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检验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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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检修作业指导书

电动葫芦检修作业指导书

电动葫芦检修作业指导书一、引言电动葫芦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景的起重设备,但长期使用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故障或需要进行定期检修。

本指导书主要介绍了电动葫芦的检修作业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用户正确、安全地进行电动葫芦的检修工作。

二、检修前准备1. 工作环境的准备a. 确保工作区域安全无障碍,清理工作区域的杂物、油污等。

b. 确保工作区域通风良好,避免有毒气体积聚。

2. 检修工具和设备的准备a. 确保所需检修工具齐全,并检查其完好性。

b. 检查电动葫芦所需的电源和电缆,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三、检修步骤1. 安全措施a. 在进行检修作业前,务必切断电动葫芦的电源,并使用合适的锁闭装置防止误操作。

b. 确保检修现场的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头盔、手套、护目镜等。

c. 严禁单人作业,至少需要2人合作进行检修工作。

2. 外部检查a. 检查电动葫芦的外部结构是否完好,无明显变形或损坏。

b. 检查电动葫芦的控制按钮和开关是否正常灵活。

c. 检查电动葫芦的电接线是否完好,无松动或断裂。

3. 内部检查a. 打开电动葫芦的外壳,检查电机和齿轮箱的内部结构。

b. 检查电机是否存在过热、异响等异常情况,如有,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c. 检查齿轮箱内部的润滑油是否充足,如不足应及时添加。

4. 检查卷筒和钢丝绳a. 检查卷筒的槽口和花键是否磨损或变形,如有需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b. 检查钢丝绳的断丝情况,若有断丝,应及时更换。

c. 检查钢丝绳的固定装置是否松动,如有应及时固定。

5. 检查电源系统a. 检查电源线路的接触器和保险丝,确保其正常工作。

b. 测试电动葫芦的电流和电压是否正常稳定,如不正常,应检查电源系统并解决问题。

6. 功能测试a. 连接电源并切换电动葫芦的电源开关,测试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如升降、行走、停止等。

b. 测试葫芦的载荷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试运行。

四、检修后维护1. 清洁和润滑a. 定期清洁电动葫芦的外部,包括外壳、按钮开关等。

JSTJ-ZDS-054-04-2.2《防爆电动葫芦定期(首检)检验细则》

JSTJ-ZDS-054-04-2.2《防爆电动葫芦定期(首检)检验细则》

防爆电动葫芦定期(首检)检验细则1 目的为了贯彻执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确保防爆电动葫芦的定期(首检)检验工作质量,制定本检验方案。

2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防爆电动葫芦(包括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和防爆环链电动葫芦)的首检和定期检验工作(以下统称检验)。

3 编制依据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1号修改单JSTJ-CX-12附件1 检验细则作业指导书编制及选用规定4 定期检验周期、检验人员、检验仪器设备4.1 定期检验周期防爆电动葫芦的定期检验周期为每2年1次。

经检验,认为受检设备作业环境特殊(例如粉尘、潮湿、高温、腐蚀环境等),需要缩短定期检验周期的,从事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应当将缩短定期检验周期的理由和缩短后的周期(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上报检验机构,经检验机构批准并报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批复同意后,按照缩短后的周期实施定期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将缩短定期检验周期的理由、缩短后的周期以及批复情况书面告知使用单位。

4.2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2010年01月17日之前首检或者监督检验的电动葫芦,下次定期检验日期按照上次检验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的年和月确认;2010年01月17日之后进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首检、停用后重新检验的电动葫芦,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以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不因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4.3 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起重机械检验资格证书。

4.4 检验仪器设备见《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细则》(JSTJ-ZDS-052-01/2.2)第4.4条。

5 检验程序、内容与要求检验的基本程序见《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细则》(JSTJ-ZDS-052-01/2.2)第5条,防爆电动葫芦的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见附录1。

电动葫芦定期检验大纲

电动葫芦定期检验大纲

电动葫芦定期检验(首检)大纲定期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按《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十一条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B1 技术文件审查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上一个周期定期检验报告,以及使用单位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齐全,符合规定,并且存档保管。

