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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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版权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保护版权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保护版权问题的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在数字化时代中,网络传播快捷、信息共享便利化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加剧了版权保护的难度。

盗版、侵权等问题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严重威胁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针对保护版权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至关重要。

一、保护版权存在的问题1.版权价值认知不够随着信息共享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一些人对知识贡献的价值认识不足,认为持有一些信息并不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同时,一些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不认识,过度追求利益时难免会触犯知识产权法。

2.法律体系不完整我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完善,部分涉及版权保护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和严谨。

这个方面无疑导致了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的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打击和约束。

3.监管手段和开支不足由于网络作为一个开放的公共平台,其文化网络环境灵活多变,针对保护版权问题的预算不足,监管手段不完善,对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难度大。

4.网络用户教育缺失在网络世界中,传播信息和获取知识的准则尚未形成完整治理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广大网络用户的版权意识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对于网络用户尤其是青少年,不仅要发现并尊重知识产权,同时要加强版权意识的教育,引导他们在网络中出行,掌握版权保护意识。

二、针对保护版权问题的解决方案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与尝试。

1.法律治理在促进产权监管方面,国家需要加强版权保护相关法律及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完善。

进一步明确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管理和补偿问题,建立全面的政策和体制。

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使其规范网络市场行为。

2.教育宣传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的教育,例如宣传《版权法》、《网络安全法》等专业法律知识以及网络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通过互联网、网站、微信平台、微博等大众传播手段,让公众了解知识产权是门宝贵的财富以及打击侵权的需求,达到集体维权的目标。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保护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保护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保护在互联网时代,数字版权保护成为了一个重大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人们享受数字媒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遭受到了盗版和侵权的威胁。

因此,如何保护数字版权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着数字版权保护进行探讨。

一、数字版权的意义数字版权是指对数字内容的创作权、发行权、表演权、复制权、翻译权等相关权利的保护。

数字版权的保护,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更是保护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手段。

数字版权不仅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

数字版权保护,可以防止盗版和侵权现象的出现,维护了数字内容的传播秩序,促进了艺术、文化、娱乐等产业的繁荣。

保护数字版权,需要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传承和数字内容产业等多个领域,我们需要全面思考去寻找解决之道。

二、数字版权保护的难点数字版权保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互联网的特性:无限传播、高速传输、低成本复制、匿名性等,都增加了数字版权保护的困难。

因此,数字版权保护也面临着许多难点。

其中之一是技术难点。

盗版者可以轻易地通过数字化技术对数字媒体内容进行复制和修改,而且在传播过程中很难被追踪。

因此,要想有效地保护数字版权,需要研发出更加先进的版权保护技术,以确保数字媒体内容不易被盗版者抄袭。

除了技术难点,数字版权保护还需要政策、法律和市场等多重手段的综合运用。

这需要解决人们在享受数字媒体内容的同时不会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政策、法律和市场等方面的考虑和措施的互相配合,才能更有效地解决数字版权保护的难点。

三、数字版权保护的现状目前,数字版权侵权现象依然存在,有些数字作品在网上传播后只能得到极少或者根本没有收益。

数字媒体内容产业的生态系统需要改进和完善,以科技和法律相结合,实现版权的全面保护。

然而,数字版权保护并非没有一些积极的变化。

我们可以借鉴一些机制,例如数字版权信托、数字水印、版权收益分配系统等,来保护数字版权。

数字版权信托制度通过把版权所有人的权利授予一家机构,使得该机构负责版权的管理、维权和分配,进而减少了版权分散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探究

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探究

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探究摘要:现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

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国家政府能够对每个人的知识产权所形成的大数据展开科学分析和研究,大数据时代能够为个人知识的发挥与价值的有效体现提供良好机会。

但是要想让这些知识发挥出足够的效果和作用,每个公民都需要资源将知识产权交给国家政府或者权威机构。

大数据会通过数据对未来进行相应的判断和预测,在大方向上起到一定的把控作用。

本文主要对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完善和改进提供一定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探究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许多先进科学技术被应用到生活与生产作业中,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新型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逐渐深入,专利和商标的数量持续递增,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愈加重视和关注,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和效果,能够显著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1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知识产权被称为“知识所属权”,主要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发明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通常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智力创造主要包括发明、外观设计、文学与艺术作品,同时还包括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和图像等,都可以被认为是某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个人通过理论基础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所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研发人员花费大量时间以及财力物力所创造的成果出现被模仿和抄袭现象会对其自身的利益和创造积极性产生严重影响,放到企业和组织层面来说,会对其稳定经营造成直接冲击,导致失去市场竞争力而损失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和社会经济活动的良好秩序。

