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备案查询四大注意事项

篇一: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查证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 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 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 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a, 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 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臵。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 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臵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 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

墙体起鼓等等问题)注意: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干脆空白不填。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 附页"或"附条件合同" 的形

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注意查看交付标准:多数开发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交付标准,即"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应当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三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 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要清楚您所预购

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

四不可抗力条款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建议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五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六退房条件

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

2. 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篇二:合同备案需要资料及注意事项汇总

合同备案需要资料及注意事项合同原件(已在地税贴花)及复印件(原件是外文的还需加一份中文翻译件),《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电子文档(信息采集表第一张),所有复印件打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变更的章程或修正件,直至本次出让之前的)、外资入资的历次验资报告及复印件一份、外资出让股权商务部门批复及复印件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及复印件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基准日或上一月资产负债表一份(如签订后长期未支付或未办理的,尚需提供办理日上一月资产负债表一份)、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以来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有变更,需要历次变更的章程或修正件,直至本次出让之前的)、外资入资的历次验资报告及复印件一份、外资出让股权商务部门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及复印件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基准日或上一月资产负债表一份(如签订后长

期未支付或未办理的,尚需提供办理日上一月资产负债表一份)、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间接转让的需要视不同情况另行补交一部分资料。特别提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9〕3 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09 年国家税务总局总局令第19 号)的要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合同备案。按照总局要求凡未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规定时间内进行合同备案的,将一律根据征管法和上述文件规定进行处罚。因此企业签订任何金额的对外经济合同(包括五万美元以下的)均需在签订30 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合同备案。未备案或超期备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一、办理范围: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租金、财产收益等项目的合同,只需要填写《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纸质及电子各一份;

二、所有表格中请不要自行设置公式,以免影响导入。

三、所有附送复印件均需压章注明" 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所有附送翻译件均需压章注明" 此译文与原文表述内容相符" 。篇三: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1. 1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 2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3. 3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4.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5. 5 4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6. 6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7. 7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8.

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9. 9 8 7 、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10. 10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1. 11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以上1-6 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

条必须提交)

12. 12

11、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3. 购房合同原件。

14.

end 13 12 、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14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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