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第三章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即格式合同,是指由保险公司提供合同的内容,投保 人只能对合同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不能对合同的内容 进行修订。
案例分析
1997年8月1日,张某投保了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同年8月3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分切机中, 致使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残废,张某根据意外伤害保 险合同条款约定“一手中中指、无名指、小指残缺者各付 保险金18%,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6000元。保险 公司认为,张某右手小指部分缺失,中指、无名指只是部 分丧失功能,不符合残缺规定,只赔付保险金的2%,即 4000元。张某不服,告到法院。
案例分析
受益人案例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 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 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 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妻与王妹 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新保险法明确:“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也 就是说在同时死亡情形下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 死亡在后,其立法意旨也是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毕竟 受益人的权利是来自被保险人的意志和让渡。
问:保险金该给谁?
某年11月,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为她本人及丈夫投保了某 寿险,年缴保费2947元,保险金额7万元,被保险人分别是 A女士和她的丈夫。次年9月21日,A女士的丈夫因哮喘病急 性发作在家中去世,按照保险合同规定,A女士作为受益人 可以获得7万元保险金。于是,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向保险 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发现以A女士丈夫 为被保险人的这份保单中,A女士丈夫的名字是由A女士代签 的。
2024年经济师考试保险(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试题及答案指导

2024年经济师考试保险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60小题,每小题1分,共60分)1、在保险合同中,下列哪项不属于保险合同的要素?A、保险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保险金额2、以下关于保险费率的描述,正确的是:A、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根据保险责任确定的价格B、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确定的价格C、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根据市场供需关系确定的价格D、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根据政府规定确定的价格3、在保险合同中,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A、保险金额B、保险费率C、保险期限D、被保险人姓名4、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A、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未按约定缴纳保险费的B、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因投保人故意行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C、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D、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5、在保险实务中,下列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A. 保险合同一旦成立,无论是否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都具有法律效力B. 保险合同成立后,只有在缴纳了保险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C. 保险合同成立后,只有经过保险公司的审核并签发保险单后,才具有法律效力D. 保险合同成立后,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才具有法律效力6、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理赔范围?A. 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B.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C. 被保险人的宠物因疾病死亡D. 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导致财产损失7、在保险合同中,以下哪项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A. 保险标的B. 保险费C. 保险责任D. 保险期限8、以下哪项不属于保险合同的变更方式?A. 保险合同的转让B. 保险合同的解除C. 保险合同的履行D. 保险合同的终止9、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以下哪项不属于理赔调查的内容?A、核对保险合同的有效性B、核实事故发生的原因C、评估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D、检查被保险人的收入水平1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财产保险的基本险种?A.火灾保险B.运输工具保险C.保证保险D.工程保险13、在保险市场,以下哪项不属于保险费率的构成要素?A、风险因素B、预期损失C、利润预期D、通货膨胀率15、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如果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则该保险合同属于: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部分有效合同D. 超额保险合同17、下列关于保险合同的成立要素,不属于必要要素的是:A、保险人B、被保险人C、保险标的D、保险费19、某保险公司推出一款健康保险产品,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才能获得赔付。
个人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

个人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个人保险合同及其保险条款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以帮助个人了解并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2. 个人保险合同个人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个人之间订立的法律合同,旨在为个人提供经济保障和风险保护。
2.1 合同要素个人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要素:- 被保险人:享受保险保障的个人。
-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支付保费的个人。
- 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的公司。
- 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内容。
2.2 合同类型根据保险的目的和范围,个人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寿险:提供被保险人身故保障和积蓄增值功能。
- 医疗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服务保障。
- 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或死亡提供经济保障。
- 财产保险: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保障,如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
3. 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个人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规定了保险的范围、责任、免责条件和理赔流程等重要事项。
3.1 保险责任保险条款详细描述了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范围。
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理赔金额或保险金。
3.2 免责条件保险条款中通常还包含了免责条件,明确列出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并了解这些免责条件,以避免理赔时出现纠纷。
3.3 理赔流程保险条款中还会详细说明理赔的流程和要求,包括申请材料、理赔时效、赔款方式等。
被保险人在需要理赔时,应按照条款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以便顺利获得赔付。
4. 总结个人保险合同及其保险条款对于个人的风险保护至关重要。
在选择和购买保险产品之前,个人应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个人保险合同。
同时,投保人还应特别关注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免责条件和理赔流程等重要内容,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享受保险保障。
(字数:228)。
保险合同的五大要素

