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培训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2.10•【字号】鄂安监发〔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3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6年11月3日印发施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11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关于行政执法文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政法函〔2017〕5号)要求,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以《手册》中新版文书样式为准,具体文书样式的电子文档,请到总局政府网站“下载服务”(网站主页下方左侧)中的相关栏目下载使用。
同时,为做好《手册》的贯彻实施,督促指导监管执法人员落实《手册》各项规定,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省安监局将于近期就《手册》内容分期进行专项学习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手册〉》说明(见附件2),对《手册》进行学习解读,确保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准确掌握,规范运用,推进全省安全监管执法科学化、规范化。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2.《〈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说明》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10日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以下简称《手册》)已于2016年11月3日印发施行。
为认真抓好《手册》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手册》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手册》依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管全部执法活动,细化明确了执法的内容、程序及方式等具体要求,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基本规范和指引。
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培训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培训1、如何构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百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责任作内部分解,并按一定地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度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高密度、网格知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
镇网格共分三级,其中,镇政府为一级网格(中心网格),各党总支、有关部门为二级网格(直辖网格),各村、企业等为三级网格(基本网格)。
二级网格由一级网格负责安全监道督管理、检查、监控工作,三级网格由二级网格负责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监控工作。
三级网格应进一步细分网格至所辖企业,各内所辖企业应细分网格到车间(科室)、班组、工段,参照本办法容制定对下属网格的监督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网格单位备案存档。
2、网格化管理用于消防管理行吗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主要负责同志要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上抓,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落实责任、超前防范、强化监管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不断深化网格化监管,健全完善公共安全监管体系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健全政府安全生产领导体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九定制度”复查验收,公开安全承诺,全面深化政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规范企业网格化安全风险防控平台,细化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将防治风险隐患的关口前移到标准化作业全过程。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了严格监管,并加大了执法力度。
为了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是一部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系统化、精细化的规定。
这部手册包含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基本原则、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责任等内容,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中,执法人员可以找到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执法细则,掌握执法权力的运用和实施方法,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掌握执法检查的技巧和方法,提高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同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也强调了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执法规范。
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时,要恪守执法守则,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总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对于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该手册的相关规定,完善执法制度,提高执法
水平,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宣贯和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宣贯和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鄂安监发〔2017〕36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宣贯和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36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执法监察工作部署,我省组织安监执法监察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集中宣贯。
为迎接国家安监总局的督查,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各地学好用好《手册》,经研究,省局决定组织4个督查组对十堰等8个市州开展《手册》宣贯和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及内容这次督查范围是:十堰、襄阳、荆门、仙桃、宜昌、荆州、黄冈、咸宁等8个市州。
重点督查《手册》宣贯情况,检查宣贯计划,宣贯工作台账及相关资料。
督查部分县市、乡镇和重点企业,现场调研实际应用执法文书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了解被检查企业的意见。
督查工作从6月下旬至7月上旬。
每个市州督查1-2天(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各组工作车辆由省局后勤中心负责保障。
二、督查分组第一组:督查十堰、襄阳组长:袁清省安监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组员:杨卫辉省安监局执法总队主任科员李欢省安监局执法二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李欢,132****9033)第二组:督查荆门、仙桃组长:陈宝荣省安监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组员:李清丽省安监局执法总队调研员彭松力省安监局执法一处主任科员(联络员:彭松力,189****7380)第三组:督查宜昌、荆州组长:刘涛省安监局执法一处处长组员:朱学忠省安监局执法二处副处长冯正中省安监局执法一处副调研员(联络员:冯正中,188****5827)第四组:督查黄冈、咸宁组长:朱维省安监局执法二处处长组员:郭青林省安监局执法一处调研员张浩省安监局执法二处主任科员(联络员:张浩,153****3701)三、工作要求(一)各地要切实落实贯彻《手册》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版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20版》明确提出了以下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原则:1. 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2. 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降低一般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双重目标。
3. 安全生产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合法性。
(2)责任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预防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4)综合治理原则:运用多种手段,开展综合治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持续改进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2. 工作机构(1)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设立安全生产专家组,负责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4)设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5)设立安全监测中心,负责对安全生产数据进行监测、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制度;(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3)组织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4)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资源的配置,确保安全生产投入;(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6)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7)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救援,并按规定报告上级。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4〕93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现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14年8月28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法监督,是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内部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包括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下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属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第三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与促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自我纠正、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察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加强制度约束。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执法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执法监督工作。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明确执法监督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专(兼)职人员。
设立有分局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执法监督工作人员。
第六条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并具备3年以上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经历。
第二章执法监督的范围与方式第七条执法监督的范围应当包括:(一)监察执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二)执法主体是否具有执法活动的法定权限,是否存在超越权限,违法决定、处理安全监察职权范围以外事项的情况;(三)执法人员是否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闭合,查出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是否依法处理;(五)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合法、规范。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解读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手册》关于执法检查的制度设计——规范开展执法检查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2.行政处罚——第十章 行政处罚一般规定(种类和管辖)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罚简易程序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2.行政处罚——第十二章、十三章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4.案件移送——第十九章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4.案件移送——移送情形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4.案件移送——移送情形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4.案件移送——移送标准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4.案件移送——移送标准
