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类概念的系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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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巴哈与马克思

费尔巴哈与马克思

然 而过少地关 心政治 。 由此可以看 出此时 的马克 思对 费尔 巴哈 的哲 学 ”
是欢迎 的 , 同时也是有所保 留的 。在《 茵报》 期 , 但 莱 时 费尔 巴哈对 马 克
思 的影 响已有所 表现 , 例如 马克思此时将 人性和理性 等同看待 , 为“ 认 自
由是全 部精神存在 的类本 质” 。随着马 克思 思想 与现 实矛盾 的加 剧 , 以
【 摘 要 】 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以说黑格尔的思想是马克思的第一个平台, 而费尔巴哈的思想则
是 马克思的第二个平台 , 马克思在这两个平台 的基础上 创造 了 自己的新哲学。但就费尔 巴哈来来说 , 马克思与费尔 巴哈哲学的关系又可 以分 为几个不 同 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他i - 人 同处于青年 黑格 尔派时期。第二个阶段是 14 f ] 8 3年前后 , 一阶段马克思深受费尔 巴哈的影响。第三个 阶段则是从 写作 这 《 提纲》 德意志意识形态》 和《 开始 的, 由此拉 开了马克 思彻底 批判费尔 巴哈哲学创建 自己新唯物主义 的序幕。
柏林大学 不久给父亲 写了一封信 : 虽然我 不过才听 了四个星期 的课 , “ 但 收益 已经 多得 无可估量 。听道 布讲 学时 一知 半解 , 到晦涩 , 少觉 得 感 至 是根据太薄 弱的地方 . 我现在听 了黑 格尔 的 几次讲 演后 , 已能 了解 很 都
哈 。14 年初 , 83 马克思 阅读 了费尔 巴哈 的《 关于哲 学改 造的临 时纲要 》 , 并 说“ 费尔 巴哈 的警句只 有一点不能使 我满意 。 这就 是 : 他过 多地 强调 自
克 思对 费尔 巴哈 有着“ 极崇高 的敬 意和爱戴 ”, 并认 为费尔 巴哈 的《 未来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唯物主义之比较

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唯物主义之比较

直观唯物主义,还是实践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唯物主义之比较袁泉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邮编400715【摘要】: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把实践作为思考人的活动与现实世界关系的逻辑基点,将以往哲学从抽象上谈论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的关系,变为从人的实践活动以及由人的实践活动生成、发展的感性世界来把握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这样的唯物主义,我们称为“实践唯物主义”。

【关键字】:直观唯物主义实践实践唯物主义受近代自然科学研究的影响,近代唯物主义的研究以主体与客体的分离为基础,反映了人与自然界的对立,因此马克思把近代唯物主义称为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

然而,旧唯物主义的这种主、客体相分离的研究方法,必然在面对由于历史发展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时,陷入人与环境二律背反的两难境地,这是直观唯物主义局限的必然结果,直观唯物主义把社会生活当作一个“给定”的对象,一个外部的、静止的对象加以研究,在历史观上陷入了困境。

这表明,自然科学中主体、客体想分离的方法原则不适用于社会历史现象的研究,因此从康德开始的德国古典哲学,致力于在唯心主义框架内克服主体和客体的对立,于是,费希特诉诸于大写的“我”,而黑格尔则设定了既是实体又是绝对主体的“绝对观念”作为其哲学体系的出发点。

一、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历史性突破及局限(一)历史性突破费尔巴哈认为,要实现主体与客体在社会历史中的统一,关键是“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费尔巴哈把黑格尔抽象思辩所表达的东西还原为真实的存在,用“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代替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费尔巴哈从现实的人出发,将人从理性世界重新带会到感性世界,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从而完成了对宗教的批判。

