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原则,标准]浅析意识正解的原则与标准

[意识,原则,标准]浅析意识正解的原则与标准
[意识,原则,标准]浅析意识正解的原则与标准

浅析意识正解的原则与标准

一、求解意识的现状

当我们的先祖发现,身体里面有一种鲜活的东西,认识着、思考着缤纷世界,且身体同样是这种东西认识的目标,并将这种东西排除在身体等事物之外时,意识的概念就诞生了。因此,对意识的认知,不仅能追溯到制造出意识这个词的某个时刻,甚至可以追溯到出现宗教、出现灵魂等概念的文明诞生的初期。今天,人类文明已经创造了无数辉煌的成果,我们制造的卫星包围着这颗星球,无数信息以光速在星球表面传播,我们的探测器已经在其他星球上漫步,我们已经分解了原子,甚至质子;但是,我们仍未完整地认识意识,仍在探索意识的本质。因为求解意识,很可能是历史上最困难的问题。

(一)独立概念的否定

在已有的关于意识的认识里,有一类已经不能继续保留,那就是仅用独立概念来回答什么是意识。所谓独立概念,即仅人为地编造一个解释或答案,且这一概念即不是其他概念推导的结果,也不作为其他概念的基础;即没有起点和根源,也不能发展和推广。例如,我们可以直接定义意识是一种超越物质的东西。这一结论似乎为意识给出了解释,但事实上这个解释即没有证明过程,也没有理论基础;即无法通过这个结论掌握意识的其他特征,也无法把这个结论应用在实际生活和教育、心理、管理等领域。且根据哥德尔第二不完备性定理:如果系统S含有初等数论,当S无矛盾时,它的无矛盾性不可能在S内证明,即任何相容的理论体系不能用于证明它自身的相容性。因此,独立概念无法有效地证明自己的正确,是封闭、不开放的,且没有意义和价值,不可能是意识的正解。

无论独立概念装饰得多么漂亮,我们都不得不放弃它们。意识的正解,必须有理论基础,必须有证明过程;所得答案必须能够继续发展,推导出更多答案。不仅必须回答意识是什么,更必须直接、正面地回答与意识相关的其他问题。

(二)求解意识的主要困难

我们知道,我们对身边事物的理解、认识,就是意识的活动,例如我们认识到周围的空气、温度,理解文字、符号的意义等;我们控制身体实施的运动,就是意识的行为,例如吃饭、走路、穿衣等;我们目的,也就是意识的欲望和诉求,例如口渴想喝水、性冲动、想得到更高的社会地位等。那么,意识相关的问题就主要包括:意识的思想、认识;意识的行动、行为;意识的欲望、诉求。这些问题,正是求出意识正解最主要的困难。因为,对意识的认识,本身就是意识的思想、认识;求解意识,本身就是意识的行动、行为;尝试揭示意识,本身就是意识的欲望、诉求。那么,我们在回答意识是什么时,如果答案是意识的正解,就必须完整解释自己为什么要求解意识的本质同时必须完整解释回答意识本质的这一意识行为,如何实现、如何发生、如何完成;更必须同时解释,我们对意识正解的理解、认识,究竟是什么。

二、意识正解的基本原则

当然,即使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揭示意识奥秘的课题也从未被搁置过。现在,主要有两个学科持续地探索着,即医学和心理学。这两个学科都为求解意识付出了巨大的投入和努

力,也收获了巨大的进步,并诞生了许多关于意识、关于思想的学说。这些学说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不同的结论和不同的证据,有的学说更相信,自己已经完整地解答了意识。在这里,我们不必涉及现有意识的学说的内容,我们不必讨论现有意识的学说是否正确,是否权威。因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无论是任何一个关于意识的学说,必有一无可置疑的基本原则是理论必须遵守的。即意识的正解,必须基于现实,符合现实。

如果意识的解是正解,必定基于意识的现实现象,所得结论必定能正确地解释现实,更能被现实证明。否则,如果不基于现实、符合现实,与现实矛盾,不解释现实,理论就只是人为编造的逻辑迷宫而已,与架空的幻想小说没有本质区别。即浪费研究者探索的投入和努力,也浪费学习者的时间和精力,没有现实意义和现实价值。因此,关于意识的理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还是未来的,必须基于现实、符合现实,才有可能是正解。且这一基本原则可以具体地细分为两个方向。

