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辨析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协调研究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协调研究第一章:引言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互相影响、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
随着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不断加强,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协调问题也日益凸显,各国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本文旨在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协调问题,阐述其中的难点和解决方式。
第二章: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基本概念1. 国际法概念国际法是指针对国家与国家、国际组织、国际个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2. 国内法概念国内法则是指针对国家内部的法律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第三章: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1.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问题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交叉领域内,由于两国法律标准、规则的制定方式、制定机构、领域不同,会产生各种冲突。
其中最常见的冲突莫过于自己所制定或有关方重视的国内法与国际条约法、国际公法、国际惯例法及其他各种国际法律规范产生的冲突。
例如,一些国家可能在国内法中规定了特殊的立法程序或程序规则,这与国际条约技术较为难以调和,从而产生矛盾。
2. 国内法对国际法的适用和执行在一些国情下,国家对国际法并不认可或不理解,对其不予理睬甚至拒不执行。
比如,对于某些国际协议的执行,在法律领域上存在着很大争议。
此时,可以依据“最有利于人权”的原则,在应用国际法和国内法时优先考虑保证人权、尊重人权的规范。
第四章: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协调方式1. 国家实施国际法规定根据事先制定的国际协定要求,国家将国际公约、条约、协议等登记在相应的国家机构内,并将约定、协议共享给国家权力机构等所有相关部门,并在具体实施时依法执行。
2. 国际司法机构与国家对话协调如果国际条约涉及诉讼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提交到国际司法机构进行裁决,双方应认真履行义务,切实执行裁决。
3. 国际仲裁机制双方自愿采取仲裁方式,这是协调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一种可行的方式。
相应的仲裁机制也应该具备高度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五章:优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治理1. 提高国际法通过的国际化程度为加强国际法的累进性,开发不断发展的国际法,国际法的国际化必须不断提高,各个国际法的制定方才能扩大对于国际法的接受度,从而消除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冲突。
6.1 认识经济全球化 课件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一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给不同产业、不同群体带来的冲击。 (2)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加剧。(风险全球化)
议学探究与分享二:特朗普表示他计划对中国征收60%关税,以保护 被中国损害的美国本土企业的利益,请问中方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相关链接】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动机
3、影响: (1)积极影响:国际分工的深化,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科技合作与进步。 (2)消极影响:不考虑母国或东道国的国家利益,实行跨过行业垄断、破 坏公平竞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落后产能和环境污染等。
【易错辨析】经济全球化与经济一体化的比较
经济全球化
经济一体化
当今世界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是 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即国家
议学探究与分享三: 结合材料,谈谈习近平主席拉美之行对推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有何启示?
议学探究与分享三: 结合材料,谈谈习近平主席拉美之行对推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有何启示?
引领亚太开放合作启新程。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以人为本,携手推 动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呼吁亚太经济体始终坚持真正的多边主 义,构建开放融通的亚太合作格局、培育绿色创新的亚太增长动能、 树牢普惠包容的亚太发展理念。
