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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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制度变化前后的对比

摘要:从二零零三年面世至今七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应时代的发展经历了多次的变化,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包括实现农村地区全面覆盖、筹资水平不断提高、补偿范围不断扩大等。通过分析在此变化过程中的数据可以发现,新农合制度的现状依然存在问题和不足。农民参合积极性还需提高,筹集资金难管理成本大等问题亟需解决。而国外类似的农村医疗制度作为经验参考,给中国新农合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新农合变化对比创新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2003年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背景也为新农合制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首先,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6694 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长2.5%,第二产业增长12.5%,第三产业增长6.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0 美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第二,国内需求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118 亿元,增长26.7%。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显著增强。第三,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分别增长9%和4.3%。全年新增城镇就业859 万人,超出了年初确定的目标。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第四,农村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保障。政府把建设着力点放在直接为农村群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改革和新型合作医疗,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实际,搞好试点,为全面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事实也证明了新农合制度的适时性,到2003年底,全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28万人参保,积累基金259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到2006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全年共有35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53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30亿元。2006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4亿元。

而回顾整个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从制度产生之前的1986年至今,整个历程大体经历了制度探索与初建阶段(1986—1992)、试行推广阶段(1992—

1998)、改革与完善阶段(1999年至今)。进入21世纪,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进一步开展试点与推广,部分地区(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已经进入大面积推广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模式渐趋规范。

为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中国政府在认真总结既往合作医疗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于2002年明确提出在全国逐步建立适应中国国情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10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对建立新农合制度作出重要部署。会议要求,从2003年起,各地要选择若干县进行建立新农合制度的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全国农村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自2003年开始试点时间至今,七年来的变化和成效有目共睹,大量的数据显示出它在这段历史中的变化。

一、新农合的前后变化对比

(一)实现农村地区全面覆盖。

2003年,全国共有310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实际参合农民6899万人,参合率为72.6%。至2005年,新农合试点已扩大到671个县(市),惠及1.77亿农民。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145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为5.08亿人,4.1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0.7%。到2008年,已有2629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农合制度,覆盖了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合农民8.15亿,参合率91.5%。至2009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716个,参加新农合人口8.33亿人,参合率达94%。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参合人口逐年增加,农民参合积极性逐步提高,对新农合的信心日益增强。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拥护。

(二)筹资水平不断提高。

从农民和中央地方财政的筹资比例看,2003年下半年新农合正式推行后,农民、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筹资比例为1:1:1;而从2006年开始,这一比例变为1:2:2。2003年,全国筹集新农合基金只有40亿元。此后,新农合基金总量逐年增加,到2008年,当年筹集新农合基金已经达到7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47亿元,占筹资总额的31%,全国人均筹资达到96.3元。2009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要达到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40元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不低于40元,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不低于20元。截至2009年年底,筹资总额达944.4亿元,人均筹资113.4元。

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60元,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由40元提高到6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

(三)补偿范围不断扩大。

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封顶线和补偿比提高,起付线降低,国家基本药物和中医药补偿比提高(详见右表)。封顶线统一提高到5万元以上。参合农民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适当提高,一般为20%~30%。国家基本药物和中医药费用(不含中成药)补偿比提高10%,住院患者针灸治疗费用补偿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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