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经莲花山垦殖场党委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组织学习林业技术知识,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并视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实施村规民约,切实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力度。

2、依法组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对管护区域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加强管护人员上山巡查管护的监督。

3、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内森林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受人侵害,无乱砍滥伐、无滥捕滥猎现象。

4、禁止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矿、采土、烧炭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等毁坏公益林的行为,禁止砍柴、放牧、割草、劈枝、采集和挖掘野生植物、狩猎。

5、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的成过熟针叶纯林和郁闭度0.2以下的疏林应当进行更新改造或者补植,使之成为阔叶林或者针阔混交林。更新改造的择伐强度不得超过30%,公益林保护范围内郁闭度0.7以上的人工幼林应当进行抚育间伐,间伐后的郁闭度不得低于0.6。

6、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立木材加工厂或者木材交易市场,禁止以木

材为原料培植食用菌。

7、禁止商业性采伐公益林。因抚育、更新或者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需要采伐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需要采伐其它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设区(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伐生态公益林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但应当在应急处置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8、应当不占或少征占用公益林林地,确需征占用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审批。

9、对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或者省级生态公益林内的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10、依法保护生态公益林宣传牌、标志及监测站点,禁止毁坏或移动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

1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费用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依法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不法分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莲花山垦殖场分场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6日

林业安全防护责任书

林业安全防护责任书 林业安全防护责任书篇1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厂领导研究决定;为了搞好我厂公益林管护,提高林业管护标准,以抓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和具体措施为突破口,加大巡护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好《四川省林业生态效益管理办法》和《森林法》等相关的林业管护法律法规,将责任落实到站、班、(个人),特制定森林管护责任书。一、管护人员的职责:1.管护好各自区域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进入林区巡护时,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和巡护标志。3.加强重点林区的巡查,并做好巡护记录日志,按时上报数据和巡护记录。4.负责搞好本区域的封山设卡和巡护工作,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同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行为作斗争。5.负责对进入管护区的车辆和行人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和检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上报。6.发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无证采石采沙、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药材等破坏林区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7.积极配合做好林区林业调查,林木病虫害防治,发现大面积林木死亡或病虫害的要及时上报数据。8.安全巡护,不得干与巡护无关的事,严禁在巡护时边巡护边吸烟,保护好自身安全。二、管护区域与面积:将我厂所有的管护面积为19659公顷分为三个管理站;分别是:小木岭管护站、板棚子管护站和长河坝管护站。管护责任区域为:第一管理区域是小木岭管护站,管护黑洞岩至黄水河至杨家沟。第二管理区域是板棚子管理站,管护新桥至黑

沟至黄土坑。第三管理区域是长河坝管理站,管护新桥至盐井沟至城墙岩。三、管护报酬:在与厂签定合同期内完成好巡护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按我厂的工资分配方案进行考核造发工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反之扣减工资。四、本责任书按区域一式贰份,分别由XX市代木厂和责任站班个人留存,责任书期限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责任人: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林业安全防护责任书篇2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州、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态白水建设,促进我镇林业发展。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加强对我镇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决定与各村委会签订《白水镇20xx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一、工作目标(一)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60分)1、建立机构,宣传发动。各村委会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摸清违法占用林地的基本情况。(5分)2、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各村委会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15分)3、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整治重点:一是要突出查处在河流、道路两侧面山,城镇面山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的

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篇一:长底乡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长底乡二〇一三年公益林管护 长底乡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目标管理责任书村委会代表(签字):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长底乡二〇一三年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和任务 1、本责任书的公益林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 2、全面贯彻落实《长底乡公益林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全镇公益林保护管理。 3、全面掌握公益林增减变化、管护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积极促进我镇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并为资金划拨和公益林补偿制度提供依据。 二、乡政府职责 1、加强对公益林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制度和考核

