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懂法
懂法守法心得体会5篇

懂法守法心得体会5篇想要记录下在生活中得到的感受,认真写好一篇体会是很关键的,好的心得体会可以不断更新迭代我们的感受,并且可以帮助我们记录读书或实践后的感受,本店铺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懂法守法心得体会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懂法守法心得体会篇1盐城多伦多国际学校组织了全校教职工掀起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动。
这项活动率先在全校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并采用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重温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着重学习了《江苏省中小学规范管理条理》和《教师法》。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收益很大,具体如下:《中国教师法》是我国在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
通过进一步学习我明白了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
后者是一种可以放弃的权利,而前者不可放弃。
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的权利。
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教师的一种重要素质。
新颁布的《江苏省中小学规范管理条理》从学校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而细致的规范要求。
该条例从大到学校的行政管理,小到学校的厕所管理等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无论使学校领导、教师、职工还是学生都能有章可行,有法可依。
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
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
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
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国旗下讲话5篇

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国旗下讲话5篇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国旗下讲话(篇1)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守法,更自由》。
同学们,我是一名政治老师,在这里想带大家复习一个政治考试的常考考点,“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中,根本行为准则是什么?”答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刚刚能答来的同学,期中考试肯定是妥妥的!因为“遵守宪法和法律”不仅仅是考试中的考点,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准则,遵守和使用法律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享有自由。
所以,我们应该把“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一,内化于心,是要求我们要知法,即学法、懂法。
大家知道,我们每周都进行的升国旗仪式,与哪两部法律有关吗?是《国旗法》和《国歌法》,法律要求我们爱护、珍视国旗,国歌的奏唱要严肃和规范。
就在本月初,某网红主播就因公然篡改国歌曲谱,戏唱国歌博出位,行为恶劣被依法处以刑拘5日,全面封禁其账号。
这就是典型的不知法、不懂法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必须知道应该履行的义务,为守法打基础。
作为在校学生,我们要充分学习《中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要知道,进入校园,手机和违禁物品不可入内;进入课堂,要认真听讲,不违反课堂纪律;课间时分,要文明休息,不可喧哗;体育节时,要坐在规定区域,无故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第二,外化于行,是要求我们要守法,即把法律的规定转化为我们的自觉行为,如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骑飞车;遵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出现不良行为,如旷课、抽烟、偷窃等;遵守《旅游法》,自觉爱护旅游景点景观等。
作为在校学生,遵规守纪是遵纪守法的前提。
如,与他人发生冲突时,保持冷静,不使用暴力;与异性同学交往时,保持距离,以学业为主;参加考试时,保持诚信,绝不抄袭舞弊;使用网络时,保持清醒,不传谣信谣。
同学们,我讲话的主题是“知法、守法,更自由”。
知法守法学法国旗下讲话5篇

知法守法学法国旗下讲话5篇知法守法学法国旗下讲话5篇国旗下讲话也经常用于国家重要场合或庄重的仪式,例如国庆典礼、主权交接仪式等。
在这些场合,领导者或重要人物会发表演讲,提醒人们对于国家及其使命的责任感,激励人们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知法守法学法国旗下讲话,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知法守法学法国旗下讲话(精选篇1)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起,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
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有同学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可以说:不是的!法律离我们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根据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由于犯罪,给他们以后的人生带来了极大地危害。
比如:案件一:某中学两名高一学生,在班级打扫卫生中追逐,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名学生互相推拉争执。
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
谁知放学后,在其他三名同学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偿,对方不答应,两人扭打在一起。
厮打中,毛衣被撕破的同学手握借来的小刀挥动捅插,插的`同学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件二:某市一中专学校经常发生偷盗案件,后被警方破获,抓获的14名案犯中有10名是在校学生,为首的两个也是该校之前已经开除的学生。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我们的任务是学习,想好好的学习,前提必须要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基础。
知法懂法守法三分钟演讲稿(8篇)

知法懂法守法三分钟演讲稿(通用8篇)演讲稿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知法懂法守法三分钟演讲稿(通用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法懂法守法三分钟演讲稿(通用8篇)1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有句古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一个人的成长中,首先要懂法,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规矩。
法治是一种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的原则和方式。
它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有良好的法律。
要得到普遍地服从和遵守,核心就是依法办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实践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观在中国的新理论成果,没想到吧!法治在社会上的地位是很高的哟!法治又是社会制度的基本载体,虽然法治这么的有用,还是有人不把法治道德放在眼里,甚至认为热爱祖国是“假正经”,危害祖国是“正义卫士”;遵纪守法是“窝囊废”,违法乱纪是“有能耐”;帮助他人是“冒傻气”,损人利己是“精明人”;勤俭节约是“太抠门”,大摆排场是“真风光”;诚实守信是“死脑筋”,自私自利是“有心计”……这些人的思想真是又荒唐又可笑。
法治不但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人民智慧的结晶,而且法治又是一种治国方略和国家治理形态,所以我们常说:“依法治国”。
所以小朋友们要多阅读一些法律知识,特别是和自己有关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样,就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知法懂法守法三分钟演讲稿(通用8篇)2各位同学:你们好!今天由我为大家做国旗下的讲话。
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学会自律,做合格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知法学法懂法守法顺口溜

