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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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

结构设计中,为了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要求,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对工程设计进行把控,其中“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是框架部分抗震设计应遵守的重要原则。

考虑到钢筋混凝土框架由于自身特性,它的抗地震倒塌能力与其破坏机制密切相关,故根据上述原则,我们期望当大震作用时框架能够按如下方式发生破坏:1)梁先于柱破坏。

梁的破坏是构件破坏,属于局部性的破坏,而竖向构件的破坏会危及整体结构的安全性,造成结构倒塌,故柱比梁重要,最先保证柱的安全;2)保证构件的抗剪能力应好于抗弯能力。

“剪切破坏”是一种脆性破坏,没有预兆,瞬时发生;“弯曲破坏”是延性破坏,是有所预兆的,工程中我们需要避免发生剪切破坏,在弯曲破坏之前不发生剪切破坏;3)节点的承载力应高于连接的构件,如果节点发生破坏则意味着与之连接的梁柱均失效。

然而,现实中的效果并非如预期设想。

以汶川地震为例,震害现场调查发现:柱剪切破坏严重,梁柱节点区破坏严重;框架柱上下端出现塑性铰,我们几乎没有看到设计规范所要求的强柱弱梁破坏机制的出现,典型震害现场如下图:造成这种问题的因素很多,例如设计计算的缺陷、抗震构造的不合理和理论研究的滞后等,本文将结合规范,分析其计算方法及影响因素,并详细介绍如何体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设计。

规范规定1强柱弱梁的相关规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条:一、二、三、四级框架的梁柱节点处,除框架顶层和柱轴压比小于者及框支梁与框支柱的节点外,柱端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要求:一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的一级框架可不符合上式要求,但应符合下式要求:当反弯点不在柱的层高范围内时,柱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可乘以上述柱端弯矩增大系数。

同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以下简称《高规》)、、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以下简称《混凝土规范》)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本次修订增加了楼梯间的抗震设计要求。对于框架结构, 楼梯构件与主体结构整浇时,梯板起到斜支撑的作用,对结 构的刚度、承载力、规则性的影响比较大,应参与抗震计算; 当采取措施,如梯板滑动支承于平台板,楼梯构件对结构刚 度等的影响比较小,是否参与整体计算差别不大。对于楼梯 间设置刚度足够大的抗震墙的结构,楼梯构件对结构刚度等 的影响较小,也可不参与整体抗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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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含框架结构和其他结构中的框架 不含异型柱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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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结构] 设计要求提高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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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目
1
高度(m)
2
跨数
2001规范 60, 55, 45, 25
无规定
3 尺寸边长(直径)
≥300mm(350)
无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力设计值;对6度区,Ⅳ类场地上的高层建筑,
需采用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轴向力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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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柱纵向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 6.3.7
❖ 本次修订,提高了框架结构的中柱和边柱纵向钢筋 的最小总配筋率的要求,随着高强钢筋和高强混凝土 的应用,最小纵向钢筋的配筋率的要求,将随着混凝 土强度和钢筋强度而有所变化,但表中的数据是最低 要求,必须满足。
框架 结构
框架抗震墙结

抗震墙 结构
框支抗震 墙结构
筒体 结构
板柱-抗震 墙结构
高度
框架(跨度≥18m)
高度 框架 抗震墙
高度 抗震墙
加强(一般)部位 框支层框架
框架(外筒) 核心筒(内筒)
高度 框架、板柱的柱