办法,逐级签订公益林保护和建设责任书,将公益林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2、按照《长底乡护林员管理办法》配备相应的公益林管护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和建设的具体工作。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管护人员工作。 3、依法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在公益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开设防火林带,形成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火体系。 4、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补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5、深入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规章、制度的宣传,使广大群众自觉、积极参与到公益林管护工作中来,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到山头地块,补偿工作确实取得成效。 三、村(居)委会职责 1、加大对公益林管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公益林的保护意识。 2、督促村民小组制定护林公约,制定林权所有者补偿费的具体分配方案,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 3、加强公益林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防止野外违章用火、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行为发生。 4、对破坏公益林的行为按《护林公约》严肃处理,及时上报镇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 5、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告镇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

甘肃省公益林管护办法

甘肃省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强公益林的保护与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者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林是指依据《甘肃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 第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其所管辖的公益林管护全面负责。 第二章队伍建设和职责 第五条各实施单位要组建管护队伍,专门负责公益林的保护与管理。集体公益林承包到户的,农户负有管护责任。 第六条管护人员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护林人员组成,其中,护林人员包括专职护林人员和兼职护林人员。 第七条管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林业事业,遵纪守法,能适应林区野外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群众基础。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岁之间,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林业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职(兼职)护林人员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安全和自我保护基本知识,能识别管护区内的主要树种和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能判断是否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具备森林火灾防治有关技能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能力。 第八条管护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一年,县级以上林

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管护人员聘用办法,对聘用的管护人员基本情况登记造册。 第九条管护人员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补偿工作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公益林档案。 (三)负责公益林的日常巡护,做好巡护日志记录和管护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以小组为单位巡护的,巡护日志以组为单位填写(巡护日志样式见附件一) (四)制止毁林开垦、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采石、采沙、取土、采集珍稀植物、放牧等各种破坏公益林的行为。 (五)制止在公益林区违章用火,及时消除林火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发展情况。 (六)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毁林案件,打击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益林管护设施。 (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公益林管护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十条管护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负责。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专职护林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兼职护林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管护人员证件按本办法制定的样式制发(证件样式见附件二)。 第十一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应建立管护人员管理制度。

某村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总结

某村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总结 xxx村XX年度生态公益林工作在xx自然保护区厚畛子保护站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陕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相关精神,认真贯彻“严管林、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生态公益林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xxx村XX年度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村共有生态公益林面积9486亩,其中涉及周至自然保护区厚畛子保护站生态林面积2749.5亩,涉及到2个村民小组,农户53户,252人. 二、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广泛宣传《陕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陕西省森林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宣传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火教育,不断增加林农的生态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防患森林火灾的意见,使广大群众在思想上形成共识,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民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质量。紧紧结合我村公益林项目分布情况,配备了2名专业护林员,为了加强护林员的管理,每月定期和保护站工作人员进山巡护,由护林员汇

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同时加强了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统一了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要求护林员在平时的巡护中,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重点公益林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对严重毁坏生态林资源的,严厉打击,同时利用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从而杜绝了毁林事件的发生,保证了林区森林资源的安全。 四、千方百计,狠抓落实。 一是按照xx自然保护区相关精神,及时召开村组干部及群众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村、组、户,并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防火工作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使林区每一个山头、每一个地块都有防火责任人。二是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防火墙,坚持防火工作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和安全扑火意识,积极倡导文明祭奠方式,转变村民传统的烧荒、烧田土梗,烧灰积肥等用火习惯,村、组干部挨家挨户的宣传,为他们发放和讲解森林防火政策,并深入田间地头,提醒正在耕种的村民:“不要吸烟、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 第一篇 根据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县2014年度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管理的检查验收工作。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成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管理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检查验收队伍,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检查内容 1、核实全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根据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界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到现场核实,确定权属。 2、重点公益林分布的乡镇。 3、核查是否有下列情形:①未成立专职管护队伍的; ②出现森林火灾、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滥捕乱猎以及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不及时防治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③违规征占用公益林地的;④有权属纠纷的。⑤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实行一卡通。 4、补偿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要求各村制定好资金分

