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课件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课件)-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培训讲座

教育法规是教育法的主要构成要素,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 国家在教育方面意志的,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 具体规定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后果具有自内在逻辑结构 的教育行为标准或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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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教育法律法规的含义
(五)教育法规与教育法律的区别 (1)表述的具体程度不同 (2)适用的范围和模式不同 (3)稳定程度不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 款
2. 教育基本法律 3. 教育单行法律 4. 教育行政法规 5. 地方性教育法规 6. 教育规章
(二)横向结构
1. 教育基本法。 2. 基础教育法。 3. 高等教育法。 4. 职业教育法。 5. 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 6. 学位法。 7. 教师法。 8. 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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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教育法律法规的含义
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 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 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 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 2018年五次修订。
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广义上的教育法泛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并认可的一切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 文件,具体包括宪法中的教育条款、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 育法规和教育行政规章等。 狭义上的教育法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 文件。 我们通常所讲的教育法是指广义的教育法,即由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的 一切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规章在内)。
(3)教育法具有规范性
教资法律法规二-义务教育法

二义务教育法制定机关:全国人大颁布(特殊)、人大常委修订时间: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的决定》,提出义务教育。
1986 年颁布实行《义务教育法》。
2006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修订。
(06 年义务教育农村免费,08 年城市免费)2015 年第二次修订。
适用范围:小学、初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免费)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各地不同)。
(作业本收费)国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素质教育:93 年提出,99 年实施,06 年义务教育法,写进成为国家意志。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教育的管理原则: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教两分)义务教育管理原则:统筹规划,以县为主(一桶线)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二第1112课知识点及基本问题复习教学课件

第十一、十二课综合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分,共20分)
1、我国法律规定,受教育
(D )
A、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B、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C、是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 D、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公民的一项基本
义务
2、近年来,有一些家长只顾眼前经济利益,认为读书不如赚钱,让未成年子女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依据自己的意志确定遗产由谁继 承、继承的数额。而法定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定遗嘱 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 产分配原则的方式。其中遗嘱继承无继承顺序的限制。但 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 人。
2021/1/16
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021/1/16
4、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职责分别是什么? (35—37)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 责任,这些责任包括:
⑴ 国家的职责。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兴办学校,保证必 备条件;筹措经费,帮助贫困学生;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
⑵ 社会的责任。捐资助学,尊师重教,聚着童工,维护学校的 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等。
我国采取多种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当公民合 法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 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公民还可以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 合法财产,这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有力法律武器。
2021/1/16
二、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1、什么叫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继承法?(50) 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
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收益权。公民对财产的收益权就是指公民在其经营、使
教育政策法规培训PPT课件

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事业 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环节,确 保科学、合理、可行。
实施
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各方共同努力,确 保政策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教育政策法规的分类与体系
教育政策法规的改革与创新
深化课程改革
教育政策法规将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创新教育模式
鼓励教育机构创新教育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方法。
教育政策法规对未来教育的影响与展望
促进教育公平
01
教育政策法规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
教育政策法规培训
• 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 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发展历程 • 我国现行主要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 教育政策法规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 教育政策法规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01
教育政策法规概述
教育政策法规的定义与作用
定义
教育政策法规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规 范和管理教育事业而制定的方针、原 则和规定,是教育工作的行为准则。
详细描述
《职业教育法》明确 了职业教育的性质和 地位,要求各级政府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 入和支持。
《职业教育法》规定 了职业教育的基本任 务和培养目标,强调 实践教学和校企合作 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法》鼓励 企业、社会团体和个 人参与职业教育,要 求企业加强员工培训 和继续教育。
04
教育政策法规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差距。
提高教育质量
02
加强教育质量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课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课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课件教学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概述2.教师的职责和权益3.教师的专业素养要求4.教师的管理与评价教学准备1.课件投影设备2.教师法相关的课文、案例教学目标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重要性和作用2.理解教师的职责和权益,以及从教师的角度来看待教育问题3.掌握教师的专业素养要求,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4.理解教师的管理与评价制度,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指导设计说明本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主线,通过介绍教师的职责和权益、教师的专业素养要求以及教师的管理与评价等内容,使学生全面了解教师法相关内容,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和理解。
教学过程1.开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背景和重要性(5分钟)–以简短的PPT和课程开篇视频引入话题2.教师的职责和权益(15分钟)–解析教师法中对教师的职责和权益的规定–引导学生思考自己的教师角色,对教育问题产生思考3.教师的专业素养要求(20分钟)–分析教师法对教师专业素养的要求,如教育理论、教育方法等方面–着重讲解教师的师德和职业操守等重要内容4.教师的管理与评价(15分钟)–探讨教师法对教师管理和评价的制度–以案例讨论的方式引导学生了解教师的自我评价和他评标准5.总结回顾(5分钟)–简要总结教师法相关内容,强调教师法的重要性和作用课后反思1.学生的反应:学生是否对教师法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是否对教师的角色有所思考2.教学方法:是否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是否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思考能力3.教学内容:是否将教师法相关内容讲解清晰,是否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4.教学效果:学生是否掌握了教师法相关知识,是否对教师法的重要性有所认识–以上是一次教学流程的简单说明,具体课件内容可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进行展开。
师德与教育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读义务教育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权利与义务电子讲义

