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课件讲义
徐金桂讲义新版(行政法)

2015年徐金桂行政法考前聚焦2小时1.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不得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规定,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这是比例原则的要求C.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主要运用比例原则来作出行政决定D.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E.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这是高效便民原则的要求F.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保证行政行为效力的稳定,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G.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2.关于公务员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曾受过刑事处罚,后在公务员招考中表现突出被录用为公务员,在试用期又因为其优异,机关决定提前5个月结束试用期B.甲同时有2个违纪行为都应当被处分,则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如果一个是警告,另一个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如果2个都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但是处分期应当在18个月之上,36个月之下C.公务员担任县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均应当实行地域回避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公务员不得辞职和退休,但是可以交流和出境E.县公安局民警詹某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不称职,准备将其辞退时,发现其患有疾病,正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于是没有作出辞退决定F.林某是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其妻不得担任法制科科员G.市安监局聘任制公务员夏某与单位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其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市人社局提起申诉H.区政府办公厅科员刘某受警告处分,处分期间因为表现优秀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 I.市文化局公务员林某因为违纪应当被行政处分,但在处分决定作出之前,已经依法被免职,则不予处分J.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有权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K.对市政府正副市长给予处分决定由省政府决定,对市文化局正副局长给予处分由市政府决定3.关于政府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卫计委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家铁路局主管特定业务B.某市政府改变市市文化局的名称,由市政府提出方案,经省编办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C.某县交通局和县建设局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法》讲义(共62张PPT)

年1、的劳;动合同履12行的一般原则
增加倍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倾斜保护。
1、全面贯彻落10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劳动合同法》讲义
2、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
倾斜保护的原因: (1)《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而社 会法的重要属性就是要调整社会关系,使 之实现平衡; (2)从我国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长期处 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 位,需要倾斜保护。
《劳动合同法》讲义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
1、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
《劳动合同法》讲义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十七条)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
⑤(新增)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④《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1、针对一些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而这些单位内工会力量薄弱,难以有效开展 集体协商的问题,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 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 ①(新增)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因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的情形 (1种) ⑤(新增)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 同。 (3)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
干部异地交流制度讲义(PPT60张)

调任原则:
一、依法原则 二、计划原则 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调入的权限:有任免权的机关负责。即各级政府所属的人事行 政部门及公务员机关内的人事管理机构。
挂职锻炼:指各级公务员机关有计划的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 间内到基层公务员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 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挂职锻炼的组织:
一.公务员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二.县、乡镇公务员机关 三.街道办事处
四.集中管理
五.分散安排
挂职锻炼四种形式: 一、“下挂”:最为典型的是到基层锻炼,最为盛行,并趋于 制度化。 二、“上挂”:到上级机关乃至中央国家机关挂职,地方政府 没太多发言权,主要由上级政府安排。 三、到其他地区的机关挂职。 四、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 下派挂职能真正锻炼干部,磨掉他们的官僚气息;上派挂职开 阔眼界,锻炼宏观思维方式;异地挂职以招商引资为主,附带 学习交流,获得思想观念洗礼
调入的程序: 一.确定报名范围 二.考试选拔 三.确定资格
四.报任免机关任命
调出的方式:
一.公务员任免机关调出公务员到相关机关任职
二.公务员个人申请调出公务员系统 转任: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公务员机关 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 位之间进行转换任职 转任范围:公务员机关内的各个不同职位,可以是同一部 门地区,也可以是不同部门地区
指公务员从中央到地方或者从地方到中央的跨地区交流。
公务员交流基本上丢失同级或相当职务的平调,一般不涉及 职务的升与降。
干部异地交流的发展历程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比研究分析

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
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
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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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 点,设臵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内容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
规格设臵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 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
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十五条 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
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件。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 第 十 六 条 录 用 国 家 公 务 员 按 照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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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五章 考 核
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 第二十条 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
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 第二十一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
全省干部(公务员)统计培训班讲义

