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几点优势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深人规[2008]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各级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本办法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期间依法享有相应的公务员权利,并履行公务员义务。
第四条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人事部门)负责本市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区人事部门)在市人事部门的指导下,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所属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分类和管理第五条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行政机关的职责任务和实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目录,在行政机关编制限额内核定聘任制公务员的编制。
对于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的,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编制时应当明确编制的使用期限。
第六条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分为专业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
专业类职位是指机关工作中专业性较强,承担一定专业管理职能的职位。
辅助类职位是指机关工作中事务性较强,属于辅助从属性质的职位。
第七条专业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按照工作性质纳入相应的职组、职系。
每一职系可以按照职位特点、任职资格、权责轻重设高级主任、一级主任、二级主任、主管、助理等若干职务层次。
第八条市人事部门对公务员职位进行分析评价,定期颁布实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目录,并根据经济社会和公共行政管理的发展变化及时更新,建立职位的动态管理机制。
用人机关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向市人事部门提出补充或调整职位目录的建议。
各区用人机关认为需要补充或调整职位目录的,由区人事部门统一向市人事部门提出建议。
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空缺不得使用委任制公务员。
第九条用人机关应根据本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编制配备情况和职位目录拟定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公务员法》对聘任制的新规定(简)

(二)聘任条件
聘任公务员需要的前提条件: 聘任公务员需要的前提条件: 一是编制限额; 一是编制限额; 二是工资经费限制。 二是工资经费限制。 机关编制和工资经费的多少, 机关编制和工资经费的多少,都是通过 法定标准和程序来确定的。 法定标准和程序来确定的。
聘任公务员只能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 限额内进行。 限额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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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实施情况: 聘任制实施情况:
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察 部分职位聘任制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2007年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7年 1月实施)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 月实施)规定, 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 要,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 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 但是, 制。但是,对公安执法职位或者涉及国家 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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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聘任合同内容的规定。
(一)聘任合同期限 一是有固定期限。即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 一是有固定期限。即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 二是无固定期限。即合同有效期无明确规定。 二是无固定期限。即合同有效期无明确规定。 三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三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职位及其职责要求 工资、福利、 (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四)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1、工作条件 2、工作纪律 3、聘任合同终止的条件 以上都是必备条款。 以上都是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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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公务员部分职位将实行聘任制。 福建:厦门市公务员部分职位将实行聘任制。 2005年 12月 (2005年,12月) 北京:法院招考176名聘任制公务员 。(2006年 北京:法院招考176名聘任制公务员 。(2006年 1月 ) 深圳首次招考聘任制公务员。( 。(2007年11月 深圳首次招考聘任制公务员。(2007年11月) 1。实行职务管理和合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聘 实行职务管理和合同管理: 期为1 期为1至3年不等 。 2。聘任公务员设年金制度。 聘任公务员设年金制度。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参照企业员 工的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工的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按照本市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此外, 按照本市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此外, 市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还为聘任制公务员建立职 业年金制度。 业年金制度。
公务员改革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探析

公务员改革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探析公务员雇请制度改革探析[提要]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从2021年试点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当中一些问题。