配方案和资金到户表,并在村公布栏上张榜公布15天,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组70%以上村民表决同意,有关表决情况档案资料交县公益林管理站存档。 三、工作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由生态公益林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林业站和高泽源林场生产科配合完成。全县设8个检查验收工作组,负责具体检查验收工作,时间为2014年3月1日-2014年5月30日。。 四、经费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涉及面广,内容多、时间紧、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查验收质量,县局安排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国有林场工作经费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必须核实到山头地块,防止走过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守廉政纪律,公正公平按技术规定标准完成任务。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目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划定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设区市级生态公益林和县级生态公益林。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依法保护、严格管理、分类补偿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公益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环境保护、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公益林的义务,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劳务管护购买合同

生态公益林护林购买服务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个人)( 乡 村 组)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 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附件 4: 强化护林防火工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

办法》、《江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 就购买公益林护林服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管护服务范围甲方选用乙方为专职管护人员, 管护纳入中央或省级的生态公益林, 管护范围为(包括村、组名称,小班号关键字、面积、四至): 管护服务范围见附件1:1 万公益林小班(宗地)地形图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指明管辖范围、面积、四至界线 , 明确管护责任及要求。 2.制定护林员职责和管理制度, 并对乙方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或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管护义务的,或乙方有其它因素, 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管护义务的, 甲方可解除服务合同关系。 3.负责帮助乙方申报报酬,包括服务报酬、服务保障两部分。 服务报酬分基本服务报酬和服务考勤考核报酬两部分。护林员基本服务报酬分上半年( 6 月30 日)、下半年(12 月30 日)二次发放到位;服务考勤考核报酬按年度(次年的 1 月份)发放。服务报酬由村委会和县林业工作站呈报,乡镇汇总造册报县林业主管部门,由林业局、财政局按时从县级资金专户通过银行直接汇入护林员个人帐户。 护林服务保障包括护林员袖章标识、意外伤害保险。

4.对乙方参与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明确管护生态公益林范围的山场座落、四至界线、面积。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工作站向群众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提高群众护林防火、防病虫害、防盗及保护生态公益林的意识。 3 、对管护的生态公益林进行每日巡查,携带必备工具,做好巡山记录, 并及时报告巡查情况。 4、督查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 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5、预防、发现和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生态公益林行为的发生。 6、发现病虫害及可疑病死、枯死林木现象,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 7、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工作站、国有 林权单位报告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等情况,协助做好有关森林火 灾的处理和毁林案件的查处。 &负责责任区所在地村委会林地流转信息收集和呈报工作。 9、因生病、出差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履行护林职责时, 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工作站、国 有林权单位审核批准后,报县林业局备案。 10、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指导、监督、检查。 11、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有获得服务报酬的权利。 四、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 日起至

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篇一: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经莲花山垦殖场党委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组织学习林业技术知识,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并视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实施村规民约,切实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力度。 2、依法组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对管护区域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加强管护人员上山巡查管护的监督。 3、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内森林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受人侵害,无乱砍滥伐、无滥捕滥猎现象。 4、禁止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矿、采土、烧炭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等毁坏公益林的行为,禁止砍柴、放牧、割草、劈枝、采集和挖掘野生植物、狩猎。 5、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的成过熟针叶纯林和郁闭度0.2以下的疏林应当进行更新改造或者补植,使之成为阔叶林或者针阔混交林。更新改造的择伐强度不得超过30%,公益林保护范围内郁闭度0.7以上的人工幼林应当进行抚育间伐,间伐后的郁闭度不得低于0.6。 6、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立木材加工厂或者木材交易市场,禁止以木 材为原料培植食用菌。 7、禁止商业性采伐公益林。因抚育、更新或者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需要采伐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需要采伐其它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设区(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伐生态公益林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但应当在应急处置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8、应当不占或少征占用公益林林地,确需征占用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审批。 9、对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或者省级生态公益林内的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10、依法保护生态公益林宣传牌、标志及监测站点,禁止毁坏或移动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