同时也巧妙地拟订了对黑格尔的思辩以及一切形而上学的批判的基本要点。

”[1]此外,费尔巴哈针对黑格尔用绝对精神否定感性存在进行了批判,认为在黑格尔那里“物质是精神的自我异化。

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类概念的系统比较

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类概念的系统比较

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类概念的系统比较通过对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类概念的系统比较,指出马克思的早年思想和费尔巴哈思想的差异,从而对那些把马克思早年唯物主义思想等同于费尔巴哈的自然唯物主义思想的观点提出质疑.这种尝试对于推进马克思思想的文本研究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费尔巴哈对类概念的使用可以被区分为三个不断深化的层次: 类本质、类生活和类本能.同样,马克思的类概念也包含了类本质、类存在和共同体三个层次.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在类概念的使用上有着明显的层次上的对应关系.但是,两人对类概念的使用在每一个层次上又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使得马克思的思想一开始就有别于费尔巴哈,以及任何其他的先行者,并为其后来走向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基础.一类本质是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第一章里区分人和动物时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费尔巴哈看来,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意识.但这种意识是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做对象的那种生物,才具有最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动物固然将个体当做对象,因此它有自我感,但是,它不能将类当做对象.因此它没有那种由知识得名的意识."[1]( p. 26)在这里,费尔巴哈强调了人的两个特征: 第一,对象性.这是人和动物都具有的,即人和动物都过着一种有对象的生活,都不能离开对象而存在; 第二,人能够以类为对象,这是人所特有的.动物的生存显然也离不开对象,但动物缺乏区分自身和感性对象的能力,因而只能在和对象的关系中产生出自我感,这种自我感显然没有达到区分自我和对象的程度,因而也没有意识.严格的意识只有在把对象作为纯粹思维的对象来处理时才存在,而思维的对象作为脱离了具体的个别事物的抽象存在就只能是纯粹的一般和普遍,或者说,就只是关于个别事物的概念.自我感和意识的区别使得 "动物只有单一的生活,而人却具有双重的生活.在动物,内在生活跟外在生活合而为一,而人,却既有内在生活,又有外在生活.人的内在生活,是对他的类、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人思维,其实就是人跟自己本人交谈、讲话."[1]( pp. 26 -27)由此可见,费尔巴哈在强调人的类本质的时候,仅仅把抽象的内在意识看作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同样对人的类本质有一个定义,这一定义和费尔巴哈的理解存在明显的差异.和费尔巴哈一样,马克思也从动物和人的区别着手理解人的类本质.但在马克思看来, "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 p.57)对比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对人的类本质的理解,就可以发现,费尔巴哈主要从以知识作为表现形式的严格的意识这一角度,来理解人的类本质,马克思则把 "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看作人的类本质.也就是说,马克思没有从内在意识的角度,而是从活动的角度来理解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并且马克思仅仅把自由和有意识看做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规定.出于和费尔巴哈比较的需要,我们在这里主要从 "有意识"的角度对马克思的类本质概念进行一番分析.马克思认为: "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2]( p. 57)这就是说,所谓有意识的活动就是把自己的生命活动作为对象来看待的活动.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所讲的对象和费尔巴哈的所讲的对象存在巨大差异.费尔巴哈所讲的意识是 "由知识得名的意识",意识的对象主要是抽象的概念,而马克思所理解的意识的对象则是人的生活与活动.费尔巴哈对意识的理解还局限在知识学的范围内,马克思对意识的理解则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由于费尔巴哈主要在知识论的范围内来理解人的意识,因而把理性、意志、心看做人的类本质的具体内容,从而离开了人的现实生活过程而对人的本质作了抽象的理解,并赋予了人的抽象意识以极高地位.费尔巴哈因此认为,我们只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并改变对事物的看法,就可以改变世界.比如,费尔巴哈曾经指出: "属地的统治者们的威严显赫,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呢? 完全是由于人们误以为政权的占有者是个完全特殊的实体.只要我---在思想之中,或者,最好是在富有直观性的表象之中---把统治者本人跟我自己等量齐观,只要我理解到他是像每个别人一样的人,那么,他的一切威严也就立时消失了."[1]( p. 421)由此可见,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也是有道理的.施蒂纳批判费尔巴哈在废除了上帝这个主词之后,却保留了上帝的一切宾词.费尔巴哈在回应施蒂纳的过程中指出,上帝的一切宾词都是人类的现实的宾词,因而这些宾词并不需要抛弃.对基督教的批判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人类把这些原本属于自己的宾词重新从上帝那里夺回来.这样,费尔巴哈最终就和鲍威尔等其他青年黑格尔分子一样,认为自己的宗教批判理论具有改变现实的力量.马克思则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人的意识,实现了从认识论向实践论的转变.在马克思看来,我们不能仅仅从直观的角度来理解现实世界,因为现实世界是我们创造与活动的产物.理论不过是创造性活动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确证的形式而已,即 "我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式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式……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作为一种活动---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2]( p.84)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我们的意识就是我们生存状况的现实反映.这种反映不同于在传统认识论范围内提出来的直观唯物主义,直观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认为,我们的认识是对自然事物的机械反映.马克思则认为,我们的意识是我们的现实生活过程的理论存在形式,即我们的认识和我们的生活是一体的.