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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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大家都在重视环保和生态保护。

在这个大背景下,生态防护林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生态防护林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还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护林员素质要求。

1. 护林员必须热爱自然,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2. 护林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知识,如植物保护、森林防火、草原保护等。

3. 护林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协调和监督团队成员、规划和落实保护措施等。

第二条,护林员职责和任务。

1. 监测和控制林区内的动植物种群数量和分布情况,确保生态平衡。

2. 防范和扑灭森林火灾,保障林区的生态安全。

3. 确保生态防护林的周边环境卫生,预防生态破坏。

4. 组织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第三条,护林员的权利和义务。

1. 护林员有权对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和制止。

2. 护林员有权对涉及到生态保护的许可和审批事宜提出建议。

3. 护林员有义务积极参与有关生态保护工作,并向上级单位汇报防护林工作的情况。

4. 护林员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确保生态防护林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护林员的培训和考核。

1. 对新护林员要进行系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定期对护林员进行岗前、在职和岗后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 对护林员要进行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适时对表现优异的护林员进行激励和奖励。

第五条,护林员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1. 完善护林员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护林员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2. 鉴于护林员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险性,要为护林员提供相应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3. 建立健全护林员考核和评价制度,为其晋升和职业发展提供渠道。

总之,生态防护林的建设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护林员作为保护对象中的重要一员,其管理办法的完善和实施,是推进护林员工作的必要保障,也是促进生态防护林建设的重要环节,应得到重视和关注。

护林员管理制度

护林员管理制度

*********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护林员的管护责任,提高护林员管护工作实效,有效预防和保护林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护林员岗位工作职责如下:第一章护林员选聘护林员队伍建设具体要求:一是护林员要进一步增强自身工作职责的使命感和光荣感,担负起护林防火工作的职责;二是护林员要当好“四员”即“林木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守护员,林情上达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案件查处的助理员”。

三是加强管理,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护林员队伍。

护林员护林要填写护林记事手册。

同时要抓好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护林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不合格则予以解聘。

护林员的聘用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政治思想好,能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热爱林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二)原则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本地城乡公民并熟悉当地民情、社情、林情。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准确领会政策、法规、法律,善于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宣传林业方针、政策。

(四)护林员待遇护林员聘用期间有权按规定获得工资、奖金报酬。

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考核奖励工资,基本工资占40%,考核奖励工资资占60%。

工资实行年薪制。

第二章护林员职责1、负责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依法治林意识。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法律知识培训,掌握相关林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2、负责责任区巡护,坚持在责任区检查巡逻每月巡护次数不少于15天,并做到台帐日志记录完整清楚,内容真实可靠。

管护好责任区内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地资源;保护好管护责任区内的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好围栏、界桩、宣传牌等护林设施、报告火情;依法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发布: 2010-12-08 23:28 | 作者: | 查看: 7次为了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秩序,根据**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专职护林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做好责任区内的巡查护林防火等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体专职护林员每月集中培训开会一次,各组长每周集中一次,集中汇报一次,集中开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各责任区专职护林员考勤考核每月一次,由林业站分片工作人员签意见,每季度考核一次,由林业站站长签意见,年终全面考核评分一次,由镇生态公益领导小组统一执行。

出勤巡查日记本由本人填写清楚,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出勤30天,火险级别三级以上,各片管理小组统一行动的,由组长签名,火险级别五级及森林防火戒严期林业站统一行动,由林业站分片人员签名。

三、专职护林员因事须请假的,一天内由各片管理小组长批准,二天内由林业站分片人员批准,三天内由林业站站长批准,未经批准离岗,一律视为旷工,1天扣0.5分,2-5天内每天扣1分,信息不畅通的,每次扣0.5分,其他按《**县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评分标准执行。

四、林业站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发生火情案件及盗滥伐案情,如发现专职护林员不到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解聘。

五、希各专职护林员自觉认真执行以上管理制度,本制度于2009年1月1日执行。

5_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搜集整理].doc(20.1 KB)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各村委会,清水岩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强化村委会监管职能,充分调动护林员管护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保障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安全。

现将《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蓬莱镇人民政府2009年4月23日抄送:县林业局,镇林业站,叶书记,林镇长,谢副镇长,存档。

林场护林人员管理制度

林场护林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场护林队伍建设,提高护林工作效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林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林场所有护林人员,包括专职护林员、兼职护林员及临时护林员。