重点公益林管护制度

******重点公益林管护制度 一、严格遵循依法保护、严格管护、科学经营、责权利一致、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实行乡政府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区、乡两级签订的重点公益林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管护合同,明确公益林管护的区域范围和面积,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 三、乡政府成立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日常管护工作和专(兼)职护林员的学习培训、日常管理、定期考核等管理工作。 四、各村社要建立重点公益林联防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明确重点公益林管护界线,制作宣传标语,落实各项管护措施,采取统一管护、联合护林、承包护林以及分散护林等方式,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五、遵循自然规律,封、造、补、抚、管相结合,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实行分类管护。 六、严格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 七、禁止在重点公益林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采脂、狩猎、毁林开垦、野外用火以及其他破坏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 八、严格控制征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确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征占用的,实行占补平衡的政策,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依法审核审批,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九、重点生态公益林分布区和外围应设置护林防火宣传牌、营造防火林带或开设林火隔离带,组建专业扑火队伍,形成较完整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体系,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十、各公益林经营或管护村社和个人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森林病虫防治目标管理。 十一、加强重点公益林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预防。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2篇(完整版)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2篇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 根据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县201X年度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管理的检查验收工作。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成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管理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检查验收队伍,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检查内容 1、核实全县(201X年度)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根据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界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到现场核实,确定权属。 2、重点公益林分布的乡镇。 3、核查是否有下列情形: ①未成立专职管护队伍的; ②出现森林火灾、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滥捕乱猎以及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不及时防治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③违规征占用公益林地的; ④有权属纠纷的。 ⑤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实行一卡通。

4、补偿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要求各村制定好资金分配方案和资金到户表,并在村公布栏上张榜公布15天,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组70%以上村民表决同意,有关表决情况档案资料交县公益林管理站存档。 三、工作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由生态公益林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林业站和高泽源林场生产科配合完成。全县设8个检查验收工作组(高泽源国有林场自行设组),负责具体检查验收工作,时间为201X年3月1日-201X年5月30日。(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附后)。 四、经费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涉及面广,内容多、时间紧、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查验收质量,县局安排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国有林场工作经费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必须核实到山头地块,防止走过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守廉政纪律,公正公平按技术规定标准完成任务。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

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方向和目的,并按照有关规定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利用、分级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公益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公益林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与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公益林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分别与有公益林管护任务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乡镇林业管理站签订公益林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二章建设和保护 第七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省级生态公益林,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人

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经莲花山垦殖场党委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组织学习林业技术知识,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并视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实施村规民约,切实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力度。 2、依法组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对管护区域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加强管护人员上山巡查管护的监督。 3、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内森林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受人侵害,无乱砍滥伐、无滥捕滥猎现象。 4、禁止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矿、采土、烧炭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等毁坏公益林的行为,禁止砍柴、放牧、割草、劈枝、采集和挖掘野生植物、狩猎。 5、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的成过熟针叶纯林和郁闭度0.2以下的疏林应当进行更新改造或者补植,使之成为阔叶林或者针阔混交林。更新改造的择伐强度不得超过30%,公益林保护范围内郁闭度0.7以上的人工幼林应当进行抚育间伐,间伐后的郁闭度不得低于0.6。 6、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立木材加工厂或者木材交易市场,禁止以木

材为原料培植食用菌。 7、禁止商业性采伐公益林。因抚育、更新或者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需要采伐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需要采伐其它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设区(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伐生态公益林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但应当在应急处置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8、应当不占或少征占用公益林林地,确需征占用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审批。 9、对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或者省级生态公益林内的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10、依法保护生态公益林宣传牌、标志及监测站点,禁止毁坏或移动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 1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费用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依法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不法分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莲花山垦殖场分场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6日