二如果说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思想从概念的角度阐明了"类"的抽象普遍性的内容,通过这种内容所能达到的只是对内在的 "我"和 "你"的关系的说明,那么费尔巴哈接下来还进一步从类生活的角度说明了类本质的产生基础.费尔巴哈认为: "只有在别人身上,我才具有对类的意识; 只有借别人,我方体验到和感到我是个人;只有在对他的爱里面,我才明白他属于我和我属于他,才明白我们两人缺一不可,才明白只有集体才构成人类."[1]( p. 193)这就是说,个人的类意识只有在与另一个人的联系中才能建立起来,因此,现实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内在的意识赖以产生的基础.在区分人与动物的本质时,费尔巴哈认为,人的类本质主要体现为 "理性、意志、心",理性是 "认识之光",意志则意味着自由,心力则是爱和情感.在从类生活的角度论述类的时候,费尔巴哈则进一步阐明了这些力量是如何产生出来的."首先,只有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和摩擦的场合下,机智和敏慧才燃烧了起来; ……其次,只有在人与人和睦相处的场合下,才产生感性和幻想; ……最后,只有在人与人说话的场合下,只有在谈话---一种共同的行为---之中,才产生了理性."[1]( p. 113)由此可见,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的类本质就是从人的类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如果说类本质突出强调了人与自身的关系的话,那么类生活思想则认为,人与他人的关系优先于人与自身的关系.后者必须以前者为基础.但是,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类生活主要是生活中的交往和人与人之间能力上的互补,在一定的程度上涉及人类意识的实践基础,不过费尔巴哈所理解的实践与经济生活无关,甚至还表现出对于物质生活的轻视.比如,在批判基督教创世学说时,费尔巴哈就认为: "如果人仅仅立足于实践的立场,并由此出发来观察世界,而使实践的立场成为理论的立场时,那他就跟自然不睦,使自然成为他的自私自利、他的实践利己主义之最顺从的仆人."[1]( p. 145)显然,费尔巴哈把物质生产看做一种利己主义的态度,他所赞成的是静观自然的理论态度.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学术界一般把类本质看作对人的本质的最终鉴定.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马克思的人学思想显然还没有达到费尔巴哈的高度.从早期人学思想中发展出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在马克思那里就成为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事实上,和费尔巴哈把类生活看作类本质形成的基础一样,马克思则把类存在看做是类本质的基础.因此,在异化劳动的第三个规定中,马克思一开始就指出: "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自己的对象; 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情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做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做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2]( p. 56)对于马克思的这段话,过去的研究者很少给予关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多数研究者都从人本主义角度看待这段话,把类存在看作类本质的实现,于是认为马克思在这里只是作了一个无足轻重的说明.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人之所以是类存在物,是因为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包含了三种关系: 人与 "自身的类"的关系; 人与 "其他物的类"的关系; 把这两者综合起来则是人与自身的关系."自身的类"指的是人类,"其他物的类"指的是除了人之外的其他事物.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三种关系概括为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而且马克思并不是把三者的关系看做现成事物之间的空间并列关系,而是对象性关系.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马克思认为,有意识就意味着人 "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所以,对象性关系其实就是有意识的关系.类本质中人的活动的规定性之一就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既然有意识指的个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看作自己的对象,那么对象性关系就是 "我对……"的关系,个人在这种关系中始终是主体,客体始终是 "我的"客体,是受到个人支配而不是反过来支配个人的客体.在这样的主客体关系中,个人不会把客体看做对自己自由活动的束缚,而是把客体看做自由活动的前提.所以,马克思认为,人与人的对象性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其实也就是人与自身的关系,并且是人对自身的 "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关系.由此可见,马克思在鉴定人的类本质时,人的活动的 "自由"这一规定性是从类存在中概括出来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类生活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所理解的类存在则包含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三层对象性关系在其中,因而也包含自由的有意识的关系在其中.费尔巴哈把类本质看做在类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马克思所说的类存在则包含了类本质的内容于其中,因而是一种辩证的总体性关系.同时,马克思还特别突出强调了这些对象性关系包含了 "实践"和 "理论"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又是不可分割的.其中,实践的方面正是从工人的物质生产过程中推导出来的.所以,马克思的类存在概念已经包含了对经济关系的存在论理解.相对于费尔巴哈的类生活已经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三如果说费尔巴哈从 "类"的角度来论述人的时候仅止于类生活的层面,那么,我们还可以说,费尔巴哈在一定的程度上涉及了实践领域,但费尔巴哈似乎并不满足于此.侯才教授在《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发展》一书中指出,费尔巴哈在 "类本能"的概念中讨论了类的自然方面[3]( p. 60).费尔巴哈所说的类本能是与个体的自我保存本能相反的 "类的自我保存本能",这种本能集中体现在性本能中.按照费尔巴哈的描述,性本能 "是借助于个体而又与个体相区别的、类的有生命力的行动力量",是对个体独立性的扬弃[3]( p. 60).显然,这种类本能是个体身上所具有的利他性特点的表现,是类得以保持自身延续的力量在个体身上的表现.在性本能的基础上,费尔巴哈又论述了爱情、家庭、交媾、生殖等其他的类存在和类的实现形式[3]( p. 61)从类意识到类生活、类本能,构成费尔巴哈类概念的一个逻辑发展序列.