全省干部(公务员)统计培训班讲义(以下统计口径中,个别列入待定问题,以重新确定后的答复意见为准)组织部门负责填报公务员表、群团机关表、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表、班子表和后备干部表,人事部门负责填报公务员表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表。
前三套表表式基本相同,以公务员表为例讲解。
填报说明一、统计范围与对象本报表统计范围为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的公务员,以及暂缓登记的试用期人员。
二、统计分工1.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务员统计数据的汇总,并具体负责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党委直属和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政府机关公务员及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
政府班子正职以及在上述统计范围内的机关没有兼职的政府班子副职,由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统计。
也就是说各级常委副市长、副区长由组织部门统计,在分部门表中统计在中国共产党机关。
其他政府班子成员由人事部门统计在行政机关栏。
2.乡镇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委员,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由组织部门分别按照党的机关公务员和人大机关公务员统计;乡镇机关其他公务员由人事部门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统计。
3.公务员原则上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4.公务员担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职务的,由任职较高的单位统计。
5.援疆、援藏、对口支援、扶贫、挂职锻炼干部,由派出单位负责统计。
6.政协派驻乡(镇)的联络站、法院派驻乡(镇)的法庭等派驻单位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负责统计。
7.到中央政府驻港、驻澳联络办工作的人员由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联络办统计,派出单位不再重复统计。
【法学】宪法学讲义 共(17页)

宪法是设定公权力、运行公权力、限制公权力的法。
从设定公权力的角度来说宪法是国家的组织法。
从运行公权力的角度来说宪法是民主制度法;从限制公权力的角度来说法:宪法是人权保障法。
成文宪法的特点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被认为具有内容上的根本性、程序上的严格性、地位上的最高性。
宪法的内容国家的组织、公权力的运行程序、人权的保障、基本国策、宪法自身。
宪法的分类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原生宪法、派生宪法宪法的渊源既指宪法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又指宪法关系主体力量的源泉。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宪法惯例、宪法性法令、国际公约、宪法解释、宪法修正案。
宪法惯例以本国国家的组织、公权力的运行程序、人权的保障、基本国策、宪法自身为内容;没有成文的法律形式,但得到人们普遍遵循的习惯和传统。
是宪法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
简言之,关于公权力运行的不成文的习惯和传统。
宪法关系受宪法的调整因公权力的运行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宪法关系主体:公民、国家、民族、利益群体、政党、外国人、宪法关系的客体:物、(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行为(权力行为power权利行为Right)。
宪法关系的特点:以right 和power的相互关系为基本内涵;以right制约power为基本精神;以power间的相互制约为重要补充宪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一定的出发点。
近代以来世界各国所普遍遵循的宪法基本原则。
民主、人权、法治、分权民主:作为君主制的对称,是关于公权力的根本归属的一种学说和制度,同时又是一种政权类型。
该学说认为,公共权力从根本上说属于国民全体,全体国民通过选举把公权力委托给特定团体或个人行使。
它是以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代议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关于公权力产生以及运行的法律制度。
人权:具有正当性、障碍性、现实性、普遍性的人类内心渴望;是内心渴望的法律化。
由于公权力所具有的公益性和暴力型,决定了人权是与公权力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而不是民事权利。
一阶段徐金桂行政法讲义pdf版