2大数据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所带来的影响2.1积极影响目前,国家始终提倡长期致力于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积极性。

知识产权是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和竞争的主要手段,尤其是在网络信息技术比较发达的时期,数据所发挥的作用和价值是非常大的。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成为至关重要的议题。

知识产权如同智慧的结晶,是创造者们辛勤努力的成果,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多个领域。

它不仅关乎个人的创新动力和经济利益,更是对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的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激励创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创造者们知道他们的成果能够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能够获得应有的回报和尊重时,他们将更有动力投入到新的研发和创作中。

这种激励机制能够激发人们的创造力,推动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文化的持续繁荣。

以科技领域为例,一项新的发明专利,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可能会被他人轻易抄袭和模仿,这无疑会打击发明者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他们放弃进一步的创新探索。

而有了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明者能够放心地投入时间、精力和资金,去追求更高层次的技术突破,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福祉。

从经济层面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经济增长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获取更高的利润。

以知名的科技公司为例,苹果、华为等,其核心技术和品牌都受到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使得它们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

相反,那些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往往只能依赖模仿和抄袭,难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的浪潮中容易被淘汰。

此外,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许可也成为了现代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法的知识产权转让,企业可以获取所需的技术和创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

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和促进文化多样性同样意义重大。

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一首动人的音乐、一部精彩的电影,都是创作者智慧和心血的结晶。

如果这些作品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创作者将能够获得应有的报酬,从而有条件继续创作更多优秀的作品。

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也鼓励了不同类型和风格的文化创作,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交流。

网络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的保护

网络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的保护

网络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的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这个全球化的信息时代,网络攻击和知识产权侵犯现象层出不穷。

本文将探讨网络信息安全的意义以及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一、网络信息安全的意义互联网的普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带来了风险。

网络信息安全指的是保护网络中存储、传输和处理的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干扰、破坏或篡改。

网络信息安全的意义在于:1. 保护个人隐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存储在网络中,包括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

如果这些信息被黑客攻击,将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危害。

2. 维护国家安全:网络攻击已成为一个跨国界的威胁,黑客可以通过网络入侵政府和军事机构的系统,获取敏感信息并影响国家的安全。

3. 保护企业利益:企业对于其商业机密和机构信息的保护至关重要。

如果竞争对手获取到这些信息,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4.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网络信息泄露、网络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传播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网络信息安全能够保障公众能够得到真实可信的信息,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利益。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是指人类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在法律上的保护。

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

1. 专利保护:专利是为了保护发明人的创造性发明,使其获取应有的回报。

通过获得专利保护,发明人可以独占自己的发明,防止他人侵权,并促进技术创新。

2. 商标保护: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财产,具有辨别和推广产品或服务的功能。

商标保护可以防止他人恶意使用、模仿或冒用商标,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优势。

3. 版权保护:版权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字、音乐、电影、绘画等。

版权保护可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擅自复制、传播或改编作品,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4.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包括客户信息、销售策略、生产工艺等。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1)论文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1)论文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1)论文论文摘要: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著作权立法相对滞后,网络著作权得不到有效地保护。

为了有效的保护网络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促进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本文从网络著作权的特点、网络侵权的主要方式、被侵害的著作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及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等角度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提出相关的观点与建议。

论文关键词:网络著作权;网络作品;侵权现状;网络著作权保护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广泛应用,网络渗透到了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

由于网络的自由化程度很高,发生在网络上的侵权事件层出不穷,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及《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对于种类繁多的网络著作权被侵害的事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

一、网络著作权网络著作权是指单位或个人对其创作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在网络上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它是以传统的著作权为基础,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

与传统著作权相比,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无地域性与传统的著作权相比,网络著作权无明显的地域保护的特性。

众所周知,网络作品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互联网的特点就是广泛互联,最基本的目的就是保持全球的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

