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范本

医保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医保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医保管理制度。
二、参保与缴费(一)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如实申报参保人员信息,确保参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不得拖欠或拒缴。
如有特殊情况需缓缴,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就医管理(一)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医保卡。
(二)就医时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诊疗规范和医保相关规定,不得要求医务人员违规提供医疗服务。
(三)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的,应按照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四、医疗费用结算(一)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二)医疗费用结算应遵循“合理、合规、准确”的原则,不得虚报、多报医疗费用。
(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五、医保基金管理(一)严格遵守医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二)不得侵占、挪用医保基金,不得将医保基金用于规定以外的用途。
(三)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和审计监督。
六、监督检查(一)单位应定期对医保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医保经办机构有权对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
(三)对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七、培训与宣传(一)定期组织医保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单位职工和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能力。
(二)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和就医流程,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八、附则(一)本制度如与国家和地方新出台的医保政策不一致,以新政策为准。
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工作,保障医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医保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保机构的医保管理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
第三条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保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医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医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医保人员的职责第四条医保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医保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医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三)负责医保基金的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
(四)负责医保基金的征收、运营和使用。
(五)负责医保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核、医疗费用结算和报销。
(六)负责医保监督和投诉处理。
第五条医保经办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收集和统计医保数据和信息。
(二)负责现场核查和审核医保参保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三)负责医疗费用的结算和报销。
(四)负责医保相关业务的咨询和解答。
(五)负责与医疗机构、药店等相关单位的对接和协调。
(六)负责医保数据的录入和系统维护。
第三章医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医保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医保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决策。
(二)享受医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三)享受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参与医保管理工作的评优评先和晋升晋级。
(五)享受相应的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医保经办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医保工作培训和学习。
(二)享受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三)参与医保工作的评优评先和晋升晋级。
(四)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绩效奖金。
第八条医保管理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管理制度。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医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保守医疗保险资金和个人信息的保密。
(四)主动接受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五)积极配合工作任务的调配和安排。
(六)不参与利益输送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医保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对医保管理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医保最新管理制度

医保最新管理制度一、全面覆盖为了实现全民医保制度,国家不断完善医保管理制度,以保障全国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目前,我国的医保管理制度在城镇和农村都已经建立起来,并且实行了医保卡的普及,使得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医保的保障。
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我国不断优化医保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此外,还加强相关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合理、安全。
同时,还积极与各地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网络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项目,为人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科学管理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为此,国家不断完善医保管理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医保基金的滥用。
同时,还加强医疗服务费用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杜绝过高的医疗费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此外,国家还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医疗服务数据采集和统计,为政府监管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同时,还推进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加强医疗机构的绩效考评,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加强监管为了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国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健全的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的使用和流向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同时,还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防止医疗服务费用的过高收取。
此外,还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制度,严格监管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四、便民服务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国家不断推进医保便民服务,优化医保服务流程,简化医保报销流程,提高医保报销效率。
同时,还加强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此外,还积极开展医保宣传,提高人民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增强人民的医保意识,促进医保管理制度的落实。
医保人员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保人员服务行为,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医保工作人员,包括医保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医保人员服务管理活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医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公开公正原则:医保服务管理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便民利民原则:医保服务管理活动应方便参保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四)廉洁自律原则:医保人员应廉洁奉公,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二章服务职责第四条医保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提高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二)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监督和核算,确保基金安全。
(三)负责医保业务经办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报销等业务。