本文阐述聘任制公务员与传统公务员临时工的不同之处,并提出对公务员结语聘用制度推进改革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对策;退出机制本文为2020年——2021年-04008)一、聘任制公务员与传统公务员比较分析2021年,我国人事部确定在深圳和试点浦东开展公务员聘请制度全国试点。
截至目前,已经种种在国内诸多省市相继推开,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辽宁省、河北省、北京市、浙江省等并将在全国采行。
从各地的试点推行情况可以断定,聘任制文官公务员近似于传统公务员。
其主要差别在于聘任制公务员引入了市场机制,实行合同管理。
其一,招聘方式不同。
聘任制公务员可以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也可以直接选聘。
其中,公开招聘是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是在明确职位要求及任职的具体条件等情况下进行的。
而直接选任程序相对简单,但范围小,目标具体,有较强的针对性。
两种招聘方式两种都只能在信用额度内进行,不能超出人员的编制和工资的限额。
其二,聘用期限不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聘用期限一般为1~5年,并且需要与机关签订可以书面的聘任合同,在聘任期内享有公务员相称的待遇。
一旦聘任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就不再享受考试制度公务员福利的福利和待遇。
而传统公务员为“终身制”。
不够存在解聘的后顾之忧。
其三,任职期间管理这种方式不同。
一般情况下,聘任制公务员都是通过竞聘考试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使用合同,不占用国家的公务员编制;在待遇方面,求职者用人单位可以单独决定和支付报酬;在聘任期限方面,建议权在用人单位,个股表现突出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经批准可以续聘,考核不称职可以聘用任。
二、公务员聘用制度建设改革对策公务员聘任制,是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探索也是一种创新制度,在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陈景润但由于缺乏历史经验和教训和借鉴,在法律制度方面不是很完善,改革范围仅限于局部地区试点推行,改革没有纵向延伸,有些改革还停留在表面。
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问题对策研究

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问题对策研究【摘要】我国自2006年新公务员法正式确定公务员聘任制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持续的关注。
作为一种新制度与改革思路,各地在探索试行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差异,在对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问题上做法也各有不同。
本文对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问题对策研究方面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我国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聘任制公务员,管理问题,措施各地区在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结合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员素质、客观现实需要和财政支付能力,循序渐进,稳健、规范地推行。
要防止形式主义,不能不顾自身条件具备与否而骤然照抄照搬其他地区的做法,造成工作被动和带来失误,管理过程中,要控制好政府人力资源成本,严防假借通过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变相提高公务员的待遇和扩大政府机关人员编制。
聘用公务员薪酬标准也应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根据人才市场的具体行情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通过完善公务员聘任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聘任制公务员进行科学管理,真正为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事务性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把我国人事管理法制建设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本文针对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问题方面提出几点措施。
一、纠正观念,树立干正事、做实事的思想“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在人们心中普遍认为在政府部门工作就是做了官,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
在长久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公务员的“终身制”、“铁饭碗”等名词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再熟悉不过的。
公务员也成了人们向往和羡慕的工作。
而今,公务员聘任制犹如一针“清醒剂”,将公务员从权力光环中“剥落”,为公务员职业竞争注入活力,增强其职位的危机感,增强工作压力感和责任感。
《公务员法》在肯定公务员聘任制的同时,也指出了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开放性任用与民主性参与的趋势与方向。
这就为公务员聘任制的实行为行政部门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同时也为降低行政成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路径选择,公务员聘任制是值得积极推广的一种用人制度。
第六章 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

三、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 比较
(一)权力来源
选任制公务员的职权直接来自于选举人的授予,直接 体现人民意志;而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都是公务 员机关任命的,其职权来自于公务员机关的授予,间接地 反映人民意志。
(二)产生方式
选任制公务员经选举产生;委任制公务员通过录用、 调入、公开选拔产生;聘任制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者直 接选聘产生。
(五)任职期限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期都有法律、章程的明确规定,一般 与代表会议的任期一致;委任制公务员一般没有任期,非因 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可以一直工作到退休;聘任制公 务员的任期,《公务员法》规定是1~5年,在合同中约定。
(六)管理依据
选任制公务员和委任制公务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与有关法规和聘任 合同管理。
四、职位聘任的特点
(一)职位聘任的一般特点
1.合同管理 聘任关系确定之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主要是依据《公务 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的。聘任制公务员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享 受相应的待遇。 2.平等协商 在聘任关系确定过程中,机关与应聘人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在签订 聘任合同以后,虽然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的关系已经变成隶属关系,但 双方仍然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3.任期明确 聘任制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聘任期限,《公务员法》规定为1~5年。 聘任期满,任用关系自然解除。需要时,可以约定续聘。