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作品经常无法判断该依据哪国法律,在那个领域有效。

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地”也无法认定。

针对网络著作权地域性的虚拟性,无法在物理上将侵权行为地确定下来。

网络著作权得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保护则保护网络著作权就没有意义。

(二)主体身份难以确定互联网具有虚拟的特性,在互联网上很少真实的表达出一个人的真实身份和信息。

当一篇网络作品在网上传播,出现著作权的争议时,对于真正的作者确认难度很大。

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在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原稿是记录在数字存储设备中的电子数据,而该电子数据又能被极其方便、快捷地复制;因此,在作品没有标注作者或者对署名的身份发生争议时,该如何确定电子数据是作品的原稿,谁是该作品的作者,显然要比在传统环境下困难得多。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竞争 优势 ,但 随着 网络 的 日益 普及 ,知识 较 早 ,对 于知 识产权 保 护方面 的理 论研 究 主体 多 元化且 不 易确 定 ,很难 确定侵 害 知
产权 保护 工作面 临 着前所 未有 的压 力和挑 较 为深 入 和 全面 , ;而 国 内的研 究起 步较 识产 权 的行 为实施 人 ,给 侵害 行 为的定 性 战 。本文 首先分 析 了知识 产权 保护 的必要 晚 ,相 关的理 论成 果较 少 ,知 识产权 在我 和 处理 带来 了难度 。
OB E V TON— 。、 S R A I —I 观 察 ’
—,-.I-一一,
网络环 境下 的知识产权保护 问题
摘 要 : 目前 ,知 识 产权 正 日益 成为
对 于 该 领Leabharlann 域 的研 究 , 国外 由于 经 济 而 网络信 息 的巨量 导致 了知识 产权 保护 的
国家 发展 的战略 性 资源和 国际 竞争 力的核 发展 水平 较高 ,知识 产权 制度 较完 善 ,比 对 象过 多 , 护工作 难度 增加 、 保 力度 降低 。 心要 素 ,通 过利 用知 识产 权制 度维 持国家 如俄 罗斯 、美 国等 国家 的研究 就开 展得 比 ( 2)由于 网络 传 播 的特 点 导 致传 播
长着 。用户 可通 过 它收发 电子 邮件 、 物 、 购 劳动创 造完 成 的智力成 果所 依法 享 有的专 娱 乐、访 问图 书馆 等信 息 系统 、下载 互联
1 完善 知识产 权保 护的 法律 法规 增 加 与 网络 发 展 相 适 应 的知 识 产 权
虽然我 国根 据司 法实 践 ,制定 了一 批
般而 言 ,社 会经 济的 发展在 不 同阶
段 ,经济 增长 的驱 动力 是不一 样 的。迈 克 专 门保 护知识 产权 的法律 法规 ,这 些 法律

信息化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化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信息化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一、引言信息化建设使得现今的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更多的信息和数据得以流通,同时也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在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变得更加重要,因为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在网上复制、传播和修改信息和数据。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信息化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以及应该如何加强这种保护。

二、信息化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信息化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要是因为人们可以在网络上不受限制地分享信息和数据。

这种情况使得知识产权侵犯变得更加容易,例如,许多人可以未经许可就使用他人创造的作品。

除此之外,在信息化时代,创新发明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变得更加困难。

另外,一些黑客可以轻易地入侵他人的电脑,偷取敏感信息和数据。

三、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来说,法律保护是最起码的保障。

政府、企业和社会都应该加大力度来执行这些法律。

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法律规定了许多重要的措施,例如,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等等。

此外,还可以加强法律的制定,以保护那些非传统的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例如,软件、数据库、互联网信息和电子商务。

2.技术保护技术保护是信息化时代的一个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

技术保护方法的种类很多,有数字水印技术、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等等。

这些技术可以使得数字信息无法被非法复制和修改。

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对信息和数据的加密,保护知识产权,防止非法复制和窃取。

3.教育和宣传随着信息化的加快,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教育变得尤为重要。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使得法律的执行力度更加有效。