B6 主要零部件检查B6.1总的要求对电动葫芦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钢丝绳、滑轮、开式齿轮、车轮、卷筒、环链等),除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检查是否磨损、变形、缺损,并且判断是否达到报废要求外,对吊具、钢丝绳、滑轮、导绳器还应当检查是否满足本规则B6.2~B6.5的要求。

B6.2吊具(1)吊具悬挂牢固可靠(适用于固定使用的);(2)吊钩按照规定设置防脱钩装置,并且有效;(3)吊钩不应当焊补;(4)防爆电动葫芦防爆级别IIC级时,吊钩应采取能防止吊钩因撞击或摩擦而产生危险火花的措施。

B6.3钢丝绳B6.3.1钢丝绳配置(1) 电动葫芦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匹配符合GB 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2)防爆电动葫芦应当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无火花材料制造的装置。

B6.3.2钢丝绳固定(1)钢丝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2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2)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3)用楔块固定时,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B6.3.3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的报废防爆型电动葫芦钢丝绳有断丝时,应当予以报废:B6.5 导绳器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B7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B7.1 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1)检查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是否有效;(2)检查防爆型的电动葫芦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是否与工作环境的防爆等级相适应,并且有防护措施。

B7.2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按被检设备的电压等级确定检验方法。

电 动 葫 芦 质 量 检 验 规 范1

电 动 葫 芦 质 量 检 验 规 范1

电动葫芦质量检验规范(内部使用)湖北蒲圻机械有限公司第五章出厂检验规范一、一般性检查(100%检查)1、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是否符合定货合同或生产计划的要求;2、绝缘性检查:用500V兆欧表检查常温绝缘电阻不小于1.5MΩ;3、减速器密封性检查,向减速器内注满柴油,检查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漏油 /渗油现象。

4、接地情况检查:目测接地螺钉是否拧紧,接地连接处是否有油漆和锈痕,是否有接发标志,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0.1Ω;5、钢丝绳绳端固定和缠绕正确性检查:用力矩扳手检查卷筒上的压绳板螺钉以及钢丝绳固定有关螺钉的拧紧程度,所施加的力矩根据螺休大小而定:参照ZBJ800134-89附录C执行,其自由端和固定端不得装错,缠绕按图纸或说明书的规定。

6、吊钩装配质量检查:用手转动吊钩应灵活,在水平面内能转360长;7、目测检查涂漆表面质量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并检查标志是否齐全。

二、空载实验(100%检查)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在试车台上做空载运转,起升、下降运动不少于2个循环,并进行以下项目检测。

1、记录每相电压和电流2、检查限定位器作用:用手推或拉动限位杆、使限位器动作,切断控制起升或下降的电路,吊钩应能立即停止相应方向的运动,此时反方向的动还可以进行。

3、检查导绳器的装配质量:首先检查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是否坚固,然后开动起升机构吊钩下降,卷筒转动两圈,钢丝绳是否能通畅地从导绳器口中排出来。

4、电动按钮,目测电动机的轴向移动量,应在1~2mm之间。

5、测定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将电动式运行小车放在地上后平台上,并在空载下使电动机空运转,在水平面上距声源1m处,且相隔90度的四个点上,用声级计各测一次噪声,取最大值。

三、额定载荷实验(100%检查)在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和额定载荷条件下,在试车台上进行下列实验:1、降压实验:将电动机进口处电压调整为85%的额定电压,使载荷在空中起动三次,总行程约2m,再慢速起升一次约10m;2、测定制动下滑量:吊钩吊装有砝码,旁边立有一带刻度的标材,在吊钩下降过程中突然切断下降电路,此时砝码底平面对应标杆刻度与最终停止时所处的刻度值之差既为制动下滑量,连续三次,取其平均值。