(三)任职形式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出来后,发布任职公告;委任 制公务员由任免公务员机关印发任职决定或任职通知任命; 聘任制公务员通过签订聘任合同任命职务。
(四)任职时间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委任制 公务员自任职决定或命令通过之日起任职;聘任制公务员自 聘任合同签订之日起任职。
第五讲 公务员聘任制与任期制(上)

这一讲它的题目叫《职位聘任与任期制》,这一讲的主要内容,大背景实际上属于公务员的更新机制。
我们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更新机制,有录用、职务任免、培训、交流、辞职辞退、退休、职位聘任这样一些管理环节构成,优化更新机制的关键,大家都知道,还是严格进口,畅通出口。
如何严格进口?由老师给大家结合录用考试制度已经给大家讲过,我这一讲侧重的是如何畅通出口。
中国公务员的更新机制,由七个环节构成,这次公务员法当中变化最大的是两点,这两点一是创设了职位聘任,二是明确了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这两点创新是中国公务员更新机制的两大创新。
公务员队伍必须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应该吐故纳新,新陈代谢,这样整个公务员队伍才有生机和活力。
第一个问题简要给大家介绍我国公务员制度更新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进口不严,出口不畅的问题继续存在。
第二,专业化不够、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并存。
专业化不够,是指的社会需求的公务员的专业化水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还不足以满足社会的需要,还不足以满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灵活性不足,也就是在操作方面在具体操作的层次上还是有些灵活不够,僵化有余,这是两大问题,下面我简要做一点解释。
职位聘任与任期制主要侧重于探出口上,出口不畅,不仅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一个难题,实际上也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老大难的问题。
西方国家它是如何结果出口不畅的问题呢?我简要给大家介绍一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西方国家大规模行政改革,西方国家为了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采取了一个办法,就是越来越多的采取聘任制公务员的方式,来畅通出口。
大家都清楚,公务员制度在西方的确立,有两大标志,第一,职务常任,第二,凡进必考。
职务常任,我们通常说就是常任制公务员,常任制公务员在管理实践当中给人带来的感觉就是稳定有余、灵活不足。
灵活不足,是说他有点灵活性,但是灵活性不够,不够到一定的程度上就是出口不畅。
越来越多的国家为了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主要是扩大职位聘任的范围,当今世界各国据有案可查的资料,新西兰、瑞典、瑞士这样一些国家,聘任制已经成为公务员的最基本任用方式,大家对德国也比较熟悉,德国的公务员队伍当中,聘任制公务员占到70%,传统意义上的常任制的纯粹国家公务员,只占到30%。
我国公务员聘用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论文题目:我国公务员聘用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所学专业:社会保障学号: **********名:***我国公务员聘用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整体部署的出台,事业单位改革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其中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上就发生了很大的变革,逐步开始试点并全面实行聘用制的用人制度,聘用制制度改革对于我国沿用了多年的事业单位体制有哪些实质性的改变?聘用制制度改革对于我国政府工作以及人民的日常生活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本文中我将从几个方面对我国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的问题和对策进行论述分析。
关键词:公务员事业单位改革聘用制度对策一、我国聘用公务员制度的概念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
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聘用制基本上是三种形式:身份的聘用,如工人身份聘用为干部;岗位的聘用,如聘任到某个领导职位、工作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用人(用工)关系的聘用,有的称之为全员合同聘用制或全员聘用合同制、全员聘用制。
二、公务员的聘用制度实施现状公务员队伍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执行者。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报考队伍不断壮大,“公务员热”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现行公务员聘用机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电逐渐暴露出来。
如何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是当前公务员聘用面临的重大难题和首要任务。
(一)聘用考核内容缺乏科学性、有效性1.聘用考核模式单一,职位与考核相分离。
不同的公务员岗位对报考者的知识与技能的要求是不同的,而单一的笔试与面试模式使职位与聘用考核相分离。
浅谈“铁饭碗”—公务员
浅谈“铁饭碗”—公务员在我小时候也就是70.80年代,一直有一个让大家羡慕的工作,就是“铁饭碗”。
所谓铁饭碗,就是在国有企业、商业等单位上班,有好的待遇,好的工资,一直到退休年龄,都能有长期的保证,是让人人羡慕的。
随着时间的发展,到了90年代末,人们羡慕的铁饭碗,慢慢的退出了人们的视线,单位体质改革,从国企变成了有限公司,职工不在享受原来的待遇,优胜劣汰,有的下岗,有的成为企业的中间力量。
再也没有“铁饭碗”了。
可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到了XX年左右,又有一种新的类似“铁饭碗”的工作出现,那就——公务员,大家都趋之若鹜,尤其是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都比较热衷各个岗位的公务员,考上公务员就是家中的骄傲,因为那又是老一辈人心目中的“铁饭碗”。
现在的公务员,有着体面地工作,有着让人羡慕的高薪,有着一切一切的最好的,有了这个职位也是有了长期的保证,就等着退休了!今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旨在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规定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次是XX年国家用人机制的改革,机关聘任公务员,聘任合同方面,对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打破了人们对公务员的“铁饭碗”的看法和期待。
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这就要求各岗位的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要努力工作,公务员又存在新的一轮竞争。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的试运行,到底效果怎么样呢,我们期待着有好的效果,希望在各岗位的公务员,都能转变观点,认真踏实工作,做好本职工作。
中国公务员职位聘任制适用范围和意义研究
中国公务员职位聘任制适用范围和意义研究摘要:公务员聘任制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新制度。