➢ 我国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外贸易额持续高速增长,引进外资规模巨大且平 稳发展,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水平不断上升,弥补了内需不足的缺口,成为经济增长 的重要推进器。
生产全球化 贸易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
一、经济全球化的含义与主要表现:
含义:商品、服务及技术、资金、劳务等要素,通过日益频繁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 速流动和广泛配置,世界经济出现了高度融合的局面。
形成
全
低成本的交 物质技术
法律全球化研究的文化视角

20 0 2年 第 5期
( 第 1 总 7期 )
理
论
观
察
NO. 2 2 5。 00
THE0RY ( BSERVE )
Ge r 1 N 化 视 角
王 生 卫
( 京 邮 电 大 学 宣 传 部 普 法 办 公 室 , 京 1 0 7 ) 北 北 0 8 6
化 与 一 体 化 , 法 律 这 一 现 象 的必 然 演 变 趋 势 。 谓 法 律 的 是 所
趋 同化 就是指 “ 同 国家 的法律 。 着社 会需 要 的发展 , 不 随 在 国 际 交 往 日益 发 达 的 基 础 上 。 渐 相 互 吸 收 , 互 渗 透 , 逐 相 从 而 趋 于 接 近 甚 至 于 趋 于 一 致 的 现 象 。 这 一 现 象 不 仅 限 于 私 法 领 域 , 已扩 展 到 公 法 领 域 。 所 谓 法 律 一 体 化 是 指 “ 它 ” 全 球 范 围 内 的 法 律 规 范 相 互 联 结 , 国 之 间 的 法 律 规 范 是 互 各 不 隶 属 的 。 际 法 与 国 内 法 也 被 一 些 人 看 作 两 个 不 同 的 法 国
摘 要 : 法律 全 球 化 在 一 定 程 度 而 言 是 全 球 法律 文 化 相 互渗 透 、 互 影 响 的 过 程 。 相
它不 仅 是 主 权 国 家 对 全 球 性 法 律 文 化 的认 可 与 吸 收 。 是 不 同 国 家 的 法 律 文 化 的 也 传 播 与 进 化 过 程 。 此 过 程 中 , 土性 的 法 律 文 化 与 全 球 性 的 法 律 文 化 在 交 融 中 在 本
规 则 的 全 球 化 , 全 球 性 规 则 被 不 同 国 家 认 同 与 吸 收 的 结 是 果 , 同 一 个 国 家 的 主 权 行 使 以 及 全 球 规 则 运 作 的 效 力 无 它 关。
论商法的国际化特征

致正在通过国内法 的国际化方式实现。从世界各 国来看成 , 这 赋予硬性规范弹性 ,使商事规则能够更好地适应商品经济 的全
得 到有 效配置。因此 , 在现代市场经济 中, 商品经济 的国际化要 经济领域仅需充 当“ 守夜人” 的角色, 商品经济就可以有序的进行 ,
求商法的国际化与之相适 应 ,即各国民商法 的内容在 差异性上 因此 , 这一阶段 国家对经济的调节是一元化 , 而与此相适应 , 商法
渐趋 向零 的极限 。商法 的国际化特征主要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 面:
同, 但 在这种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经济性 质下 , 世界各国的商 品经 程 , 商法 的私法地们受到了挑战 , 商法是私法还是公法这个 问题
济却有着共同的规律 。商法作为商品经济 的基本法, 虽 然带有 它 越来越难回答 ,这种边界在商法 的国际法进程 中逐渐模糊 和淡
的时代 的特 色和民族 的特 色的烙 印,但它的 目的总是为适应商 化。商法边界模糊化起源于私法的公法化 , 伴随商 品经济的全球
论 商法的国际化特征
■李桂英 江 西省 婺源县 人 民法院
摘 要: 商法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规 范, 随着商品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 世界 已经成为一 个统一 的国际大市场, 商品经济 的健康发展是 离不开一 系列的商事规则, 商事规则具有统一性和普遍适 用性在 商品国际化的进程 中就显 的尤为重要 , 如果没有统一 普遍商事规 则, 就会 因解决商事交易产 生的 冲突, 增加不必要麻烦和开 支。为 了满足商品经济的这一 内在 的需求, 就要在 商事领域建
立 统 一 的且 普 遍 适 用 的规 则 。
关键词 : 商 法商 品 经 济 国 际化
从世界各 国的经济发展与商事立法的历史事 实来 看 ,虽然
开发文档的国际化和本地化应该注意什么

开发文档的国际化和本地化应该注意什么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软件和产品的开发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市场或地区。
为了使产品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成功,开发文档的国际化和本地化变得至关重要。
这不仅能够提高产品的可理解性和可用性,还能增强用户体验,拓展市场份额。
然而,要实现成功的国际化和本地化,需要注意一系列关键的因素。
首先,理解国际化和本地化的区别是基础。
国际化是指设计和开发产品,使其能够在不同的语言和文化环境中轻松适应和运行,而不需要进行大量的重新设计。
本地化则是将已经国际化的产品,根据特定的目标市场和语言进行定制,包括翻译文本、调整格式、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等。
在进行国际化和本地化之前,需要对目标市场进行深入的研究。
了解不同地区的语言习惯、文化背景、用户需求和期望是至关重要的。
例如,在某些文化中,直接的表达方式可能被视为不礼貌,而在另一些文化中则可能是常见的。
对于颜色、图标和符号的理解也可能因文化而异。
比如,在某些国家,红色可能象征着吉祥和繁荣,而在其他国家可能有不同的含义。
语言的处理是国际化和本地化的核心部分。
选择专业的翻译人员或翻译服务至关重要。
