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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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第一节管理办法1、矿井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 总结分析瓦斯抽放效果, 研究改进抽放技术, 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2、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 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工作。

3、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抽放钻孔及浓度管理规定、钻孔封孔验收监督管理规定、抽采工序具体考核管理制度。

4、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A)图纸:1)瓦斯抽放系统图;2)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置图;3)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4)泵站供电系统图。

B)记录:1)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2)抽放参数测定记录;3)泵房值班记录。

C)报表:1)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2)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D)台账:1)抽放设备管理台账;2)抽放工程管理台账;3)瓦斯抽放系统和抽采参数、抽放量管理台账。

E)报告:1)矿井和采区抽采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2)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

5、加强对瓦斯抽采参数(抽采量、瓦斯浓度、负压、温度、流量等)的监测, 发现问题时, 及时处理。

6、严格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质量, 所有瓦斯抽放工程都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应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实施细则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

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XXX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2.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方法抽采达标评价细则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建立各矿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细则。

一、组织领导各矿成立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成员:通风科长、安监处长、地测科科长、生产部通风副部长、生产部部长、防突办、通风组、采掘组、调度等。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已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对预期抽采效果进行会审,并作出评价,评价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出现假评价,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组长职责:对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全面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采掘工作面实施的区域防突措施能否达到预期抽采效果进行评价,对效果评价结果作出结论性的审批意见。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

防突办公室职责:提供区域防突设计及钻孔设计图,并监督和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

地测科职责:及时更新瓦斯地质图,掌握采掘区域内地质构造情况,搞好超前物探等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评价区域内的地质图、地质说明书等相关地质资料。

生产部采掘组职责:提供进行效果评价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图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安监部职责:对采掘工作面区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调度室职责:对采掘工作面区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协调调度。

瓦斯抽采达标效果评价规定

瓦斯抽采达标效果评价规定

瓦斯抽采达标效果评价一、简介我矿目前现有10211工作面采用四巷布置(两进两回),坚持“、先抽后采、边采边抽”的原则,工作面回采预抽时间不少于6个月,确保煤层瓦斯含量降到7m3/t以下,抽采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为安全回采提供可靠保证。

我10211工作面于2010年6月施工本煤层钻孔,分别在皮带顺槽施工本煤层钻孔102个;轨道顺槽施工本煤层钻孔105个,施工裂隙带钻孔55个;回风尾巷施工邻近层钻孔77个m。

二、抽采系统10211回风尾巷Φ273mm铁管——→第一回风巷Φ426mm铁管——→第二总回风巷Φ529mm铁管——→地面Φ630mm铁管——→瓦斯泵站三、钻孔瓦斯浓度在施工过程中钻孔初期内瓦斯浓度范围为70%—80%,主管瓦斯浓度范围为24%—27%;现主管瓦斯浓度范围为10%—12%;钻孔瓦斯浓度范围为5%—15%。

目前10211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孔内瓦斯浓度从开始的80%下降到15%左右,工作面回风瓦斯浓度从0.5%降到0.16%;矿井回风瓦斯浓度从0.3%降到0.17%。

目前实测参数:抽放负压 350~400mmHg,日均抽放流量为22.55 m3/min,抽放纯瓦斯量2.65m³/min,瓦斯浓度6~12%。

矿井抽放率为49%,累计抽采瓦斯3564111m3,达到回采工作面预抽效果。

四、瓦斯达标效果评价制定原相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组长:李永平副组长:亢开峰李占有王美王国权成员:余洋高轶王先红杨润久李傲玉领导小组下设瓦斯达标效果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区,余洋兼办公室主任。

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审查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灾害安全评价情况;核实矿采掘地点是否存瓦斯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对瓦斯防治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通报瓦斯防治综合评价结果;指定重点监控项目,并将监控项目落实到人;定期督促检查瓦斯灾害隐患处理情况。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委下发的《煤矿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要求,制定公司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

第二条体系适用范围适用中煤新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第三条组织领导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总工程师成员:公司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防地测部、安全监察局、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矿井(地勘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第四条组织领导瓦斯抽采达标职责(一)公司总经理为瓦斯抽采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各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二)公司总工程师为公司瓦斯抽采负技术责任,定期检查、平衡瓦斯抽采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长期达标规划,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抽、掘、采”平衡。

组织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应用,组织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

(三)公司通风副总工程师协助公司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及业务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开展科技攻关,进行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组织抽采达标工作。