体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下推进政府职能的全面转变,中国公务员法将立法的价值定位为塑造公务员的“公共精神“,其目标的定位是提高公务员的专业化水准,“围绕人才强国战略和公务员能力素质的要求,抓紧制定公务员能力标准框架”。
这是政府改革对完善和创新公务员制度提出的基本要求。
本文从公务员聘任制的阐述产生,分析其动因,推演出其适用范围及其意义。
关键词:聘任制适用范围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立法起草历时5年,前后修改14稿,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管理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健全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目标定位,应以科学化为目标,创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应该以民主化为导向,创新监督机制;应以制度化为基础,创新更新机制。
在该制度化为基础下创制的聘任制正是它创新性的体现。
一、聘任制的产生及内在动因1.产生。
早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安徽凤阳曾经率先实行了乡镇干部聘任制,该制度在后来的实行过程中由于没有严格而科学的管理而走向失败,而在2002年6月份,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工作对某些人才的特殊需求。
吉林省试行行政政府雇员制度,率先在全国公安系统招聘3名首批政府雇员,旨在加强该省公安系统“金盾工程”和公安网络安全维护工作。
为了解决政府对高级专门技术人才的客观需求与现有管理制度之间的矛盾,相比雇员制,聘任制度也许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2.内在动因。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的许多公务活动需要一些高级专门人才来完成,而目前我国公务员招录制度还很难吸收高级专门人才到政府工作;加入WTO凸现了中国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遵守规则,开放市场是中国加入WTO的核心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手段将逐步从关税壁垒走向技术壁垒,而这一切离不开高级专门技术人才的支撑。
公务员委任制和选任制的区别是什么
公务员委任制和选任制的区别是什么公务员委任制和选任制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制度优势不同、任用方式不同、任用程序不同。
1、适用范围不同是指委任制适用非领导成员的常任制公务员,聘任制适用专业技术人员的产生;2、制度优势不同是指委任制程序简单、权力集中、责任明确、指挥统一,聘任制利于调整干部结构,在制度上激励干部奋发上进,扩大用人单位灵活的用人自主权;3、任用方式不同是指选委任制的任用方式是机关首长任命,聘任制的任用方式是合同约定;4、任用程序不同是指委任制根据公务员法的委任程序规定进行,聘任制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聘任制的优缺点优点有利于调整干部结构,在制度上激励干部奋发上进,扩大用人单位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有利于促进人才竞争、人才流动,有利于发挥干部技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有利于“唯才是举”、“选贤任能”社会风气的形成。
缺点如果没有严格而有效的考核作保证,容易出现拉关系,搞宗派等不正之风。
我国公务员的任用方式01选任制选任制公务员是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一种公务员(领导职务),任职期满不再连任,或任职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的,其所任职职务终止。
想必大家都参加过学校里的班长、学生干部、学生主席选举,类似这样,只不过是级别大了一些,如:通过选举产生的省长、市长、县长、镇长等。
02委任制这个大家比较熟悉,是指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
需经历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选拔环节,委派到某一机关部门担任公务员(普通公务员)。
03聘任制聘任制是近年来开始试点的一种公务员录用方式,主要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竞争上岗,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高级公务员)。
和委任制不同的是,聘任制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工资待遇比普通公务员高,如今年山西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年薪30到40万元。
聘任制公务员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五年,期满自行另谋出路,特别优秀的可为正式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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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几点优势浅谈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几点优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旨在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
队伍专业化水平。
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优势。
一、立足解决实际问题《规
定》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和公务员管理实际的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制定
《规定》从总体考虑,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二是坚持依法合
规、从严管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
《规定》立足于解决公务员队
伍建设的实际问题,聘任制定位于满足党政机关短期、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
才的需求,尊重高层次人才的吸引使用规律,通过合同管理、聘期管理与市
场接轨,着力构建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切实发挥聘任制灵活用人的优势,
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
二、细化聘任主要环节公务员法只对聘任
制作了原则规定。
《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在公务员法确立
的框架下,围绕聘任制公务员进、管、出的主要环节作了细化。
一是明确了
实行聘任制的职位范围。
吸收近年来试点机关主要通过聘任制吸引专业性人
才的经验,《规定》明确,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
有特殊需要的,也可以面向辅助性职位。
二是对职位招聘作了细化。
《规定》
明确机关聘任公务员一般应当公开招聘,对工作急需、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
人选少、难以进行公开招聘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
直接选聘,并对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的方式及程序作了细化。
三是完善聘任
合同管理。
《规定》对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进行了明确,将
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合同管理中予以细化和体现,充分体现聘任制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