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求规范第三版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求规范第三版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求规范第三版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二)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二)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五)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五、工作指标

(一)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注: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服务记录表填写完整。

六、附件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2.体质判定标准表

附件1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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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儿童中医健康管理 一、概述 小儿具有生机旺盛而又幼稚柔软的生理特点,一方面生机蓬勃,发育旺盛;另一方面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发病容易,传变迅速。 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小儿的生理病理特点和主要健康问题,通过对家长开展中医饮食起居指导、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生长发育。 二、儿童中医健康管理 主要内容为: 1、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儿童健康状态进行辨识. 2、提供儿童饮食调养、起居活动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等指导,传授足三里、涌泉等常用穴位按揉、腹部推拿、捏脊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 3、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表1 0-36个月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流程表

表2 3-6岁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流程表

三儿童中医诊断方法 儿童中医诊法包括望、闻、问、切诊,根据儿童特点,以望诊为主。 (一)、望面色 儿童正常面色为红润有光泽。面色萎黄,多为脾虚;面色苍白,多为血虚或寒证;面色发红,多为热证。若眼周发暗、面部有白斑为异常。若面呈青色,多为寒证、痛证、瘀证或惊风先兆,建议转诊。 (二)、望形态 望形态包括望形体和望动态,即观察儿童形体的胖瘦强弱和动静姿态。重点察看以下几方面: 1.囟门:前囟1岁半前闭合为正常。若前囟迟闭、突起、凹陷均为异常。 2.头发:头发柔润光泽为正常。若头发稀疏、干枯、脱落、有枕秃为异常。 3.体态:姿态活泼、胖瘦适中为正常。若多动不宁或蜷曲少动、形体消瘦或肥胖为异常。 (三)、察舌 舌体柔软,伸缩自如,舌质淡红润泽,舌苔薄白为正常。若舌质红、淡白胖大、紫黯有瘀斑,舌苔黄、厚腻、剥脱为异常。 (四)、察指纹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包括:户籍在本辖区,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及以上。不包括:户籍在本辖区,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时间: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 地点:新生儿家中。 主要内容: 1、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新生儿疾病筛查,记录出生体重、身长。 2、询问、观察和测量: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口腔发育等、测量体温,进行体格检查。 3、指导: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 4、提醒: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 5、告知: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6、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7、特殊: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8、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时间:新生儿满28~30天。 地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1、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 2、询问及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 3、体侧及评价:测量体重、身长、头围并评价。 4、指导:喂养、发育、防病。 5、填写: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时间:3、6、8、12、18、24、30、36月龄,共8次。

地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服务站进行。 主要内容: 1、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 2、体格检测:测量体重、身长(身高)、头围及体检。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6、12、24、36月龄时使用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检测。 3、评价与评估:对生长发育进行评价,对心理行为进行预警征评估。 4、指导: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 5、督促: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6、填写: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2~30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时间: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 地点:散居儿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 主要内容: 1、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 2、体格检测:测量体重、身高、视力及体检。4岁、5岁和6岁分别免费测一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 3、评价与评估:对体格发育进行评价,对心理行为进行预警征评估。 4、指导: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 5、督促: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6、转诊:对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肥胖及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儿童进行登记,转入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对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并转诊;视力筛查异常;胸腹部异常;在健康检查中,发现任何不能处理的情况及时转诊。 7、填写: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

健康管理师服务标准

健康管理师服务标准 一、仪容仪表标准 1.发型朴实大方,梳理整齐,不染发烫发或留怪异发型,经常洗头 发。男士鬓发后不过领、侧不过耳,不留胡须;女士刘海不超前额,不遮脸,长发一般盘上,不佩戴艳丽的发夹或头饰。 2.化妆以淡妆为主,保持自然美观。男士鼻毛应剪短,女士不可浓 妆艳抹,避免使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 3.注意个人卫生,手指保持清洁并作适当修剪(甲长不超出指尖, 内无污垢),严禁涂染有色指甲油,经常洗澡、漱口、修面;衬衣、鞋袜勤换洗,保持清洁,身体无异味和烟味。 4.上班时间只可戴一枚戒指、一块手表,不可佩戴项链、耳饰、手 镯、手链等饰物。 5.上班必须按岗位穿规定的工装,工装要整洁、完好、合体,系好 扣子。 6.上班时必须将工号牌端正的佩戴在左胸前,不得歪、斜、脏、破, 不准佩戴他人的工号牌。 7.上班前,不吃味道比较大或异味比较重的食物,及时清洁口腔和 牙齿。 二、接待行为标准 为顾客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的表情,不得因私人的情绪不佳而影响工作。

