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使用管理方案规定

电动车使用管理方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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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纯电动客车驾驶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的常规检查:

1、按照“三检”要求对车辆进行出车前的检验。

2、重点检查项目:

(1)车身有无剐蹭、碰挂,车窗、风挡是否完好。

(2)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栓、半轴螺栓是否松动。

(3)冷却液液面是否符合规定,冷却风扇工作是否正常。

(4)转向助力液液面是否符合规定,方向盘前后上下调整到最佳位置后锁死。转动方向盘是否轻便。

(5)门限解除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无特殊情况不得开启门限解除开关。

二、启动操作:

1、将点火钥匙从OFF档,转到“ACC”档,等待大约2秒钟,ABS进行自检。同时检查挡位是否在“N”挡,手制动操纵阀手柄是否拉紧,气压是否正常。

2、再将钥匙转到“ON”档,需等待约10秒,查看仪表显示是否正常,检查方向盘是否能轻松转动,如果一切正常,整车高压设备自检、上电,再扭动钥匙观察仪表,从黄色“READY”转为绿色“READY”标识;低压转向助力工作,轻打方向盘,应可以轻松转动。

3、观察动力电池的余量(SOC)是否大于50%,如果在20~30%之间,必须进行充电。

4、点火开关至于“START”档1~2秒后,a、换挡面板上电,自动初始状态为N挡。b、打气泵开始工作,气压大于0.7Mpa,辅助/驻车气压报警解除后,方可进行挂挡操作。

三、行车驾驶操作:

1、踩下制动踏板,松开手制动操纵阀手柄,将挡位按要求置于相应位置,液晶屏显示相应挡位状态(R-倒车;N-空挡;D-前进挡),前进挡(D)

与倒挡(R)互换时必须通过空挡(N)转换。松开制动踏板,车辆应缓慢启动行驶。

2、踏下电子油门踏板,车辆应加速前进。用加速踏板控制加速/减速,必须缓踩轻抬;由于驱动电机的特性,电动客车的加速性优良,缓踩加速踏板可以节省电量的消耗。

3、车辆制动时,轻踩下制动踏板后约1/4踏板行程为电制动,继续踩明显感觉弹性时为电制动和气制动共同制动。

4、当车辆前进在坡路(上坡)时,具有驻坡功能。倒挡时无蠕行和驻坡功能,在坡道时轻踩刹车会溜车,必须使用手制动。

5、车辆制动时,整车控制器根据动力电池的余量(SOC)状况及当前车速,计算出电机发电量,对动力电池进行充电。发电时,会使车辆减速。但没有普通车辆上电涡流缓速器的减速效果优良。

6、当车辆紧急制动,ABS检测到滑移率增大时,ABS开始工作的同时自动切断能量回馈功能。

四、收车操作:

踩下制动踏板刹车,待车辆停稳后,将手制动手柄向后拉住。将挡位开关的N按下,使车辆处于驻车状态。松开制动踏板,将点火开关钥匙逆时针旋转至ACC档,3-5秒后旋转至OFF档,整车电气断电。将点火开关钥匙逆时针旋转至K档,拔出点火开关钥匙。

五、注意事项及操作要求:

1、车辆涉水标识:10米车370mm;8米车260mm。

2、车辆不要在积水较深的路面上长时间行驶,否则将有可能引起电器部件的损坏。车辆涉水后需由专业人员对整车绝缘进行检测,如绝缘不合格,应停车检修。

3、动力电池剩余电量接近20%的情况下,车辆必须返场充电。

4、高压就绪(黄REDAY)后,可以使用空调系统。当SOC低于20%,空调系统只低速通风或不工作。电除霜如果此时工作,只吹风,不加热。

5、当后舱门开启、乘客门打开、充电枪连接中,车辆无法起步。如果后舱门和乘客门在关闭状态,充电枪未连接,车辆仍然不能起步,可临时开

启门限解除开关;待车辆运行后,需要到修理厂检修。

6、当高压异常断电、制动踏板信号/断气制动开关信号失效时,门限解除开关功能无效。只有排除故障后,车辆才能行驶。

7、当24V电压低于20V时,整车控制器拒绝高压接通。此时,可以用辅助蓄电池(电瓶车)并联启动(帮电)。如果蓄电池低于15V,需要拆卸蓄电池用充电机进行充电后,才能保证车辆高压上电,正常行驶。

8、在光滑路面上制动或加速时应小心,急剧变速将导致车辆打滑。

9、冰雪路面,要将雪地模式开关打开。防止因ABS失效,导致车辆打滑。

10、手制动操纵阀手柄位于驾驶员左侧,只有在驻车回路气压的压力下达到0.550.03MPa以上时,驻车制动才能被解除。手制动信号灯熄灭后,车辆才能起步。

11、驻车时应尽量将车停在平坦的路面上,停车时尽量向道旁停靠,尽量避免在坡道上驻车作业。

12、将手制动阀手柄向后拉使其自锁,必要时用三角垫木塞住车轮。

13、停车时,将钥匙开关旋至OFF档位,拔出钥匙,切断电源总开关。

14、关好顶窗、车窗、锁好车门。

15、收车停驶后,应及时例行保养和检查。

16、外出包车时,必须将后机舱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打开,发生意外。

六、驾驶员十不准:

1、不准许一天之内频繁给车辆的动力电池充电,一天不得超过2次以上(快充模式的车辆除外)。

2、不准许在动力电池(SOC)剩余电量低于20%状态下继续运行。

3、不准许在开启车窗或车内出风口未全部打开的情况下使用空调。

4、不准许在车辆运行中急踩油门,回场后严禁开启空调在车上休息,回场后必须将挡位置于“N”挡位置或关闭钥匙开关。

5、不准许用水冲洗电池舱和电控舱。

6、不准许在积水超过车辆涉水深度标识的路面上通过。

7、不准许储气筒存有污水。

8、不准许轮胎气压低于额定胎压。

9、不准许转向助力液、防冻液、电瓶电解液、气泵润滑油、集中润滑油杯润滑油低于额定液面。

10、不准许在电源、车窗未关闭的情况下离岗下班,收车后,必须先关闭钥匙开关再关闭总电源开关。

第二章电动车驾驶员日常检查维护规定

一、车辆在断电的状态下,打开后舱门。检查转向助力油杯油位、冷却系统膨胀水箱液位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缺少,按照传统车辆的添加方法操作。