(四)负责医保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保经办人员职责:(一)负责参保人员的登记、缴费、报销等业务的办理,确保业务办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负责医保基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管,防止基金流失和违规使用。
(三)负责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合作单位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医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四)负责医保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医保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第六条医保服务人员职责:(一)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咨询,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二)负责医保业务的解答和办理,确保参保人员满意度。
(三)负责医保投诉的处理和反馈,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医保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改进服务。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七条医保人员应遵守以下服务规范:(一)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二)热情接待参保人员,主动询问需求,耐心解答疑问。
(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办理业务,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
医保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医保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一、概述医保工作人员是医疗保障领域的从业人员,是医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医疗保障程序中重要的角色。
因此,对医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医保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出发,介绍医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二、医保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医保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制定本地区医保政策,负责医保报销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等;2.负责医保基金的运营管理,监督医疗机构的医保费用报销行为;3.开展医保宣传教育,解决社会公众对于医保政策和制度方面的疑惑;4.对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业务质量进行审核;5.协调各个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进行医疗费用的控制和协调,减轻医疗机构的负担压力等。
医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涉及到财务、政策和民生制度等多个方面,要求他们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
三、医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1. 岗位培训制度岗位培训制度是医保工作人员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医保机构应该为新进员工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对政策法规、基金管理、审核流程等方面进行培训,并在员工进入工作状态后进行必要的考核。
此外,制定定期培训计划,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更好的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2. 业务知识考核制度医保工作人员对于医疗保障的政策法规有着非常深入的了解,所以医保机构在招聘时应当注重员工的资质和知识背景,并且在工作期间要定期进行业务知识考核,以确保员工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工作。
3. 工作成果考核制度为了确保医保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医保机构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
同时对本岗位和单位整体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优秀和差劲员工的名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激励和处罚。
4. 岗位竞聘机制为了提高医保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医保机构应当建立一套岗位竞聘机制,注重员工的潜力和实际表现,对于具备竞争力的人才,给予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
医保管理制度范本

医保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医保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医保管理制度。
二、医保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医保管理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医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医保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医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协调处理医保事务中的争议和纠纷,维护参保人员和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4、组织开展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的医保意识。
三、参保人员管理(一)参保登记1、负责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医保参保登记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及时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医保参保手续,为离职员工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二)医保卡管理1、统一为参保人员领取和发放医保卡,确保医保卡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告知参保人员医保卡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如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三)就医管理1、参保人员就医时,应携带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医保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2、督促参保人员遵守医保就医流程和规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病情。
四、医疗服务管理(一)定点医疗机构选择1、选择符合医保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单位职工的就医单位。
2、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费用情况进行评估,如有违规行为及时向医保部门反映。
(二)医疗服务规范1、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保政策和诊疗规范,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2、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得擅自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三)医疗费用结算1、按照医保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标准,及时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
2、对医保拒付的费用,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并向参保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五、医保费用管理(一)预算管理根据本单位医保参保人数和费用支出情况,合理编制医保费用预算,并严格执行。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医保管理科,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审核、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医保管理科应设立医保审核员,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第六条医保管理科应设立医保结算员,负责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结算,确保医保基金及时、准确地划拨。
第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医保监督员,负责对医保管理科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三章医保审核第八条医保审核员应根据医保政策,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第九条医保审核员应审核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包括诊疗项目、药品、耗材、检查等费用的合理性。
第十条医保审核员应审核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确保报销比例符合医保政策规定。
第四章医保结算第十一条医保结算员应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结算,包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等。
第十二条医保结算员应确保医保基金及时、准确地划拨,避免医保基金的流失。
第十三条医保结算员应定期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账,确保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清晰、准确。
第五章医保监督第十四条医保监督员应定期对医保管理科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审核、医保结算等。
第十五条医保监督员应监督医保管理科是否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开展工作,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医保监督员应将监督结果反馈给医保管理科,要求其整改、纠正。