(四)通防地测部协助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及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开展科技攻关,进行瓦斯抽采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检查瓦斯抽采达标工程、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

(五)安全监察局负责督促公司各矿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对瓦斯抽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

(六)生产技术部负责按照批准的设计优先安排公司各矿瓦斯抽采掘进工程,确保瓦斯抽采达标工程按时完成;负责公司各矿抽采系统供电管理和抽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系统运转正常、可靠。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矿井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建立瓦斯抽采评价工作体系,现规定如下:一、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瓦斯抽采评价验收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矿井瓦斯抽采评价总体工作,在特殊情况下,负责组织审批抽采措施等。

2、通防科负责协同通风科共同审阅抽采评价报告,并对瓦斯涌出量、瓦斯抽采情况、瓦斯抽采指标把关;负责评价报告上报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

3、安全科负责对抽采、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进行把关。

4、地测科负责对突出危险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煤厚变化、煤层倾角、顶底板岩性及厚度等基础资料把关。

二、评价条件对抽采效果评价的基本条件:1、必须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2、必须有采煤、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预测资料或文件;3、必须有掘进过程中瓦斯涌出统计表;4、工作面开始掘进以来瓦斯抽放数量统计表。

三、评价程序1、审查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钻孔施工图,看是否有抽放空白带;2、审查单孔瓦斯抽采台帐、瓦斯涌出台帐,看统计资料是否准确、可靠。

3、审查采面瓦斯储量、抽采量、抽采率计算是否达到抽采标准。

四、评价要求1、采掘工作面邻近层、本煤层、底抽巷抽放设计必须报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审批,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2、必须制定瓦斯抽放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3、抽放管路无积水,千米漏气率小于3m3/min。

4、抽放设备必须满足抽采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管理。

5、预抽进尺和钻机进尺按计划完成。

6、瓦斯抽放量、抽放率、钻孔覆盖率符合规定。

7、按照规定安设计量观测装置并定期检查抽放系统和观测记录有关参数。

8、预抽钻孔直径不小于100mm,钻孔间距不小于3m、封孔长度不小于8m,负压不小于13KPa,预抽时间不小于6个月。

五、评价办法1、矿井要安排专人定期计算、分析瓦斯抽采单孔及整个工作面瓦斯抽采情况,以便及时补充钻孔进行抽采。

10.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管理制度

10.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管理制度第一条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采区首采工作面,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与安全评价由市公司进行,第二个及以后的工作面由矿比照首采工作面自行完成。

第二条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或未在保护范围内的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掘、先抽后采措施,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

第三条采取各种方式预抽瓦斯进行区域“消除煤层突出危险”(以下简称消突)的,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要求。

第四条石门(井、巷)遇构造时,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距10m前进行围岩加固,加固钻孔控制范围与抽采钻孔同,且要进入煤层0.5m,然后实施穿层钻孔预抽,未进行围岩加固的,预抽钻孔必须在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距10m前实施。

第五条预抽瓦斯钻孔必须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孔间距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若没有实际考察有效抽放半径数据的,必须按以下要求布置:1.煤巷掘进及回采工作面采用顶(底)穿层钻孔预抽的,钻孔终孔点按5.0m×5.0m间距布置;2.回采工作面块段采用顺层孔预抽的,钻孔按照3.0m间距布置。

顺层孔不能覆盖全工作面的,突出危险区工作面,必须施工顶(底)板抽放巷实施穿层预抽;高瓦斯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内施工钻孔对“未预抽区域”进行超前泄放,泄放钻孔按照3.0m间距布置,并留有2.0m超前距,煤厚>3.5m 时,须施工上、下两排钻孔。

第六条突出危险区范围内的边角块段,采用顶、底板穿层钻孔预抽措施确有困难的,巷道掘进必须编制以顺层长钻孔预抽为主要内容的专项防突设计,矿会审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专项设计中,钻孔控制:与掘进顺层预抽钻孔同,钻孔终孔间距按实际考察抽采半径布置,没有实际考察的按3.0m布置,相邻两茬钻孔最小压茬距(巷道轴线方向投影)≥20m。

煤厚>3.5m 时,须施工上、下两排钻孔。

第七条预抽钻孔基本技术要求:1.孔径Φ≥94mm;孔口管Φ≥2.0寸,且以能下入的最大管径为宜;2.顺层孔封孔长度L≥15m;3.孔口负压p≥13kPa;第八条必须建立预抽瓦斯参数记录台帐,抽采参数做到测量可靠、计算准确、记录真实。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权威版)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权威版)1. 前言煤矿瓦斯作为一种可燃气体,在煤矿开采中往往会引起煤矿事故。

