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是中国古老而庄严的文化遗产,其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深厚的内涵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竞技体育项目。为了保护、传承和发展传统武术,许多国内外组织和团体都举办了各种形式的传统武术竞赛。为了确保竞赛的公平和规范,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套路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本文将探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相关内容。

一、套路竞赛规则

1. 套路分级制度

传统武术套路在竞赛中根据难易程度和技术要求分为多个级别,在套路的编排和技术要求上会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选手可以根据自身经验和技术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参赛。

2. 套路要求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选手需要按照规定的动作序列和技术要求进行表演。规定的动作序列需要完整、准确地呈现出来,同时还要注意呼吸、身形、力度等细节方面的控制。此外,动作的连贯性、节奏感和动作美也是评判选手成绩的重要因素。

3. 套路评分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评判员会根据选手的动作表现和技术要求进

行评分。评分主要包括动作完成的准确度、技术的难度和美感。评分

通常是按照10分制进行,选手的最终得分是多名评判员评分的平均分。

二、裁判法

1. 裁判组织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通常由裁判委员会组织和管理。裁判委员会由经

验丰富、资格符合要求的裁判员组成。裁判员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

考试,以确保其具备公正、公平和专业的判定能力。

2. 裁判标准

裁判员在竞赛中需遵守严格的裁判规则和标准。他们需要熟悉套路

竞赛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并准确、公正地对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分。裁判员还需保持专注和客观,避免个人情感和主观偏见对评判结果产

生影响。

3. 裁判责任

裁判员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他们需要在比赛

中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评分,确保评分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此外,裁判

员还要引导和鼓励选手积极参与竞赛,给予选手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帮助他们提高表现水平。

4. 裁判纪律

裁判员在竞赛中需遵守严格的纪律要求。他们不得违反评判规则和

标准,不得有舞弊行为,不得接受或索取选手和相关方面的贿赂。一

旦发现裁判员有违纪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处分。

总结起来,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

和发展传统武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竞赛流程和统一评判标准,

可以激发选手的竞技激情,增强他们对传统武术的认同和热爱。同时,也为观众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竞赛环境,增加了观赏性和娱乐性。希望传统武术竞赛能够不断发展,展示出传统武术独特的魅力和内涵。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1.选手必须是中国公民,并通过各级传统武术协会或相关组织的选拔方可参赛; 2.参赛选手必须具备一定的武术基本功和技巧,并根据不同级别的比赛要求具备相应段位或等级证书; 3.参赛选手必须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烧等疾病,无传染病史; 4.参赛选手年龄一般要求在12岁以上,男女选手分别参加男子组和女子组。 二、套路选择: 1.比赛分为固定套路和自选套路两种方式,选手可以根据自身特长和水平选择参赛套路; 2.固定套路一般由主办方提供,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习和演练; 3.自选套路需要事先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套路视频或书面说明,由主办方审核通过后才能参赛。 三、比赛项目: 1.赛事一般设有单人套路、对练套路、器械套路和对抗等项目; 2.单人套路:选手独自完成指定的套路动作,评分主要根据动作的规范性、协调性、美感和技术难度等因素;

3.对练套路:两名选手配合完成套路动作,评分主要根据两人之间的 默契度、配合度和技术难度等因素; 4.器械套路:选手使用特定的传统武器进行套路表演,评分主要根据 武器的使用技巧、动作规范性和道具的表现效果等因素; 5.对抗:选手进行实战对抗,评分主要根据选手的攻防技术、灵活性 和实战表现等因素。 四、评分标准: 1.评分一般由专业裁判团进行,根据技术、艺术和表演等方面进行综 合评判; 2.技术评分主要根据动作的规范性、技巧的熟练程度和难度的实现程 度等因素; 3.艺术评分主要根据形体美、动作流畅性和舞台表演效果等因素; 4.表演评分主要根据选手的自信度、气场展示和动作的连贯性等因素; 5.比赛判定一般采用打分制,评委根据选手表现给出分数,最后取最 高分和最低分作废,其余分数求平均得到最终得分。 五、裁判要求及纪律: 1.裁判必须具备一定的武术功底和竞赛经验,同时要进行专业的裁判 培训; 2.裁判应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分,不得有偏颇行为; 3.裁判在比赛中应服从主裁判的指挥和组织,严格遵守竞赛纪律; 4.裁判应保持专业形象,不得使用歧视性言语或行为。