第六章培训与宣传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培训,提高其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应通过各种渠道,如海报、宣传册、网络等,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提高其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认识。
医保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医保费用结算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医保费用结算的原则、流程、管理责任等内容,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
1.3 原则医保费用结算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
2. 医保费用结算流程2.1 费用申报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医保费用。
2.2 费用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保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2.3 费用结算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医保费用的结算。
2.4 费用支付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费用。
3. 医保费用结算管理责任3.1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加强对医保费用的管理。
3.2 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和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3 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应遵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不得违规套取、滥用医疗保险基金。
4. 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保经办机构所有。
---以上就是医保费用结算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完整版)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保医师管理制度XXX实施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的医疗行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让患者享有国家基本医疗服务。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规定:1、定岗医师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等相关资料,及时制止冒名就医及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并上报院医保办,确保基金安全。
同时,与患者积极沟通,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治疗、用药,杜绝超范围检查、治疗。
2、门诊开药必须遵守以下规范: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两周量,慢性病行动不便的患者,家属代取药挂号时,需同时出示患者身份证。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十种疾病,为保持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物,不超过30天的药量。
3、严格遵守目录外用药、诊疗项目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病人(或家属)告知制度、签字同意制度和门诊规定病种用药及住院病人出院带药的规定。
4、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危重病人,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入院。
5、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严禁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患者收入住院治疗。
不得在患者住院期间开搭车药、串换药品等。
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工作,减少住院日与住院费用。
6、医保患者病历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楚。
在医嘱中真实、详细、完整地记录各项检查、化验、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等项目,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齐全。
7、专人负责医保病历、处方检查,定期召开全体临床医生及相关人员会议,进行病历、处方点评工作。
对于医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分析原因,认真纠正。
8、对于违反医保规定的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一个月内拒付3人次以上的,通知科主任和当事人约谈;连续被约谈两个月的医生,停一周处方权;拒付费用由医师个人承担,每笔拒付另加罚50元。
医保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引言概述:医保管理制度,也称为内控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医疗保险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医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浪费,提高医疗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医保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医保参保管理1.1 参保条件与程序:详细介绍医保参保的条件,如年龄、就业情况等,并说明参保的程序和流程。
1.2 参保费用的缴纳:阐述参保人员需要缴纳的医保费用,包括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并说明缴费的方式和时间。
1.3 参保人员的权益与义务:列举参保人员享有的权益,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报销费用等,并说明参保人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如及时缴费和按规定就医等。
二、医保基金管理2.1 基金收入的来源:详细介绍医保基金的来源,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政府补贴等,并说明各项收入的比例和计算方式。
2.2 基金支出的管理:阐述医保基金支出的管理原则和方式,包括合理定价、限制费用增长、合理报销范围等,并说明支出的审核和监督机制。
2.3 基金运营的监管:介绍医保基金的运营监管机构和职责,包括财政部门、医保管理机构等,并说明监管的方式和措施。
三、医保费用管理3.1 医保费用的计算方式:详细介绍医保费用的计算方法,包括按项目计费、按病种计费等,并说明各种计费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标准。
3.2 医保费用的审核与报销:阐述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报销程序,包括医疗机构的报销申请、费用审核的流程和标准等,并说明医保费用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3.3 医保费用的监督与检查:介绍医保费用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包括定期检查医疗机构的费用报销情况、举报制度等,并说明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四、医保服务管理4.1 医保服务的范围与内容:详细介绍医保服务的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并说明各项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4.2 医保服务的质量控制:阐述医保服务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医疗机构的资质要求、医疗技术的监管等,并说明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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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亚萍口腔诊所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医保就诊急方案 为确保医保病人在门请能享受高质量的服务,及时解决在就诊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题,特制定医保就诊应急方案。 一、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 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人员,由信息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信息科及时向医保中心汇报。 二、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工作人员,由信息工作人员来查账,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账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三、信息机房做好医保前置机构的数据备份,同时准备好备用服务器,如果医保前置机宕机,马上手工把备用服务器联上网络。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并做好天天杀工作。 四、如果通信线路故障,由信息人员及时通知医务人员中心和电信公司。同时,窗口工作作人员做好工收费工作。 吴亚萍口腔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报损制度 1. 药品有霉变、裂片、过期失效等质量不符要求的,不用于临床的应办理报损手续,年报损金额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2. 药品质量不合要求必须报损时,填写《药品报损单》,一式 2 份,并有报损人及主任审批,签名、记帐后,方可实施。 3.《药品报损单》 应包括品种、产地、批号、规格、数量、金额、原因和日期,并且妥善保存备查。 4. 凡经批准报损的药品,必须作好销毁、掩埋工作。 (二)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 凡进货、领用药品时都要检查药品有效期,所有药品在有效期不到六个月时,药库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主任批准。 2. 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药品有效期,每月盘点时应对药品有效期进行清理,并要求登记备案。 3. 药房凡发现有效期近半年的药品,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加紧使用,同时报主任备案。 4. 门诊药房对于滞销,近期药品应及时与主任联系,及时做好退货手续,同时做好记录并报主任备案。 