而采用瓦斯抽采技术可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为了切实推进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制定了本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2.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2.1 瓦斯抽采系统(1)瓦斯抽采系统的稳定性瓦斯抽采系统的稳定性取决于它的安全性、技术性和经济性。

系统内瓦斯抽采设备的更新、维护和运输都要达到国家标准和质量标准。

(2)瓦斯抽采系统的能耗评估对于瓦斯抽采系统的能量消耗,需要进行安全和环保评估,明确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和技术更新,以及瓦斯抽采设备本身的能耗。

(3)瓦斯抽采系统的技术更新瓦斯抽采系统的更新需要每年定期进行技术评估。

在评估之前,需要对系统内的瓦斯抽采设备参数、使用状态、更新情况等进行全面严格审核,为瓦斯抽采系统更好的运行进行准备。

2.2 瓦斯抽采成效(1)瓦斯抽采达标率瓦斯抽采达标率是指瓦斯抽采时,满足预设抽采量的瓦斯产生率。

法定抽采率为95%以上,抽采量的测量一般采用瓦斯流量计进行测量。

(2)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时间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时间是指抽取瓦斯的时间与总时间的比率。

同时也需要评估其技术状态、消耗和碳排放能力。

(3)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是瓦斯抽采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的时间。

根据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寿命评估,需要对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次数进行记录,并基于设备的维护与更新情况评估其使用寿命。

(4)瓦斯抽采的安全成效瓦斯抽采的安全成效需要评估瓦斯抽采设备运行时的安全性,包括设备的安全控制和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以及瓦斯治理等。

3. 结论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的制定,对于规范煤矿瓦斯抽采的行业标准和提高煤矿瓦斯安全系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应该认识到,煤矿瓦斯抽采的达标标准不仅仅涉及生产效益,也是关乎员工生命财产的重大安全问题。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严格遵守标准,做好煤矿瓦斯抽采的安全防范和安全保障。

百灵煤矿瓦斯抽采考核奖惩制度

庆华集团百灵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考核奖惩制度编制单位:通防部编写人员:日期:2012 年5 月18 日瓦斯抽采考核奖惩制度一、防突队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或超额完成抽放瓦斯工程计划指标,且完成或超额完成瓦斯抽放量计划指标者,每抽放 1n3瓦斯奖励0.15元,完不成月度抽放量计划指标时,不足部分每 1n3罚款0.3兀,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二、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时,合计每影响 1 小时罚防突队500 元,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合计影响时间在半小时以下的不予处罚。

三、因检查不及时或检修维护不到位,瓦斯抽放系统发生故障停机者,或因其它原因影响工作面瓦斯抽放效果者,每次罚机电部 1000 元;无计划停止抽放系统运转者,每次罚当事人 200 元,罚防突队 1000 元。

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或影响生产者,加重处罚。

四、因瓦斯抽放参数人工测定不及时或抽放设备运行参数检查不及时,记录填写不认真,每次罚机电部当事人 100元。

五、调度室严格按有关规定调度指挥瓦斯抽放和瓦斯超限事故处理工作,记录台帐填写仔细认真,否则每次罚当班调度员 200元。

六、安全监测系统和瓦斯抽放监测系统维护较好,运行稳定,监控断电灵敏可靠,监测及统计数据准确,若出现系统维护管理不到位,传感器调校、移设不及时,监测及统计数据不准确,报警、断电失灵或者误动作,每次罚相关责任人 100-200 元;影响矿井安全生产者,每次罚调度监测组500-2000 元。

七、当班瓦检员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安全隐患,并按有关规定检查、汇报和处理者,确保当班安全生产者,每人次奖励 100 元。

八、出现瓦斯超限当班瓦检员能积极检查、汇报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处理瓦斯超限,确保当班安全生产者,奖励 100 元。

九、瓦检员未现场交接班或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者,或者不按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手册和记录,瓦斯检查不认真,瓦斯超限隐患发现不及时,不按有关规定检查、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情况者,每次罚款 100 元,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一、质量目标: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制定瓦斯抽采的质量目标,确保矿井的瓦斯抽采工作达到国家要求和企业内部规定的要求。

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瓦斯抽采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技术指标、设备质量指标、管理指标等。

技术指标主要包括瓦斯压力、瓦斯涌出量等;设备质量指标主要包括设备完好率、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等;管理指标主要包括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规范、落实等。