1.顾客到达前 1)全体人员着装整齐、仪容端庄、礼貌站立。 a.着装要求:统一工装穿戴整齐,正确佩戴工号牌。 b.仪容仪表:女士淡妆,长发盘起,男士头发后不过领、侧不过 耳,不留胡须。 c.礼貌站立:男士双手放在腿部两侧,双手与肩齐宽自然下垂分 开,挺胸、收腹,女士双手相交放在小腹部,可两脚并拢或采 用丁字步。 2)思想集中、精神饱满地列队恭候顾客的光临。 a.思想集中:不可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打闹嬉戏。 b.精神饱满:精神振作,精力充沛,情绪饱满,有朝气。 2.顾客到达后 1)顾客到达后,应面带微笑,热情招呼问候,整理队伍,维持秩序, 提醒顾客注意事项及分队原因,根据实际人数将顾客分至相应健康顾问处。 2)进入大厅后,维持各队办理房卡及照相等工作秩序;当有较多顾 客抵达而工作(入住、照相)繁忙时,要按先后顺序依次办理,可对等待的顾客说“对不起,请您稍后”。 3)帮助顾客办理或核对各种手续时要注意礼貌,确认无误后迅速交 还证件,并表示感谢,可以帮顾客办理,但不能与顾客有金钱关系,当知道顾客姓氏后,要尽早称呼为好。 4)顾客有意见时,要面带微笑,以真诚的态度、有力的语言解释并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尿常规。 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4.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得到分娩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三)分类干预 (1)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服务要求 (一)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健康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二)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通过本地区社区卫生诊断和门诊服务等途径筛查和发现2型糖尿病患者,掌握辖区内居民2型糖尿病的患病情况。 (四)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五、考核指标

(一)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注: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本省(区、市)或全国近期2型糖尿病患病率指标)。 (二)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三)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六、附件 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与流程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二)、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二、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三、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五、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流程

0~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二)、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二、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三、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 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二)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二)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

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五)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五、工作指标 (一)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注: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服务记录表填写完整。 六、附件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2.体质判定标准表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管理服务对象 ?病人的筛查 ?病人的管理 ?服务要求 ?考核指标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管理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 二、慢性病病人的筛查 ?各级医疗机构可通过本地区卫生诊断和门诊服务等途径发现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 ?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二、慢性病病人的筛查 ?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 三、慢性病病人的管理 对于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的范畴。 (一)建档 对于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包括的内容除了病人的基本信息之外,还应包括疾病初次确诊时间和确诊机构、既往主要症状、既往治疗情况、最近治疗情况和治疗效果等内容。 (二)随访 对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要提供相应的随访服务。 见高血压患者随访流程图 见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流程图 1.形式: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形式。 2.频次:每年至少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 .随访内容 ◆测量核心指标并评价是否存在危急症状 ◆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 BMI:体重kg/身高 m2 ) ◆询问患者症状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糖 尿病、主食摄入情况等 ◆了解患者的服药情况 ◆健康教育 ◆分类干预 高血压患者的危急症状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如出现收缩压≥180 mmHg 和(或)舒张压≥110 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儿童。 二、服务内容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二)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二)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三)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五)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五、考核指标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数X100%。 六、附件 1.1岁以内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2.1?2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3.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附件1 1岁以内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口□ 口

附件2 1?2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口□ 口

附件3 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口□ 口 填表说明: 1.印制新表格时可在原“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所列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基础上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

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受理编号: 201209292814 查询码: y ixq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您要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附照片的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审批表; 5、其他必要材料。 关于办证费用问题,我们是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的,具体多少在您的房屋产权面积确定之后由电脑自动生成。 您若要办理房产证,可带齐相关资料后到县政务中心二楼房产窗口提交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测绘所对您的房屋进行面积测量,工作人员将您房屋的相关信息输入我县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审核合格,缴清相关费用后即可发证。 房屋初始登记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若您还有疑问,可致电5555203进行咨询。 临澧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 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二)随访评估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 (1)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血糖≥16.7mmol/L或血糖≤3.9mmol/L;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或行为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酮味、心悸、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100次/分钟);体温超过39摄氏度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妊娠期及哺乳期血糖高于正常值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时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 1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

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二)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五)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五、考核指标 (一)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抽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100%。 六、附件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2.体质判定标准表 — 2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高血压筛查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3.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二)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症状,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 4.询问患者症状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6.根据患者血压控制情况和症状体征,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分类干预。 (1)对血压控制满意、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 (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和(或)舒张压≥90mmHg,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时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7.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完整版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 施方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董家营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 实施方案 (2016年) 2016年1月 董家营镇2016年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国卫基层发[2013]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老年人及儿童家长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使人们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起居、饮食,增强体质,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2、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二、范围和对象 范围:全镇22个行政村。