师德与教育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读义务教育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权利与义务电子讲义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为了规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和更好的发展,法律上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认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可以从以下几个发面进行:1、什么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2、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几个基本条件;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一)、什么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依法按国家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者依法登记设立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对学生展开教育教学的专门场所,规范学校建设,加强学校管理,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保障。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我国基本教育阶段分为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主要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完全中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校、技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颁发学历证明资格的成人学校,以及其他专门实施学历性的教育机构。
(二)、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安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2、有合格的教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人教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1课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全套】》道法PPT课件

02 03
01
04
人身自由权 人格尊严权
2021/2/28
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
法律规定了我们的义务
我要遵守 交通法规
我要保护 野生动物
说一说: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有哪些义务呢?
2021/2/28
我要接受教育 我要爱护公共财产
我要维护国家荣誉 我要尊重社会公德
2021/2/28
2021/2/28
课后作业
将规划征求父母的意见,并 请父母指导,落实好课余生活规划。
2021/2/28
(统编教材)人教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一单元课件
第一课、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讨论:你是如何看待这名女子的做法的?在法律约束的范围之外,我们应该怎么做?
2021/2/28
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是基本的社会规则。对社会而言, 它们如同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我们 每一位公民,不仅要遵守法律,自觉守法,还应 该要遵守社会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2021/2/28
小拓展:某些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
及哪些法律。
爸爸是消防员 妈妈是老师
舅舅是军人
姨妈开饭店
2021/2/28
生活与法律
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权 益,维护公共秩序。大到国家的 政治生活,小到个人的家庭生活 ,时时都有法律的踪迹、处处都 有法律的身影。
2021/2/28
连线:左侧的情况与右边的哪些法律相关呢?
学校门口的墙上、街道边的电线杆 上被人贴满了烟草广告。
律师提醒:劳动者谨记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 动合同是劳动者保护自己最好的法律武器。
2021/2/28
日常生活中的合同
义务教育法 宣讲 20190810