评价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数据采集与分析:建立数据采集系统,对瓦斯抽采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定期收集。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评价方法与标准:制定瓦斯抽采的评价方法与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矿井的瓦斯抽采工作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利用专家评价、检查、抽样等方式,得出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与整改措施:根据评价结果,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分类评定,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评价结果通常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制定不同的整改要求和期限。

六、评价监督与考核:建立评价监督与考核机制,对评价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考核。

对于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

以上就是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主要内容。

通过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可以提高矿井的瓦斯抽采工作质量,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同时,该体系也可以作为矿井企业对自身瓦斯抽采工作质量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的依据,推动矿井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024年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第三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应遵循科学、公正、实用、高效的原则,确保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合法、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应当加强技术标准的参照和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和验收体系。

第五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检查工作第六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第七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二)按照风险等级划分,重点检查高风险矿井;(三)突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四)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五)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煤矿瓦斯抽采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状态;(二)瓦斯抽采系统的稳定性和自动化程度;(三)煤矿瓦斯抽采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四)瓦斯浓度的监测和报警系统的可靠性;(五)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九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检查结果应有有效记录,相关单位要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章验收工作第十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验收工作由煤矿瓦斯监测检测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同负责。

第十一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国家标准进行验收;(二)验收过程中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督;(三)建立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验收档案。

第十二条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瓦斯抽采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性能的符合标准;(二)瓦斯抽采系统的结构和布局的合理性;(三)瓦斯抽采系统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活性;(四)瓦斯抽采工程的构件和材料的合格性;(五)煤矿瓦斯抽采工程的剩余瓦斯浓度和排放标准的达标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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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山煤业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编制单位:通防科
编写人员:
日期: 2014年12月1日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矿井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经矿领导研究决定,建立瓦斯抽采评价工作体系,现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怀森
副组长:宋天
成员:沙金立、楮万益、黄方明、邢振宝、冯湘平、李庆民、于爱军以及通防部、技术部等有关科室人员
瓦斯抽采评价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矿瓦斯抽采评价总体工作,负责组织审批抽采措施等。

2、通防部人员负责协同防突队、机电部共同审阅抽采评价报告,并对瓦斯涌出量、瓦斯抽采情况、瓦斯抽采指标把关;负责评价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3、安质部负责对抽采、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进行把关。

4、生产技术部地测人员负责对突出危险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煤厚变化、煤层倾角、顶底板岩性及厚度等基础资料把关。

二、评价条件
对抽采效果评价的基本条件:
1、必须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
2、必须有采煤、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预测资料或文件;
3、必须有掘进过程中瓦斯涌出统计表;
4、工作面开始掘进以来瓦斯抽放数量统计表。

三、评价程序
1、审查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钻孔施工图,看是否有抽放空白带;
2、审查单孔瓦斯抽采台帐、瓦斯涌出台帐,看统计资料是否准确、可靠。

3、审查采面瓦斯储量、抽采量、抽采率计算是否达到抽采标准。

四、评价要求
1、采掘工作面邻近层、本煤层、高抽巷抽放设计必须报矿领导审批,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2、必须制定瓦斯抽放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3、抽放管路无积水,千米漏气率小于3m³/min。

4、抽放设备必须满足抽采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管理。

5、预抽进尺和千米钻机进尺按计划完成。

6、瓦斯抽放量、抽放率、钻孔覆盖率符合规定。

7、按照规定安设计量观测装置并定期检查抽放系统和观测记录有关参数。

8、预抽钻孔直径不小于100mm,钻孔间距不小于3m、封孔长度不小于8m,负压不小于13KPa,预抽时间不小于6个月。

五、评价办法
1、矿井要安排专人定期计算、分析瓦斯抽采单孔及整个工作面瓦斯抽采情况,以便及时补充钻孔进行抽采。

2、抽放设计是否进行审批。

3、月、年抽放进尺是否完成。

4、瓦斯抽放量未完成及台账记录是否齐全;瓦斯抽出率是否达标。

5、经过抽采的回采工作面至少在两个地点取样测定残存瓦斯含量,检查残存瓦斯含量是否小于8 m³/t。

6、突出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符合规定后,矿要安排专人及时编制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报告。

7、各抽采工作面必须建立完整的瓦斯抽采技术档案。

六、评价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

矿井要编制完整、详细的瓦斯抽采设计、评价、验收报告,并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接到报告5日内进行评价分析、审查、验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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