武术套路规则竞赛规则

武术套路规则竞赛规则 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之一,其中套路是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套路是一种由各种技术动作组成的拳法动作序列,在训练和比赛中起 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武术套路竞赛的公正与公平,制定了一系列 的规则和标准。本文将介绍武术套路竞赛的规则和相关内容。 1. 赛事组织与管理 武术套路竞赛由相关武术协会或组织承办,负责规则制定、报名、裁判安排、比赛场地等方面的工作。比赛通常按照年龄、性别和个人/ 团体等不同组别进行划分,并设立相应的奖项和荣誉。 2. 参赛资格 武术套路竞赛对参赛者要求较高,一般要求具备一定的武术基础 和训练经验。参赛者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接受相关的体能和技 术水平测试。同时,参赛者还需要熟悉比赛规则和要求,以确保比赛 的公正性。 3. 套路内容 武术套路竞赛要求参赛者按照规定的套路动作序列进行表演。套 路包括基本功动作、技术动作和连续动作等多个部分。参赛者需要根 据自身能力和体质选择适合自己的套路,能够准确地展示出每个动作 的力度、速度和技巧。

4. 表演要求 武术套路竞赛中,参赛者在表演套路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a. 姿势准确:参赛者在表演中要求动作的姿势准确无误,体现出 技术的娴熟和功底的深厚。 b. 动作流畅:参赛者需要将套路中各个动作连贯流畅地表演出来,同时要注意节奏和变化,增加表演的变化和美感。 c. 动作力度:动作力度要适中,既要显示出力量和爆发力,又要 注重技巧和控制,保持动作的美感和协调性。 d. 整体效果:参赛者的表演要注意整体效果,包括气势、精神状态、舞台形象、服装等方面的展示。 5. 裁判评分 武术套路竞赛的评分一般由专业裁判进行,评分标准一般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a. 技术难度:动作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包括组合动作、跳跃动作、倒翻动作等。 b. 动作控制:动作的准确性和控制能力,包括击中点、动作协调性、稳定性等。 c. 动作美感:动作的力度、速度、舞台呈现和形象展示等方面的 美感。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是指通过比赛的形式来展现不同传统武术套路所包含的动作、精神和技巧,同时也是对选手综合表现能力的考验。而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必须制定相应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竞赛规则 1. 套路分类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根据运动员的年龄、性别、参赛经验等因素,将套路分为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高级组、自选组等不同组别。其中,少年组适用于14岁以下的选手,青年组 适用于15岁至19岁的选手,成年组适用于20岁至34岁的选手,高级组适用于35岁以上的选手,自选组用于独创、改编 或传承非适用其他组别套路的选手。 2. 技术要求 在比赛中,运动员需按照规定的套路执行各项技术动作,包括进步步法、稳定站姿、动作节奏、力度控制、呼吸节律等。同时,需要依据裁判的要求进行技术调整和改进,确保动作标准、精准和优美。 3. 赛制安排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方式多样,包括现场评分、录像投票、公开互评等。无论采用何种形势,都需要考虑运动员参赛规模、比赛地点、时间安排等因素,使得比赛流程合理、顺畅、公正。 4. 裁判评分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应遵循如下原则: (1)依据套路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比赛细则进行评分; (2)对于运动员的每一个动作,按照其动作难度、精度、整 洁度、力度等要素进行全面评估; (3)对于运动员的整体表现,应综合考虑他们的外姿、气质、动作配合、身法流畅度等方面,制定合理的比分标准。 裁判法 1. 裁判人员的选择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人员应从相关人员中选取,包括高水平教练、著名裁判、专业选手等。同时,需具备足够的经验、知识和审美观念,确保比赛的公正与权威。 2. 裁判流程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