【结构设计】专家答疑——结构设计节点核心区抗剪的超限问题

【结构设计】专家答疑——结构设计节点核心区抗剪的超限问题

专家答疑——结构设计节点核心区抗剪的超限问题1概述影响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抗剪承载力的因素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核心区截面有效验算宽度b j及正交梁的约束影响系数ηj(详见《抗震规范》附录D),而b j,ηj均与梁柱截面的宽度比值有关.在高层建筑的底部区域,由于框架柱截面面积较大,而当采用的框架梁截面宽度相对较小时,b j 和ηj数值均较小,节点核心区抗剪承载力可能存在不足,在结构边、角部位的梁柱节点核心区尤为明显,有时框架柱的边、角柱会出现节点抗剪箍筋远大于柱端箍筋计算值的情况.结构设计中应采取提高b j,ηj的有效措施.2提高梁柱节点核心区抗剪承载力的有效途径提高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抗剪承载力的途径很多(如提高节点区混凝土强度等级、加大节点区箍筋配置、增强框架梁对梁柱节点区的约束等),但最有效的还是加大框架梁对梁柱节点的约束,可直接加大框架梁的截面宽度或在框架梁的端部设置水平加腋(即在框架梁的宽度方向加腋).(1)当梁柱节点核心区的实际抗剪承载力与规范要求相差不多,且框架梁截面宽度略小于1/2框架柱的截面宽度时,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适当加大框架梁的截面宽度,以满足规范对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的抗剪承载力验算要求.采用此方法结构设计及施工简单,但框架梁全截面加大,结构费用增加较多,效率较低,结构设计的经济指标较差(见图1(a)).梁柱中线不能重合时,应考虑偏心对梁柱节点的不利影响,梁宽度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腋措施至满足《混凝土高规》第 6.1.3条的要求.(2)当梁柱节点核心区的实际抗剪承载力与规范要求相差较多,且框架梁截面宽度远小于1/2框架柱的截面宽度时,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框架梁端部设置水平加腋,以加大框架梁对梁柱节点的约束宽度,满足规范对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的抗剪承载力验算要求.采用此方法结构设计及施工复杂,但只是框架梁端部部分截面加大,结构费用增加较少,效率较高,结构设计的经济指标较好(见图1(b)).(3)当柱混凝土强度等级比梁的高较多,且梁柱节点核心区混凝土强度等级与梁板一致时,结构设计中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取综合措施,整体加大梁柱节点区域,既能提高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抗剪承载力,又可满足节点区采用低强度等级混凝土的验算问题(见图1(c)).(4)提高梁柱节点核心区抗剪承载力的上述方法,适合于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各类框架的梁柱节点,即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等的梁柱节点.3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的节点处理3.1当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差不超过两级(混凝土规范表4.1.4中的两个强度等级差)时,梁、柱节点可按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3.2当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差超过两级时,可优先考虑梁、柱混凝土分开浇筑的可能性(图2).采用此方法,梁、柱节点区混凝土符合设计要求,实现设计意图所花费的结构费用最小.但应注意,采用图2所示的施工方法时,对施工条件及组织管理能力的要求较高.在大、中城市普遍采用商品混凝土(许多大、中城市已限制自拌混凝土的使用),梁、柱节点核心区少量的高强度等级混凝土与大量的较低强度等级的梁、板混凝土同时浇筑,混凝土运输(对不同等级混凝土需分批运输)、施工组织(对梁、柱节点,梁、板混凝土同时浇筑)、施工质量控制(不同等级混凝土的浇筑时间控制,避免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之间形成施工缝,确保不同等级混凝土振捣密实)等方面难度较大(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阻力很大).因此,方案确定之前,应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对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应有大致了解.采用图2方法时,节点区混凝土与梁、板混凝土应同时浇筑(指混凝土的浇筑间歇不应超过混凝土的终凝时间),并应适当扩大节点区混凝土的范围.否则,由于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很大,只浇筑节点区高强度混凝土而不同时浇筑梁、板混凝土时,支模困难.而采用钢丝网隔离措施,既不能确保节点区混凝土浇捣密实,还容易造成钢丝网内混凝土中水泥浆的流失,梁端混凝土的质量难以保证.当采用商品混凝土且施工确有困难时,不宜采用图2的节点处理方法.3.3当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差超过两级且无法采用图2的节点混凝土处理方法时,可采用图3的做法,加大节点核心区混凝土的面积(节点核心区的高度取该节点周围各梁的最高点至最低点之间的距离),配置附加纵筋及附加箍筋,形成节点区约束混凝土.结构设计中可按式(1)确定梁、柱节点区约束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并适当留有余地.式中:f c’为节点区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A 为节点区约束混凝土截面面积(平面面积),按图3计算;A c为节点区上部混凝土柱的截面面积;f cc为节点上部柱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1)当采用图3(a)所示做法时,节点区约束混凝土的面积不小于柱截面面积的2倍,相应地,节点区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可降低4级.(2)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不宜高于C60;节点区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现浇梁、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其与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差不应大于4级(如:柱采用C60混凝土时,节点区混凝土不应低于C40;柱采用C50混凝土时,节点区混凝土不应低于C30).(3)节点区混凝土强度等级与上柱相比降低较多(依据节点受约束情况及柱轴压比大小等因素确定)时,还应进行节点区混凝土局部承压验算[4].(4)国内外相关资料对梁、柱节点混凝土提出各种计算公式[3],但可操作性不强.实际工程中以采取构造措施为宜.4结论(1)提高梁柱节点核心区抗剪承载力的方法很多,应首先考虑采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且便于施工的有效方法,一般以采取构造措施为宜.(2)实际工程中,结合对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的节点区处理要求采取适当加大节点区约束混凝土的办法,可同时提高梁柱节点核心区抗剪承载力及提高节点区混凝土轴心抗压承载力.(3)影响梁柱节点承载力的因素很多,采用适当加大节点区约束混凝土的方法时应适当留有余地.。