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发布: 2010-12-08 23:28 | 作者: | 查看: 7次 为了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秩序,根据**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职护林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做好责任区内的巡查护林防火等工作,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体专职护林员每月集中培训开会一次,各组长每周集中一次,集中汇报一次,集中开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各责任区专职护林员考勤考核每月一次,由林业站分片工作人员签意见,每季度 考核一次,由林业站站长签意见,年终全面考核评分一次,由镇生态公益领导小组统一执行。出勤巡查日记本由本人填写清楚,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出勤30天,火险级别三级以上,各 片管理小组统一行动的,由组长签名,火险级别五级及森林防火戒严期林业站统一行动,由林业站分片人员签名。 三、专职护林员因事须请假的,一天内由各片管理小组长批准,二天内由林业站分片 人员批准,三天内由林业站站长批准,未经批准离岗,一律视为旷工,1天扣0.5分,2-5天内每天扣1分,信息不畅通的,每次扣0.5分,其他按《**县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 实施细则》评分标准执行。 四、林业站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发生火情案件及盗滥伐案情,如发现专职护林员 不到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解聘。 五、希各专职护林员自觉认真执行以上管理制度,本制度于2009年1月1日执行。 5_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https://www.360docs.net/doc/4e476456.html,搜集整理].doc(20.1 KB)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各村委会,清水岩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强化村委会监管职能,充分调 动护林员管护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保障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安全。现将《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总结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4e476456.html,)/工作总结/单位工作总结 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总 结 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总结 一、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基本情况 全县生态林面积万亩,其中集体管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万亩,涉及个村,国有采育场管护的有万亩,全县生态公益林面 积占林业用地面积万亩的%。 我县在XX年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后,开展了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创新工作,在武平县乡镇的一些村,对生态公益林管护实行押金承包管护。今年年初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省委19号文件精神,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开展创新生态益林管护机制的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从我县各地村情林情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新机制,组织人员制定了《?县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选择?村作为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

村。在试点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尊重多数村民的意愿选择改革形式,落实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人,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使所有村民平等享有承包管护权。做到利益均衡,补偿经费补到村民,使村民从管护机制改革中真正受益。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对改革试点方案、管护模式、护林公约及护林员招聘办法等,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后实施,至6月底,?村的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基本完成,通过改革试点,两个试点村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由少数几个人管护变为大多数人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主体作用有效发挥,管护得到明显加强,生态林区秩序明显好转,改革受益农户户。 二、贯彻落实省、市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1、为了学习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生态公益林管护改革电视电话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改革工作。县长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专题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会上县长强调要按

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

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 篇一:护林员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 护林员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 甲方:林场 乙方: 为了明确护林员管护责任,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强护林员的管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做到“责、权、利”三落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定期组织乙方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局制定的各项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培训,提高乙方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能力。 3、及时解决乙方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改善乙方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4、确定乙方管护责任区,制定乙方辖区巡护线路,定期检查乙方巡护情况。 5、负责管理乙方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对乙方日常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二、乙方责任: 1、认真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细则》、《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林班,共计公顷的森林进行管护。 3、服从林场领导,服从管护站工作安排,管好辖区森林资源,自觉接受林场监督、检查。 4、按时巡山,认真填写巡护日志。以管护站为单位开展,积极开展集体查山活动。 5、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预防森林火灾。对辖区内各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乱占林地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将各种林政案件线索及时汇报林场,并配合林场、公安机关查处案件。 6、按时完成林场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若发生森林资源管护的林政案件,依照《陕西省太白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追究制》对甲、乙双方进行处理。 四、本协议期限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局天保办存档一份。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二:绿化养护责任书

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方案(修订)

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方案(修订) 为进一步深化全面深化林业生态管护机制改革,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保护行为,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林业生态管护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X政办〔X〕1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X年1月1日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应该实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乡聘、站管、村监督”的管理体制。建立生态林护林员管理的“日巡、月查、季评”的考评制度。健全生态林“联片、联合、联动”的管护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平稳推进;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创新,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依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行为发生;坚持护林员择优录取,就近选聘的原则,确保生态公益林巡山护林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一)护林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改变原有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村聘、村管、村用”的做法,实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乡聘、站管、村监督”的管理体制。

1.护林队伍建设主要内容 (1)乡聘:各乡镇(街道)根据生态林管护需要,公开选聘护林员,并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 (2)站管:各乡镇(街道)委托当地林业工作站管理全乡镇(街道)生态林护林队伍,做好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业务指导、工作培训、检查考评等日常管理工作。 (3)村监督:村委会负责履行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监管责任,并指定村林业员为村生态公益林监管员,负责监督落实本村生态公益林各项管护工作。监管员合同由各乡镇(街道)与监管员签订。 2.护林员的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 (2)热心护林工作,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村生产、生活;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50周岁的男性公民;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上山扑火能力; (5)具有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 (6)经公安、计生、纪检等部门审核无违纪违法行为; (7)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得兼任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8)在同等条件下,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伍军人和有护林经验、从事林业生产工作的人员,尊重其意愿,优先选聘。