电气工程电动葫芦检修作业指导书

电气工程电动葫芦检修作业指导书

电动葫芦检修作业指导书1. 危害辩识1.1 造气炉加煤时有火苗上窜,有烧伤危险。

1.2 作业场所存在煤气,有中毒危险。

1.3 高处物体下落有伤害他人危险。

1.4 检修平台上围栏可能腐朽松脱,有高处坠落危险。

1.5 钢丝绳拉断或松脱,有伤人危险。

2 准备阶段2.1 物资:Φ10mm钢丝绳适量(长于更换钢丝绳5m),扁平电缆牵引绳(长于钢丝绳10m),钢丝扎头2个,扎带数根,瓷瓶若干个,1.5mm2单股铜芯控制线20m,安全带3副。

2.2 工具:紧线钳,梅花板手(14”~22”),活动板手(8~12),虎口钳,尖嘴钳,起子2把(平口和梅花各一把)电工刀。

2.3 人员:3名(至少2名电工)2.4 票证:《设备检修许可证》《登高作业证》《停送电联络票》2.5 方案:根据以上内容制定详细检修方案。

2.6 安全学习:根据检修方案,组织参与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3 实施阶段3.1 联系操作工将需换钢丝绳的葫芦移至检修平台位置,将葫芦倒为备用葫芦。

3.2停该葫芦分支开关,并拆除电源线,悬挂标志牌,3.3 拆除控制箱电源电缆以及穿线孔内紧固件。

3.4 拆除瓷瓶上的电缆和牵引绳。

3.5将瓷瓶移至钢丝绳另一端。

3.6 将紧线钳在U型拉环固定处固定并将需换钢丝绳卡住,收紧线钳。

3.7 待炉口都不加煤时松掉U型拉环螺栓,松紧线钳至钢丝无弹力为止(有弧度)。

3.8 两名人员将松掉的一头拉住(感觉可以拉动为止),松开紧线钳卡件,将钢丝绳缓缓放至地面,迅速将钢丝绳另一端U型拉环松开,将钢丝绳收拢盘好。

3.9 将钢丝绳一头用拉环固定在槽钢上并上好钢丝扎头。

3.10 将完好的瓷瓶一一套在钢丝绳上(预备5个备用瓷瓶)。

3.11将钢丝绳的另一端拉至固定处,将紧线钳卡件卡在钢丝绳上,开始紧线到钢丝绳接近水平为止。

3.12 将电源电缆及牵引线每间隔2m(牵引绳每间隔1.8m)用单股铜芯线固定在瓷瓶上。

3.13 固定葫芦主牵引绳,保证电源线不受力。

电动葫芦检查、维护保养

电动葫芦检查、维护保养

电动葫芦检查、维护保养及常见故障一、检查1. 试车检查新安装、经过大修、闲置时间一年以上重新使用的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根据有关安装试车规定进行试车检查。

2.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项目见下表:3. 月检查:根据电动葫芦各部分结构在安全运转上的重要程度、使用频繁程度以及是否易损件等来确定检查周期,一般分为三个等级:Ⅰ级-每月必须检查一次;Ⅱ级-每三个月必须检查一次;Ⅲ级-每六个月必须检查一次,月检项目、要求和等级见下表:4. 年检查:正常工作的电动葫芦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年检项目及要求见下表:注:1)根据GB10051.3的规定。

二、维护保养为确保电动葫芦的可靠性与寿命,必须对葫芦进行定期润滑和维护保养。

润滑部位见图22所示,润滑规范见下表:三、钢丝绳的使用、保养和报废钢丝绳是电动葫芦起升机构的关键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葫芦的安全使用,常因磨损断裂而报废,因此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并定期检查其末端的固定情况。

当钢丝绳达到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标准中“2.5”条规定的情况时应予以报废,或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并及时更换新绳:a. 发生密集断丝或有一个绳股断裂;b. 即使没有明显断丝现象,但钢丝绳直径磨损或腐蚀达到公称直径的7%;c. 钢丝绳一捻距内的钢丝折断数达到下表1、表2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表1钢丝绳报废标准(一捻距内)*葫芦多选用6x37交互捻,当一个捻距内的钢丝折断数达到22时,即报废。