框架梁柱截面抗震承载力验算

框架梁柱截面抗震承载力验算

表4-3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适用的高宽比
结构体系
非抗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 6度、7度 8度 9度
框架
5
板柱-抗震墙
6
框架-抗震墙、抗震墙
7
框架-核心筒
8
筒中筒
8
4
32
5
4—
6
54
7
64
8
75
4.2.2 抗震等级的划分*
抗震等级是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抗
震级造考,设措虑为具计施建有的要此筑不标求,重同准。我要和的国性要抗抗震求类震设。别设同计、一计计设结算规防构(范烈体抗和度系弯高,、、层不抗结规同剪构的等程类抗)综型震和合及等构 房屋高度等因素,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划分了不 同的抗震等级。表4-5,表4-6。
表4-1 多层及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
结构体系
非抗震设计 6度
框架
70
60
框架-抗震墙
150
130
全部落地
抗震墙
150
140
抗震墙
部分框支
抗震墙
130
120
框架-核心筒
160
150
筒体
筒中筒
200
180
板柱-抗震墙
110
80
抗震设防烈度
8度
7度
9度
0.2g
0.3g
50
45
35
应避免
侧移刚度沿竖向变化不均匀
3.防震缝的设置
结构类型
防震缝最小宽度要求
设防烈度
框架结构
框架-抗震墙结构 抗震墙结构
高度
6
78
9

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

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

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D.1一般框架梁柱节点D.1.1一、二级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9度时和一级框架结构尚应符合式中Vj-梁柱节点核芯区组合的剪力设计值;hb0-梁截面的有效高度,节点两侧梁截面高度不等时可采用平均值;a′s-梁受压钢筋合力点至受压边缘的距离;Hc-柱的计算高度,可采用节点上下柱反弯点之间的距离;hb-梁的截面高度,节点两侧梁截面高度不等时可采用平均值;ηjb-节点剪力增大系数,一级取1.35,二级取1.2;∑Mb-节点左右梁端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弯矩设计值之和,一级时节点左右梁端均为负弯矩,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Mbua-节点左右梁端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之和,根据实配钢筋面积(计入受压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确定。

D.1.2 核芯区截面有效验算宽度,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核芯区截面有效验算宽度当验算方向的梁截面宽度不小于该侧柱截面宽度的1/2时,可采用该侧柱截面宽度,当小于柱截面宽度的1/2时,可采用下列二者的较小值:式中bj-节点核芯区的截面有效验算宽度;bb-梁截面宽度;hc-验算方向的柱截面高度;bc-验算方向的柱截面宽度。