三、程序违法表现形式——(二)具体表现 1.行为方式违法
三、程序违法表现形式——(二)具体表现
调查取证方面 调查取证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要求。
三、程序违法表现形式——(二)具体表现 调查取证方面
三、程序违法表现形式——(二)具体表现
抽样取样方面 抽样取样程序要规范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4.案件移送——移送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 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 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4.案件移送——移送标准 事故调查期间涉嫌犯罪案件办理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调查取证程序
二、执法监察主要程序——(三)《手册》内容 处罚程序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范本(2篇)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范本一、概述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是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环节,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
本手册旨在对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提高执法效果,减少执法风险,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
2. 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透明地开展执法工作,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高效原则: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式,落实监察职责,防止事故的发生。
4.威慑和教育原则: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煤矿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
三、行政执法程序1. 查明事实:行政执法人员应该充分了解案件相关事实,必要时可以实地勘查,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
2. 听证程序:对涉及重大决策或行为的案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听证程序,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解释。
3. 处罚决定程序:根据事实和依据的查明,进行科学、公正、合理的决定,并及时向相关当事人告知处罚结果。
4. 处罚执行程序:对被处罚单位的处罚决定应当及时送达,限期履行,确保处罚的及时执行。
四、执法规范1. 依法执法:执法行为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随意变动,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证据定性:执法行为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作为依据,依据客观事实定性,确保执法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监察协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作,确保执法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4. 执法稳定性:执法行为必须稳定,不能随意变动,确保执法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5. 处罚限度: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限度,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6. 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当事人对行政监察执法行为不服时,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复议或者诉讼,执法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和协调。
五、执法技能和能力1. 执法能力:具备煤矿安全监察专业知识和实操经验,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河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
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第二部分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序近年来,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随着部分法律法规的立废和修订,相关配套规范和标准衔接不紧密,导致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出现检查项目和依据不一致,法律适用不准确,自由裁量标准不统一等情况,影响和制约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量的整体提升。
为此,省安全监管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部署和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编制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监督检查项目清单,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
希望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能够借助本《手册》,加强学习,认真研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2018年2月5日目录一、总则 (1)二、综合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3)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5)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6)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42)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47)三、煤矿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50)8.《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51)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64)10.《煤矿防治水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73)1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77)12.《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80)四、非煤矿山1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81)1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84)15.《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87)16.《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90)17.《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94)18.《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00)五、危险化学品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05)2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22)2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26)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29)2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35)2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39)2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41)26.《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45)2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48)28.《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52)29.《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56)六、烟花爆竹30.《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59)3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65)3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69)七、工贸行业33.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综合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176)34.冶金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198)35.有色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222)八、职业卫生3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46)3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66)3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68)3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80)40.《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81)4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86)九、安全技术服务机构4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92)43.《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98)4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03)十、安全培训4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08)4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11)47.《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14)十一、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4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18)总则一、为规范实施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152号)有关要求,制定《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手册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手册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有哪些内容安监的综合监管比如: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建筑等等。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角色定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三者虽然都从事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但并不是处同一水平面、同一层次、同一角度,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认识:(一)从地位看。
综合监管是一种处于较高层次、较为宏观的监管,所处的层次要高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部门,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带有某种性质的指导与被指导、协调与被协调、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就是说,综合监管部门可以对专项监管、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
(二)从性质看。
综合监管是一种综合性、全局性、全面性的监管,它的工作对象更多表现为下一级政府及安全生产专项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也就是说,综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同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的监督,代表政府对有关部门及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的监督,目的在于保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决策、总体部署与重大举措能正常地推进、有效地落实。
(三)从职责内容看。
综合监管工作的主要职责在于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与总体部署的落实,重点在于对各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协调、指导、监督与检查,是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再监管,而不只是对众多具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管理和检查,也不是要代替、包办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及行业管理的部门的具体工作或简单地做一些部门不愿意做的具体工作,更不是要与有关部门“争权夺利”。
(四)从工作手段看。
综合监管所拥有的手段主要不是行政审批、核准、备案或行政处罚权等之类带有“硬”约束性质的,而主要是一种劝导、指导、建议等带有“柔性”的手段,即使是在行使监督检查方面的职权时也是更多地体现出劝导和协调的色彩。
(五)从工作的切入角度看。
综合监管工作更多地是站在一种较为中立、超脱或较高的层次、较为全面地介入工作,如综合、深入地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的协调,以体现出政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