4.市场保护除了法律保护和技术保护之外,市场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保护方式。

企业和消费者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向公众宣传自己的品牌、创新和技术,增加消费者对自己产品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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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绪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述 1.1知识产权定义 1.2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第二章,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的概述 2.1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的特征 2.1.1保护对象的无形性更加突出 2.1.2专有性界定不明确 2.1.3现行知识产权规定的时效性的不适用 2.1.4受保护内容的地域概念逐渐淡化 2.2网络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2.3分析原因 2.3.1经济利益的驱使 2.3.2相关法律不完善、不健全 2.3.3道德约束的匮乏

第三章,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3.1国外采取的相关措施 3.2给我们的启示 第四章,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建议 4.1立法,加强执法力度 4.2加强相关部门综合治理,技术与司法手段并用 4.3注重相关人才的培养 4.4增强民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4.5加强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合作交流 结语 2

绪论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生的现象也在不断增加。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各国经济的新的增长点甚至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十七大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全党发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号召。 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要把文化产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网络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主导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又是其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情况,存在着种种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当前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特点进行分析,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提出相关的建议。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述 1.1知识产权定义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对自己的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一术语最早产生于 17 世纪的法国,后来经过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的发展,逐渐在世界各国传播开来。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签订了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该公约第2条第8款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的权利;关于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一切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迄今为止,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只是从划定范围出发去明确知识产权的定义的。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明文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即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无偿使用。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权,是特意授予一种权利来承认智力劳动的财产价值。 3

1.2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一项重大的技术发明将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优秀的书籍和电影给人们带来知识和艺术享受,但这都是发明人、作者和导演辛勤的脑力劳动的成果,他们的创造性劳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因而他们理应得到由此产生的经济回报。从这一角度出发,知识产权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商业或经济权利。如果不对他们的劳动成果加以保护,人们就没有了去创新,去发展的态度,这对整个社会无疑是致命的。但是如果考虑其社会效用,那么就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公共性质问题。书只有被读者阅读才有价值,如果读者没有钱买书,那么知识保护就变得毫无意义。所以,一个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则显得尤为重要。它既要尊重和保护所有者的权利和利益,也要追求它的社会价值,协调好两者的关系。

第二章,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的概述 2.1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的特征 2.1.1保护对象的无形性更加突出 知识产权主要是针对无形财产进行保护的一种财产权,保护权利人所创造出的智力成果,这些成果可以是以信息形态存在,也可以以精神形态存在。网络的特性致使大多数的网络知识产权不具备实物载体,因此,所保护的智力成果并非以商标标识、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作为承载,而是通过网络空间以数字化信号、数据以及声音、影像等呈现在计算机等多媒体终端设备上。因此网络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相对传统的知识产权无形性更加明显,这为发生侵权时进行取证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从而加大了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难度。 2.1.2专有性界定不明确 传统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权利规定知识产权只能被权利主体所享有,其他人不得随意的占有和使用,而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等特点在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确认和使用的实践过程中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2.1.3现行知识产权规定的时效性的不适用 目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期规定并不适用于网络知识产权。传统的知识 4

产权规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在期限内具有法律效力,逾期则进入公有领域,面向大众开放,任何人都可以无偿占用并不构成侵权。而网络内容具有即时性、时效性、短时间内传播范围广的特点,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不能满足互联网发展的现实需要。 2.1.4受保护内容的地域概念逐渐淡化 在互联网中,地域化限制已经几乎不存在,侵权行为可能发生在世界上的任意一个区域,司法管辖权中的属地原则已不再适用,互联网中的知识产权侵权与保护在现实与理论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互联网的无国界的特征正在将网络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概念逐渐淡化。 2.2网络时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网络知识产权受侵害的事件屡禁不止。在我国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网络音乐作品的侵权问题。 在我国,很多网站提供免费下载歌曲给网民的服务,这给网站带来利益但却损害了唱片企业和歌手的权益。在网络音乐作品侵犯方面,著名的案例就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表权利人状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一事。法院判决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在百度网上立即停止提供涉案的歌词,并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5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此案件是很多年来权利人对百度音乐作品版权诉讼中的第一次获胜。 第二,网络影视作品的侵权问题。 近些年,人们对于有关网络著作权的案件关注度急剧增加,此类案件主要是在视频分享网站传播影视作品。其中,案件多涉及正式发行的影视剧,很多都受到观众的积极响应,网站不能对这种情况以不知道侵权为由进行抗辩。从2006年起开始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措施,但侵权现象始终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第三,网站软件和网络游戏的侵权问题。 网站软件侵权主要表现在侵犯网络软件的版权。比较显著的案件就是微软首次对中国大型企业进行起诉,并且获赔217万元人民币。拒绝盗版不仅是对人的最起码的尊重,更是对知识的尊重。我国必须要加大管理这个问题的力度。我国大部分网民的产权保护意识并不强烈,导致侵权事件经常发生。最轰动的一个事 5