2 当梁柱的中线不重合且偏心距不大于柱宽的1/4时,核芯区的截面有效验算宽度可采用上款和下式计算结果的较小值。

式中e-梁与柱中线偏心距。

D.1.3节点核芯区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式中ηj-正交梁的约束影响系数,楼板为现浇,梁柱中线重合,四侧各梁截面宽度不小于该侧柱截面宽度的1/2,且正交方向梁高度不小于框架梁高度的3/4时,可采用1.5,9度时宜采用1.25,其他情况均采用1.0;hj-节点核芯区的截面高度,可采用验算方向的柱截面高度;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采用0.85。

D.1.4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采用下列公式验算:9度时式中N-对应于组合剪力设计值的上柱组合轴向压力较小值,其取值不应大于柱的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的乘积的50%,当N为拉力时,取N=0;fyv-箍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Asvj-核芯区有效验算宽度范围内同一截面验算方向箍筋的总截面面积;S-箍筋间距。

柱截面尺寸确定及验算

柱截面尺寸确定及验算

柱截面尺寸确定及验算柱截面尺寸确定及验算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一.框架结构是多次超静定结构,只有确定了构件截面尺寸后才能进行精确的分析计算。

框架柱截面怎么估算:框架柱截面的高与宽一般可取(1/10~1/15)层高。

并可按下列方法初步确定。

1。

按轴压比要求又轴压比初步确定框架柱截面尺寸时,可按下式计算:μN=N/Acfc式中μN-----框架柱的轴压比Ac-------框架柱的截面面积fc--------柱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N---------柱轴向压力设计值柱轴向压力设计值可初步按下式估算:N=γGqSnα1α2β式中:γG-----竖向荷载分项系数q---------每个楼层上单位面积的竖向荷载,可取q=12~14KN/m2S--------柱一层的荷载面积n---------柱荷载楼层数α1------考虑水平力产生的附加系数,风荷载或四级抗震时α1=,三~一级抗震时α1=~α2------边角柱轴向力增大系数,边柱α2=,角柱α2=β------柱由框架梁与剪力墙连接时,柱轴力折减系数,可取为~框架柱轴压比μN的限值宜满足下列规定:抗震等级为一级时,轴压比限值抗震等级为二级时,轴压比限值抗震等级为三级时,轴压比限值抗震等级为四级及非抗震时,轴压比限值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框架柱,其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加严,柱净高与截面长边尺寸之比小于4时,其轴压比限值按上述相应数值减小。

2。

按柱截面最小尺寸高层建筑框架柱的最小尺寸hc不宜小于400mm,柱截面宽度bc 不宜小于350mm,柱净高与截面长边尺寸之比宜大于4。

二.柱截面的确定,在高层的情况下,往往是由轴压比控制,而多层不见得是。

层数越少,越可能不是轴压比控制。

这是个概念问题,首先应当明确。

对高层(或者层数较多的多层),在柱截面估算时,应当先明确几点: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构的抗震等级、轴压比限值。

只有知道这几点,估算轴力才可能确定截面。

20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0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 抗震等级变化情况 (丙类6度) 6.1.2
框架 结构
高度
框架(跨度≥18m)
框架-
高度
抗震墙结 构
框架 抗震墙
抗震墙
高度
结构
抗震墙
框支抗震 加强(一般)部位
墙结构
框支层框架
筒体
框架(外筒)
结构
核心筒(内筒)
板柱-抗震
高度
墙结构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四(三)
≤60 四 三
≤80 四
三(四) 二
1. 房屋适用高度变化情况 6.1.1
6.1.1 见第1部分 。
2. 跨数规定 6.1.5
6.1.5 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 的丙类建筑,
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 的丙类建筑 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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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尺寸边长(直径) 6.3.5
6.3.5 柱截面的宽度和高度,四级或不超过2层时
(1
hb0 Hc
as' ) hb
jb —— 强节点系数;对框架结构,一级宜取1.5,二级宜取
1.35,三级宜取1.2;对于其它结构类型中的框架,一级宜 取1.35,二级宜取1.2,三级宜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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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梯间 6.1.15
6.1.15 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结构
核心筒(内筒)
板柱-抗震
高度
墙结构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三(二)
>24m 二
≤24 25~60


>60m 二


≤24 25~80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结构设计中,为了达到“⼩震不坏、中震可修、⼤震不倒”的设防要求,我们需要从多⽅⾯对⼯程设计进⾏把控,其中“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是框架部分抗震设计应遵守的重要原则。