他们不仅需要精通源语言和目标语言,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技术术语和行业背景。
机器翻译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供帮助,但通常不能完全替代人工翻译,尤其是对于复杂和专业性强的文档。
而且,仅仅翻译单词是不够的,还需要考虑语言的语法、拼写和标点规则的差异。
例如,在某些语言中,名词有性别之分,动词的形式会根据主语的不同而变化。
格式和布局的调整也是不可忽视的。
不同的语言在长度和书写方向上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从左到右书写的语言(如英语)与从右到左书写的语言(如阿拉伯语)在页面布局上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日期、时间和数字的格式也需要根据当地的习惯进行更改。
同时,要确保字体在目标语言中能够正确显示,避免出现乱码或显示不完整的情况。
图片、图标和图形的使用也需要谨慎。
某些图像可能在特定的文化中有不同的解读或者可能根本不被理解。
法律全球化及其与国家主权的关系浅议

法律全球化及 其与 国家主权 的关系 浅议
查 晓雯
( 学院法律 系,广 东茂名 5 5 0) 茂名 200
摘 要 :随着经济和科技全 球化进程 的加快 ,法律全 球化也 悄然兴起。然而,不少学者认为 法律全球化是 乌托 邦。本 文从法律全球 化的内涵 、存在原因和实践表现等角度 出发 ,探讨法律全 球化的客观存在性 ,同时,通过探讨法律全球化与国家 主权 的关系来分析法律全球化是否会弱化 国家主权这 一问题。
关键词 :法律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弱化;国家主权 中图分类号:D 0 0 9 F - 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
全球化作为当今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 ,对世界各国的影响变得越来越深刻 。从早期具有殖 民色彩的海 外开拓到现代的全球性文化、经济和科技融合 ,全球化使社会政治和经济 活动跨越 了边界,人们相互间的 依赖关系不断加 强,这必然要求 国际社会 的法律制度做 出反应 ,由此带来 了对法律全球化 问题的思考 。
法律全球化的客观存在性
系统理解法律全球化 ,首先应把握法律全球化的含义。那么 ,什么是法律全球化 ?对于这一 问题的关 注和探讨 ,学术界从未停歇 。学者们各持 己见 ,对此并未形成统一观点。
( )从理 论上界定 法律 全球 化的含 义 一
美 国加州大学法学教授夏皮罗 的观点非常具有代表性 ,他从两个方面 阐述 了法律全球化的含义 。他认 为,以跨 国商人协议为代表 的 “ 私人造法 ”活动推动 了私法全球化 的进程 ,而全球性对政府 的不信任则导 致 了公法的全球化 。 其他学者则从不 同角度 ,依据不 同标准对法律全球化进行 了定义 ,主要包 括以下观点:第一,法律的 “ 非国家化 ”观点。即法律并非都是主权 国家制定 的,越来越 多的法律将 由各种各样 的经济联合体 、知识 产权组 织、环境保护组织、新闻媒 介联合体等 “ 非国家 ”的机构制定 ,以此服 务于建构无国界的全球统一 大市场 的需要 。例如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就是国际商会编定 的。第二 ,通过 区别 “ 全球化”与 “ 国
全球化背景下跨国人口贩运之国际法分析

第3 9卷 第 2 期
全球化背景下跨 国人 口贩运之 国际法分析
魏 怡 然
( 武汉 大学 法 学 院 , 北 武 汉 4 0 7 ) 湖 30 2
[ 摘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要 ]跨 国人 口贩运 已成 为时国际社会 构成严重威胁 的有 组织犯 罪。 通过近 几十年的 国际立法和机制建
设, 打击人 口贩运 的 国际法规 范体 系已初步形 成。 它为各 国提供 了可靠的 法律依据 , 促进 了相 关国际法部 门的 也 发展 。 但与此 同时 , 些 国际法规 范在 对人 口跨 国贩 运本质 的认识 、 定 、 这 规 执行 和 实效上都存 在 问题 , 也无 法解决 国际法 不成体 系的现 实与打击犯 罪方 面全球 治理 的法律 需要 之 间的矛盾。 有必要修 改国际立法 、 统一基本标 准、 加 强实施机 制 、 进 国际合作 以及寻 求国际司法解决 的途 径 , 促 同时加强 多学科 的联 合研 究, 力求有 效遏制该 项犯
21 0 2年 3月
湖北 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J un l f b i iest( hlsp ya d S ca ce c ) o r a e vri P i o h n o ilS in e o Hu Un y o
Ma . 01 r, 2 2 Vo. . 1 39 No2
一
、
禁 止 跨 国人 口贩 运 的国 际法 规范体 系 的逐步 形成 及 成效
针对跨 国人 口贩 运 的多 边 立 法可 追 溯 至 自 1 9世纪 末 和 2 0世 纪初 …1o 时 , 隶 制 和奴 隶 贸 易 被 9彼 9 奴 取缔 不久[ 欧洲经 济 困难 造成 的 白人妇女 被贩运 至他 国从 事色情 业 的“ 2 1 ; 白奴 贸易 ”Wht SaeTae[ ( i lv rd )1 e 3 从 而 引发 了 国际性 的反 人 口贩运 运 动 。禁 奴 公 约 》 《 和早 期 四公 约嘬 早 对 这 些 问题 做 出 了规定 , 因 为 但
标准规范的国际化与本地化要求

标准规范的国际化与本地化要求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
在这样的背景下,标准规范的国际化与本地化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从定义、需求和实施等方面,探讨标准规范的国际化与本地化要求。
一、定义标准规范的国际化是指将标准与规范从一个国家或地区本地化适应到全球范围内的过程。
它旨在消除国际贸易壁垒,促进全球合作与交流,保证各个国家在经济、科技、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本地化是指将标准与规范适应到特定的国家或地区,以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文化习俗和市场需求。