⼀阶段徐⾦桂⾏政法讲义pdf版授课教师新浪微博:@⾏政法徐⾦桂(⽤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专题⼀⾏政主体专题⼀⼀、⾏政主体资格(图表⼀)☆☆☆☆☆★总结: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为中⾏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政机关⾃⼰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政诉讼法解释》:第⼗九条当事⼈不服经上级⾏政机关批准的具体⾏政⾏为,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法律效⼒的⽂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条⾏政机关组建并赋予⾏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承担法律责任能⼒的机构,以⾃⼰的名义作出具体⾏政⾏为,当事⼈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政机关为被告。
⾏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的名义作出具体⾏政⾏为,当事⼈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使⾏政职权的⾏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政⾏为,当事⼈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条⾏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第⼆⼗⼀条⾏使⾏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
当事⼈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政机关为被告。
《⾏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下级⾏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政⾏为的,批准机关第⼗三条为被申请⼈。
第⼗四条⾏政机关设⽴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名义作出第⼗四条具体⾏政⾏为的,该⾏政机关为被申请⼈。
真题回顾--1(2008年卷⼆第82题)真题回顾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积。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能提起⾏政诉讼B.肖某申请⾏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级政府C .肖某申请⾏政复议,应当⾃签收批件之起60⽇内提出复议申请D .肖某提起⾏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中央⾏政机关1、国务院的组成(图表⼆)☆☆★提⽰提⽰::(⼀)国务院⾏政机构设⽴、撤销与合并的权限和程序1、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或全国⼈⼤常委会决定。
2012【徐金桂】新起点系统强化班行政法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专题一 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一)☆☆☆☆☆★总结: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2008年卷二第82题)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B .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标 准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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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
1.公务员的职位类别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2.公务员职务的类别 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公务员职务
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 国家级副职 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 县处级正职 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
非领导职务
一 综合管理类
二 行政执法类
三 专业技术类
4.思想观念的更新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舆论氛围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大锅饭、官本位、铁 饭碗”“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暗箱操 作”等旧的传统观念受到冲击,取而代之的是民主、法制的 观念,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观念。这种观念上的更新, 反映在干部人事管理领域,就是迫切要求改革传统的不合时 宜的干部人事制度。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 支持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重 要的成果:提出了干部“四化”方针;建立了退休制度,废 除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尝试打破干 部任用上的单二委任制模式,实行委任、选任、考任、聘任 等多种形式;探索了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 思路,从而为进二步深入系统地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 立公务员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面解读《公务员法》 正确行使公务权力
主讲人:喀什市司法局 郭丽华
200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生效实施 2005.4.27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1年1月,成立《公务员法》起草领导小组 200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一、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背景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辞退种类: 一是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是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是对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 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是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 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 除处分的; 五是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1. 经济体制改革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任务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有 着深刻的经济背景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决定将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上来,并开始逐步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 l984 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 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党 的十四大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公务员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从 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成 为必然的趋势。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3.公开选拔
范围:部门的副职 程序:接近考试录用
4.选举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5.聘任 ---------公务员法创新 范围:高层次人才和辅助性人才
上海浦东新区 用人单位和首 批聘任制公务 员正式签约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三、增强纪律意识,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二是工作纪律:
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 由逾期不归
(六)关于公务员队伍的管理
1.公务员考核 考核内容:德(20分)、能(20分)、勤 (15分)、绩(35分)、廉(10分) 考核形式:平时考核 定期考核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3.考核结果: 优秀:在称职以上等次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 分确定。 称职: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 基本称职:考核总分在60至69分 不称职:考核总分在59分以下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辞去领导职务的类型 一是因公辞职 二是自愿辞职 三是引咎辞职 四是责令辞职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辞去公职的法律限制 一是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二是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 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 三是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是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 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一、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背景
3.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 出了现实要求 我国于部人事管理体制的基础是民主革命时期解放 区和人民军队的干部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又借鉴了 前苏联干部管理体制的一些做法。应该说,这一制 度发挥了较好的历史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 逐步深化,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主要是:“国家 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的分类,管理权 限过于集中。
一是公务员提出书面申请。 二是要由任免机关负责审批。 三是在规定期限内审批完毕 。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辞去公职的法律限制 一是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二是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 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 三是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 理的 四是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 情形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五)关于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途径 1.考试录用 录用的范围: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
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录用的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 录用办法: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核心内容
前提条件 :在编制限额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资格条件 :积极条件:七个
年龄问题:规定了上限35周岁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2003年6月,张先著在芜 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 省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 和面试,名列第一 ,但 最终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而被取消录取资格。 2003年11月告安徽芜湖 市人事局,成为中国“乙 肝歧视第一案”。 2004年5月31日张先著 获胜
乙肝维权第一人——张先著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一)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4.分类管理的原则 5.法治的原则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二)关于公务员的范围
依法履行公职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4.考核结果的使用: (1)优秀、称职等次的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 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称职以上等次,才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 务时优先考虑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消极条件:三个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程序:发布公告 资格审查 考试 考察 体检 公示 审批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2.调任 范围 :担任领导职务和相当于副调研员 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程序:考察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不得辞退公务员: 一是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 能力的; 二是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是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 形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六)关于公务员的退出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公务员法18章107条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总则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职务与级别 录用 考核 职务任免 职务升降 奖励 惩戒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第十章 培训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十四章 退休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附则
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 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累计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 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 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 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2)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 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 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一、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背景
2.邓小平理论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提出:“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 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 力碚养、发现和破格使用优秀人才,坚决同一切压制和推残 人才的现象作斗争。”这些要求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 方向,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 “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对“国家干部”进行合 理分解,改革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 制;改变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 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 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 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巡视员 副巡视员 调研员 副调研员 主任科员
乡科级副职
副主任科员
科 员 办事员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四)行政编制及其管理 行政编制也称机关人员编制,是指我国党政群机关使用的编制。纳入行 政编制范围的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其经费由国家财政经费全额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