保险合同的五大要素
保险合同的五大要素包括:被保险人、投保人、保险合同、保险费、保险责任。
以下是对每个要素的简要概述:
1.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资格由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
2. 投保人:投保人是指购买保险的一方。
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支付保险费,并享有与被保险人相关的权益。
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或与被保险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
3.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会明确规定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重要信息,并详细说明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的条款。
4. 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以获得所购买的保险责任。
保险费的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保险金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计算。
5.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补偿或给付。
保险责任应当明确规定,以确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是保险合同中的五大要素,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保险合同,并规范了保险交易的权益和责任。
常用中的保险格式

常用中的保险格式在中文保险行业中,常用的文件格式有保险合同、保险条款和保险理赔文件等。
这些文件在内容和排版上有一定的规范,以确保信息准确传达和呈现。
以下是对这些常用中的保险格式的介绍和说明。
一、保险合同格式: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常用的保险合同格式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 标题:在合同的首部应注明“保险合同”字样,以准确表明文件的性质。
2. 合同主体:合同主体一般包括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3.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其中规定了保险责任、保险费用、保险期限、投保人义务、索赔条件等条款。
4. 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保护了保险公司的权益。
5. 争议解决条款: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合同中通常包含争议解决条款,规定了双方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保险条款格式:保险条款是对保险合同中的核心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和阐述的文件,为被保险人提供具体的保险权益和责任的约定。
保险条款格式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 标题:在条款的首部注明“保险条款”字样,以明确文件的性质。
2. 基本信息:包括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期限、投保人等基本信息。
3. 条款内容:详细说明保险的范围、保险责任、免责条款、赔偿方式等具体条款,对被保险人权益和义务进行清晰明确的规定。
4. 条款编号:为了方便查阅和引用,每个条款通常都有编号,以便于在合同中快速定位特定条款。
5. 其他说明:条款中可能还包括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如投保限制、暂停保险和解除合同等事项。
三、保险理赔文件格式:保险理赔文件是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或意外事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文件,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付。
常用的保险理赔文件格式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 标题:在理赔文件的首部注明“保险理赔申请书”字样,以明确文件的性质。
2. 报案信息:包括保险单号、出险时间、理赔事故经过等相关信息,以便保险公司了解案件背景和情况。
简述保险合同3篇

简述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就特定风险向乙方投保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双方就甲方投保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保险责任,以保障甲方在遭受特定风险时的经济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二、保险合同的要素1. 当事人:甲方(投保人)和乙方(保险人)。
2. 保险标的:甲方所投保的财产、人或事物。
3. 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标的遭受特定风险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
4. 保险金额:甲方投保的保险标的所对应的保险价值。
5.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6. 保险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保险费用。
7. 赔偿处理:乙方对甲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程序和方式。
三、保险合同的类型根据甲方的需求,双方选择以下保险合同类型:1. 财产保险合同:对甲方的财产进行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设备等。
2. 人身保险合同:对甲方的生命和健康进行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寿险、健康险等。
3. 责任保险合同:对甲方因承担法律责任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保险。
四、保险责任的范围与排除1. 范围:乙方对甲方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责任范围根据所选保险类型和保险条款确定。
2. 排除:本保险合同不承担以下损失:战争、核辐射、政府行为等导致的损失。
具体排除范围详见保险条款。
五、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投保的保险类型和保险金额,合理确定保险费。
3. 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六、保险期限与续保1. 本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双方约定为准。
2. 甲方需在保险期限届满前及时续保,以确保保险标的持续受到保障。
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

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
1. 被保险人信息,包括被保险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
2. 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明确规定保险金额的数额和保险期限的起止时间,确保被保险人在特定时间内获得保险保障。
3. 保险费和支付方式,规定被保险人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以及支付方式,确保保险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 保险责任和范围,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确保被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获得保险理赔。
5. 免责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保险责任,例如在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下。
6. 理赔程序和时限,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采取的理赔程序和时限,确保被保险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保险理赔。
7. 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规定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双方协商解除、违约解除等情况。
8. 其他约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投保人信息、受益人信息、保险事故通知程序等其他约定。
以上是保险合同的一般要素,具体合同范本的撰写还需根据具
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人身保险学知识点