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表格

表 1 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动作规格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类别动作名称编码错误内容 搬脚朝天直立、侧踢抱脚直立10 ▼支撑腿弯曲▼抱脚腿弯曲 后踢抱脚直立11 ▼支撑腿弯曲▼上体前倾超过 45 度 仰身平衡12 ▼前举腿低于水平 十字平衡13 ▼躯干低于水平▼支撑腿弯曲 平衡 卧鱼平衡14 ▼躯干低于水平▲后举腿大腿低于水平 扣腿平衡、盘腿平衡15 ▼支撑腿大腿未达水平 探海平衡16 ▼支撑腿弯曲▼后举腿弯曲 提膝平衡17 ▼提膝未过腰▼提起腿脚未内扣 前扫腿20 ▼支撑腿大腿高于水平▼扫转腿脚掌离地▼扫转腿弯曲 后扫腿21 ▼扫转腿脚掌离地▼扫转腿弯曲 跌竖叉22 ▼前腿脚内扣触地▼后腿明显弯曲 腿法 弹腿、蹬腿、踹腿23 ▼腿未由屈至伸 正踢腿、侧踢腿24 ▼膝关节弯曲▼支撑腿脚跟离地 里合拍脚、摆莲拍脚、单拍脚25 ▼拍脚时脚尖未过肩▼击拍落空 腾空飞脚、腾空斜飞脚、腾空双飞脚、旋风脚、腾空摆莲30 ▼拍脚时脚尖未过肩▼击拍落空 腾空正踢腿31 ▼悬垂腿弯曲 跳跃侧空翻、侧空翻转体360°32 ▼腾空腿弯曲 旋子、旋子转体33 ▼转体时上体高于水平 45 度▼腾空腿弯曲 腾空箭弹、腾空蹬腿34 ▼起跳腿未由屈到伸▼弹(蹬)出腿低于水平

弓步50 ▼前腿膝部未达脚背▼前腿未达水平▼后腿脚跟离地▼后腿脚尖未内扣马步51 ▼上体明显前倾▼屈蹲腿未达水平▼两脚间距过小▼脚跟离地▼脚尖外展 步型 虚步52 ▼屈蹲腿未达水平▼屈蹲腿脚跟离地 仆步53 ▼屈蹲腿未全蹲▼仆腿未伸直▼仆腿全脚掌未内扣着地 歇步54 ▼两腿未交叉靠拢▼臀部未贴近小腿 坐盘55 ▼两大腿未交叉▼臀部未贴及地面或前脚离地 拳01 ▼拳面不平▼拇指未压在中指第二指节上 手型掌02 ▼四指未伸直并拢 勾手03 ▼勾手五指未撮拢▼未屈腕 手型剑指04 ▼食指与中指未伸直并拢▼拇指未压在无名指上挂剑、撩剑60 ▼直腕▼未成立圆 缠头裹脑61 ▼刀背远离身体 器械拦、拿、扎枪62 ▼枪尖未划弧▼后手留把▼平扎枪臂与枪未成水平直线立舞花枪、立舞花棍、双手提撩花棍63 ▼未呈立圆 方法 平抡棍64 ▼未呈平圆 握剑66 ▼食指扣握在剑盘前沿触及剑刃 器械抛接67 ▼抱接器械▼未单手接握剑柄、刀柄 注:1.动作规格出现错误内容,扣0.10分;一个动作出现多种规格错误,均一次性扣0.10分。 2.一个组合动作出现两个以上同一器械方法错误,均一次性扣 0.10 分。 3.平衡动作静止时间不得少于 2 秒。 4.“腿明显弯曲”是指大小腿夹角小于 135 度(含 135 度)。5.“马步上体明显 前倾”是指马步静止时躯干前倾超过 45 度(含 45 度)。6.“马步两脚间距过 小”是指马步两脚(内侧)横向距离小于本人肩宽。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传统武术是中国古老而庄严的文化遗产,其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深厚的内涵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竞技体育项目。为了保护、传承和发展传统武术,许多国内外组织和团体都举办了各种形式的传统武术竞赛。为了确保竞赛的公平和规范,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套路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本文将探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相关内容。 一、套路竞赛规则 1. 套路分级制度 传统武术套路在竞赛中根据难易程度和技术要求分为多个级别,在套路的编排和技术要求上会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选手可以根据自身经验和技术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参赛。 2. 套路要求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选手需要按照规定的动作序列和技术要求进行表演。规定的动作序列需要完整、准确地呈现出来,同时还要注意呼吸、身形、力度等细节方面的控制。此外,动作的连贯性、节奏感和动作美也是评判选手成绩的重要因素。 3. 套路评分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评判员会根据选手的动作表现和技术要求进 行评分。评分主要包括动作完成的准确度、技术的难度和美感。评分 通常是按照10分制进行,选手的最终得分是多名评判员评分的平均分。 二、裁判法 1. 裁判组织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通常由裁判委员会组织和管理。裁判委员会由经 验丰富、资格符合要求的裁判员组成。裁判员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 考试,以确保其具备公正、公平和专业的判定能力。 2. 裁判标准 裁判员在竞赛中需遵守严格的裁判规则和标准。他们需要熟悉套路 竞赛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并准确、公正地对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分。裁判员还需保持专注和客观,避免个人情感和主观偏见对评判结果产 生影响。 3. 裁判责任 裁判员在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他们需要在比赛 中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评分,确保评分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此外,裁判 员还要引导和鼓励选手积极参与竞赛,给予选手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帮助他们提高表现水平。 4. 裁判纪律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2023年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 行)2023年 本文介绍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2023年的背景和目的。 竞赛规则是为了说明传统武术套路竞赛的基本规则,包括参赛资格、套路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 参赛资格 参赛者必须具备合法身份,年满18周岁。 参赛者必须具备所属武术团体或机构的证明,并得到其支持和推荐。 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套路要求 参赛选手可以选择任意传统武术套路进行表演,但必须事先向裁判提交所选套路的名称和起始动作。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所选套路的要求进行完整的表演,包括套路动作、节奏、力度和动作流畅度等方面。