钢丝绳的任一断面上外层钢丝有均匀磨损或腐蚀时,则报废标准按下表2降低。

表2钢丝绳丝径磨损量与断裂根数的折算四、维修在日常检查、月检、年检中,凡不符合要求的均应立即维修,调整或更换零部件。

维修应做到以下要求:a. 必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维修,以免出现事故。

b. 维修时更换件应与原件材料、性能相同;c.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及焊接质量等均应符合原结构的质量标准;d. 电动葫芦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允许进行保养和维修。

电动葫芦检验指导书

电动葫芦和起重机产品检验指导书1.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电动葫芦和起重机产品的从原材料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产品质量检验。

2 . 原材料入厂检验2.1 钢板、圆钢、型材、钢管等原材料入厂时,必须具有材料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单,符合图纸规定的材料牌号、规格。

在材质单上,由保管员注明入厂时间和用途。

2.2 油漆、润滑油、氧气、乙炔、CO2气体等原材料,要从技术部考核确认的生产单位进货,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符合有关规定。

2.3 有规定或有特殊要求时,对原材料进行复检,符合要求后入库。

需要代用材料时,必须办理“材料代用单”经技术部同意后使用。

3. 锻、铸件的入库检验3.1 锻、铸件入库时,进行外观检查,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气孔、夹杂、多余金属、飞边等缺陷,表面不许有氧化皮、型砂等多余物。

3.2 吊钩、行车轮、卷筒等关键件必须具有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图纸和有关技术标准。

4. 电器成品和元件的检验4.1 电器成品和元件入厂时,必须具有带有3C标志的合格证,技术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包装完好无破损现象。

4.2 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用户的反映,对有一些重要的成品按规定进行抽检或全部检验。

抽检的比例由技术部决定。

5. 外协件的检验5.1 机械加工的外协件入厂时,按图纸抽检5%,抽检不合格时全部退回承制厂。

重点检查带公差的配合尺寸。

5.2 热处理的外协件,入厂时抽5%进行硬度检验,有一件不合格,则退还承制厂重新处理。

5.3 表面处理的外协件,全部进行外观检验,镀层(涂层)颜色符合标准,表面均匀,无漏镀(涂)、无锈蚀。

5.4 重要的部件进行外协加工时,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应具有材质证明单、热处理合格证,有要求时提供无损探伤合格证,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对机械加工的配合尺寸全部进行检查。

重要尺寸不合格的不验收。

6. 机械加工过程的检验6.1 机械加工过程的检验,由各班班长和生产部人员进行。

6.2 操作者对加工的产品必须100%检查。

6.3 班长对本班人员的每班、每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继续加工。

电动葫芦作业指导书

目录1 总则 (1)1.1 适用范围 (1)1.2 结构简述 (2)1.3 技术性能 (2)2 完好标准 (2)2.1 零、部件 (2)2.2 远行性能 (2)2.3 技术资料 (3)2.4 设备及环境 (3)3 设备的维护 (3)3.1 日常维护 (3)3.2 定期检查 (3)3.3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3)3.4 紧急情况停车 (4)4 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 (4)4.1 检修周期 (4)4.2 检修内容 (4)5 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5)5.1 钢丝绳 (5)5.2 吊钩 (5)5.3 滑轮 (6)5.4 卷筒 (6)5.5 车轮 (6)5.6 限位器 (7)5.7 制动器 (7)5.8 轨道 (7)6 试车与验收 (8)6.1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8)6.2 试车 (8)6.3 验收 (8)7 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8)7.1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8)7.2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8)7.3 试车安全注意事项 (9)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干CD、MD型电动葫芦(包括防爆电动葫芦)的维护和检修。

其他类型电动葫芦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2 结构简述电动葫芦由减速器、卷筒、钢丝绳、导绳器、起重电机(CD型)或双速电机组(MD型)、吊钩、电动小车等部件组成,在工字钢轨道上运行起重。

1.3 技术性能常见电动葫芦的主要技术性能见表1。

2.1 零、部件2.1.1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1.2轨道稳固可靠,终点有安全档。