知法学法懂法守法顺口溜
知法学法懂法守法,顺口溜一起念个好。
法律意识要提高,违法行为要舍弃。
遵纪守法是美德,违法乱纪休想过。
守法尊重社会规范,违法将付出代价。
法制教育永远热爱,违法行为绝不沾染。
法治社会我们争当先行,违法行为不可纵容。
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一切合法行为我来表彰。
遵纪守法是基本原则,任何违法行为都该抵制。
守法尊重他人权益,违法行为恶性造成伤害。
法律法规要牢记,违法行为必受制裁。
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健康社会我们共创。
小学生学法守法懂法演讲稿(18篇)

小学生学法守法懂法演讲稿(18篇)小学生学法守法懂法演讲稿(精选18篇)小学生学法守法懂法演讲稿篇1尊敬的':大家好!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
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接受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现在做起。
邓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小学生学法守法懂法演讲稿篇2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一个国家民族乃至世界都是如此。
而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千里之堤往往毁于蚁穴,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知法懂法守法主题法制教育演讲稿5篇
知法懂法守法主题法制教育演讲稿5篇知法懂法守法主题法制教育演讲稿篇1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__班的___,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
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
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
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
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多篇汇总
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多篇汇总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
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
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 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我们的第一堂课,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 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注意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近日,总行在全行组织开展“知法、守法、用法”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
知法守法健康成长国旗下讲话5篇
知法守法健康成长国旗下讲话5篇知法守法健康成长国旗下讲话(篇1)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今天演讲的话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这个词在我们心中并不生疏,但对于法律大家又了解多少呢?——爷爷曾说道: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将来,是祖国的期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别的团体,要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便利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
另一名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
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莫非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一旦触犯法律,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懊悔莫及!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将来,民族的期望,是我们宏大祖国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必需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专心学习法律学问,远离违法犯罪。
要对自己的前途负责,不要因为眼前一点一行而放弃了为将来所要奠定的基础;对家庭负责,不能辜负父母和全部爱你的人一片苦心和期望;对学校负责,不为母校脸上抹黑;对社会负责,不做危害社会的事。
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我的讲话完毕,感谢大家。
知法守法健康成长国旗下讲话(篇2)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平安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担心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峻平安事故。
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缘由非正常死亡。
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觉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章,危害交通平安的不良行为。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课件
抵制违法行为
发现他人违法时,要勇于 制止和举报,共同维护社 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违法行为的后果与责任
法律制裁
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包括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刑
事处罚等。
社会谴责
违法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排斥 ,对其个人声誉和职业发展产生
不良影响。
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恢复
按照功能分类
按照功能,法律原则可以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实 体性原则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分配和调整,如平等原则、自 愿原则等;程序性原则涉及诉讼程序和法律程序的规则,如 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等。
法律原则的应用与实践
1 2 3
法律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法律原则的适用,以实现法律的公正、 公平和合理。
受损的社会关系。
07
结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 好公民
课程总结
01
课程目标
通过学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课程,学生能够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
原则和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做一
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02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包括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形式,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知识,提高
教育背景
学校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 途径之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学生 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为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做好准备。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学生应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国 家法律法规体系和主要法律制度。
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尊重法 律、遵守法律,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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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都市报记者第一时间和双流警方取得联系,就微博内容进行了求 证。据介绍,8日当天,双流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华阳派出所便对网 上信息进行了调查,证实以上言论系造谣。昨天,经公安机关进一步 调查,虚假信息为华阳某中学一学生通过新浪微博和腾讯说说两种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以上3人的行为系散 布虚假警情,扰乱公共秩序。因一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另两人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昨日,双流县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第1、2项之规定,依法对3 人处以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并责令其监护人和校方严加管教。
资料数据分析
•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 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 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还仅仅是2008年 的数据。 • 截止到2014年,全国三十年来共判处未成年犯150 余万人 • 1994年全国判决未成年罪犯38388人,2004年 70086人,十年间上涨83%。 • 据有关资料显示,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未成 年人年均增长率均在25%左右。且刑事案件所占 比高位徘徊在75%以上。但中国的未成年人犯罪 重发率仅为1——2%,远低于其他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 成年人犯罪法》