第二章职责与任务第三条护林人员的职责:1. 负责本责任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包括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2. 定期进行巡护,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资源破坏、火灾、病虫害等情况;3. 配合林业执法部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4. 参加护林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四条护林人员的任务:1. 负责责任区内的日常巡护,包括山头、林带、水源地等;2. 对责任区内发现的火灾、病虫害等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3. 对责任区内违法采伐、放牧、狩猎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4. 参与森林资源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

第三章巡护管理第五条护林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进行巡护,确保巡护无死角。

第六条护林人员在巡护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 认真填写巡护记录,详细记录巡护时间、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2. 对发现的火灾、病虫害等情况,及时上报林业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3. 对责任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林业执法部门。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林场应定期对护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八条林场应建立健全护林人员考核制度,对护林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护林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护林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林场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林场护林人员的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2024年护林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护林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全省公益林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护林队伍建设,规范护林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护林人员作用,根据《____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____省森林消防条例》、《____省公益林管理办法》、《____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护林员是指从事公益林区日常巡护、预防与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专职护林员。

第三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护林员管理细则的制订以及乡镇管护责任落实的监管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林场、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乡镇)负责管护责任区的划分、护林队伍的组建、护林员的聘用以及日常监管与奖惩考核等。

村(社区)委负责护林员的推荐、护林员责任落实的监督和护林事件的处理,同时做好本村区域内的兼职护林工作。

第二章护林员的职责及权利第四条护林员职责:(一)宣传林业及公益林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森林消防等知识,维护公益林护林及森林消防标志和设施;(二)制止并报告盗伐滥伐、乱捕滥挖、采石取土、建坟、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三)制止野外违章用火,协助做好重点防火对象的登记和监控,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四)协助开展森林营造、抚育、资源监测和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五)履行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五条护林员权利:(一)对盗伐滥伐森林资源、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二)对不听劝阻野外违章用火单位或个人,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三)对未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四)根据考核结果有权获得适当的护林报酬,业绩显著的有权参加评选各级“优秀护林员”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护林员的配备第六条管护责任区划分。

各乡镇应当根据“分区配备、打破村界、统筹核定、规模适度、便于巡护、责任到人”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内森林管护面积、管护巡查线路和自然地形等因素,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个管护责任区,管护责任区参考标准为____亩,每个责任区配备专职护林员____名。

护林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护林员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护林员管理制度范文一、入职管理1. 招聘要求:护林员应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相关护林或林业学历证书,并通过招聘面试。

2. 岗位培训:新入职护林员需接受一定的岗位培训,包括知识技能培训、安全操作培训等。

3. 岗前考核:新入职护林员需进行岗前考核,确保其具备胜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工作规范1. 工作时间:护林员一般按照班次制度进行工作,根据工作需求进行排班。

每名护林员需做好工作时间记录。

2. 工作服装:护林员上岗需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件。

3. 工作态度:护林员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护林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4. 工作纪律:护林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不私自离岗、不擅离职守等,严禁违反纪律行为。

5. 工作安全:护林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正确使用工具设备、合理调度作业时间等,确保工作安全。

三、护林巡查1. 巡查任务:护林员需按照部门安排,完成护林巡查任务,包括森林防火、病虫害监测、植被保护等。

2. 巡查记录:护林员需及时记录巡查情况,包括巡查路线、发现问题、解决措施等,并及时上报部门。

3. 协同配合:护林员需与其他相关部门或团体进行协同配合,如与地方政府、公安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

四、林区防火1. 防火宣传:护林员需定期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如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2. 防火巡护:护林员需增加巡护力度,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监测,并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火灾隐患。

3. 防火处置:护林员需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在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保护林区安全。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1. 野生动植物监测:护林员需对林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进行定期监测,记录其分布情况、数量及生态环境状况。

2. 野生动植物救护:护林员在巡护过程中发现受伤或生病的野生动植物,需及时提供帮助,并寻求专业救护机构的支持。

3. 非法狩猎查处:护林员需积极参与非法狩猎的查处工作,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合作,打击非法狩猎行为。

护林员管理制度(三篇)

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确保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林员是指依法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护林员管理制度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护林员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四条护林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护林员。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采取各种措施,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二)控制非法砍伐、乱占、乱挖、乱采等行为;(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四)收集、整理、交流林业信息;(五)开展森林资源巡查和监测;(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护林员行使下列权限:(一)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二)对未经许可的砍伐、采伐等行为进行查处;(三)使用和携带必要的武器和工具进行巡查;(四)组织和协调护林力量,参与护林工作的组织和指挥;(五)协助有关部门展开森林资源科学研究。