类本能是个体身上所具有的使得他们成为类存在物的根基之所在.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们就很难理解人为什么一定要以类的形式存在与生活.但是,费尔巴哈在类本能中所能找到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却只能是动物性的本能即性本能,其他的类形式本质上都是以性本能为基础.正因为如此,费尔巴哈才在对基督教作了全面的批判之后,却又提出一种爱的宗教来取代基督教."爱是知性与自然之普遍法则,它不外意味着循着意念的道路来实现类之统一."也就是说,爱无非就是把同类的事物统一起来的力量,是结合,但是,只有当爱 "基于人类之本性"的时候, "它才是有根据的、在原则中受到保护的、被保证了的、自由的爱"[1]( p. 311).所以,爱的宗教最终要植根于个体的本性之中,才是现实的真正的爱.只有在类本能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起现实的类生活.但在费尔巴哈那里,他只是从自然本性的角度找到了包含于性本能中的为他性作为类生活的基础,因而虽然使他对类生活的分析接近于马克思所说的 "社会"概念,但这个 "社会"在费尔巴哈那里注定只能是脱离现实物质生活的抽象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尽管费尔巴哈非常正确地指出: "对 '我'来说,对世界的意识是以对 '你'的意识为媒介的.这样,人就是人的上帝."[3]( p. 113)但在离开了现实物质生活的内容之后,费尔巴哈以 "类"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原则就是缺乏内容的、没有根基的原则,从而使得费尔巴哈对基督教的批判最终停留于抽象的意识形态领域,并且认为这种批判就足以改变世界.同样,在我们经常提及的马克思对人的理解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一直没有与类概念联系起来,而这一概念其实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类概念的基础,这就是马克思《评 "普鲁士人"的 "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提出来的,马克思认为: "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4]( p.394)如果说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并不为人所熟知的话,那么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三手稿》中开始使用的人是 "社会存在物"的观点,则是被广泛采用的.但不论是 "共同体",还是 "社会存在物",抑或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所说的 "真正的社会联系"[2]( p.170),在马克思的原文中都是Gemeinwesen 一词.对于马克思着作中的 Ge-meinwesen 一词的翻译比较复杂,除了上面的几种译法之外,日本学者大塚久雄在其名着《共同体的基础理论》中则把该词译为 "共同组织"[5],清华大学的韩立新教授则把《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的 "社会联系"译为 "共同存在性".这种复杂的翻译情况表明,我们目前对该词还缺乏统一的理解.日本学者渡边宪正在《共同体和共同社会理论》一文中认为,Gemeinwesen 指的 "是经济性的、以生产行为为基础的共同再生产组织和社会"[6]( p. 374),因而把该词译为 "共同社会".笔者认为,渡边宪正的理解是比较到位的.首先,马克思是在研究经济学之后,才把人的本质与 Gemeinwesen 联系起来,才有了国内流行的"人是社会存在物"的观点; 其次,马克思经常把 Ge-meinwesen 和 Gesellschaft ( 社会) 联系起来使用,Gesell-schaft 更是明显地与物质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后来经过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共同体和社会》一书中的着名解释,Gesellschaft 指的主要是以经济纽带为中介联系起来的"社会".不过在本文中,笔者认为,把 Gemeinwesen 译为 "共同体"是比较适合的.因为马克思对该词的使用虽然与物质生产有关,但他并没有把该词和滕尼斯所理解的那个 "社会"等同起来,滕尼斯所理解的 "社会"只是马克思所理解的 "市民社会",而马克思所理解的社会则接近于 "共同体"的含义.我们在前面指出,费尔巴哈整个类概念的生发点是个体的类本能,而性本能又是类本能的核心内容.与类本能相类似,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 "共同体"是人的本质.那么共同体在这里意味着什么呢? 对于这一问题,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有较好的解释.马克思认为: "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 ( Gemeinwesen) ,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 ( Gemeinwes-en) 、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2]( pp. 170 -171)也就是说,共同体是个人在活动中创造出来的,这种创造显然不是绝对精神把自己外化为物质世界的那种创造,而是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物质生产活动而创造出自己与他人的联系.劳动产品不是抽象的生存资料,而是把不同的个人联系起来的自然纽带.这样,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活动而创造出他们的社会联系,既不让自己作为共同体之外的异己的一员,又不至于让自己的个性消失在共同体之中,因为共同体就是通过大家的创造性活动而得以维持的.由此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共同体是人与人之间的积极的共同存在的关系,这种关系并非以抽象的类本能为基础,而是以个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所以,在马克思那里,人不再有什么抽象的共同本质,而是在共同体之中的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不断地创造自己的本质.我们理解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理论时,绝不能脱离一个人与其他的人之间的关系.四通过以上比较研究可以发现,马克思早期对人学思想的研究虽然借用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中的类概念,但马克思对类概念的使用却明显区别于费尔巴哈.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费尔巴哈和以前的唯物主义一样,都只是 "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和现实,因而对人的理解也带有直观的和自然的性质,最终把类本能看做类生活和类本质的基础.马克思则始终在共同体的各种现实关系之中来理解人和人的本质,并对人类生存的各种具体关系进行了分析.其中,马克思对类存在中三种对象性关系的分析明显对其后来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提出 "生产力→生产关系 ( 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具有奠基作用.综观这些区别,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费尔巴哈的类概念乃是基于自然唯物主义,而马克思的类概念则基于实践唯物主义.。