(一)第一原则

求解意识,第一个最简单,最无可置疑的现实就是:我就是意识。正在思考的我,正在呼吸的我,无疑就是意识。当然,从批判的角度,我们仍要提出将意识与自我独立分割的可能性;即我并不是意识的可能性。

意识最基本的功能是思考、感觉。如果将意识与自我分割,认为意识与自我是独立的不同对象,那么,要么自我拥有思考、感觉的功能,且意识没有思考、感觉的功能;要么意识拥有思考、感觉的功能,且自我没有思考、感觉的功能。即思考思想、感受感觉的不是意识,而是自我;或者思考思想、感受感觉的不是自我,而是意识。这无疑是荒诞的,并与现实不符。且如果求解意识的研究者,认为自己并不是意识,认为意识与自我不统一。那么,要么意识不具备理解和思考的功能,这一认为不属于意识行为,而属于非意识的研究者要么这一认为属于意识行为,但不属于研究者的行为,研究者不能思考,也没有思想,更不可能有求解意识的能力和资格。这无疑也是矛盾的。

因此,我不可能不是意识。无论在任何条件下,感受我的感觉的,必定是我;思考我的思想的,也必定是我。根据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确定:求出意识的正解,必须以意识即自我为基本原则。即必须以意识=自我为基本原则。

(二)第二原则

所谓正解,即正确的解答。正确的,符合现实的答案,无疑就是科学的答案。以数学为例,数学从认识现实生活中事物的数量出发,逐渐探索数的关系和规律,空间中点、线、而的关系和规律等。从数学的反证法上可以发现,数学排斥所有的矛盾和错误,只保留和发展正确、真实的结论。以力学为例,力学基于现实中事物之间相互的作用和效果,逐渐探索质量、速度、能量等物理定义的关系和规律。且同样排斥所有矛盾和错误,力学中每一个结论都与其他结论相互支撑、相互证明,例如惯性定律与守恒定律等;而所有矛盾的结论,都必须否定、抛弃。

从以上典型的科学学科可以认识到,科学基于现实,研究现实,科学无疑不是创造,不是艺术创作,不是毫无责任的幻想。且科学以批判为基础,严格、残酷地追求绝对正确。因

此,求出意识的正解,必须以求出科学答案为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我们不将科学明确为求解意识的基本原则,意识的解答不受限于科学的验证方法,不受科学约束,就可能脱离科学、违背科学,更有可能堕落成伪科学。

三、意识正解的标准

很明显,基于现实而细分出来的两个基本原则都非常简单,一是意识=自我,二是必须追求科学。但这两个原则就决定了意识正解的所有标准。

(一)解释自我

1.解释研究者

基于意识=自我,那么,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就是,给出意识正解的研究者,也是意识。因此,如果给出的意识的解是科学、正确的答案,那么理论必定能正确地解释研究者的欲望和诉求,行为和思想。也就是说,如果研究者给出了意识的正解,在研究者定义他人的思想和行为之前,在研究者为其他人的认识、思想编造理论之前,研究者必定能用理论正确地解释自己的一切欲望和诉求,一切思想和行为。包括正确地解释,研究者如何给出关于意识的理论和答案。即必定能解释自己为什么要求解意识,必定能解释自己基于什么条件下通过什么过程找到了答案,必定能解释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如何在给出意识正解的同时,也证明了意识正解的正确性。

2.解释任何自我

且由于任何意识都是自我,每个人都是意识,因而任何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意识的行为;任何个人的任何思想,都是意识的思想,那么,意识的正解必定能够解释任何人的,任何欲望和诉求,任何行为和思想;且任何人的任何欲望和诉求,任何行为和思想,也必定能证明意识正解的正确、科学。这就意味着,无论扮演什么样的社会角色,无论是文还是学术泰斗,无论是妓女还是公主,无论是僧侣还是资本家,无论是全职妈妈还是工程师,意识的正解不仅区分研究者和被研究者,而且必定适用于任何人,也被任何人证明。因此,证明或否证意识的解是否正解,并不是少数人独享的资源或特权;且如果意识的解是正解,必能被任何个人理解并认同。

(二)符合科学

意识的求解必须以得出科学答案为基本原则,那么,意识的正解必定符合科学,必定是科学结论。数学、几何学、物理学都是科学的典型代表,我们可就以根据这些学科的共有特征,确定意识正解的科学标准。

1符合客观

首先,科学不仅是正确、真实的知识,也是客观的认识。例如,勾股定理、高斯定律、欧姆定律、安培定律、角动量守恒定律、万有引力定律等等科学结论,都是客观的。即从不以任何意志为转移,从不受任何主观因素影响、作用。在人类诞生之前或之后,甚至在太阳