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范文

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范文 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厂领导研究决定;为了搞好我厂公益林管护,提高林业管护规范,以抓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和详细措施为突破口,加大巡护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好《四川省林业生态效益管理规定》和《森林法》等相关的林业管护法律法规,将责任落实到站、班、(个人),特制定森林管护责任书。 一、管护人员的职责: 1.管护好各自区域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进入林区巡护时,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和巡护标志。 3.加强重点林区的巡查,并做好巡护记录日志,按时上报数据和巡护记录。 4.负责搞好本区域的封山设卡和巡护工作,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同毁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行为作斗争。 5.负责对进入管护区的车辆和行人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和检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6.发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无证采石采沙、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药材等毁坏林区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7.积极配合做好林区林业调查,林木病虫害防治,发现大面积林木死亡或病虫害的要及时上报数据。 1/ 2

8.安全巡护,不得干与巡护无关的事,严禁在巡护时边巡护边抽烟,保护好本身安全。 二、管护区域与面积: 将我厂所有的管护面积为19659公顷分为三个管理站;分别是:小木岭管护站、板棚子管护站和长河坝管护站。 管护责任区域为: 第一管理区域是小木岭管护站,管护黑洞岩至黄水河至杨家沟。第二管理区域是板棚子管理站,管护新桥至黑沟至黄土坑。第三管理区域是长河坝管理站,管护新桥至盐井沟至城墙岩。 三、管护报酬: 在与厂签定合同期内完成好巡护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按我厂的工资分配方案进行考核造发工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反之扣减工资。 四、本责任书按区域一式贰份,分别由德阳市代木厂和责任站班个人留存,责任书期限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德阳市代木厂(盖章): 责任人签字: 2/ 2

德化县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

德化县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泉洛政林[2007]10号 洛江区林业局关于开展创新生态公益林 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林业站: 几年来,通过精心组织,分类实施,强化生态效益管护,狠抓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得到全面实施,对我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提高林农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生态公益林质量有所提高,生态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显着提高。但由于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尤其我区属于集体林区,划入生态公益林大多是集体林,生态公益林禁止或限制采伐后,涉及到林农的切身利益。为贯彻省委19号文件精神和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为指导,以维护广大林农权益,充分调动林农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为主线,以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进一步发挥生态功能为目的,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利、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河市镇河市村、南塘村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并制定洛江区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洛江区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林业局、市资源站,存档(二)。 洛江区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充分调动林农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根据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关于“探索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机制”和省林业厅、泉州市“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益林管护经管理办法

水东乡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所提取管护费 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第8条、第9条的规定,为加强我乡国家级公益林的管理,经乡人大主席团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我乡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采取乡统筹调度,村委会具体组织管护的形式进行,为加强所提管护费的管理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管护费提取及用途 第二条我乡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从上级兑现我乡的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按2元每亩提取,所提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第三条管护费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聘请护林员管护费,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及演练、扑火工具购置、防火通道建设和森林救火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补造、竹林抚育、森林生态科技研究和推广经费,林权纠纷调解和林业检查验收等方面。 第三章管护费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为规范管护费的使用管理,成立水东乡国家公益林管护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原则由乡长、分管林业副乡长、森业站站长和各村委会主任组成,监督小组原则由乡人大主席、纪委书记、财政所所长和村支部书记组成。具体组成人员由人大主席团确定。 第五条我乡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由乡人民政府根据我乡

的实际需要聘请,护林员人数和管护补助标准由乡政府按本地区实际情况核定,报人大主席团通过后执行。护林员管护补助按月考核发放(护林员的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除护林员外的其他管护费的使用,由理财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提交资金使用报告,由监督小组审核同意并经乡长签批后,由乡财政所统一拨款。 第四章管护费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管护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如发现挪用或骗取管护费的,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理财小组每季度要对管护费的使用和结余情况采取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每年管护费的使用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向人代会报告。 第九条为加强管护费的监管,乡人民政府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投诉电话为:2021001。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水东乡人大主席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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