5. 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内服药,药品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位,名称易搞错的品种应分开存放。 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诚信自律服务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倡导诚信经营,建设和谐医保,提高 自律意识,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遵章守法。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人力社保、卫生、物价是、药监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遵守及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二、优化服务。强化服务理念,工作人员态度热情,正确引导参保人员就诊,耐心解答参保人员提出的有关医保政策问题,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规范刷卡。按医保流程规范刷卡,不违规刷卡,严禁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就诊时认真核验社会保障卡、《证历本》,做到人、证、卡相符。 四、文明行医。严格按医疗常规文明行医,认真书写核对病历、处方,严格诊断、用药、检查治疗、入出院、转诊转院标准。不以各种形式诱导参保人员就诊或住院。 五、因病施治。根据病情对症下药,合理检查,不搭车配药、超量开药、以药易物、串换配药,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控制次均医疗费用不合理理增长,努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六、安全用药。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及诊疗目录,不采购不配售假、伪、劣以及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抗生素、处方药的配售规定,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 七、明白收费。公开医疗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分解、打包、重复收费,不超标准和自立项目收费。主动为参保人员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落实医疗保险自费药品和检查项目告知制度。 八、严于律已。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收受红包,不拿回扣和提成,不向患者索要钱物,不为药品商或其他人推销、代售药品。 九、关护医保。熟悉并执行省、市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杜绝违规操作,及时妥善处理病人投拆,合控制医疗费用,共同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健康运行。 以上承诺,请广大参保群众和社会各届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37371、2210347 承诺人(法人代表): 单位签章: 吴亚萍口腔诊所医保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医保服务工作, 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避免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医保业务处理系统故障 医保业务处理事故是指:因电力、电信故障或其他外力原因以及计算机硬件损伤。软件系统出错等原因造成的医保业务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一)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处置工作; 1、判明情况;应急处理小组首先应立即判断系统故障范围与故障原因,区分是区域性还是本单位范围内系统故障。 2、及时报告; 如属于区域性的系统故障,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市医保中心、硬(软)件供应商 、网络供应商(电信、网通)等口头报告故障情况,如属本单位范围内的系统故障,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3、维护秩序; 本单位的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到科室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维护服务科室的秩序,并根据情况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力量。 (二)网络通讯故障应急处置工作; 抓紧时间修复,如属本单位范围内的系统故障, 应快速查找系统故障的原因并及时修复,争取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属区域性故障,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共同排除故障,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三)停电刷卡故障应急处置工作; 尽快寻找停电原因, 排除故障,若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尽快向上级汇报。 二、责任机构及其责任人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门诊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为组长, 为副组长。当相关人员外出时,应当事先指定临时责任人,代其履行相关职责。 (二)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当场接触人员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同时妥善维护现场情况,办公室负责报告领导小组成员。 (三)应急处理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到事件现场进行统一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现场情况,摸清情况与缘由,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对服务对象的解释工作,组织对设备设施的抢险,维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并向有关二级部门及时报告。 本应急预案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吴亚萍口腔诊所医保管理制度 门诊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亚萍 信 息 员:吴萍萍 医保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门诊部医保管理小组,由分管主任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门诊部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师不得串换药,或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五)信息管理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相关人员,由信息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信息人员及时向市医保中心汇报。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人员,由信息工作人员来查帐,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帐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人员应做好医保前置机的数据备份,同时准备好备用服务器,如果医保前置机宕机,马上手工把备用服务器联上网络,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医保病人门诊就诊流程示意图 湖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发〔2010〕56号)、《湖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湖政发〔2011〕22号)文件规定,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了调整,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一、医保缴费 1、国家机关(含参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每月按照单位缴费基数(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在职职工人数)的8.5%缴费(其中6.5%为住院医疗保险费、2%为门诊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每月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企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单位缴费基数(其中: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全部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企业以及其他用人单位为全部在职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8.5%缴费(其中:6.5%为住院医疗保险费,2%为门诊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每月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3、城镇个体劳动者每月按缴费基数(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9.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6.5%为住院医疗费,2%为门诊医疗费,1%为个人账户资金)。 4、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相加必须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住院医疗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5年,门诊医疗保险费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上述缴费年限规定的,必须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住院医疗保险费以及按 0.4万元(城镇个体劳动者为0.3万元)×[(120-已缴月数)/120]的标准一次性补缴门诊医疗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大病统筹)实施前职工的工作年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可以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三、个人账户 1、在职职工每月由本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城镇个体劳动者每月由本人缴纳的个人账户资金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每月按每人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