二、依次拽拉储气筒排污拉环,观察排污情况。如果排污较少,可延顺到每周检查一次。如果两天排污较多,应该报修。

三、将点火开关置于ACC档,3秒后再置于ON档,观察仪表信息显示:

1、低压电源:24V以上;

2、荷电量(SOC)值:>85%以上;

3、气压值:>0.75Mpa;

4、电池总电压:640V以上;

5、关闭乘客门,观察乘客门开启符号是否点亮。

四、启动车辆后,转动方向盘是否灵活;气压上升到规定值后,是否排气。否则报修。

五、踩住刹车踏板,按动换挡按钮检测:N→D、N→R是否顺畅。

六、车辆行驶检查:a、传动系统是否有异响;b、紧急制动一次,检查ABS系统是否正常。如a项异常,必须报修。如b项异常,请稍慢车速行驶;避免在湿滑路面上紧急制动,以防车辆产生侧滑。

七、车身、底盘其他部件的检查及维护,参照《纯电车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八、驱动电机日常检查:

1、如果电机表面灰尘、水渍过多,请持有高压操作证书的维修人员指导清理。

2、检查管路时,如有弯曲、折叠、漏水现象,及时进行维修。

3、上高压前检查:a、仪表监测电机系统、弱电控制电源显示正常;b、电机反馈电压、电流为零、转速应该为零。

4、上电后检查:对比电机控制系统上传电压与电池电压是否相等(差异大于±20V,属于异常,严禁行驶)。

5、车辆行驶中,电机驱动或再生制动状况下,是否有异响。

第三章电动车充电规定

一、充电步骤:

1、当动力电池电量在20~30%之间,必须进行充电。

2、充电时,必须拉上驻车制动手柄,点火开关处于OFF档,低压总电源开关处于接通位置。

3、打开充电口舱门与直流充电插座盖,插上充电枪。(带上绝缘手套)

4、充电枪连接成功后,充电机上的"连接"指示灯为红色,充满后变绿。

5、充电完成后,拔出充电枪。关闭充电口盖,锁上充电口舱门。

二、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时,严禁人员停留在车辆内。

2、充电时,建议将车辆停放在通风处。

3、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充电(如避免有雨淋、易燃物等环境)。

4、充电过程中,严禁断开低压总电源开关。

5、充电前应确保充电口和充电枪端口内没有液体或杂质,确认金属端子是否生锈或者烧蚀,这些情况下禁止充电。因为不正常的端子连接可能导致高温或电击,威胁生命安全。

6、如果在充电过程中,车厢散发出一种不寻常的气味或者冒烟,请立即停止充电。

7、充电过程中,严禁用潮湿的手或站在水里操作充电枪。

8、当环境温度在较高或较低的情况下,充电时间要延长。

9、启动车辆前要确保充电枪已断开,充电口盖和充电舱门完全关闭。

如果充电口盖未关闭,行驶过程中有水或杂质进入充电口,可能引起漏电或其他故障。

10、车辆长时间不使用,为了延长动力电池的使用寿命,建议车辆要定期行驶一次,每隔3个月要对车辆进行一次电池均衡作业和维护充电工作。

第四章驱动电机保养与维护注意事项

一、电机维修要求

电机在车辆运行时,如果出现电机异响、强烈振动、停转、转速和输出功率达不到要求等等影响车辆安全行驶时,需要对电机和相关控制器等部件进行检测以及后续的维修,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二、电机的保养和维修注意事项

1、低压线确保接地良好,电机确保接地良好,保证工作正常。

2、切断电源后,在电源指示灯未熄灭前,表示驱动器内仍有电压,请勿立即触摸内部电路及零件,需等待5分钟;在进行高压连接接头拆装前,务必用万用表检测高压端子是否仍然有残余电压。

3、电机在拆装过程中,请注意三相线以及低压信号线不要被划伤;如果要拆开电机低压接线,首先需要把接头外面的机械防护拆除。不可用力拖拽电机一端的低压信号线。

4、为了避免电机在安装操作时受到损坏,在安装时,请避免电机其他质地坚硬的物体进行碰撞,避免进出水口受到损坏,避免所有的安装线受到损伤。

5、驱动器内部的电子元件对静电敏感,不可将异物置入内部或触摸电路板;

6、对电机进行倒拖时,如果连接电机控制器,请确认主继电器断开,不上高压电,上24V电,最高转速不得超过电机允许最高转速;并注意倒拖后,电机控制器直流两端会有高压存在,高压与转速线性相关,请在倒拖完成后关闭24V电,释放掉高压。

7、直流母线电压上电前,必须确保24V控制电源可靠接通,电机及其

驱动系统与整车通信正常;在断开24V控制电源前,必须确认直流母线电压已经低于50V。

8、拆卸或者待维修的电机和零件应放置在干燥、无腐蚀性的环境中,同时要避免不能有金属屑和其他颗粒物粘结在电机零部件的装配面上以防影响电机的密封和装配,同时,要防止固体物从电机水口进入到电机水道中,以防堵塞水道影响电机的正常冷却,进而影响车辆安全行驶。

第五章电动车维修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电气电路的维护必须由持电工证的合格电工执行,并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维护和保养新能源部分所需工具:兆欧表、万用表、钳流表(含直流及交流)、具有绝缘手柄的操作工具(含力矩扳手、快速扳手、螺丝刀等)、绝缘手套、绝缘鞋等。检测用仪器需要先检查功能及附件均工作正常后方可使用,操作工具应提前使用绝缘胶带包裹除去与标准件接触点以外的裸露金属部分。避免因仪器故障或操作工具裸露金属部分误触带电部件,导致高压事故。