评分标准 评分将根据参赛选手的技术水平、表现力和整体协调性等方面 进行。 裁判将根据设定的评分规则进行打分,包括技术难度、动作准 确性、套路流畅度、动作力度和整体表现等要素。 打分分为10个等级,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1分。 若参赛选手在表演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会被扣除相应分数。 注:本规则为试行规则,严禁擅自修改,有关改动应经过正式 程序的通过方可生效。 本文详细介绍传统武术套路竞赛中裁判的职 责和操作规程,包括评分方法、判罚规则、裁判员组成等内容。 评分方法 裁判在评分时应根据选手的动作、技术、力量、速度、灵活性、协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分采用十分制,分数范围为1-10分,10分为最高分,1分为最低分。 判罚规则 犯规判罚:

不合规套路表演:视为犯规,裁判需立即示意并扣除相应分数。 套路中断:选手在套路表演过程中出现明显中断,裁判应扣除 相应分数。 出界:选手出现足部或其他身体部位超出比赛区域的情况,裁 判需扣除相应分数。 摔倒:选手出现摔倒或倒地的情况,裁判应扣除相应分数。 警告与禁赛: 连续三次不合规套路表演:裁判应对选手进行警告。警告将被 记录,超过三次者将被禁赛。被禁赛者需在比赛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重新考核才可参加比赛。 故意攻击对手:裁判应立即对选手进行禁赛,禁赛期为三年。 裁判员组成 主裁判:主持指导比赛,监督各裁判员的工作,并最终负责对 选手得分进行最终确认和总结。 助理裁判:协助主裁判记录选手的表现并检查选手是否犯规。 评委裁判:根据自身专业领域,对选手的各项表现进行评分。 以上规则和组成为《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试行)2023年》中裁判的相关内容。请各位裁判员和参赛选手遵守并认真执行。

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开展武术竞赛的目的,在于通过广泛地交流经验,改进教学与训练工作,推动群众性武术运动的开展,不断地促进武术技术水平的提高。竞赛通则 一、竞赛性质 (一)竞赛类型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 (二)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少年赛、儿童赛。 (三)按以往比赛成绩可分为:甲级赛和乙级赛。 每一次的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 二、竞赛项目 (一)长拳 (二)太极拳 (三)南拳 (四)刀术 (五)剑术 (六)枪术 (七)棍术 (八)其他拳术: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如: 第一类:形意、八卦、太极; 第二类:通臂、劈挂、翻子; 第三类:地躺、象形等;

第四类:查、花、炮、红、华拳、少林拳等。 (九)其他器械:除规则规定的自选器械项目内容以外的器械项目,例如: 第一类:单器械; 第二类:双器械; 第三类;软器械。 (十)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 (十一)集体项目 三、运动员年龄组别 (一)成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二)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三)儿童组:不满12周岁。 四、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与礼节 (一)运动员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始)。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申明。(二)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结束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去收拾器械。 (三)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集体项目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势与收势,方向,位置不限。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如此 〔试行〕 中国武术协会审定 2011年