全部连接件及机座螺栓齐全、紧固。

2.1.3设备铭牌完整、清晰。

2.2 运行性能2.2.1润滑良好,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2.2.2运行平稳无杂音、无颠簸现象。

2.2.3电动葫芦电气绝缘良好,运行速度和吊钩升降速度均符合要求。

2.2.4起重能力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2.3 技术资料2.3.1质量合格证、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出厂技术资料齐全。

2.3.2有设备履历卡。

电动葫芦出厂检验报告

电动葫芦出厂检验报告一、背景介绍电动葫芦是一种用于吊运重物的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船舶等领域。

为了确保电动葫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需要进行出厂检验。

本报告旨在对电动葫芦进行出厂检验,并评估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二、检验内容1.外观检验:检查电动葫芦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明显的划痕、变形或腐蚀现象。

2.防护装置检验:检查电动葫芦是否配备了必要的防护装置,如过载保护器、上限位器、下限位器等,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3.功能检验:检查电动葫芦的起升、行驶、回转等功能是否正常,操作是否灵活。

4.负荷试验: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加载适当的负荷进行试验,检验电动葫芦的起重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5.电气安全检验:检查电动葫芦的电气系统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如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6.速度检验:检查电动葫芦的行驶、回转等速度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检验结果根据对电动葫芦的检验,得出以下结论:1.外观检验结果良好,无明显划痕、变形或腐蚀现象。

2.防护装置配备齐全,并且正常工作。

3.电动葫芦的功能正常,起升、行驶、回转灵活可靠。

4.负荷试验结果显示,电动葫芦的起重能力符合要求。

5.电气安全检验结果良好,未发现漏电、短路等现象。

6.速度检验结果显示,电动葫芦的行驶、回转速度符合要求,操作准确、安全。

综上所述,经过出厂检验,电动葫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均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四、结论电动葫芦在出厂前经过严格的检验,经评估其质量和安全性能均符合标准和要求。

用户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该电动葫芦。

五、建议1.用户在使用电动葫芦时,要按照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2.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清洁、润滑、紧固等,以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六、参考资料1.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文件。

2.电动葫芦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出厂检验报告。

以上是对电动葫芦进行出厂检验的报告,供参考使用。

具体的检验内容和结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电动葫芦检验规程

电动葫芦检验规程电动葫芦检验规程1、试验准备:1.1 往减速器内加入适量齿轮油,装好吊钩以及固定好钢丝绳端部。

1.2 检查减速器是否渗漏油:检查钢丝绳缠绕是否正确,压绳板螺钉是否拧紧,塞铁是否固定好。

检查吊钩在水平平面内是否能够灵活转动360°,吊钩处标有额定起重量,并设置钩口闭锁装置,且有警示标识。

1.3 检查电动葫芦的结构形式,产品规格型号是否合乎要求,记录下吨位、电机编号,用数卷筒上钢丝绳圈数办法计算起升高度。

起升高度应为名义值的-3%。

1.4 防爆型电动葫芦要满足( JB/T10222-2011) 6.3 技术要求1.4.1 检查以下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吨位牌、铭牌材质及厚度:应用黄铜或不锈钢制作,其厚度应不小于1mm。

当防爆级别为IIC 时,车轮踏面和吊钩钩头为不绣钢或其他无火花材料制作,导绳器为铜合金制作。

查看电气设备防爆标志:在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应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或凹纹标志。

电器箱壳是否有警告牌:防爆电器外壳明显处应设有“严禁带电打开”警告牌。

滚轮及滚轮的材料:电缆滑车的滚轮和运行行程开关的碰轮,应采用青铜、黄铜材料制作或符合要求的工程塑料制作。

电气线路:电源引入应采用软电缆导电,电气设备之间的连线,应用橡胶铜芯多股电缆,配线采用铜芯多股橡套电缆。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及引入装置应符合GB3836的有关要求,电机、控制箱、行程开关、控制按钮及电缆应取得安全标志证书。

电气保护:按钮装置上应设有紧急断电开关,应采用低压控制(≤50V)1.5 检测电动葫芦以及试验台受力部件,电源电路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