论马克思和费尔巴哈人的概念的异同

论马克思和费尔巴哈人的概念的异同

论马克思和费尔巴哈人的概念的异同作者:王佳丽来源:《商情》2015年第27期[摘要]:正是人的感性的活动即实践这一概念,划清了马克思和费尔巴哈之间的界限。

费尔巴哈单纯的以感性直观为原则认识和理解人。

马克思正是超出了费尔巴哈回到了黑格尔那里,在改造的基础上,吸取了黑格尔的决定性的成就,同时以感性活动为基础,得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人的本质的观点。

[关键词]:感性的活动感性直观马克思的实践的人费尔巴哈人本学一、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感性直观是费尔巴哈哲学的一大原则。

在此基础上,他批判黑格尔的抽象思辨的存在,将黑格尔作为人的本质的自我意识拉回到感性的人自身之中。

首先,费尔巴哈的人是自然的人,人主要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但是,他并不知道怎样才能从“纯粹自然的本质”过渡到真正人的本质。

其次,费尔巴哈的人是感性的人。

在看待自然界和人的问题上,他恰恰是从人的感性,从直接呈现在人感觉中的形象来看待现实的事物的,否认了人的理性思维和科学抽象对于认识客观事物内在本质的必要。

从这里看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一个特点即它的直观性。

费尔巴哈也意识到了人是类存在物。

但“类”并不是在社会性上所理解的人的类生活,而是感觉论上表象的理解。

现实社会中诸多的人在费尔巴哈这里仅仅理解为“我”和“你”的堆积。

费尔巴哈的类生活是建立在宗教生活的基础上的,并且只有具有了爱的人才能使个人生活从属于类生活。

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只是在人观念中的东西—类意识、爱和道德。

除此之外,费尔巴哈看到了人本质的异化。

他对人的异化的理解仅仅局限在宗教的基础上,为了实现人的本质,只要消灭宗教,只要改变人们的观念就足够了。

因此,他提倡一种以爱为基础的道德学说来革新社会,而真正实现人的解放的革命性因素仍然处在他的历史之外。

应当看到,费尔巴哈在人的问题上的思想有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对人的基本看法是抽象的,从感性直观出发,他不能自觉地运用辩证的思维方法,因而也是不科学的。