目录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1)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1) 第二条竞赛监视委员会 (1)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 (1)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2) 第五条裁判员的职责 (2) 第六条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4) 第二章参赛人员与其规定 (6) 第七条参赛人员与其规定 (6) 第八条申诉 (6) 第三章竞赛通如此 (7) 第九条竞赛性质 (7) 第十条竞赛和表演项目 (7) 第十一条竞赛年龄分组 (8) 第十二条比赛顺序确实定 (8) 第十三条检录 (8) 第十四条礼仪 (8) 第十五条计时 (8) 第十六条示分 (8) 第十七条弃权 (8) 第十八条兴奋剂检测 (9) 第十九条名次与等级奖项的评定 (9) 第二十条集体表演项目奖项的评定 (10) 第二十一条套路完成时间的规定 (10)

第二十二条集体项目人数的规定 (11) 第二十三条配乐 (11) 第二十四条未完成套路规定 (11) 第二十五条重做 (11) 第二十六条服装 (12) 第二十七条竞赛场地 (12) 第二十八条比赛器械 (12) 第二十九条其它比赛设备 (12) 第四章评分方法与标准 (13) 第三十条竞赛项目评分方法与标准 (13) 第三十一条表演项目奖项的评定方法标准 (16) 第三十二条其它 (16)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如此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假如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竞赛监视委员会 一、竞赛监视委员会为竞赛的监视机构。 二、竞赛监视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组成。 三、竞赛监视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视、检查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工作。 〔二〕监视、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 〔三〕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四〕竞赛监视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X围内的工作,不干预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组成。 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一〕承受运动队的申诉,并与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结果。

武术裁判法

武术裁判法 武术裁判法是指在武术比赛中,裁判员通过对比双方选手的表现,来准确地判断比赛结果的一种规则制度。武术裁判法的目的是确保比 赛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在裁判过程中,裁判员需要仔细观察和分析 比赛,根据武术规则和比赛要求,进行准确的判断。 武术裁判法中国武术协会颁布并修订,分为基础技击、套路和对 练三个部分,各自包括了不同的裁判标准和技术要求。下面就分别对 三个部分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基础技击 基础技击是武术比赛时最基本的部分,主要体现在对选手动作的 控制、技术的准确性和力量的大小上。裁判在裁判过程中,需要观察 选手的技术动作是否规范准确,力量的大小是否合适,是否符合对应 技术的要求。对手的进攻和防御技巧是否突出、协调等。 (二)套路

套路部分是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包括动作的表现、配合、流畅性、速度等方面。武术套路讲究美学效果,需要运用艺术的 手法来展现自己的风格和技术。在裁判过程中,裁判员需要仔细观察 选手的表现,看选手的动作是否规范划一,各个动作间是否协调流畅,能否贯穿整篇动作。套路正式比赛中动作多项,动作还有分值,如对 一个动作的连贯性的表现,如果连贯自然,流畅得当,可以得高分, 反之会失分,这都需要裁判员严格把握。 (三)对练 合法的对练应该是立足于实践的,体现在实战性,如防御、反击、攻击等技能。对练部分不同于其他两个部分,对手同场参赛,正式击打,需要用切实的技术和方法进攻和防御。在观察对练中,裁判员会 多看选手的实战性技能,如对手的拦截、闪躲、反击的技术速度,以 及选手之间的互动配合、进攻防守技巧的表现。同时,也会看选手的 技能熟练程度、技术渐进性,并进行评分。 在武术比赛中,武术裁判法是通过评定比赛时尽可能的客观和公 正进行的。裁判员需要遵照裁判规则,选手也要理解和遵守比赛规则,

2024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2024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 2024年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控制武术比赛和评判过程,确保公正、公平和规范的竞赛环境。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则和法则,包括赛制、规则、判罚和评分标准。 一、赛制和规则: 1.赛事组织:武术比赛由国际武术联合会(IWUF)主导,并在中国武 术协会(CWA)的监管下进行。 2.比赛项目:武术套路比赛分为太极拳、南拳、南剑、太极剑、长拳、对练等项目。 3.套路难度等级:根据动作难度划分A、B、C、D四个等级,分别由 1-10个动作组成。 4.比赛时间:每个套路的比赛时间固定,分别为1分30秒、2分钟、2分30秒等。 5.套路表演:选手根据规定时间内完成套路表演,评委根据动作技巧、舞台表现和整体效果进行评分。 6.裁判秩序:每场比赛由三名裁判组成,其中一名主裁判,其他两名 为副裁判。主裁判负责最终判决和总分计算。 7.裁判评分:裁判根据动作的标准动作、难度、力量、节奏、整体编 排和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分。 8.淘汰赛规则:淘汰赛采取循环赛制,每位选手都能对阵其他选手, 评分累加进行排名。