第三章报酬和激励第七条护林员的报酬根据其工作任务和贡献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条护林员的报酬主要包括:(一)基本工资;(二)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三)年终奖金和人身保险;(四)福利待遇和节日慰问;(五)培训和职称评定。

第九条护林员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表现享受相应的激励政策。

第四章绩效评估第十条护林员的绩效评估按照定期评估和特殊事件评估两种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定期评估主要根据护林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等因素进行评估。

定期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特殊事件评估主要针对护林员在特定事件中的表现进行评估,特殊事件评估由上级部门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护林员聘任、职称评定和调整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绩效优秀的护林员可享受岗位晋升和福利待遇提升的优惠政策。

第五章培训和提升第十五条护林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六条护林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二)技术知识和技能培训;(三)应急处置和危机处理培训;第十七条护林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技能提升和职称评定。

护林员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规范护林员管理,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护林员,包括国家护林员、地方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等。

第三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森林火灾,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宣传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协助森林公安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护林员选聘与培训第四条护林员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具有一定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村民。

第五条护林员选聘程序如下:1. 报名:有意向的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2. 审查:村委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3. 公示:对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4. 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与候选人签订聘用合同。

第六条护林员培训内容包括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等。

第三章护林员职责与义务第七条护林员职责:1. 负责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2.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扑救森林火灾;3. 发现森林病虫害,及时报告并采取防治措施;4. 宣传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护林意识;5. 协助森林公安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第八条护林员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2.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森林资源;3. 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第四章护林员管理与考核第九条村委会负责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包括:1. 聘用、解聘护林员;2. 组织护林员培训;3. 考核护林员工作表现;4. 建立护林员工作档案。

第十条护林员考核内容包括:1. 巡护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情况;2. 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情况;3. 宣传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情况;4. 工作态度、纪律作风等。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篇一:护林员管理制度妙峰山镇生态林管护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北京市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办法》、《北京市山区生态林管护职责和标准(试行)》、《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完善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林管护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态林管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林业站负责生态林管护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态林管护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2.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3.管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环境,具备一定的管护生态林技能和劳动能力,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

具有工作必须的移动通讯工具﹙手机﹚。

4.不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林管护员。

第六条、生态林管护员的主要职责1.护林员上岗着装整齐,必须佩带袖标,携带二号灭火工具,按时做好巡山预警工作。

2.对负责管护区域内的山林,月巡护时间25天以上,并建立管护登记簿,记录每天管护情况,定期向村委会汇报情况。

3.巡山护林与守护。

及时劝阻和制止野外用火、毁林开垦、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占林地、毁林采石﹙砂、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挖掘天然林树根和林下野生药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向区、镇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4.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与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向林业站报告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并积极组织扑救与防治。

5.护林员要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配合林业站进行森林资源调查,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开展植树造林、抚育,建设护林设施等工作。

护林员管理制度

护林员管理制度篇一:护林员管理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护林员财务管理,建立一支良好的护林队伍,切实充分发挥好护林员的作用,促进我乡林草管护管理工作有效精准开展,经庄南会议研究,特和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护林员的职责只要护林员必须清楚自己的管辖区域,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职责有:开展宣传教育对农民的群众性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地面巡护,实行分区责任制;严格实行防火制度,发现火警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西区上报乡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坚决制止盗伐、滥伐和偷盗林木,严禁毁林开垦、乱占六分之一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这些行为,发现森林病虫侵害和林业和及时上报乡政府有害生物区林防站;与周围群众建立良好的管护关系,维护巡护道路,保护管护站点设施设备,认真填写出勤表、巡护日志等,对管护中的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形成简要出现书面材料或报告。

配合乡村做好重点海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面积的拉网式验收工作,并做好荒山造林的农作补植补造。

及时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1、日常值班:星期一屈布每周星期一到乡政府签到,商定一周内工作,每缺1次者从工资中扣20元。

2、巡护日志填写规范、整齐。

若有逻辑性错误或弄虚作假,在上级部门考核指标中出现问题者扣当事人工资100元。

3、护林员实行分区分片负责与大队伍联合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大对入林放牧行为的处罚力度,每人每份上缴乡财政罚金200元,基本完成任务者罚金的60%奖励给个人,完不成者从工资中所扣除所欠余额。