二、国际化的需求1. 全球贸易:国际化的标准规范能够促进跨国企业之间的贸易合作。
通过统一的国际标准,可以降低贸易壁垒,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与安全性。
2. 科技创新:科技发展迅速,国际化的标准规范能够加快科技创新的速度。
各个国家可以借鉴并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推动自身的科技进步。
3. 环境保护: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国际化的标准规范可以协助各国合作解决环境问题,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本地化的要求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本地化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环境,因此在实施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法律的要求,确保符合法律的规定。
2. 文化习俗: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习俗,标准规范的本地化需要考虑当地文化的差异。
例如,在食品行业,不同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本地化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人民的饮食习惯和文化需求。
3. 市场需求:标准规范的本地化需要考虑当地市场的需求。
每个市场都有不同的特点和需求,因此在本地化时需要了解当地市场的需求,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四、实施标准规范的国际化与本地化1. 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实施标准规范的国际化与本地化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各国可以通过建立国际间的标准组织和交流平台,共同制定和推广国际化的标准规范。
2. 技术交流:技术交流是实施标准规范的国际化与本地化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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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辨析
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是一对容易被混淆的概念,需要加以精确界定和区
分。这是法律全球化研究卓有成效开展的基本前提。
法律国际化 国际关系的存在是国际化的前提。国际化这一概念描述的是不
同国家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相互、彼此影响的程度。在古代社会,
国际化主要是一种区域性现象,而在现代社会,国际化已成为一种全球性现象,
普遍发生于世界各国之间。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作为整个国际化进程一部分的法
律国际化,表征的是各个国家在法律上相互、彼此影响的程度。
法律国际化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密切的方面:其一,国家法(国内法)之间
的相互影响。这是法律国际化的初级形式。为了更好地推动本国法律的改革和发
展,每个国家都必然或多或少地借鉴或移植其他国家比本国法更优秀的法律制度
或者能弥补本国法缺陷的法律制度。因此,各国法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实际
上主要表现为各国法的相互协调、借鉴和移植,最后表现为法律趋同。其二,国
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这是法律国际化的高级形式。各国之间所进行的法
律协调、借鉴和移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消除法律的差异和冲突,但仍然与
全方位、深层次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各国共同遵守的法律只能由
各国共同制定或认可,这就是国际法。近现代国际法的大量涌现和迅速增长,是
国际交流和合作不断密切与加强的必然要求,是近现代世界法律发展的一种基本
趋势。从结果上看,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最后表现为国际社会法律的统一,表现
为各国共同制定和遵守国际法。其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国内法与国际法
在并存的过程中必然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国际法影响国内法,国内法影响国
际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既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也推动了国内法的发展,
是法律国际化的又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从结果上看,国际法的国内化导致各国的
国内法同国际法接轨,最后相互一致;国内法的国际化导致某些国家的国内法转
化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影响其他国家的国内法。
从这三个基本方面来看,法律国际化是一个由国家主导的法律发展进程。一
国的法律是否或者在哪些方面吸收、移植其他国家的法律、国际法律和惯例,一