二、判罚和评分标准: 1.规定动作:每个套路都有特定的规定动作要求,选手需要准确地表 演这些动作,否则将被扣分。 2.动作难度:选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技巧难度调整动作,但过于 简单或超出自身能力的动作都会被扣分。 3.姿势和力量:选手应保持正确的姿势和动作力量,动作刚柔相济, 流畅自然,扣分项包括肌肉紧张、力量不足等。 4.整体编排:选手的套路应该有合理的整体编排,包括动作顺序、动 作数量和过渡等。缺乏编排或不协调的动作将被扣分。 5.舞台表现和形象:选手的表演应具有舞台感,包括面部表情、视线、身体语言等。形象方面,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也会影响评分。 6.倒计时和停顿: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套路表演,倒计时结束后 仍未完成的动作将被扣分,停顿超过规定时间也会被计入裁判评分。 7.判罚标记:裁判在比赛中观察选手动作,如果发现违反规则的行为,例如超时、违反动作规定、离开比赛区域等,将做出判罚标记并扣除相应 分数。 8.总得分计算:裁判根据评分标准给出每个项目的分数,然后对选手 的分数进行累加,最后由主裁判确定胜者。 总结: 2024年的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旨在保证武术比赛的公正、公平和 规范。选手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动作要求完成套路表演,裁判根据动作 技巧、舞台表现和整体效果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计算最终得分。判罚标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引言: 武术是一门古老而华丽的艺术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传承。为了促进武术的发展和推广,武术竞赛成为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将介绍武术竞赛的规则以及裁判法,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参与武术竞赛。 一、竞赛类别及规则 1. 套路表演类 套路表演是武术竞赛中最常见的项目之一。参赛选手根据不同武术流派或门派的特色,展示自己精湛的技艺和完美的动作。套路表演的评分主要侧重于动作的准确性、舞蹈性及整体表现力。 2. 实战对打类 实战对打是考验选手实际战斗能力的项目,也是武术竞赛中最为激烈和紧张的部分。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际对打,通过技巧、速度和力度展示自己的实力。裁判将根据选手在对打中的技巧运用、攻防能力和实际表现予以评分。 3. 器械类 器械类项目是武术竞赛中非常有特色的一项,通过选手对传统武器如刀、剑、枪等的应用和操控来评判。选手需要表现出独特的武术修养和技巧,在动作的准确性、灵活性和操控技巧上展示自己的能力。

二、裁判法和评分标准 1. 动作准确性 选手的动作准确性是评判武术竞赛的重要指标之一。裁判将根据选 手的动作是否准确,包括招式的完成度、姿势的正确性等进行评分。 动作需符合所属流派或门派的要求,同时需要具备连贯性和流畅性。 2. 技术难度 技术难度是衡量选手实力和水平的重要因素。选手应该展示出独特 的技术动作,表现出高难度的技巧和流畅的连贯性。裁判将根据选手 所展示的技术难度给予相应的高分。 3. 节奏与速度 节奏与速度是武术表演中重要的评判要素之一。选手需要在不同的 套路或动作中准确掌握节奏感,并通过恰当的速度来展示动作的精妙 和招式的精确度。 4. 表演力与整体效果 表演力和整体效果是评判选手综合实力又一重要方面。选手需要通 过精湛的技艺和体现武术精神来展示出自身的独特魅力和风采。同时,选手需要具备良好的气场和舞台表现力,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5. 公正和客观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全国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一竞赛的一般常识⒈执行裁判人员组成: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A组评分裁判员2-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 组评分裁判员2-3人;编排记录长1人,检录长1人; ⒉竞赛按类型可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青少年赛、儿童赛; ⒊竞赛项目: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⒋竞赛年龄分组:成年组、青少年组和儿童组; 5.比赛顺序: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6.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 7.礼仪: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套路后,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8.得分相同的处理:个人分别以难度分高者、以完成高等级难度数量多者、以演练水平分高者、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以动作质量扣分少者顺序排列名次;全能或团体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9、竞赛有关规定:1难度填报: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必选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确认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

