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政务诚信建设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政务诚信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政务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务员的政务诚信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和公仆意识,营造尊重法律、尊重公民、尊重事实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政务诚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务诚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加强政务诚信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政务诚信服务,提升便民利民水平。
政务诚信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证”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加强政务诚信培训,提升公务员素质。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作为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培训,提升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加强诚信意识培养,确保公务员忠诚履职、廉洁奉公。
五、强化政务诚信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广泛的社会共识和支持。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宣传,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引导舆论关注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良好局面。
六、加强政务诚信监督,形成合力。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政务诚信监督,依法查处失信行为,形成从严从快的惩戒机制,形成政府自身和全社会共同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合力。
七、强化政务诚信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政务诚信建设需要有持续的推动力量。
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政务诚信责任,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诚 信 监 督 检查
实 施 政 务诚 信 考核 评价
考 评结 果 作 为 对 下 级 人 民 政 府 绩效 考核 的重 要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依法接 受 同 级人 大及 其常 委 会
、
参考
。
(
二)
建 立 横 向 政务 诚 信 监 督机 制
。
的 监督
,
接 受 人 民 政 协 的 民 主 监督
、
内 行 政 事 项 以 及 行 政 服 务 质 量承 诺
期 限承 诺和 保 障 承诺 的 履 行情 况
,
。
各 级人 民 政府 在
,
债务融 资
、
政 府采 购
。
、
招 标 投 标 等 市 场交 易 领 域 应 诚 实守 信
严格 履 行 各 项 约 定 义 务
为 全 社 会 作 出 表率
。
、
政 府采 购
、
招 标投标 等 工 作
充
分体 现 公 开
、
公平
、
公正
效
。
三 是 坚持 勤 政 高
进
一
步 优 化 行 政 流程
,
继 续清 理
,
、
削 减 和调 整 行政 审 批 事 项
。
,
推行 网 上 服务
四
、
并 联 服 务 和 服 务质 量 公 开承 诺等 措 施
。
不 断 提 高 行 政 效率 和 水平
四
)
健全 信 用 权 益保 护 和 信 用 修 复 机 制
。
完 善政 务 信用 信息 保 护 机 制
。
,
按 照 法律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望江县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望江县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各项建设工作。
1、坚持依法行政。
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
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2、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各乡镇、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支持统计部门和部门统计依法统计、真实统计,进一步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
3、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诚信教育活动,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打造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县发改委金伟林)。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5•【字号】铜府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府发〔202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25日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全市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诚信铜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失信惩戒,不断提升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政府机构信用档案,推动政务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更加完善,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显著减少,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队伍,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坚持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机构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浅谈基层政府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

浅谈基层政府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务诚信成为了基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课题。
在新时代下,基层政府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不仅能够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更能够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和互动。
本文将就基层政府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简要的探讨。
一、政务诚信的重要性政务诚信是指政府在处理事务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廉洁、务实,真实、透明的原则,积极为民众提供高效和诚信的服务。
政务诚信是现代社会对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提出的基本要求。
在实践中,政务诚信具有重要的意义:1.提升政府形象。
政务诚信可以让政府在民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2.增进民众信任。
政务诚信可以强化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信关系,提高政府服务满意度。
3.规范政府行为。
政务诚信可以规范政府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减少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
4.提升政府服务效率。
政务诚信可以规范政府工作程序,简化行政手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5.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政务诚信可以建立和谐的政府民众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已成为基层政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基层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1.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制度。
基层政府需要制定政务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提升全员诚信意识。
2.强化政务诚信监督机制。
基层政府需要加强对政务诚信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政务诚信制度的有效实施。
3.加强政务诚信信息公开。
基层政府应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提升政务透明度,增强政务公信力,为民众提供便利的政务信息服务。
4.提升政务诚信服务水平。
基层政府要加强服务理念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民众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政务服务。
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宣传教育。
基层政府应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政务诚信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政务诚信的建设。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5.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8〕10号)和《关于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发改财字〔2018〕62号)精神,加强局系统政务诚信建设,提升部门公信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用山西”“信用太原”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公务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局系统诚信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行政。
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
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2.坚持政务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坚持勤政高效。
按照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要求,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水平。
4.坚持守信践诺。
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
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自查报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自查报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机构需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重点介绍自查报告的作用和重要性,并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措施。
一、自查报告的作用和重要性自查报告作为一种自我反馈机制,对政府机构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具有以下作用和重要性:1. 自我发现问题:通过自查报告,政府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自身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完善。