对象:辖区内居住的所有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 三、项目内容 (一)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二)0—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董家营镇中心卫生院成立“董家营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小组。 (1)领导小组

高血压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高血压患者管理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3.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 (二)随访评估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急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140且舒张压<90mmHg)、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 (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健康体检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二)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截止2015年6月1日,全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已辨识2394份,覆盖率达到31%以上。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已服务850余人。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半年工作总结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是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取得成绩: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较低,主要是因为一是查体老年人和门诊老年人患者较少,二是老年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认识不足。 三、今后打算: 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是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辖区卫生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取得成绩: 2014年,我辖区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职工的认真工作下共完成600个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并认真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老年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认识不足。 三、今后打算: 看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总结”的人还看了:

健康管理服务协议(标准)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健康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应在入会之初缴纳1年的健康管理服务费。健康管理卡使用期为1年,甲方可在健康管理卡到期前办理续费手续。 第二条: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各种服务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对某些涉及隐私的内容,可要求乙方不录入健康档案。 第四条:尊重乙方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乙方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甲方在注册时须真实填写会员申请表,若变更居住地址、电话号码或其它重要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的疏忽或迟于通知,导致乙方未能履行相关服务内容,其后果或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注册之日一周内与甲方联系,约定进行全面体检的时间,乙方全科医师、健康秘书全程陪同体检。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除特别说明外,甲方不再付给任何服务费用。 第八条:如果会员卡遗失,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补卡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名誉和其它合法权益,同时,甲方不能命令或误导乙方工作人员从事与健康服务无关的事项。 第二条:乙方有义务按《健康管理卡会员手册》上规定的服务项目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第三条:乙方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把甲方的资料向第三方泄密。 第四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其安排的各项健康管理服务内容,按照乙方“私人医生团队”制定的健康管理计划要求完成规定的内容,乙方全科医师对甲方拖延、松懈、放弃制定的相关健康保健要求的行为有权进行健康督导和干预,帮助甲方采取有效的健康行动。 第五条:乙方在安排健康管理人员上门服务时,都要事先与甲方约定,并在上门服务时一律配戴乙方的工作卡。未经预约甲方有权拒绝接待,若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有疑问时应及时向乙方进行电话询问,否则,凡冒充乙方工作人员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服务期满后,甲方未重新交纳会员费,乙方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即告终止。甲方不得私自要求乙方健康管理人员为其进行健康服务,否则,乙方将自行解除健康管理人员合约并追究其经济赔偿。服务期满后甲方与乙方健康管理人员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甲方在接受乙方健康管理服务时应主动出示会员卡并由乙方工作人

冠心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

冠心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40岁以上常住居民中冠心病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冠心病筛查 1.对辖区内4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就诊时为其做心电图。 2.对第一次发现休息时心肌明显缺血,并有下列三项其中两项:高血压、高胆固醇血症、糖尿病可初步诊断为冠心病。包括可疑冠心病:有可疑心绞痛或严重心律失常,无其他原因可解释并有下列三项中两项者:40岁以上、高胆固醇血症、休息时或运动后心电图可疑。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冠心病患者纳入冠心病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冠心病患者,及时转诊。 3.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做一次心电图,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 (二)随访评估 对冠心病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症状,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心绞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 4.询问患者症状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胸痛控制满意、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 (2)对第一次出现胸痛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和(或)舒张压≥90mmHg,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时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从2013年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将首次增加中医药项目。2013年2月25日在京召开的2013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说,要进一步探索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途径和模式。 2013年7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今年我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25元提高至30元,在扩大部分项目服务范围、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标准的同时,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根据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应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中医体质辨识的基础上对不同体质老年人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对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龄儿童,应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并在儿童6月龄、12月龄时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月龄、24月龄时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月龄、36月龄时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统”对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中医体质分类,并根据不同体质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可以有效改善其健康状况;通过对家长进行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生活等指导,传授常用穴位按揉、摩腹、捏脊等中医保健方法,可以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健康、预防疾病中的作用。

据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技术规范》提供了6个服务项目:0-6岁儿童中医健康指导;孕产妇中医健康指导;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干预;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干预;中医药健康教育。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这6个服务项目中,选择合适的在本地试点,并按照《方案》同期展开效果评价。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个体化中医药保健指导 对不同体质老年人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调养规范化指导服务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求,按儿童月龄的不同,提供针对性的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指导、常用穴位按揉、摩腹、捏脊等中医保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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