二、马克思从事着感性活动的人不同于以往哲学,马克思对人学的揭示从思想层次转向了社会的层面,摆脱了单纯的意识形态哲学,也不单纯的满足于自然主义人学,而是从社会性的一面去揭示了人的真正存在。

马克思的“人学”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之比较

马克思的“人学”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之比较

作者: 杨景祥
出版物刊名: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2-4页
主题词: 费尔巴哈;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恩格斯;人学观;历史唯物主义;市民社会;
人与人;利己主义;存在问题
摘要: <正> 我国哲学界有这么一种看法:马克思早期所阐述的人学观点还带有明显的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痕迹;有人干脆说,马克思早期的人学观就是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

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直率地说我们反对这种看法。

反对的理由有二;第一,这种观点根本没有看到马克思早期的人学观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本质区别:马克思的人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则是历史唯心主义的东西。

第二,这种看法断然否定了人学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似乎“人”只是地主、资产阶级哲学家感兴趣的东西,它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

勿庸讳言,马克思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中汲取了一些合理的东西,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马克思在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性、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化自然等问题上的观点与费尔巴哈截然不同,可以肯定地说马克思在1844—1845年形成了自己的科学的人学观。

限于篇幅,这里仅就其中的几个问题加以辩明。

课题研究论文:马克思的类概念与当代类哲学

课题研究论文:马克思的类概念与当代类哲学

124781 哲学其它论文马克思的类概念与当代类哲学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xx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集中表述了他的类概念。

马克思在《手稿》中大量使用了类本质、类存在、类生活等术语,一方面继承了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另一方面又对其进行了改造赋予类更新更全面的概念。

马克思将实践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石对类进行了新的阐释。

在《手稿》中,马克思将人定义为类存在物,这一点他吸收了费尔巴哈关于人是对象的、感觉的、自然的现实存在物的观点。

马克思认为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的对象化活动能动地改造着自然,这一活动成为人本质力量的展现。

马克思在《手稿》中说:“生产生活也就是类的生活……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

”[2]80因此,具有这种自由自觉的“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2]51。

以上表述也进一步阐释了人和动物的对立关系,动物同它的活动是同一的,人的活动则不同,人的活动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

动物的活动是一种个体的满足自身的活动,人的活动是全面的和类的活动。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生产活动就是类生活,一个种的类特性就在于其生命活动的性质,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

也可以说马克思的“类生活”意味着“自由自觉的活动”,人的本质是一种普遍而自然的本质。

综合来看,马克思超越以往的旧哲学,从人的对象化的活动得出人的本质不是人的感性存在,而是感性活动。

人在实践活动中展现、创造、完善自身的本质。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人理解世界。

在对比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类概念时,可以发现其概念有很多相通之处。

费尔巴哈的类概念思想深刻影响了马克思的思想,马克思也多次在运用“类”“类本质”等词阐释观点,但马克思的概念内涵与费尔巴哈有诸多不同。

通过对二者的类概念进行对比,可以在思想史层面,揭示早期马克思主义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内在联系与区别,进而梳理其内在的逻辑关系。

论马克思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之间关系

论马克思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之间关系众所周知,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中,费尔巴哈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不难发现凡是研究过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人没有一个否认费尔巴哈对马克思的影响,并在研究中涉及到费尔巴哈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地位、费尔巴哈对马克思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时期、费尔巴哈从哪些方面影响了马克思等问题。

因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马克思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之间关系:第一,在被恩格斯视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探讨二者关系问题的突破口。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曾在三处直接明确指出费尔巴哈或旧唯物主义没有把感性理解为感性的活动的缺陷:第一条:“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第五条:“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

”第九条:“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 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

”从这可以看出,马克思十分重视费尔巴哈的感性概念,他对费尔巴哈的批判实际上是从感性角度进行的批判,并在这种批判中展露出他自己对感性的独特理解,这种独特理解凝结成为一种哲学原则始终贯穿在他的整个哲学中。