人身保险学知识点人身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为目的。
了解人身保险的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保险行业和保险产品,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1. 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寿险和健康险两大类。
寿险主要关注被保险人的生命风险,例如寿命过早终止、遗产规划等;健康险则主要保障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例如医疗费用、意外伤害等。
2. 人身保险合同要素:人身保险合同通常包括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三方,合同要素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
投保人通常为本人或在被保险人的利益上拥有权益的人,而受益人则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受保险金的人。
3. 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人身保险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寿险产品、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寿险产品通常提供死亡保险金,用于赔付被保险人身故时的赔偿;医疗保险则主要关注支付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则提供赔偿金额,用于处理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
4. 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启动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
投保人或受益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疗报告、事故报告等。
保险公司会对申请进行核实和评估,然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5. 人身保险的重要性:人身保险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经济保障。
通过购买适当的人身保险产品,可以减轻家庭在意外或不可预见事件发生时的财务压力,确保生活的稳定和持续。
总结起来,人身保险学知识点包括人身保险的分类、合同要素、产品种类、理赔流程和重要性。
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更加明智,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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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哪些内容篇一:保险学简答1、简述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
风险管理目标确定,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2、什么是保险?其本质是什么?答:①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一种分摊意外损害的经济保障关系,是管理风险的一种财务安排。
②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行为,同时是一种金融行为,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和损失转移机制。
3、保险的构成要素和特征有哪些?答:①构成要素:特定风险的存在。
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
签订保险合同。
合理计算的费率。
建立保险基金。
②特征:互助性、经济性、法律性、商品性、科学性。
4、商业保险按保险标的可以分为哪些种类?答:①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②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5、保险的基本职能:①集散风险的职能,即收集和分散风险的功能,是通过保险人的展业与承保工作来实现的。
②损失补偿职能,即在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特定风险事故所致损失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补偿。
③经济给付职能。
6、保险的派生职能:①融资职能,就是保险业进行资金融通的职能。
②防灾防损职能。
③均衡消费职能。
④社会管理职能,是指保险业通过自身运作而对社会发展进步及资源科学配置等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7、保险产生的基础是什么?答:①自然基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也是保险存在的必要条件。
②物质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剩余劳动产品的存在和增多成为了保险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③经济基础:人类社会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这是专业性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必要前提。
④数理基础:风险事故发生是有规律可循的,而且是可测算的。
8、简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答:①人身保险占主导地位。
②业务发展不平衡,垄断化程度高③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差距大,发展潜力大④经营主体偏少,集团化与专业化经营初现⑤培训教育落后,专业人才短缺⑥知识和人力密集,工作挑战性强,平均收入高。
9、现代保险的发展特点与趋势。
答:①寿险占据世界保险市场的主导地位。
②保险投资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影响巨大。
③保险需求不断增长,消费面越来越广。
④保险业集团化与专业化经营并存。
⑤保险创新日新月异,备受重视。
⑥保险从业者知识化与专业化。
⑦保险服务手段日益现代化。
10、保险合同的基本特点:对价有偿性(支付相应保险费)、射幸性(合同可能发生也可能不)、最大诚信性、双务性(当事人双方互相权利义务)、附和性(一方拟定,另一方选择)、要式性(订立要依照法律)、个人性(合同保障的只是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
11、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答:①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保险合同辅助人。
②客体,是指把培训合同的重要组成要素,指的是保险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双方当事人要求保障和提供保险保障的目标。
③保险合同的内容。
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也是决定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依据。
12、财产保险利益和人身保险利益有什么不同?答:1①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投保人对其拥有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所有权、占有权、债权等权利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具有保险利益。
②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可以不存在,但事故发生时,则必须存在。
2①在各国保险法中,当投保人为他人进行投保时,一般认为其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是具有保险利益的。
②人身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在合同订立时必须存在,至于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保险利益,则无关紧要。
13、损失补偿原则的使用限制有哪些?答:①人身保险,无法估价人的生命或身体机能,保险利益无法衡量。
②定值保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③重置价值保险,以被保险人重置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14、保险合同订立程序:保险要约(合同只要内容、订约愿望、对要约个人有约束力)、承诺。
15、财产保险有什么特征?答:①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
②其业务特点是组织经济补偿。
③经营内容的复杂性。
④财产保险属于社会商业活动的组成部分。
信用保证险的主要险种?答:①雇员忠诚保证保险。
②履约保证保险。