3、在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前必须首先要切断动力电源。步骤为先将钥匙开关置于“OFF”并拔出钥匙,(维护和保养期间,应将钥匙收起并妥善保管。)关闭低压总火翘板开关,并将低压电源总开关手柄拨到“OFF”位置然后依次拔出总正、总负快断器。

复原时,应确保低压24V总电源开关处于“OFF”档、总火翘板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钥匙开关置于“OFF”,然后依次插入总正、总负快断器。

4、集成式控制器,有高压直流输入线和高压交流输出线,维护人员维护时拔下快断器,对高压电源进行检查维护时,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同时接触电池的正负极;以上操作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使用绝缘工具。

5、检查电机绝缘时,要拔下快断器,电机连接线要与主控制器分离。

6、对整车进行电焊焊接时,必须断开24V电源,拔掉快断器、拔掉ABS、

CAN模块、整车控制器、集成控制器上所有线束插件,否则可能导致以上控制模块损坏。为保证焊接完成后车辆正常运行,请在完成焊接后将各接插件复原,复原时请首先按照2.3的要求进行高压回路复原操作,然后依次复原各个低压部件插件。

7、在底盘下进行作业时,必须断开点火钥匙。

8、严禁擅自拆装电池系统总成中任一组成部件;严禁将电池箱作为承重台使用及用其他物品覆盖在电池箱上,严禁将电池箱与火源接触及在太阳下暴晒。

二、系统维护操作规程

1、若仅对低压电器进行维护作业且不需行车时应把挡位开关打到空档,然后可按一般车辆方法进行;若仅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作业应在关闭钥匙开关和电源开关状态下进行。

2、当进行维护作业需要对高压元件进行拆卸时请与厂家联系或由专业高压电工断开储能装置连接插头,切断高压电源后进行。非具有操作资质的人士不能打开高压部件外壳并对内部进行测量等操作。

3、在进行一般维护作业时应严格防止高压线束的绝缘层破损漏电。严禁在无特殊情况下破坏或剪断橙色高压供电线束。

4、在清洗车辆时,请避开高/低压元件,严禁用水直接冲洗高/低压元件。

5、维护保养复原时,各螺栓连接处的力矩要严格按照螺栓扭矩要求来执行。

三、整车绝缘电阻值检测操作规程

1、高压电气总成绝缘电阻值检测,必须由技能合格电工执行,并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检验工具:兆欧表(绝缘检测必备)、具有绝缘手柄的操作工具(含力矩扳手、快速扳手、螺丝刀等)、绝缘手套、绝缘鞋等。检测用仪器需要先检查功能及附件均工作正常后方可使用,操作工具应提前使用绝缘胶带包裹除去与标准件接触点以外的裸露金属部分。避免因仪器故障或操作工具裸露金属部分误触带电部件,导致高压事故。

3、在进行检验操作前,必须首先切断动力电源。步骤为:先将钥匙开关置于“OFF”并拔出钥匙,(维护和保养期间,应将钥匙收起并妥善保管。)关闭低压总火翘板开关,并将低压电源总开关手柄拨到“OFF”位置然后依次拔出总正、总负快断器。复原时,应确保低压24V总电源开关处于“OFF”档、总火翘板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钥匙开关置于“OFF”,然后依次插入总正、总负快断器。

4、检测前确保驱动电机UVW、空压机UVW、转向电机UVW三相线束连接端子与五合一处于断开状态才能打绝缘。

5、若未完成拆线施工,严禁高压各零部件负极与车身接触。

6、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同时接触电池的正负极。

四、电池保养操作规程

1、为了安全、有效地进行系统保养和维护,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无关人员禁止打开电池箱。工作人员执行维护保养维护工作时,一定要遵守有关安全预防知识,使用必要工具和防护设备。

2、时刻谨记系统内部存在高压,即使系统没有运行,当系统断服务开关后,用万用表确认高压端无电压,才能进行下一步动作。

3、在操作和维护保养时,不要佩戴金银首饰和手表等金属饰品。

4、维护保养时,请使用绝缘工具,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5、维护作业结束请及时清理工具和物料,不要将金属物品放在设备的内部或顶部。

6、对系统线缆进行连接和拆卸作业时,必须断开所有高压和低压开关。

7、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操作维护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制造厂商咨询!电池箱之间的连接有高压线和低压线,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搬运。

第六章电动车安全条例

一、整车安全条例

1、车辆在接通高压充电时,严禁操作人员在高压充电器和充电端口处从事各项操作和绝缘检测。绝缘检测前,必须拔出整车快断器后才能进行检

测。

2、车上任何高压电缆都有橙色绝缘层和橙色护套,电池箱和高压电器元件上都标注有危险警示。驾驶员禁止触摸。否则会造成人员伤亡。

3、高压系统在使用中如果发生异常,应立即按下换挡面板上的应急高压断电按钮。再关闭点火开关,断开低压蓄电池总开关。将车辆拖至安全区域。

4、如果电池包损坏,出现液体泄漏,切勿触摸。如不慎粘上皮肤或进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近送往医院治疗。

5、如果车辆发生火灾,应立即停靠安全地域,打开乘客门应急开关疏散乘客。灭火时应使用沙土、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如果使用高压水枪灭火,一定要距离车辆2米以外。

6、在光滑路面上制动或加速时应小心,因为急剧变速将导致车辆打滑。在冰雪路面行驶时,请将雪地模式开关打开,这样可以防止紧急制动时,一旦ABS失效,再生制动生效所造成的车辆后轮侧滑。

7、高压电气系统的安全性

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高电压、大电流的动力回路。为了适应电机驱动工作的特性要求并提高效率,高压电气系统的工作电压可达300V以上,电流在数十至数百安培,而且电力传输线路的阻抗很小。高电压和大电流会危及车上乘客的人身安全,同时还会影响低压电气和车辆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所以对电动汽车要定期检查:

(1)是否有部件间的相互碰撞、摩擦、挤压,这有可能使良好的导线绝缘层出现破损。

(2)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或与周围金属出现搭铁。

(3)如果高压电缆绝缘介质老化或受潮湿环境影响等因素都会导致高压电路和车身/底盘之间的绝缘性能下降,电源正负极引线将通过绝缘层和车身/底盘构成漏电流回路。当高压电路和车身/底盘之间发生多点绝缘性能下降时,还会导致漏电回路的热积累效应,可能造成车辆的电气火灾。

二、电池安全条例

1、严禁将电池暴露在55℃以上的环境中。

2、保证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远离危险物品或危险材料。

3、灭火方式:用二氧化碳或者干粉灭火器灭火,或者用沙土、泥土掩埋。

4、严禁拆开、挤压、刺穿或者燃烧;禁止短路。

5、严禁在没有充电保护线路或者使用非电池生产厂家认可的设备充电。

6、禁止将电池丢弃到垃圾中。

7、禁止将其它类型的电池与锂电池串联或并联使用。

8、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避免剧烈震动。

9、更换电池时,请务必断开输入和输出。

10、更换电源管理模块时,断开输入和输出同时,防止螺丝、垫片等物品掉入电池模组内。

11、电池组的工作环境应无腐蚀性、爆炸性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并远离热源。

12、更换电池箱时,请务必断开高压电和低压电,同时卸下服务开关。

13、发现电池供电时间大大缩短或系统频繁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诊断和维护;

14、严禁直接用液体冲洗电池箱体,有导致绝缘失效风险。

第七章纯电动车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漏电处置

由于纯电动车辆为电力驱动,有高压元件,所以驾驶员必须特别注意绝缘报警系统,若发生绝缘报警,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充电过程中发生绝缘报警时,应立即关闭充电电源,并拔下充电枪,通知专业人员前来处理;

2、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绝缘报警时,驾驶员需尽快将车靠边,停止行驶,疏导乘客有序下车,在报警原因尚未排除之前,驾驶员不能强行启动

车辆继续前行。

二、行车过程中异常现象处理

1、如果出现车速异常等紧急情况,应先关掉低压电源总开关,切断低压电源,再将后舱的手动维修开关拔下,切断高压电,最后检查故障原因;

2、车辆行驶中,如发现电制动突然缺失,应深踩制动踏板,靠气制动控制车辆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一般电制动可恢复正常,如不恢复或电制动缺失频次较高,必须及时上报回场修理。

三、电池温度异常及处理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高温报警和电池舱,如果发现某只电池温度超过45℃,则需停车打开电池舱盖查看电池,如有异味或者电池舱内有烟冒出,则按以下程序处理:

1、紧急将车辆靠边停好;

2、切断车体高压(将手动检修开关拔掉),切忌不能关闭低压;

3、及时疏导乘客有序撤离,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使所有乘客和车辆保持30米的安全距离;

4、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处理。

四、发生火灾处理

由于机械故障和人为因素,造成车辆设施、零部件失灵或引起火情的出现,应急处理方法如下:

1、立即停车开启车门(车门开关失效的情况下,用车门紧急开关),疏散乘客,并使乘客与车辆保持3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佩戴绝缘手套,打开车门紧急开关,关闭高、低压电源;

3、如果发现火情,则取出灭火器,给车厢和燃烧部分降温灭火,避免火势蔓延,并立即拨打“119”火警求助,告知消防部门,该车属纯电动车,须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让消防部门能够有针对性的做出反应;如有人员伤亡,应拨打“120”;

4、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经过、事发地点、时间、损失情况;

5、保护好现场,配合事件调查人员查明事件原因。

五、雨天行车注意事项

1、雨中行车,遇有积水区且目测水深在50mm时,应低速行驶(5km/h),防止雨水冲刷,浸泡造成车辆损坏,回场站后通知带班长积水区具体位置;

2、遇积水区超过车辆涉水深度标识,应立即停止行驶,并选择路段地势最高处停车;

3、做好乘客的疏散和解释工作,避免发生纠纷造成不利影响;

4、停车后应立即关闭所有门窗,严防雨水进入车厢;

5、若车辆出现漏电情况,应立即停车,用车门应急开关打开车门,切断电源后,疏散乘客,并及时将情况通知到路队。

六、发生人为纵火等突发恐怖事件处置

在公交车上嗅到强烈汽油味等易燃易爆品或发现可疑爆炸物时,在不触动可疑物的前提下:

1、驾驶员要立即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

2、立即报警,组织疏散乘客及周围人群,同时向本单位及公安部门报警。

第八章罚则

电动车使用、维护、修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凡违反本规定及总公司其它相关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1、发生违规违规行为,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发现一次,处以50-200元处罚,二次加倍处罚,发现三次做下岗处理。

2、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性质:全责、主责、次责,承担经济损失。

(1)全责承担50%;(2)主责承担30%;(3)次责承担10%。

3、因违规行为造成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试行)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电动车驾驶操作规程

第二章电动车驾驶员日常检查维护规定

第三章电动车充电规定

第四章驱动电机的保养与维护

第五章电动车维修操作规程

第六章电动车安全条例

第七章纯电动车公交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第八章罚则

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1)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控制车辆使用寿命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更好的为巡检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总则 1.巡检工作电动自行车为工作所用,不可公车私用,仅限在公司经营区域内的新、老燃气管路沿线的道路上行驶。 2.电动自行车实行“定人定责,集中管理”,谁使用、谁负责车辆的保管、维护保养,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当班人员自行负责。 3.车辆使用人需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碰撞、损坏、配件失灵、失窃、电量亏欠、轮胎亏气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4.在行车过程中,使用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相互飙车、赛车。 5.电动自行车在现场摆放监护,要求摆放在避开施工车辆的安全地带。 6.运行部办公室是车辆管理部门,对于不爱护车辆、违规使用的人员