考虑到钢筋混凝⼟框架由于⾃⾝特性,它的抗地震倒塌能⼒与其破坏机制密切相关,故根据上述原则,我们期望当⼤震作⽤时框架能够按如下⽅式发⽣破坏:1)梁先于柱破坏。

梁的破坏是构件破坏,属于局部性的破坏,⽽竖向构件的破坏会危及整体结构的安全性,造成结构倒塌,故柱⽐梁重要,最先保证柱的安全;2)保证构件的抗剪能⼒应好于抗弯能⼒。

“剪切破坏”是⼀种脆性破坏,没有预兆,瞬时发⽣;“弯曲破坏”是延性破坏,是有所预兆的,⼯程中我们需要避免发⽣剪切破坏,在弯曲破坏之前不发⽣剪切破坏;3)节点的承载⼒应⾼于连接的构件,如果节点发⽣破坏则意味着与之连接的梁柱均失效。

然⽽,现实中的效果并⾮如预期设想。

以汶川地震为例,震害现场调查发现:柱剪切破坏严重,梁柱节点区破坏严重;框架柱上下端出现塑性铰,我们⼏乎没有看到设计规范所要求的强柱弱梁破坏机制的出现,典型震害现场如下图:造成这种问题的因素很多,例如设计计算的缺陷、抗震构造的不合理和理论研究的滞后等,本⽂将结合规范,分析其计算⽅法及影响因素,并详细介绍如何体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弱构件”设计。

规范规定1强柱弱梁的相关规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2.2条:⼀、⼆、三、四级框架的梁柱节点处,除框架顶层和柱轴压⽐⼩于0.15者及框⽀梁与框⽀柱的节点外,柱端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要求:⼀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的⼀级框架可不符合上式要求,但应符合下式要求:当反弯点不在柱的层⾼范围内时,柱端截⾯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可乘以上述柱端弯矩增⼤系数。

同理《⾼层建筑混凝⼟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以下简称《⾼规》)6.2.1、6.2.2、10.2.11条、《混凝⼟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以下简称《混凝⼟规范》)11.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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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验算
D.1 一般框架梁柱节点
D.1.1一、二、三级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V
j =
'
0s
b
b
jb
a
h
M

η∑)




b
c
s
b
h
H
a'
h
1(D.1.1-1)
一级框架结构和9度的一级框架可不按上式确定,但应符合下式:
V
j =
'
ua
15
.1
s
b
b
a
h
M







b
c
s
b
h
H
a'
h
1 (D.l.1-2)
式中:V
j
——梁柱节点核芯区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h
0b
——梁截面的有效高度,节点两侧梁截面高度不等时可采用平均值;
'
s
a——梁受压钢筋合力点至受压边缘的距离;
H
c
——柱的计算高度,可采用节点上、下柱反弯点之间的距离;
h
b
——梁的截面高度,节点两侧梁截面高度不等时可采用平均值;
ηjb——强节点系数,对于框架结构,一级宜取1.5,二级宜取1.35,三级宜取1.2;对于其他结构中的框架,一级宜取1.35,二级宜取1.2,三级
宜取1.1;
∑M
b
——节点左右梁端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弯矩设计值之和,一级框架节点左右梁端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
∑M
jua
——节点左右梁端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
对应的弯矩值之和,可根据实配钢筋面积(计入受压筋)和材料强度标
准值确定。

D.1.2核芯区截面有效验算宽度,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核芯区截面有效验算宽度,当验算方向的梁截面宽度不小于该侧柱截面宽度的1/2时,可采用该侧柱截面宽度,当小于柱截面宽度的1/2时可采用下列二者的较小值:
b j =b
b
+ 0.5h
c
(D.1.2-1)
b
j
= b
c
(D.1.2-2)
式中:b
j
——节点核芯区的截面有效验算宽度;
b
b
——梁截面宽度;
h
c
——验算方向的柱截面高度;
b
c
——验算方向的柱截面宽度。