国是否和其他国家签订并执行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主要取决于该国政府和人民
的意愿。尽管国际舆论压力、国际经济制裁等国际力量对一个国家的法律国际化
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国际社会不存在主权国家对其民众采取的那种强制力量。因
此,在法学范畴体系中,法律国际化是一个以国家为轴心来描述和分析世界法律
发展状态和趋势的范畴。法律国际化概念能够有效地解释民族国家时代世界法律
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在这样的世界格局中,世界层面的法律发展主要表现为民族
国家在法律上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即法律的国际化。
法律全球化 从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90年代以来,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
支撑,以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运动为先导,人类开始进入全球化的新时代。能为多
数全球化理论家所承认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全球化进程将世界的各个部分整合为
彼此依赖、有机的共同体,使遍布高山大洋的浩瀚星球变成为一个全球社会。全
球社会是由无数在地方、民族国家和全球范围内,在社会不同领域为了不同目标
积极活动的个人、集团与组织构成的总体。全球化不仅促成了一大批在民族国家
之上或在民族国家之外的集团、组织的出现,而且也把民族国家之内的许多个人、
集团和组织部分或全部地从民族国家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使世界变成为由多元化
的力量共同主宰的“全球市民社会”。全球社会的存在是法律全球化的前提。不
同的学者由于对全球社会法律发展的趋势和规律的认识不同,因而对法律全球化
的认识不一样。总结以往理论观点的合理内容,可将法律全球化的基本标志和内
容概括为三项:
第一,法律的多元化。在全球化时代,世界不再是民族国家主宰一切的世界,
各种次国家层次、跨国家层次和超国家层次的力量在世界舞台上迅速崛起,成为
同民族国家分享世界治理权的行为主体。全球系统是由各种层次上的行为主体之
间复杂交错的互动关系组成的。每个行为主体都拥有程度不等的能量,都力图分
配全球系统的价值。其中,对国家的权威构成强有力挑战的三类行为主体是政府
间国际组织、超国家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法律上,国家法不再是世界上
法律的唯一表现形式,世界法律开始走向多元化和多样化。
第二,世界法律的一体化。全球化一方面使地方与地方的时空距离越来越缩
短,另一方面又使事物与事物之间的时空越来越扩大。某个组织或者某个人的一
项决定,可能在世界上掀起轩然大波,影响世界上很多人的生活。在法律方面,
全球化使得全球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紧密在一起,成为
一体。在法律一体化的背景下,国内法与国内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国家法与非
国家法等各种形式的法之间以极其复杂多样的方式相互、相互作用。其中任何一
种法律体系的变动,可能会立即引起其他法律体系的变动或者反应。法律一体化
还意味着世界范围内将出现某些“全球性法律”、“世界性法律”。那种认为法
律全球化就是世界法律统一的观点固然过于片面和极端,但是不可否认,法律全
球化必然导致某些被世界各个国家、组织普遍认同与遵守的“全球性法律”、
“世界性法律”的出现。
第三,全球治理的法治化。在民族国家时代,国际关系、国际事务主要是以
各个国家的对外关系、外交事务的形式存在,属于各个国家内部事务的一部分,
因而主要是由各个国家独立地处理或协调。全球化进程产生了一大批跨国家的、
超国家的全球性问题、全球性事务,如地球环境污染、全球气候恶化、世界金融
风暴、南北差距扩大。这些问题和事务虽然涉及到各个国家的国内问题、事务,
但是远非单个国家所能解决的,甚至是众多国家联合起来也难以解决的,而需要
国家的和非国家的、公共的和私人的诸多全球性力量共同解决。于是,在国家独
木难支的全球化时代,全球治理的概念和理论就应运而生。治理概念不同于传统
的统治概念:统治的主体是作为社会公共机构的政府,而治理的主体既可以社会
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两者的合作;统治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
向管理过程,而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从历史发展来看,全球治理的
法治化已成为必然的趋势。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人类越来越不满
足于自发形成的世界秩序,努力建立规范性的世界秩序;其二,全球社会关系的
制度化、法律化已成为一种明显的趋势;其三,在全球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法
治机制已初步形成。有代表性的例子是世界贸易领域。从这三个方面来看,法律
的全球化是由全球社会的各种力量共同推动的法律发展进程。除了国家之外,政
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性国际组织、超国家组织、跨国公司、个人等行为主体都
对法律全球化的推进起了重要作用。
法律全球化是一个比法律国际化更高级、更复杂的阶段。国家是法律全球化
的促动者,法律国际化是法律全球化的起始阶段。但是,随着法律全球化的纵深
挺进,国家越来越难以主宰这一由其促动的历史进程,法律国际化越来越受法律
全球化的影响和支配。在全球化时代,法律国际化的进程仍在继续,但是它不过
是法律全球化大潮中的一股细流。
吉林大学法学院·黄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