新义务教育法精神解读
新的突破
新《义务教育法》实现了九大突破:
9、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 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 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1986 年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 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 了执法力度。
新义务教育法精神解读
新的突破
新《义务教育法》实现了九大突破:
3、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
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 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 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 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 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从2006年开始,用两年时 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 方案、加快进程。
《义务教育法》(1986年)
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 规定了免除学费; 确立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 做出了其他原则规定。
新义务教育法精神解读
二、《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性质
新义务教育法精神解读
义务教育法的性质 《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 公益性 统一性 义务性 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新义务教育法精神解读
新的突破
新《义务教育法》实现了九大突破:
1、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
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 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 差距越拉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 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 《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 均衡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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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校管理的危机意识淡漠。
• 从结果看,我们是能够应付任何危机事件 的,只是每每要付出巨大的、物质甚至生命的 代价。危机意识的淡薄不仅使各学校普遍缺乏 必要危机管理预案,也使得上级领导部门很少 检查学校这方面工作。于是,我们应付危机事 件的基本思路通常就是“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 力量,打一场轰轰烈烈的人民战争”。这样做 很有效,但往往成本也很高。因此,要尽快从 “事后动员型”转变到“事先预防型”的危机 管理理念和机制。
5、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法 律要求予以明确
6、保障校园安全写入法律
• 法律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 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校应当建立、 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 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校不得聘 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 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 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加或者删减课程。(2)学校应当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
体育、艺术和综合实践的教学活动,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和艺
术活动,提高学生素质。
• 三是明确考核要求。规定:(1)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应当综合 考察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培养学生的情况,不得仅以升学率作 为考核标准;对学生的考察,应当综合考察德、智、体、美等方 面全面发展的情况,不得以考试成绩替代全面考察。(2)义务教育 督导不得对学校进行评比,不得以升学率作为督导标准。
• 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 不收学费、杂费。”
• 不仅免杂费,还规定要提高补助的标准,并且 要实施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省级政府和中央 财政也要1:1地配套。
经费保障
• 国家、省、县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的 比例约占总经费的2%、11%、87% 大头落在财力最薄弱的县级政府。
经费保障是发展义务教育的基 础
性质
培养目标
•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 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 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 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奠定基础。
3、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 和经费保障机制
•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 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两个案例的启示
• 案例一:某中学一天突然发现班里学生在玩 水银,班主任马上予以制止并没收,并发现原 来是化学实验室的药品储存柜未锁,究竟丢失 多少不清楚。班主任想马上报告校长,但校长 不在学校,于是直接报告了公安部门。返回学 校的校长在被询问情况时,对此当然一无所知, 校长因此被撤职。这件事没有造成学生伤害, 但却给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带来了 极大负面影响,形成了危机事件。这明显属于 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并缺乏明确的突发 事件报告程序,当然更说明学校领导缺乏起码 的危机意识。
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 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 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 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 •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
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 “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 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 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江西教育学院教育系 熊炳兰
一、义务教育法的修订
• 1986年4月12日六届四次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义务教育法
• 03年十届人大一次会议,376名代表提议 案修订义务教育法
• 06年6月29日十届22次会议通过新的义务 教育法
1、体现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 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
第二,学校管理中重视生命和个性的意识
淡漠
• 突发事件来临时反应迟钝,这只是学校危机意识淡 漠问题的一个方面,其另一面则是对学校发生的非危 机问题却反应迅速而激烈,进而做出许多不尊重生命、 健康和个性的事情来。 由于教育工作的特性,我们习惯于把普通问题看得 很严重。比如,学生吸烟当然是极其不好的事件,学 生逃学当然是很严重的事情,但都不能算是“危机事 件”。不少校长常常理直气壮地把对这些教育问题的 重视混同于“危机意识”,习惯于把普通问题说得更 加严重,把普通事件说成危机事件,小题大做、危言 耸听。而到了真正的危机发生时,却表现出理念认识 不足、思想方式不当、预防准备不够、应对措施空虚 等问题,从而造成灾难。
•
三是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来源。
•
规定:(1)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
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
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
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各级
政府以多种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
教育,确保其不因经济困难辍学。
4、素质教育从一般的政策指导转变为统一 的法律规定
• 一是为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总体需求,要 求制定有关经费标准。
• 规定:国家制定并适时调整适应义务教 育基本需求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工资标 准、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 标准。
二是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出明确目标。入财政预 算,按照标准拨付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 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的权利
• 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 提高全民族素质
2、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义 务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
•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 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 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 强制性、 • 普及型、 • 公共性、 • 免费性
• 一是规范教学内容,防止教学过于偏重智育的倾向。规定:(1)学 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形成德育教育体系,促使学生养成良好 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2)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 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
•
二是严格课程管理。规定:(1)学校和教师应当按照课程设
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违反课程设置方案增
• 各级政府应当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增长”, 即: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 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 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 保证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 逐步增长。
• 在此基础上规定: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 收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