会以到达邮戳为; 2套路完成时间: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对练不得少于50秒;集体项目为3—4分钟;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3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 4比赛服装: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穿武术比赛服装; 5竞赛场地:个人项目14米长,8米宽;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6比赛器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 7比赛设备:大型比赛必须配备摄像机4台,放像设备3台,电视机3台,以及全套电子评分系统和音响系统; 二评分标准与办法武术套路各项目评分均为10分制;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组,演练水平分为3分B组,难度分为2分C组;传统项目或无难度的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组,演练水平分为5分B组; 1、动作质量的评定与动作质量应得分的确定: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的质量,按照“动作规格常见错误

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开展武术竞赛的目的,在于通过广泛地交流经验,改进教学与训练工作,推动群众性武术运动的开展,不断地促进武术技术水平的提高.竞赛通则 一、竞赛性质 (一)竞赛类型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 (二)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少年赛、儿童赛. (三)按以往比赛成绩可分为:甲级赛和乙级赛. 每一次的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 二、竞赛项目 (一)长拳 (二)太极拳 (三)南拳 (四)刀术 (五)剑术 (六)枪术 (七)棍术 (八)其他拳术:除规则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如: 第一类:形意、八卦、太极; 第二类:通臂、劈挂、翻子; 第三类:地躺、象形等;

第四类:查、花、炮、红、华拳、少林拳等. (九)其他器械:除规则规定的自选器械项目内容以外的器械项目,例如: 第一类:单器械; 第二类:双器械; 第三类;软器械. (十)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 (十一)集体项目 三、运动员年龄组别 (一)成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二)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三)儿童组:不满12周岁. 四、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与礼节 (一)运动员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始).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申明. (二)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结束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去收拾器械.(三)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集体项目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势与收势,方向,位置不限.

武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武术竞赛规那么及裁判法 开展武术竞赛的目的,在于通过广泛地交流经历,改良教学及训练工作,推动群众性武术运动的开展,不断地促进武术技术水平的提高。 竞赛通那么 一、竞赛性质 〔一〕竞赛类型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 〔二〕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少年赛、儿童赛。 〔三〕按以往比赛成绩可分为:甲级赛和乙级赛。 每一次的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 二、竞赛工程 〔一〕长拳 〔二〕太极拳 〔三〕南拳 〔四〕刀术 〔五〕剑术 〔六〕枪术 〔七〕棍术 〔八〕其他拳术:除规那么规定的自选拳术内容以外的拳术,如: 第一类:形意、八卦、太极; 第二类:通臂、劈挂、翻子;

第三类:地躺、象形等; 第四类:查、花、炮、红、华拳、少林拳等。 〔九〕其他器械:除规那么规定的自选器械工程内容以外的器械工程,例如: 第一类:单器械; 第二类:双器械; 第三类;软器械。 〔十〕对练工程: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及器械对练。〔十一〕集体工程 三、运发动年龄组别 〔一〕成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二〕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三〕儿童组:不满12周岁。 四、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及礼节 〔一〕运发动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运发动身体任何部位开场动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场〕。集体工程在行进间开场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申明。 〔二〕运发动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完毕〕,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完毕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计时完毕〕,再去收拾器械。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 第一章竞赛组织机构 第一条竞赛委员会 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务的行政人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第二条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为竞赛的监督机构; 二、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三、竞赛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的工作; 二监督、检查参赛运动队的比赛行为; 三有权对违纪的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和运动队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或5人组成; 二、职责: 一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的结果; 二仲裁委员会会议出席人员必须超过半数,表决时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与表决;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仲裁委员会负责确定比赛时每场地仲裁录像位置; 第四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评分裁判员3-5人;根据竞赛的规模可设若干个裁判组; 三编排记录长1人; 四检录长1人; 二、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根据比赛规模,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人员 一竞赛电子系统操作人员每场地1-2人; 二编排记录员3-5人; 三检录员每场地2-3人; 四宣告员1-2人; 五放音员1-2人; 六摄像员每场地1-2人; 第五条裁判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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