有权取消其车辆使用的权利,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车辆的使用 车辆使用实行定人定责制度,车辆钥匙由巡检人员统一管理。巡检人员领用车辆后,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巡检人员负责。工作结束或节假日,电动车必须停放到指定电动车停放地点停放和充电。上班前必须做出好车前安全检查并填写《电动车出车前安全检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反馈,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车辆维修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联系方式由车辆管理人员提供。 四、车辆的维护保养 1.车辆使用人有义务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清理,做到车辆要干净整洁。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等,做到安全出车,对自己负责,对车辆负责。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以节省电能。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电瓶车的使用安全,使电瓶车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电瓶车管理规定如下: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1、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给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看楼条件,同时延长电瓶车使用寿命。 2、电瓶车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驾驶。 3、电瓶车主要服务于业主和看楼客人,在未经主管级以上领导的批准下,严禁其它无关人员驾驶和 乘坐。 4、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电瓶车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如出现人为损坏和故障时,一切责任由操作员承 担。 5、操作人员必须在公司指定的范围内驾驶,严禁超出指定区域。 6、操作人员应按交通路线行驶,须熟悉各种交通手势,如因为驾驶者未按规定驾驶而发生交通安全 事故,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操作人员必须随身保管好电瓶车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转借)他人,如发生丢失事件,由操作 员负责赔偿损失。 8、如电瓶车发生操作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上报领导通知相关技术人员检查维修,并做好 纪录。 9、严禁操作人员酒后驾驶,行驶时不得前倾后靠,东张西望以及思想不集中。 10、在停车区域内等候客人时,不准哼歌、吹口哨、玩手机、吃零食,听录音机以及看书报。 不准伸懒腰,跷二郎腿,随地吐痰等有损形象的事。 11、操作员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客人)友善,热忱,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 语。 电瓶车操作规定 12、操作员在操作前必须读电瓶车的说明书,并牢记游览车操作。 13、在进行操作前,应先确认车辆无故障后,例如检查电门锁是否在"关"的位置上,电源接插 件是否连上,电压是否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14、控制电路的电源开关、右旋钥匙,就可以接通电源,电压表开始显示电压值。 15、操作员应注意显示电瓶车电压的变动情况,表内刻度,盘上有红区(严禁使用立即充电), 黄区(可以使用,最好补充电源),绿区(正常使用范围)。 16、电瓶车行驶过程中,在左右转弯时,应把方向灯打开,看一下倒车镜后是否有车,如无车 时方可转弯 17、操作人员应按交通行驶路线行驶,如在行驶路线中,遇到相应的障碍,应松开加速器的踏 板,放慢速度,然后踩刹车,障碍过去后,再缓缓踩下踏板加度行驶。 18、坡道停车时,应先踩住脚刹踏板,再拦紧车刹手柄,行车制动时,应先放下右脚的加速踏

小区电动车管理方案

一、难题: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电动车充电的问题就日益突出。电动车车主为了给电动车充电,要么从自家窗口扔下一根很长的临时电源,要么得把电瓶取下来抬回家充电。而小区的物业方面,如果为车主设立免费的充电电源,那么电费由谁来出?如果指派专人收费,人员工资不合算,而且会存在管理问题(比如当天收费多少,无法明析)。为有效解决上述困扰广大电动车主和物业的难题,我司采用了长沙汇腾科技的投币(刷卡)式电动车供电站。产品的铺出既给电动车车主带来了方便,也规范了物业的管理,受到广大电动车车主一致认可和好评。 二、产品介绍: 投币式电动车供电站,由一台控制器外加九个两孔插座构成,控制器内装有数字电度表及空气开关,主机具有真假币识别功能,识别率可达到99.7%。出厂设置只识别一元硬币(也能根据客户需要定制可使用代用币的机型,还可实现投币、刷卡两用)。控制器有九路供电端口,每路通道都有其独立的显示窗口与控制按键,用户在投入硬币(或刷卡)后,按下其中的一个控制按键,控制器就会给对应通道的插座供电,各通道的工作状态与工作时间(倒计时)可以通过其对应的显示窗口显示出来。考虑为适应不同型号的电动车,控制器输出的是220V电源,给电动车充电时还是需要插接上电动车自带的充电器。 三、产品性能特点: 1. 用户可自主设定单位币数的通电时间,1-999分钟可调。 2. 倒计时显示,时间到了自动断电。 3. 设有保护电路,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 4. 安装使用方便,具备220V交流电源即可安装和使用。

五、安装方法: 1、选择安装于车棚及停车场方便电动车充电的墙、柱上,根据箱体背面四个孔的孔距,在墙、柱上打孔分别用两个6毫米膨胀螺丝和两个6毫米自攻螺丝固定箱体。如安装在室外,应做好防雨雨棚。 2、根据一般电动车充电器电缆线的长度,其主机安装高度为箱底部距离地面100-120厘米,输出端口(插座)距离地面30-40厘米,每个端口(插座)之间的距离保持50-100厘米为宜。 六、投资回报分析: 如在小区物业设定1元钱充电2小时,电费为0.7元/度,商场设定为1元充电1小时,电费为1.2元/度,假定每个端口平均每天有8小时工作,9个端口每个月的收益分别为: 小区每月的收益为:1元/2×8小时×9个×30天=1080元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 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 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 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 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非机动车场管理方案项目因其业态不同分为写字楼、住宅、东区LOFT三个组团,在各组团设有对应非机动车停车库,其分别位于: 1、写字楼非机动停车点 2、 3、 一、非机动车开放时间: 1.写字楼非机动车库:工作日07:30-20:00;法定节假日、周日08:30-18:00(春节假日不 开放);

2.住宅非机动车库:24小时开放; 3.LOFT非机动车库:每日07:30-20:00; 二、收费标准: 非机动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实行“一车一牌、收费停放”原则,其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

