录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种类
02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03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征收管理
04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05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其他税收的概念和特点
添加标题
其他税收的概念:指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外的税收,包括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合理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活动和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增加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 收入。
调节社会分配:通过税收对高收入者征收更高的税额,对低收入者给予税收优惠,调节社会财 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征收管理
其他税收的征收管理体制
征收标准: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3%征收。
01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特点
多样性: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涵盖了各种类型的税收,包括流转税、所得税等,满足了不 同经济活动的税收需求。
灵活性: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有 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讲师:郑晓博企业所得税知识架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组织形式划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解释: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法人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其投资者缴纳所得税。
♬历年真题(2014年)·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B.合伙企业C.社会团体D.民办非企业单位[233网校答案] B[233网校解析] 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不缴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A.居民企业的认定居民企业,是指[A]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即注册地在中国境内],或者, [B]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纳税。
(2)非居民企业A.非居民企业的认定非居民企业,是指 [A] 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B]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B.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部分纳税义务,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向中国纳税。
知识总结: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历年真题(2015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的是()。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乙公司C.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丁公司[233网校答案] D[233网校解析] A选项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BC选项依照中国法律成立,注册地在境内,ABC都是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 直接计算法(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提示: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税收入(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2. 间接计算法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1)纳税调整增加额①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根本不能扣除的项目(如税收滞纳金),应就全额调增;②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如业务招待费),应就超标部分应调增。
经济法基础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课后作业参考答案及解析
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答案】C【解析】金融企业的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3.【答案】D【解析】选项ABC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答案】A【解析】选项AB:“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CD:不得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答案】C【解析】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25%×90/〔300+90〕=2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20万元,未超过抵免限额,其已纳税款可以全部抵免。
该企业2021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90〕×25%-20=77.5〔万元〕。
6.【答案】D【解析】选项ABC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工程。
7.【答案】B【解析】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缺乏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8.【答案】C【解析】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该企业202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500×70%〕×25%=212.5〔万元〕。
9.【答案】D【解析】选项A: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选项B:加收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选项C: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答案】C【解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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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社会保 险法制
劳动
社会保 险法制
社会保
劳动 险法制
制度
基本养老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缴费限度
社会保 劳动 险法制 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制度
不可抗力
签收生效 首席仲裁员
务派遣 劳动 劳动争
劳动
劳动争 议
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违法责任 范围 受理争议调解的组织
雇用和使用 分离
连带赔偿 组织
劳动
劳动争 议
调解程序
15日
劳动
劳动仲 裁
劳动仲裁
顺序
劳动
劳动仲 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
劳动仲 裁
劳动
劳动仲 裁
劳动 劳动仲
劳动仲裁管辖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的中断(清零)
总论 行政诉
总论
行政诉 讼
总论
法律责 任
总论
法律责 任
复议与诉讼的选择 提起诉讼
诉讼受理
审理行政案件 作出判决 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对一审裁定提起上诉 终审判决
侵权赔偿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2年 20年 6个月 15日
60日
特殊1年
主张权力 送达之日 具体行为 规定 知道之日 被申请人
60日 送达生效
有例外 受理之日 送达生效
审查规定 复议申请 复议举证
总论
行政复 议
复议机关
总论 行政复
总论 行政复
总论 行政复
总论
行政复 议
总论 行政诉
总论
行政诉 讼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类型 强制执行 适用范围
级别管辖
总论
行政诉 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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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019
8
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计算。应纳房产
税=600000×(1-30%)×1.2%=5040 (元)。
9/4/2019
9
几个特殊问题
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 别对待: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 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9/4/2019
33
答案
(1)王某获奖承受房屋权属应缴纳的契税税额 =280000×4%=11200(元)
(2)王某房屋交换行为应缴纳的契税税额= 50000×4%=2000(元)
(3)王某实际应缴纳的契税税额=11200+ 2000=13200(元)
9/4/2019
34
四、税收优惠(熟悉)
9/4/2019
17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计算。纳委托施工
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本题按照9-12月计算税额=500000× (1—30%)×1.2%×4÷12=1400(元)。
9/4/2019
18
(二)纳税地点
在房地产所在地,如果不在同一地方,按照坐落 地分别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9/4/2019
19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买方交契税)
9/4/2019
20
单选
按照规定应缴纳契税的纳税人是( )。 A.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国土资源管理局 B.销售别墅的某房地产公司 C.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医疗、科研的医院 D.购买花园别墅的用户
【注意】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纳。 (3)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提示】房产出租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
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 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A.4.8 B.2.88 C.2.16 D.0.72
9/4/2019
30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意考核契税的计算。黄某应缴纳
的契税=(96-72)×3%=0.72(万元)。
9/4/2019
31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 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是 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
9/4/2019
21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纳税人。契税
由买方即承受方缴纳。
9/4/2019
22
判断
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 的单位和个人。( )
9/4/2019
23
答案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
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的单位和个人,而并非是转让者。
(2)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 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 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9/4/2019
10
单选
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08年1月1 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10 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 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 2008年度应纳房产税( )万元。
9/4/2019
24
二、征税对象(掌握)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不包括取得的农村集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3.购买、受赠和交换的房屋 ....
9/4/2019
25
4.特殊形式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变化的当月末。
9/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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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某企业2008年委托施工企业修建物资仓库,8月 底办理验收手续,工程结算支出50万元,并按此 成本计入固定资产。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 例为30%,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
A.1400元 B.1750元 C.2800元 D.4200元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 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注意】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 等时,由 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它 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类似于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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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林某有面积为14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96万 元。黄某有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 72万元。两人进行房屋交换,差价部分黄某以现 金补偿林某。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黄某应 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
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应纳税
额计算、税收优惠。(共计7个税种)
本章考情分析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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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1010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
区内(不含农村)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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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 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注意】 从 2001年1 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 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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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熟悉)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 之月起缴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 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 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属的,经外交部确 认,可以免征契税。
【提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的,不再属于减征、免
征契税范围的,且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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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是 ( )。
A.产权属于集体的由承典人缴纳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 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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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 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 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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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2008年,王某获得单位奖励房屋一套。王某得到该 房屋后又将其与李某拥有的一套房屋进行交换。房 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奖励王某的房屋价值30万元,李 某房屋价值35万元,协商后,王某实际向李某支付 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款5万元。税务机关核定奖励王 某的房屋价值28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 4%。计算王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 起计征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 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房产税。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
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
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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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以下行为中,应缴纳契税的有( )。 相等价格交换房屋
A.以
B.城镇职工按国家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C.个人承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生产
D.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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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税收优惠。选项A、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 权属等;
(5)公司增资扩股,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 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6)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 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注意】土地、房屋权属变动还有其他一些不同的形式,
如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式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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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1)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 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 税。
(2)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缴纳房产税。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
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
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第 五 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 房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 额计算、税收优惠;契税纳税人与应纳税额计算;
车船税纳税人与计税依据,特殊车船应纳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应纳税额、税
收优惠;印花税纳税人、税率与应纳税额计算、税
收优惠;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应纳税额计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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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不含农村) (1)个人非营业用房免税;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
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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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 除比例后的余值,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