1.6 合上220V电源开关,按试验台启动按钮,开微机主机开关,合上三相开关,给主电路送电,按照屏幕提示,选择菜单,处于待试状态。

1.7 用专用吊具把电动葫芦吊到试验台轨道接头处,接通跑车电源,把葫芦引入轨道。

2、试验步骤:2.1 绝缘电阻测试( JB/T9008.1-2014 )2.1.1 电动葫芦常温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5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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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和起重机产品
检验指导书
1.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电动葫芦和起重机产品的从原材料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产品质量检验。

2 . 原材料入厂检验
2.1 钢板、圆钢、型材、钢管等原材料入厂时,必须具有材料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单,符合图纸规定的材料牌号、规格。

在材质单上,由保管员注明入厂时间和用途。

2.2 油漆、润滑油、氧气、乙炔、CO2气体等原材料,要从技术部考核确认的生产单位进货,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符合有关规定。

2.3 有规定或有特殊要求时,对原材料进行复检,符合要求后入库。

需要代用材料时,必须办理“材料代用单”经技术部同意后使用。

3. 锻、铸件的入库检验
3.1 锻、铸件入库时,进行外观检查,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气孔、夹杂、多余金属、飞边等缺陷,表面不许有氧化皮、型砂等多余物。

3.2 吊钩、行车轮、卷筒等关键件必须具有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图纸和有关技术标准。

4. 电器成品和元件的检验
4.1 电器成品和元件入厂时,必须具有带有3C标志的合格证,技术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包装完好无破损现象。

4.2 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用户的反映,对有一些重要的成品按规定进行抽检或全部检验。

抽检的比例由技术部决定。

5. 外协件的检验
5.1 机械加工的外协件入厂时,按图纸抽检5%,抽检不合格时全部退回承制厂。

重点检查带公差的配合尺寸。

5.2 热处理的外协件,入厂时抽5%进行硬度检验,有一件不合格,则退还承制厂重新处理。

5.3 表面处理的外协件,全部进行外观检验,镀层(涂层)颜色符合标准,表面均匀,无漏镀(涂)、无锈蚀。

5.4 重要的部件进行外协加工时,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应具有材质证明单、热处理合格证,有要求时提供无损探伤合格证,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对机械加工的配合尺寸全部进行检查。

重要尺寸不合格的不验收。

6. 机械加工过程的检验
6.1 机械加工过程的检验,由各班班长和生产部人员进行。

6.2 操作者对加工的产品必须100%检查。

6.3 班长对本班人员的每班、每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继续加工。

6.4 加工过程中也进行抽查,检查配合尺寸,作好巡检记录。

7. 装配过程检验
7.1 电动葫芦的检验:
7.1.1. 一般性检验
a. 检查结构形式、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合同单的要求;
b. 检查电源线的连接,检查绝缘电阻不小于1.5MΩ,检查接地电阻值不大于0.1Ω;
c. 检查钢丝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d. 检查吊钩转动是否灵活;
e. 检查减速机油位,检查是否漏油;
f. 检查外观涂装质量,检查各种标记是否完整等。

7.1.2. 空载试验
a. 记入电源的电流、电压;
b. 检查限位器的功能;
c. 电动运行小车的空载噪声不得大于80 dB.
7.1.3. 额定载荷试验
a. 电压下降10%电动葫芦运转正常;
b. 测量制动下滑量S≤V/100; V-起升速度
c. 测定起升速度其偏差在名义值±5%范围之内;
d. 测定起升机构的噪音不得超过85 dB;
7.1.4. 动载试验
在1.25倍额定载荷作用下,起升、下降动作正常,制动可靠,试验后目视检查各受力件应无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各连接件处应无松动现象。