备注:车辆超时是指在当天本非机动车库规定开放时间外不超过24:00前提取车辆。 1.月租车辆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月租车辆者必须是保利中心项目业主或单位或合法租赁本项目的客户或单位,其月租办理流程如下: 三、 非机动车库运行管理细则 非机动车库实行分区规范停放: 摩托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停放区域 自行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充电区域 2. 非机动车进入车库后在管理员处领取泊车牌到指定区域停放: 泊车牌分A/B 牌,A 牌由车主保管,凭牌取车,B 牌悬挂于车头。 3. 管理员对进入车库的车辆发放泊车牌并进行登记,取车时核对泊车牌和登记信息相符 后收费放行。 车辆过夜 1元/车/夜 客服部核实 办理身份登办理人带有

4.办理月租(免费)的非机动车在车头显眼处贴上标注月份的月租(免费)防水标示, 每月标示由颜色进行区分。 5.免费车辆主要针对客服中心内部员工和其他经项目经理签批同意的车辆。 四、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 2. 3. 4. 7.负责对库内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库内的消防以及停车库、值班室的清洁工作; 9.协助部门做好人员、物品进出管控,禁止违禁工具或材料从非机动车库进入,检查大 件、贵重物品出门条;

电动车管理规定【最新版】

电动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 (一)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二)三轮电动车:是指以蓄电池为能源的三轮电动货车。 (三)残疾人轮椅车:包括机动轮椅车和电动道路型轮椅车。 (四)小型低速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最大时速不超

过70km/h的低速四轮车。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及通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电动车的监督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电动车的交通管理工作。 市、县(区)经信委、质监、工商、税务、价格、财政、交通、环保、市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残联、保险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车监督管理和配合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车驾驶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并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二章生产、销售、维修 第六条市、县(区)经信委、质监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加强对企业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电动车管理方案资料

电 动 车 保 管 及 充 电 管 理 手 册 (参考版)

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停放、保管、充电管理方案 随着摩托车在城区内的逐步禁止和淘汰,电动车已逐渐成为一部分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据不完全统计,电动车在城市居民住户中的普及率已达到25%,即平均100户城市居民中电动车的保有量约为25台。面对如此庞大的使用市场,如何系统性规划电动车的停放、保管,规范电动车的充电,已成为物业管理公司、住宅开发公司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重点、难点项目。针对目前市场上电动车停放、保管、充电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我公司特针对规模以上小区(住户数200户以上,有较规范的整体物业管理系统)制定以下几类管理方案,以供参考: 第一种管理方案:电摩规划全部在地面上管理 模式一:免费停放,自助充电 1:免费停放; 1、1电摩车进出与业主步行通道一致,有门禁的可调整门禁横栏宽度,预留电摩进出口(宽度为1.2-1.5米),同时用油漆在地面标注“电摩专用通道”; 1、2物业公司本着尽职的态度,可以免费给电摩车办理进出门通行卡(普通塑料卡片),通行卡编号管理,与房号对应,业主进门拿卡,出门放卡,卡由保安管理收发,办理通行卡时签订因免费而免责的协议,避免后期纠纷;同时保安处存用户档案,用于用户遗失或忘带通行卡时核实身份。临时外来车辆发放临时卡,管理与业主管理模式一致,只是不用去物业公司办理卡片和签订免责协议,但临时卡片上注明只免费停放,不承担保管责任。所有卡片上预留只有内部保安人员能识别的暗记,避免犯罪分子造假卡偷窃。 2:自助充电; 2、1在电摩进入小区后,物业公司在明显位置指引停放区域,停放区域尽量设置在每栋楼下的闲置空间,符合业主就近停放的习惯,投币式充电站同时安放在停放区域的明显位置,提供自助充电。通过以上措施能有效的引导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有利于定置管理和安全管理。 3:此模式的优点 3、1电摩若万一遗失或损坏,因未收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可完全免责; 3、2除门卫处保安增加部分工作量外(收发卡),其余保管和充电基本不需要增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及时给车辆充电,使用人使用后发现电量剩余2至3格后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充电,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20号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一次,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电动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市区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实现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规范有序,人力三轮车规范运营,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速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二、行动时间 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1日至5月20日)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5月21日至7月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7月21日至7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城管工作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一)设置“百米一岗”卫生督查员的市区主干道、广场、商贸区域,由“百米一岗”卫生督查员按交巡警部门划定的区域负责有偿看护,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有偿看护时间内,“百米一岗”卫生督查员负责缴费车辆的停放引导、整理工作,看护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责任单位:局城乡公环处。 (二)划定区域以外的道路、街巷、广场、商贸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纳入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范畴,由市容环卫责任主体对责任区内的