系形成之前或之后,勾股定理、焦耳定律、万有引力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无疑都不受影响,都不会变化、变动。人的存在与否,不作为任何科学结论的条件。因此,意识的正解符合科学,就必定符合客观。意识的正解就不应是主观捏造的产物,而应是研究者通过探索发现的客观规律。换句话说,意识的正解必定是发现,而不是发明。

那么,首先,意识的正解就不应受研究者的任何主观因素影响、作用。即无论研究者个人的条件为何,意识的正解不受任何作用、影响。即使意识的解是研究者揭示的,只要所得解是意识的正解,无论研究者的职业背景和成长经历为何,无论研究者的身份、地位、性格、性别为何,都不作用、影响意识的正解,意识的正解依然保持客观、保持不变;无论采取任何行为,研究者都无法按照个人的意愿变动答案。因此,研究者只有揭示、解释意识正解的功能,而没有捏造、扭曲结论的能力。就像欧姆定律是乔治西蒙欧姆发现的,但客观的电流与电压的正比关系不因欧姆的身份、地位改变;就像牛顿运动定律是艾萨克牛顿提出的,但事物客观的运动规律与牛顿的性格、性别无关;就像质能方程E=me。是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求得的,但爱因斯坦也不能改变客观的质量与能量的关系。

且意识的正解从不受研究者的主观因素影响、作用,更不受任何个人、个体的主观因素影响、作用。即无论有多少不同的人,有多少不同的职业背景和成长经历,有多少不同的身份、地位、性格、性别,任何个人的任何主观因素,都不作用、影响意识的正解。意识的正解依然保持客观、保持不变。基于相同的原因,无论是否有人认同,无论是否被误解,是否被蓄意扭曲,无论任何人的任何意愿,无论采取任何行动,只要所得解是意识的正解,就必定不会被变动、被改变。因此,意识的正解不迎合个人喜好,不被权力左右,不受利益驱使。

2符合永恒

就像角动量守恒定律不仅是今天初中教材上的定律,在100亿年前,在远没有地球和人类的时候,行星的运动同样必定符合角动量守恒定律;在无法预见的100亿年后,宇宙中星体运行照样符合角动量守恒定律。无论跨越多么漫长的时间,角动量守恒定律都不会变化,保持永恒。同理,欧姆定律、高斯定理等都是保持永恒的结论。在人类诞生前或在人类消失后,事物永远地相互吸引,电流、电压、电阻之间的关系仍然不变,加法交换律仍然不变。如果我们教材上的安培定律不能适用100年前的电路,也不能适用100年后的电路,无疑不可能列入科学。且意识的正解符合科学、客观,不被任何主观条件作用、影响。那么,无论处于哪一个文明程度,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信息时代;无论我们仍停留在宗教禁锢里,还是已经开启了科学的大门;无论我们仍穿着草裙,还是已经穿着宇航服,意识的正解都不受作用,不受影响。因此,意识的正解符合科学,就必定符合永恒、不变;即不因环境变化而变化,不因时代变迁而变迁。这也意味着,意识的正解适用于任何时代任何背景下的任何个人,也被任何时代任何背景下的任何个人证明。

3.符合统一

综上可知,如果在不同时代、不同环境,需要不同的结论来解释意识,意识的解就不符合永恒而不属于正解;如果对于不同个人,需要不同结论来解释意识,意识的解就不符合客观而不属于正解。因此,对于不同时代、不同环境,意识的正解必定是相同的;对于不同个人,意识的正解也必定相同。由此就可以确定:意识的正解必定符合唯一。即意识绝不可能有多个不同版本的正解,意识的正确、科学的解答只可能是唯一的;这也就意味着,所有关于意识

的学说,都必定能被意识唯一的正解统一。就像古希腊和古代中国,都各自得出了毕达哥拉斯定理和勾股定理,虽然命名不同,但直角三角形直角边与斜边的规律仍然相同、统一。就像无论任何一个数学家,都只会算出相同的圆周率一样。因此,无论任何人,无论来自任何种族、国家,无论使用任何语言,无论身处的历史文化是否各自独立,是否源于不同的文明,都只可能求出相同的,意识的正解。