2. 倡导责任意识:自查报告的编制过程中,需要各部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这既有利于形成整体工作责任意识,更能增强政府机构的战略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3. 增强透明度:自查报告的发布和公开,有助于政府机构与社会各方面建立起透明的沟通机制,提升政务诚信建设的公信力和可靠性。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措施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完善自查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2. 增强宣传教育:政府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政务诚信建设的理念和意义,提升全员的政务诚信意识。
通过培训和教育活动,引导政府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
3. 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政府工作流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政府机构的运行规范和透明。
4. 推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建设的问责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予以追责,促使政府机构及时改进和完善。
同时,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5. 建立互动机制:政府机构应积极与社会各界展开对话和交流,听取民意,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建立政务诚信建设的协商、沟通、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向纵深发展。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
建立横向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以下是okWTT小编给大家搜集的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快来看看吧。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规范地方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行为,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
《意见》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政务失信记录向社会公众公开《意见》要求,要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
建立横向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公务员信用意识。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归集,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公开。
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依规取消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不得以政府换届等理由毁约《意见》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人民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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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
建设诚信政府是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基础,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乃至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良好运行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孙园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镇构建和谐泗洪的要求,着眼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的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服务信用和商务信用,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的行政能力、管理水平和公信力,改善政务环境,树立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诚信政府形象。
一、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
(二)权责统一的原则。
实行最严厉的行政问责制度、最严肃的服务承诺制度和最严格的限时办结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责一致、权利和义务相统一,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或行政不作为。
(三)精简高效的原则。
通过转变各级政府的职能和创新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保障政府高效率、高质量运行,提高各级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四)行政为民的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主的理
念,致力于让人民群众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民主政治的主人、文化繁荣的主角、社会进步的主力,下大力解决好关系民生的迫切问题,使全镇人民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最大受益者。
二、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政府决策信用建设。
以加强政府法治建设为中心,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制,确保政府决策符合法律规定,合乎民情、体现民意,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社会听证制度,对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征询包括专家在内的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
三是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做到承诺兑现,取信于民,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部门行政工作规范,健全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定期清理的工作制度。
(二)政府执行信用建设。
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解决行政执法中的职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等问题,提高政府履行职能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
一是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
执法工作。
五是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
(三)政府监督信用建设。
完善各种行政监督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保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坚持信赖保护原则,建立因政府失信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关救济和补偿制度。
一是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
二是接受司法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三是加强对县政府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五是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
六是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
七是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八是强化社会监督,广开监督渠道。
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的制度。
九是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及时纠正和处理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纠正行政性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不正之风。
十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用贷款管理制度。
(四)政府服务信用建设。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承诺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用水平。
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各级公务员中树立起为民服务的从政观念,努力搞好各类政务工作;简化公共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公共服务成本;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期限,公开办事结果,加强效能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制度,
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信用机制。
(五)政府商务信用建设。
政府以民事主体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要加强政府采购、政府担保、政府贷款等方面的信用建设,以身作则,示范引导,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是清理政府债务。
有计划地清偿政府拖欠企业和个人工程款、出口退税、保险费等债务。
认真执行涉及政府债务的仲裁裁决或司法判决。
三是规范政府担保和招标行为。
政府及其下属机构的担保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规范政府招标行为,经营性土地出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必须通过公开招标。
四是清理格式合同。
对公共服务领域和垄断行业的格式合同,要组织清理和规范,加强监督。
向社会推广示范合同文本,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政务信息公开信用建设。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媒体及群众监督,提高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知晓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健全和完善政府决策的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政策宣传等全面信息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便捷、公平、高效、低成本的信息服务。
总之,没有好的政府诚信道德就不可能形成良好的行政作风,也不可能出现良好的政府行为。
对政府而言,政府诚信是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是行政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凝聚民心、号召民众、推动改革开放与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政府是否守信,反映了政府权力行使的责任,政府行为只有在规范化、信用化的基础上运作,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化,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虽然政府的诚信体系构建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但只要我们通过内部约束和外部强制相结合,和谐社会的诚信政府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