非机动车停放进行引导和规范,属地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对市容环卫责任主体的履约情况进行督查。责任单位:京口、润州区城管局、新区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市区执法巡查工作,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破坏市容市貌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支队、京口、润州区行政执法分局、新区行政执法局。 (四)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确保在7月1日第二批1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正式运营,同时提高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公共停车管理处。 (五)加强市区人力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按照“控制总量、逐步淘汰”的原则,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人力三轮车在营运过程中车容车貌整洁、遵守交通法规、无乱停乱放。责任单位:市人力三轮车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阶段小结; 2、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小结于5月20日前报送;第二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15日、30日和7月20日前分三次报送;第三阶段以及专项行动总结于7月30日前报送。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加强电动车的管理,延长使用年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全体使用电动车的岗位人员。 三、电动车配备情况 四、驾驶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做好本职工作; 3.熟读《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操作与维护; 4.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 5.时刻铭记公司的服务宗旨,文明、安全驾车、礼貌服务。 五、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归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 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部门责任人应监督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在过弯道和过 减速带时,注意减速;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注意保持正常的速度,不得超速行驶,更不得飙车;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部门负责管理制度,每位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 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部门负责人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维修;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电动车不得开出***区域,不得交给非专业人员试驾,(如遇客人要求试驾,我们应该礼 貌拒绝),若发现员工搭乘电动车者,将按照后面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9.行驶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驾驶; 10.严格按照处罚规定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六、车辆的使用 1.在使用区域内如果道路泥泞,严禁使用电动车 2.每次领用人在使用前后按照规范填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见附件一); 3.车辆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持有,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才可以使用,并签 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使用后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者进行责任追究承担; 4.节假日值班期间,车辆钥匙交给总值班负责人,车辆借用同样应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 表》,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须电话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七、电动车警用装置使用的规范管理 配置有警报器、警灯、喊话器的电动车,未达如下情况,不得擅自使用: 1.使用部门:秩序维护部 2.使用区域:项目内 3.可以使用情况: 八、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 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 求; 4.充电器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九、车辆的维护保养 1.各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每月20日,部门负责人对车辆进行 定期检查;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 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新)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1.0总则 为进一步促进小区电电瓶车巡逻安全、规范,切实加强电瓶车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费用支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0巡逻、巡查管理 2.1驾驶员任组长,随行队员为成员,全体队员听从组长指挥; 2.2遵守《交通法规》行车,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巡逻、巡查,发现队员、业主或客户等有违犯物业管理行为,当场进行制止、劝阻、报告制度; 2.3巡逻中在遵守《员工手册》的同时,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吹牛、开快车,与车辆或行人抢道,在小区巡逻时车辆应慢行,巡逻途中有人求救或处理业主事务时应主动下车,行礼后,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得有违规行为。 2.4项目发生突发事件,必须主动积极参与协助和处理相关事件。 2.5巡逻时对有违规队员处理建议权,对违规队员现场填写《工作提醒单》,同一队员或同一岗位连续两次违规的项目给违规队员填写记过单一次;

3.0车辆管理 3.1驾驶员素质 3.1.1必须持有有效驾照; 3.1.2 52周岁以下; 3.1.3驾龄6年以上(从事驾驶工作),没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3.1.4经公司筛选合格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时间暂保持不变),需与公司签订交通事故安全协议; 3.2卫生管理制度 驾驶员每日上班应立即清洁车辆: 3.2.1车辆每日须做到全车无水垢,泥垢,无灰尘,无垃圾,无 卫生死角; 3.2.2挡风玻璃洁净,无指印,无其他痕迹; 3.2.3座位座套清洁,无异味,无破损,无灰尘; 3.2.4扶手无灰尘,无杂质; 3.2.5重大任务礼观车辆达到卫生清洁标准; 3.2.6工程、维修、保洁、配送车辆,处使用过程中,其他时段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长岛慢系统电瓶车管理制度 为提升慢系统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定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一、电瓶观光车管理总则 123456二、电动观光车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1)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2)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3)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4)电动观光车停运后,必须停入指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 1) 2) 电池组中最少有一块电池出现问题。此时,应及时联系公司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修复或配组。这样能相对延长电池组的寿命,最大程度地节省开支。 3)避免大电流放电 电动观光车在起步、载人、上坡时,尽量避免猛踩加速,形成瞬间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容易导致产生硫酸铅结晶,从而损害电池极板的物理性能。

4)正确掌握充电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情况,把握充电频次。充满电后运行时间较短就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形成过度充电,使电瓶发热。过度充电、过度放电和充电不足都会缩短电瓶寿命。 5)避免暴晒 6) 7) 害。 ◆检查蓄电池内部电解液高度,如发现电解液过低,应添加蒸馏水或专用铅酸电池补充液。切忌用饮用纯净水代替。 ◆电动车在使用时,要轻踏加速踏板,否则瞬间的大电流放电会损坏蓄电池。 ◆电动车在短距离使用后建议您及时将蓄电池充满电,让蓄电池始终保持饱和状态,可保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8月3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击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自行车。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公安机关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道路通行管理,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盗抢案件的预防及侦办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

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公布在本市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查处。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协助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当依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 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制造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商应当承担回收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责任。 鼓励消费者将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交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商回收。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 第七条本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 凡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四轮电瓶车营运管理制度】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四轮电瓶车营运管理制度】 四轮游览电瓶车营运管理制度填空题: 1、四轮电瓶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着统一标志服、佩带上岗证、工牌,随身携带 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七、四轮电瓶车不准超速行驶(景区限定最高时速为20公里/小时),不准横冲直撞,不准随意超车,不准闯红灯。 八、四轮电瓶车乘载游客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按核定人数载客,不准超员,不准站立乘车,不准在车上横躺竖卧。 九、严禁使用刺耳喇叭及低音炮等高音音响。 十、四轮电瓶车必须随车携带灭火器。 十一、严禁把四轮电瓶车交给无《资格证》和犯有妨碍驾驶疾病的人驾驶。 十二、严禁在古城内主干道随意揽客、搭客、候客、落客。

十三、四轮电瓶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严禁逆向行驶、逆向停车,严禁随意乱停乱放。 十四、严禁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及外环以外的道路行驶。 十五、四轮电瓶车司乘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外,包括停车场门口、周边及其它区域,随意拦截旅游车辆,带旅游车辆去合法停车场以外的其它非法私设停车场、道路两旁的人行通道及其它能停车的空闲地方停放、载客。 十六、四轮电瓶车排队营运的,必须根据排队顺序,进一辆机动车发一辆四轮电瓶车(有智能管理系统的停车场以拦杆升降为准),无论揽客成功与否,均视同该车该次候客完毕,可在队列尾部重新排队,不得插队,不得在队列外揽客、搭客。 十七、四轮电瓶车在停车场内要停放有序,整齐划一,不得乱停乱放,横七竖八,不得你追我赶,到处乱窜。 十八、排队候客时,若轮到发车,可该车不在候车位时,视作已发车完毕,不得用其它四轮电瓶车代替。