2,当梁、柱的中线不重合且偏心距不大于柱宽的1/4时,核芯区的截面有效验算宽度可采用上款和下式计算结果的较小值。

b j = 0.5(b
b
+ b
c
) + 0.25h
c
– e (D.1.2-3)
式中:e——梁与柱中线偏心距。

D.1.3节点核芯区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V j ≤1/γ
RE
(0.30η
j
f
c
b
j
h
j
) (D.1.3)
式中:η
j
——正交梁的约束影响系数;楼板为现浇、梁柱中线重合、四侧各梁截面
宽度不小于该侧柱截面宽度的1/2,且正交方向梁高度不小于框架梁高
度的3/4时,可采用1.5,9度的一级宜采用1.25;其他情况均采用1.0;
H
j
——节点核芯区的截面高度,可采用验算方向的柱截面高度;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采用0.85。

D.1.4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采用下列公式验算:
V j ≤1/γ
RE
[1.1η
j
f
t
b
j
h
j
+0.05η
j
Nb
j
/b
c
+f
yv
A
svj
(h
bj
-a
s
’)/s]) (D.1.4-1)
9度的一级
V j ≤1/γ
RE
[0.9η
j
f
t
b
j
h
j
+f
yv
A
svj
(h
bj
-a
s
’)/s]) (D.1.4-2)
式中:N——对应于组合剪力设计值的上柱组合轴向压力较小值,其取值不应大于柱的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的乘积的50%,当N为拉力时,
取N=0;
f
yv
——箍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
t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A
svj
——核芯区有效验算宽度范围内同一截面验算方向箍筋的总截面面积;
s——箍筋间距。

D.2 扁梁框架的梁柱节点
D.2.1扁梁框架的梁宽大于柱宽时,梁柱节点应符合本段的规定。

D.2.2扁梁框架的梁柱节点核芯区应根据梁纵筋在柱宽范围内、外的截面面积比例,对柱宽以内和柱宽以外的范围分别验算受剪承载力。

D.2.3核芯区验算方法除应符合一般框架梁柱节点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本规范式(D.1.3)验算核芯区剪力限值时,核芯区有效宽度可取梁宽与柱宽之和的平均值;
2,四边有梁的约束影响系数,验算柱宽范围内核芯区的受剪承载力时可取1.5;验算柱宽范围以外核芯区的受剪承载力时宜取1.0;
3,验算核芯区受剪承载力时,在柱宽范围内的核芯区,轴向力的取值可与一般梁柱节点相同;柱宽以外的核芯区,可不考虑轴力对受剪承载力的有利作用;
4,锚入柱内的梁上部钢筋宜大于其全部截面面积的60%。

D.3 圆柱框架的梁柱节点
D.3.1梁中线与柱中线重合时,圆柱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V j ≤1/γ
RE
(0.30η
j
f
c
A
j
) (D.3.1)
式中:η
j
——正交梁的约束影响系数,按本规范第D.1.3条确定,其中柱截面宽度按柱直径采用;
A j ——节点核芯区有效截面面积,梁宽(b
b
)不小于柱直径(D)之半时,取
A
j
=0.8D2;梁宽(b
b
)小于柱直径(D)之半且不小于0.4D时,取
A
j
=0.8D(b
b
+D/2)。

D.3.2梁中线与柱中线重合时,圆柱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采用下列公式验算:
V j ≤1/γ
RE
(1.5η
j
f
t
A
j
+0.05η
j2
N
D
A
j
+1.57f
yv
A
sh
s
a
s
'
b0
h-
+f
yv
A
svj
s
a
s
'
b0
h-
)
(D.3.2-1)
9度的一级
V j ≤1/γ
RE
(1.2η
j
f
t
A
j
+1.57f
yv
A
sh
s
a
s
'
b0
h-
+f
yv
A
svj
s
a
s
'
b0
h-
) (D.3.2-2)
式中:A
sh
——单根圆形箍筋的截面面积;
A
svj
——同一截而验算方向的拉筋和非圆形箍筋的总截面面积;
D——圆柱截面直径;
N——轴向力设计值,按一般梁柱节点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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