7.1.5.型式试验
按照JB/T 9008.2-1999的规定需要做型式试验时进行。

7.2.桥式吊车的检验
7.2.1. 主梁的检验:
a. 测量上拱度,应为(0.9/1000~1.4/1000)S
S- 跨度
b. 测量主梁水平弯曲度,当S≤19.5m时,水平弯曲值应不大于5mm ;S>19.5m时,水平弯曲值应不大于8mm.
c. 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以1m 平尺检测,在离上翼缘板H/3区域内应不大于0.7δ;其余区域应不大于 1.2δ。

d. 主梁上翼缘板的水平偏斜值 C≤B/200 。

e. 主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 h≤H/200 .
7.2.2. 桥架的检验;
a. 桥架对角线偏差∣S1-S2∣≤5 mm .
b. 俩根小车轨道之间的高低差△h, 当轨道跨距K≤2m时
△h≤3mm;2m<K≤6.6m时△h≤0.0015K .
c. 小车轨道接头处高低差d ≤1mm;
接头头部间隙e≤ 2mm;
接头侧向错位f ≤1mm;
接头处应设在筋板上面,偏离筋板的误差小于15mm.
d.小车轨距K的极限偏差不得超过±3mm.
e.小车轨道局部平面度△h1≤0.001K
f.测量小车轨道的侧向直线度.
每2m 长度内的偏差不大于1mm;
在全长范围内偏差b在侠式范围内:
S≤10m时,b≤6mm;S>10m时,b≤6+0.2(S-10)mm.
7.3.装配检验:
7.3.1. 起重机跨度S的极限偏差△S符合下式;
S≤10m时,△S≤±2mm; S>10m时,△S≤±〔2+0.2(S-10)〕mm .
7.3.2.小车部分检验:
a.小车车轮的轮距偏差≤±2mm;
b.起重机和小车轮对角线差︳d1-d2︱≤3mm;
c.测量小车轮在垂直平面内的偏斜角α在下式范围内:
-0.0005≤tgα≤0.0025
d. 起重机和小车轮的水平偏斜角φ应符合如下要求:
工作级别M3、M4时,tgφ≤0.0006;
工作级别M5时, tgφ≤0.0004 .
d.同一端梁上的车轮同位差不大于2mm .
7.4.电器设备的安装质量检验:
7.4.1.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电控箱、限位开关、载荷限制器、照
明和信号系统、接线盒、电线接头、电缆、电线的位置正
确性和可靠性。

7.4.2.检查地面控制电压不超过50V。

7.4.3.地面空运转检查起升动作,检查走行动作,检查小车行走
动作的正确性。

7.4.4.检查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在一般环境中不
小于0.8MΩ;在潮湿环境中不小于0.4MΩ。

7.5.起重机的试验检查
7.5.1目视检查:
目视检查各机构、电器设备、安全装置、控制装置、照明和
信号系统、金属结构、梯子、走台、防护装备等部分的状态
是否符合要求。

7.5.2. 合格试验检测项目如下:
a. 载荷起升高度的偏差5%;
b. 吊钩横向极限位置允许偏差 2%;
c. 起升速度允许偏差±5%;
d. 载荷下降速度允许偏差 +25% -5%;
e. 起重机运行速度允许偏差 +10% -5%;
f. 小车运行速度允许偏差±15%;
g. 载荷下降的制动距离 Sc≤V/100 m ;
h. 测量主梁跨中静挠度≤S/800 ;
i. 测量起重机噪声≤85dB ;
j. 检查限位器的可靠性,能准确停车。

7.5.3. 静载荷试验:
以1.25倍额定载荷,小车放在中间位置,起升至离地面100-200mm,悬空10分种,重复三次,卸载后检查主梁基准点处的永久变形,不得有永久变形。

小车开至跨端测量主梁的上拱度,上拱度应≤
0.7S/1000 。

实验后,不允许有结构件的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性能和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不出现松动或损坏。

7.5.4. 动载试验:
试验载荷是 1.1倍额定载荷。

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该分别进行,然后作联合动作的试验。

试验中,对每一个动作应在其整个运行范围内作反复启动和制动。

试验载荷起升动作时,不应出现反向动作。

试验时间应至少延续1小时。

试验后不应该出现机构或结构的构件损坏,连接处也不应该出现松动或损坏。

起重机的试验检查工作是在用户的现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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