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非机动车场管理方案 项目因其业态不同分为写字楼、住宅、东区LOFT三个组团,在各组团设有对应非机动车停车库,其分别位于: 1、写字楼非机动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1单元地下B2、B3部分; 出入口:写字楼机动车库入口右侧。 2、住宅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西区2号楼3、4单元地下B1部分; 出入口:住宅机动车库出入口左侧。 3、东区LOFT非机动车停车点 地点:东区LOFT2、3号楼大厅左侧。 根据保利中心项目各组团使用性质不同的特点,规范项目非机动车库管理秩序,更好的为各业主、客户提供优质的泊车服务,特制定以下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一、非机动车开放时间: 1.写字楼非机动车库:工作日07:30-20:00;法定节假日、周日 08:30-18:00(春节假日不开放); 2.住宅非机动车库:24小时开放; 3.LOFT非机动车库:每日07:30-20:00; 二、收费标准:

非机动车库内停放的车辆实行“一车一牌、收费停放”原则, 其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分为月租车辆和临停车辆,其收费标准如下: 备注:车辆超时是指在当天本非机动车库规定开放时间外不超过24:00前提取车辆。 1.月租车辆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月租车辆者必须是保利中心项目业主或单位或合法租赁本项目的客户或单位,其月租办理流程如下: 客服部核实办理身份登记

三、非机动车库运行管理细则 1.非机动车库实行分区规范停放: 摩托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停放区域 自行车停放区域 电瓶车充电区域 2.非机动车进入车库后在管理员处领取泊车牌到指定区域停放: 泊车牌分A/B牌,A牌由车主保管,凭牌取车,B牌悬挂于车头。 3.管理员对进入车库的车辆发放泊车牌并进行登记,取车时核对泊 车牌和登记信息相符后收费放行。 4.办理月租(免费)的非机动车在车头显眼处贴上标注月份的月租 (免费)防水标示,每月标示由颜色进行区分。 5.免费车辆主要针对客服中心内部员工和其他经项目经理签批同意 的车辆。 四、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车辆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对非机动车库停放车辆和人员的管理。防止车辆损坏 或丢失; 2.按规定开放时间准时开放非机动车库;

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电动车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电动车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防护用品,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早上08:30分至当日下午17: 00分,共8.5小时。充电时,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仔细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7、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 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电瓶车的使用和管理,让电瓶车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保证电瓶车正常用于现场维护工作,确保交通驾驶安全和人身设备安全;防控任何意外事件的发生。 2、执行程序 2.1电瓶车的使用管理原则: “专人驾驶,确保安全,申批使用、厂内行驶”; 2.2电瓶车的日常保管由综合班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也由综合班负责,电气班配合; 2.3电瓶车必须指定专人驾驶,专门驾驶员由各专业推选出一人和各值的值班负责人组成,经项目安全主管对其驾驶实操进行鉴定,确实具备驾驶技能的再报项目审批和正式公布后,方可允许驾驶电瓶车; 2.4 各班组白天维护工作确实需要用到电瓶车时,直接向综合班班长提出申请,由该专业班组专门驾驶员向综合班领取电瓶车,每次用完应及时将电瓶车交回综合班,如车辆存在问题,应如实向综合班反馈,否则,后果自负并受到相应考核; 2.5 夜晚期间,如需运用电瓶车时,则统一归由当天的值班负责人管理和驾驶; 2.5电瓶车原则上只能在电厂区内驾驶使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驾

驶出厂区,违者后果自负并受到相应处分; 2.6严禁在消防通道和妨碍安全生产的地方停车,并严格遵守厂方相关管理规定,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 2.7严禁违章驾驶和未经批准公车私用。 3、对驾驶员的要求 3.1驾驶员由各专业推选,要求身体好、思想好、技术硬,须经驾驶实操培训,确实具备驾驶技能,并在项目安全备案; 3.2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学习和参加安全活动,在使用电瓶车的前后应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故障应及时上报告处理; 3.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3.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和安全规定驾驶车辆。 3.5驾驶员不得将电瓶车交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也不允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电瓶车转交其他未申请用车的驾驶员驾驶。

景区电瓶车运营管理制度

三郎洞景区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为提升景区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动观光车管理总则 1、电动观光车由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当班司机“专人专车”责任制。 2、电动观光车钥匙、工具,充电器、打气泵、电池等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3、电动观光车应按照规定统一停放在景区指定位置。 4、电动观光车应遵循景区线路规定,不允许超出景区规定线路的范围。 5、电动观光车应遵循持票乘车,无票不许乘车的规定。 6、电动观光车应严格按照指定站点停靠,方便游客乘车。 7、严禁司机沿路收客,私自收取电动观光车费,如有发现必将重责。 8、每日出车前及收车后当班司机应检查电池剩余电量,轮胎等情况,确保电动观光车不带 病工作,预防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如发现影响出车的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电动观光车的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1)、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2)、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3)、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4)、电动观光车停运后,要停入制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电动观光车的保养 “保养”是确保电动观光车正常运行和安全保障的先决条件,驾驶员和部门管理者除接受专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外,要通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定时维护保养,具体的维护保养项目、方法及标准要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执行。 (1)、严禁存放时亏电 电动观光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亏电状态是指电动观光车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造成充电不足,电池容量下降,影响电动观光车的使用,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电池损坏越严重。因此,观光车闲置不用时,应至少每月充电一次,这样能较好的保持电池状态。 (2)、定期检查 要确保,每日,每周,每月定期检查电动观光车的各项指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续航里程大幅度下降,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维修。 (3)、避免大电流放电 电动观光车在起步、载人上坡时,尽量避免猛踩加速,形成瞬间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容易损害电池极板的物理性能。 (4)、正确掌握充电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程里程情况,把握充电频次。避免过度充电,过度放电,以及充电不足等情况。 (5)、经常检查轮胎气压 将轮胎气压保持在正确的胎压,必须至少每星期检查一次胎压,不正确的胎压会造成耗电、行驶里程短、降低驾驶的舒适性、降低轮胎寿命,并降低行车的安全性,引发安全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动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人事行政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 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 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消防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 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 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厂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 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工厂安全责任人或消 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工厂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 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厂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设备科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人事行政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人事行政部等相关部门申请 “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经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在 施工现场摆放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充粉费用,如若造成其它损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 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人事行政部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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