《宪法》及《刑法》、《 民法》中亦有对未成年人 的规定及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 行为: •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 (六)多次偷窃; •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 (八)吸毒、注射毒品; •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 犯罪。
Q5.中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什么时候
• A.12月3日 • B.12月12日 • C.12月4日 • D.12月1日
Q6. 甲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甲某犯 有( )。
• • •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Q7. 21.十六大报告要求到( )律,贴近生活
四川达州一学生放学途中被多人持刀追砍身亡
• • • • • • • • • 图为案发现场 来自于网易新闻中心的新闻 2014年11月26日 11月26日下午,达州西圣寺路 上突然响起几声“砍死他” 喊声,一群男子手持刀具在追撵 正逃跑的李某。据悉,当日达州 高级职业中学放学后,李某曾在 餐馆内与人发生争执,后被七八名同龄男子持刀追砍,并 在校门外的大街上被砍倒,17岁的李某不治身亡。目前, 警方已介入调查。
•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 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 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 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 还是投案自首了。 •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 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 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 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 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知法,守法,懂法
高2014级26班第9次班会
贺泽斌
法律的治国的工具
习近平主席指出:“以法治国
,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 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 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 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 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
Q1: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度不良行为
•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 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 (一)旷课、夜不归宿; • (二)携带管制刀具; •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 • (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 (十)吸烟、酗酒。
• • • •
2010 B. 2020 C. 2021 D. 2050
A.
Q8.当今世界的法律系主要分为( )。
• A.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 B.亚太法系和欧美法系 • C.刑法和民法 • D.成文法系和判例法系
Q9.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 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 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 为属于( )。
• A.18岁 • B.16岁 • C.15岁 • D.14岁
Q2.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 )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A •B •C •D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禁止进入 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严禁未成年人无陪同进入
Q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岁以下不许夜不归宿。
• • • •
A.16岁 B.14岁 C.18岁 D.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均不能夜 不归宿
• 资料链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不得让 其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夜不归宿,家长需承担法律责任。
Q4.行人在道路上行驶,原则上并排不能超过几人
• A.1人 • B.2人 • C.3人 • D.4人
当天,韶关市中院一审判处直接致人死亡的罗武江无期 徒刑,林小森有期徒刑3年半,15岁的第三被告温峰有期 徒刑3年,其他6名少年缓刑。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 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 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喜欢结交朋友,讲义气, 却辨别和独立思考能力差,因此,在交友时,擦亮眼睛, 树立正确的择友观,防止因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 •
散布谣言会有怎样的惩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 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 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 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 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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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的 规 定
目前我国对青少年方面的现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 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 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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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案件 • 9名被告大部分是广东乐昌市第五中学(下称“乐昌五 中”)的学生。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案发时年仅14岁,在 检方起诉书中被称为非法组织“森高社”大哥的主犯林小 森。 • 检方诉称,2009年底,在被告人林小森的组织下,成 立了以其为大哥的“森高社”非法组织。2010年11月5日 14时许,林小森一方的罗武江等十多人殴打了一名叫石林 的学生。林小森等人认为石是“林仔”(当地社会人,曾 因违法犯罪受到警方打击。记者注)的人,会找人来报复, 便于次日下午召集了三十余名“森高社”成员,在林小森 家中开会商量对策。随后,林小森等人在武江河堤林业局 附近路段遇到了陈明等三人,认为对方是“林仔”的人, 双方展开殴斗。打斗中,罗武江用匕首将对方的刘杰右腹 部刺伤,刘经抢救无效死亡。
• A犯罪中止 • B. 杀人未遂 • C.杀人预备 • D.不构成犯罪
Q10.中国现有多少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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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宿舍的恶性事件
•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 疑人张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伍某 某,男,汉族,16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 •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丢失一部手机,其怀疑与其曾同住的于某和覃某 偷了其手机,于是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纠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伍某某,对来其宿舍拿行李的被害人于某和覃某进行殴打,不让该二 人离开,其间,余某某将于某的头打破,还用烟头烫伤覃某,以此来 逼两被害人承认有偷其手机,犯罪嫌疑人张某和伍某某帮助余某某对 被害人于某和覃某进行看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将 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止,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非法拘禁罪对 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因沉迷于网络而引发的悲剧
•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 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 业便辍学。 •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 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 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 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 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 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 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 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 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