件即传奇世界涉嫌侵权传奇,对于此类的案例,更应该恰当处理,因为这样的网络游戏大部分受到年轻人的追捧,难免会对年轻人产生不良的影响。

2.3分析原因 为什么在今天的网络时代犯罪分子侵犯知识产权的活动越来越多,探究其中的原因不仅与经济、法律有关,而且与人们意识,道德有一定的联系。而且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往往能带来丰厚的利益,这些都是目前我国网络知识产权受侵害的重要原因之一。 2.3.1经济利益的驱使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侵犯知识产权是全世界都普遍存在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明知道侵犯了知识产权还选择铤而走险。可以说,不管哪种知识产权的侵犯,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因此,网络知识产品的经济利益驱使,是目前我国网络知识产权受侵害的最重要的原因。 2.3.2相关法律不完善、不健全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方式的最主要的方法。尽管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很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仍然还有许多漏洞。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法律已经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现在好多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官司打到最后大多都不了了之,拖到了最后双方都成了输家。归根到底还是法律没有完善,没有一个现行的标准来衡量对错。当然,这也个知识产权涉及的知识学科范围广泛,很难界定有关。这就让那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利用法律的模糊打了擦边球。所以相关法律的不健全是网络知识产权受侵害的重要原因之一。 2.3.3道德约束的匮乏 道德和法律都是约束和引导人们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都是社会控制人们行为的主要手段。道德是法律的补充,涉及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和公众态度迫使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重要调节形式。在虚拟网络下,人做出的行为很难追踪,这样以来很难规范每个人的行为,也就谈不上用道德标准约束他们。现实生活中人们都强调要遵纪守法,承担责任, 6

可是在网络世界,人们追求自由,犯罪很难发现,犯罪人也就减少了罪责感,也减少了自我约束。这也是目前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犯罪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章,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我国对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起步比较晚,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够完善,应当多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 3.1国外采取的相关措施 关于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日本的做法就是从立法的角度解决网络侵害他人著作权事件愈演愈烈的问题,在立法过程中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正,在禁止贩卖及持有盗版作品的基础上,同时取缔违法交易的温床-网络广告,以此彻底截断盗版的流通;法国则是由政府出面联合几个部门的力量,给予犯罪者打击,对非法下载文化制品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惩罚,惩罚力度也比较大,当然这也需要一定的先进技术的支撑;欧盟则尝试在整个区域范围内征收统计的版税,这就使音乐版权人可以突破原来的国界壁垒,得到属于自己的版权税。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将大量富有创造性的反盗版广告融入电视,广播和电影中,此外,还发放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单,坚决抵制盗版,在教育公众认清版权侵权的危害,树立版权保护意识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这些努力,公众认识到盗版商品是非法的,持有或买卖盗版商品等同于犯罪行为。菲律宾政府在2007年通过采取压制盗版行为的举措,使大批盗版商贩损失10亿菲律宾比索(约合2,400万美元),盗版率由此大幅下降。泰国采取的方法更具技术倾向性,“通过使用美国制造的反盗版法庭专用光盘,探查侵犯版权的光盘产品,使高科技进入了一个打击盗版行为的新纪元。即如果一件原始作品被复制到另一张光盘上,该复制品上将被植入一个代码,凭此就能追查到非法复制光盘的原始计算机,造假者最终将被逮捕并接受法律的制裁”。 3.2给我们的启示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保护网络著作权的方法上,我国也可以采取这样一系列手段,首先要推动相关立法的出台,在立法上对著作权的范围做更详尽的解释,对侵犯网络著作权予以重罚,还应加强相关部门的综合治理,也可以借鉴法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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