4、在上级领导检查或乡上为领导督查工作中,若发现有入林放牧这些行为者,处罚辖区护林员时薪50元,并督促泰国人护林员落实放牧菲律宾人缴纳罚款。

5、辖区内发生火灾,护林员未发现或并未处理不及时者,扣包片护林员50元。

6、按时参加乡上开会讨论的各种会议,每缺席一次扣20元。

7、及时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城关镇任务,工作不力者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50元。

8、对于组织、纪律责任性不强、不能胜任其他工作的,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后,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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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发布: 2010-12-08 23:28 | 作者: | 查看: 7次
为了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秩序,根据**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职护林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做好责任区内的巡查护林防火等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体专职护林员每月集中培训开会一次,各组长每周集中一次,集中汇报一次,集中开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各责任区专职护林员考勤考核每月一次,由林业站分片工作人员签意见,每季度考核一次,由林业站站长签意见,年终全面考核评分一次,由镇生态公益领导小组统一执行。

出勤巡查日记本由本人填写清楚,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出勤30天,火险级别三级以上,各片管理小组统一行动的,由组长签名,火险级别五级及森林防火戒严期林业站统一行动,由林业站分片人员签名。

三、专职护林员因事须请假的,一天内由各片管理小组长批准,二天内由林业站分片人员批准,三天内由林业站站长批准,未经批准离岗,一律视为旷工,1天扣0.5分,2-5天内每天扣1分,信息不畅通的,每次扣0.5分,其他按《**县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评分标准执行。

四、林业站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发生火情案件及盗滥伐案情,如发现专职护林员不到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解聘。

五、希各专职护林员自觉认真执行以上管理制度,本制度于2009年1月1日执行。

5_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搜集整理].doc(20.1 KB)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各村委会,清水岩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强化村委会监管职能,充分调动护林员管护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保障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安全。

现将《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3日
抄送:县林业局,镇林业站,叶书记,林镇长,谢副镇长,
存档。

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

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林业局负责本辖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乡镇政府及林业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周岁的男性公民;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
(五)具有工作必需的摩托车交通工具;
(六)具有工作必需的移动手机通讯工具;
(七)不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等林权单位,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业局审批后聘任;县林业局根据管护合同的约定向护林员发放工资。

第七条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当地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
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乱捕乱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六)按《福建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登记簿》的内容作好每天巡护记录。

一旦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林业站和乡(镇)人民政府。

(七)着装整齐、佩带标志、携带小喇叭等工具上山巡护,在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至翌年4月)须带水枪和铁扫帚等扑火工具。

(八)接受林业部门指导和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在管护区开展林业各项工作。

第九条建立护林员培训上岗制度。

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培训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护林员方可上岗。

护林员履行职责时,应持证(书)上岗,并佩戴全县统一标识。

第十条公益林管护人员的配备要求。

根据当地公益林分布特点,按照管护难易度,划定护林责任区。

原则上按照人均2000-3000亩确定管护责任区,配护林员1名。

第十一条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的出勤、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林业局负责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护林员奖惩和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奖惩办法
(一)护林员在聘用期内,管护责任区无发生森林火灾、盗砍滥伐、林地侵占、乱捕滥猎、森林病虫害、非法采脂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和兑现效益工资。

(二)护林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罚。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扣发当月工资的50%:(1) 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一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亩以下的,且没有在当天上报的;(3)高火险期间,发生违章野外用火,没有制止或没有在1个小时内上报的;(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一次的;(5)不做好工作日记的。

2、扣发当月工资:(1)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在当天上报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4.9亩,没有在2天内上报达二
次以上(含二次)的;(3)发生森林火灾的;(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3、扣发当月工资,并予解除合同辞退:(1) 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没有在查案前上报的;(2)发生森林火灾未在1个小时内上报且没有在现场参与扑救的;(3)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森林火灾的;(4)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0亩以上的;(5)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外出打工的;(6)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的。

4、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和弄虚作假等触犯法律的,应予解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管护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护林员管护工资按管护面积和县林业局核定的标准计算年工资总额;月工资等于年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当月发放80%,20%作为年终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不搞平均分配,按考核结果予奖励。

2、每月的月底由林业站组织人员对护林员的管护情况进行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月工资的主要依据。

护林员的工资表由各林业站负责人签字盖章,每季度报送县林业局审核作为汇款凭证,县林业局按规定将护林员工资汇至其工资账户。

3、年终效益工资由林业局组织人员对护林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年终效益工资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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