4.与其他科学相互支撑、证明

例如物理学揭示的电子、中子和质子,是每一个化学式的基础;物理学的泡利不相容原理与每一个化学反应,也都彼此相容。物理学与化学当然相互支撑,互不矛盾。例如地质学可以解释山峰和海沟的形成,天文学同样可以从天体的结构和演变上,解释地质现象。地质学与天文学当然也相互支撑,互不矛盾。可见,虽然分类不同,但各个科学学科之间必定相互支撑,互不矛盾。相反,如果电学与磁学相互矛盾,我们就不可能有日常使用的交流电;如果物理学的结论不适用于化学,我们就不可能有化学式,甚至连化合物的成分都不能完整描述;如果材料学与力学无法相容,我们就不可能有材料力学,就不可能修建大楼,制造飞机。且根据哥德尔第二定律,闭合的理论系统不可能正确。意识的解如果是正确的,不仅能正确解释现实,必能被现实证明,更必定与其他研究现实的学说相互关联,相互证明。

因此,意识的正解必定与其他科学学说相互支撑,相互证明;必定与其他科学学说相互关联,互不矛盾。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医学。医学的目标就是我们的身体,而意识进行的思考、行为,无疑均建立在身体的基础上。如果没有眼球,意识当然不能观看任何景色;如果没有大脑,意识当然不能思考。因而意识的正解无疑必定与医学相互支撑,相互证明;无疑必定与医学相互关联,互不矛盾。

且另一个无疑的事实是,医学的基础是物理学、化学等学科。必须以物理学为基础,才能正确理解骨骼结构和肌肉之间的作用过程;必须有化学为基础,才能正确理解血液里、神经中发生的各种化学反应。而物理学、化学的基础,无疑又是数学、几何学。因此,意识的正解,必定与数学、物理、化学等自然学科相互关联、相互支撑、互不矛盾。如果意识的某个解与医学、物理学、化学、数学等学科无关,甚至矛盾,我们就可以判断,这必是一个封闭、不开放的理论,必定不是一个真实、有效的理论,不可能是意识的正解。

5.具备预言功能

科学结论必定与现实相关,且科学结论必定符合客观绝对,必定永恒不变,理所当然地,我们就可以通过科学结论准确预言尚未发生的事实。例如天文学家可以用万有引力定律计算出日食发生的时间,以及那个城市会有日偏食,那个地点可以看见日全食,能提前数星期在电视上提前告知大众,让人们做好欣赏的准备。例如1869年门捷列夫提出了元素周期表,并根据周期律预言了三种新元素及其特性,并暂时取名为类铝、类硼、类硅。继而在1871年发现了类铝,即元素;1880年又发现了类硼,即元素抗;1886年发现了类硅,即元素锗。而且,这三个新元素的原子量、密度和物理化学性质等,都与门捷列夫的预言准确相符。我们可以确定,科学必定具有预言功能。相反,如果某个学科的结论不能预言,或预言与现实不符,就意味着结论不符合永恒不变,或不符合现实,结论就必定是错误的,必定不属于科学。如果工程力学不能确定桥梁可以运行多少年,无法确定桥梁会在什么条件下发生倒塌,只能在桥梁倒塌后给我们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工程力学当然不符合科学;如果天文学计算不出日

食发生的时间,只能在日食发生后给一个事实而非的理由,而且这个理由同样无法计算出下次日食,天文学当然也没有作为科学的资格。我们就可以再次确定,不具备预言功能的理论不属于科学。

意识的正解符合科学,必定与现实相关,必定符合客观绝对,且无论现有条件为何,意识的正解必定保持永恒不变,我们就可以通过不变的解,预言意识尚未发生的思想和行为,欲望和诉求。因此,意识的正解,必定能准确预言意识的行为、思想和欲望。如果预言是准确的,意识的解就是正解;反之,如果预言是错误的,不准确的,意识的解要么与现实无关,要么不符合客观永恒,必定不属于正解。

四、总结

至此,我们已经清晰地得出了意识正解的原则与标准,可以确定,只有满足以上原则和标准的解,才是意识的正解。反之,无法满足以上原则和标准的解,都不是意识的正解。

但是,除非满足于编造虚构的,不计正误、不计真假的幻想,否则,只要尝试正确求解意识,就无法逃避这些苛刻的标准。而且,无论达到标准的难度多大,仍然没有否定人类得出意识正解的可能性。只有严格遵守以上原则,尽力接近以上标准,才有可能真正正确、科学地解答意识,解答自我。因此,肯定和认可无助于正确求解意识,只有最极致的批判,才能帮助我们接近最终的答案,这是残酷的,也是无法逃避的。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