③信用保险。
16、责任保险的主要类别?答:①公众责任保险。
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②产品责任保险③雇主责任保险④职业责任保险17、比较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异同点。
答:异:①标的不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的标的是财产。
②保险期限不同,大多数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期限较长,财产保险多为短期。
③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人身保险以投保人自报金额为基础,财产保险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同:都是保险,都转移风险,运作原理相同。
18、简述人寿保险的分类。
答:①按保险事故不同,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②按有无利益分配分类,非为分红保险与不分红保险。
③按参加保险人数不同分类,分为单独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和联合人寿保险三类。
④按实务分类,分为普通人寿保险与特殊人寿保险,5按历史发展分类,分为传统寿险和现代寿险。
19、社会保险的分类。
答:①社会养老保险②疾病和残障保险③失业保险④工伤保险⑤生育保险⑥遗属保险⑦家庭津贴制度。
社会保险的特点?答:强制性(国家或政府立法强制实施)社会性(对象是全体社会劳动者)福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互济性、公平性、调节性(国家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特殊手段)20、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答:直接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再保险是直接保险的延续,与直接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都能发挥分散风险责任的作用,只是直接服务的对象不同:原保险人对投保人的风险责任进行分散,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的风险责任进行分散。
总之,再保险人和原保险人最终目的都是对保险业务进行风险分散。
区别:①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财产、身体或寿命作为保险标的,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人分出的风险责任作为保险标的。
②保险主体不同。
原保险合同的合同当事人是投保人和原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合同当事人是再保险人和原保险人,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存在的。
③风险转嫁不同。
原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风险交易,是第一次风险转嫁,再保险是第二次。
④合同的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既有赔偿性合同,也有给付性合同。
原保险合同中的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定额给付保险金的性质,而再保险合同也是补偿性合同,只对原保险人分出的损失进行补偿。
21、简述保险经营的特点和一般原则。
答:特点:①市场导向性②竞争性特征③经济效益为中心④合法经营特性⑤特殊劳务性⑥经营资产的负债性⑧经营的分散性与广泛性。
一般原则:①经济核算原则②随行就市原则③薄利多销原则.22、保险公司的经营环节。
答1展业,起点,也称保险单营销,它是保险展业人员引导潜在投保人参加保险的行为。
2承保,继续,是指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
3分保,即再保险。
4防灾防损,重要环节,给被保险人以专业的防灾防损建议,降低风险发生率。
5保险理赔。
6资金运用,是对保险企业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的统称。
23、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答:1主体: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中介人(代理经纪公估)2客体:各式保险产品。
24、简述承保经营的特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发展的影响。
答:①风险大量原则②风险选择原则3,风险分散原则25、保险监管的三种方式有何异同?答:1公示主义,是国家对保险业最为宽松的一种监管方式,适用于保险业自律能力比较强的国家2准则主义,是由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涉及保险行业运作的法律规范,要求所有的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必须遵守,该方式适用于保险法规比较严密和健全的国家所采取。
3批准主义,是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在制定保险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保险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保险业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管措施。
该方式目前为大多数国家采用,但随着经济发展,批准注意四有放宽趋势。
1、可保风险:是可以用保险方式来分散、减轻或转移的风险。
大数法则:是指大量随机现象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而呈现出一种必然的规律。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对其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和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谋求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活动。
2、风险识别:对风险的认识和鉴别。
3、风险估测:又称风险测量,是对特定风险损失概率与损失程度进行科学测算,用以评价风险对预定目标的影响程度。
4、风险回避:是指风险主体设法避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是有意识不让个人或公司面临特定风险的行为。
5、风险预防:是指在风险损失发生前为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
6、风险自留:就是风险的自我承担,是指由面临风险的经济单位自己承担风险事故所致损失的处理方法。
7、风险抑制:是指在损失事故发生时或之后,为防止损失扩大或者缩小损失幅度而采取的抢救保护等措施。
风险分散:指通过多样化的经营或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
8、风险转嫁:是指经济单位或个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的将损失转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承担方法。
9、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保障协议。
10、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11、最大诚信原则:是民法诚信原则在保险法领域的延伸,而诚信原则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法律对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
12、近因原则: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3、损失补偿原则: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
14、广义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或者以物质财产及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狭义财产保险:指各种有形财产损失保险。
15、财产损失保险:是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包括:火灾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和农业保险等。
16、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始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或者再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17、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责任的一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