第二,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之所以从感性入手,是因为从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主要哲学著作与哲学思想来看,感性概念在他们各自的哲学中具有决定性意义,是他们向传统的形而上学发动攻击的锐利武器,内藏着他们各自哲学革命的全部秘密。

感性概念在马克思哲学中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马克思对感性的超越性理解是其整个哲学革命得以可能的逻辑前提,因而也是我们理解马克思哲学的一条中心线索。

总之,马克思关于感性的超越性理解,是马克思整个哲学革命得以可能的理论前提。

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宗教观之比较

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宗教观之比较摘要:“人本主义”是费尔巴哈构建其宗教观的哲学依据。

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

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

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产生、本质和社会作用的基本观点。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它是支配人们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颠倒的反映,通过对超自然的力量即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的命运。

两人宗教观之比价一直是一个经久不衰的一个话题。

关键词:马克思、费尔巴哈、宗教观费尔巴哈宗教观:费尔巴哈认为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

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

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

费尔巴哈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思想是第二性的,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人的思维、意识是客观物质的反映。

“自然不仅是宗教最初的原始对象,而且还是宗教的不变基础、宗教的潜伏而永久的普县”。

(《宗教的本质》,费尔巴哈)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

这一观点是很可观的,因为,费尔巴哈认为,“人的绝对本质、上帝,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本质”。

?费尔巴哈人为,“宗教——至少是基督教——就是人对自身的关系,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就是人对自己的本质的关系,而这个本质,突破了个体的、现实的、属肉体的人的局限,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指出,人是现实的感性存在,是自然的一部分。

理性、意志和情感(爱)是人的本质,或人的本性。

人的本质不仅是宗教的基础,也是宗教的对象。

人对上帝的意识就是人对自己的意识,人对上帝的认识就是人对自己的认识;上帝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神学就是人本学。

上帝的全知全能和无所不在等等特性,只是人的本质的虚幻反映。

宗教是人类的精神之梦,是人的本质的异化。

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比较分析

传 统宗 教是根本 错误 的 。传 统宗 教认 为 上帝才 是 内容 ,心 是形式 ;而费尔
巴哈认 为没有 上帝 , “ ”心不 是形 我
马克 思提 出 了人 的发展 的三 阶段 理论 ,即人 对人 的依赖 关系 阶段 、人 对 物的依 赖关 系阶段 和人 的全 面 而 自
由的发展 阶段 。马克思 主义诞 生 以来
式, “ 我”心是 内容 、本质 。 按 照费 尔 巴哈 的看 法 , “ 教是 宗
主义 “ 以人 为本 ”思想 发现 并尊 重 了 人 的社 会性 和历史 性 ,体现 出彻底 的
所体 现 的 “ 社会 本位 ”实际上 是在 实 现人 类解放 、 自由 的过 程 中的一个 阶 段性 特点 ,而不 是马克 思主 义本 身追
这 里有两 条线 索 :一条 是关 于社
会 运动 的客观 规律 ,即生产 力 与生产 关 系矛盾 运动规 律 ,经济基 础与上 层
建 筑矛盾 运动规 律 。另一条 是关 于社
理解 ,也无法 在伦 理观 和道德 观 中把 会 两对矛 盾运 动 中的历 史主 体 ,即人 握 正确 的规律 ,从 而使 自己 的伦理道 是 推动历 史前进 的动力 ,我们 要看 到 德 观脱 离尘世 ,而失 去生存 和 发展 的 马 克 思主 义对 人 的重 视 ,讲 生 产 力・ 、 讲 阶级 斗争 都是为了讲 “ ,为了解 人”
就是脱 离现 实 的 ,是脱 离人 的社会 性 和历史 性 的 ,从而 脱离 人 的阶级性 和
阶层性 。 三 、马克思 主义 “ 以人 为本” 与 费尔巴哈 “ 人本主义”的差异 ( 一)两种思想 的异质性
1 、世 界 观 基 础 的 异 质 性 。 马 克 思
费 尔 巴哈其实 是无 神论 者 , 为 认

从类到社会_论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超越究竟在哪里_

2006年1月安徽教育学院学报Jan .2006第24卷第1期Journal of A nhui Institute of Educati onV o l.24N o .1[收稿日期] 2005-09-08[作者简介] 舒永生(1968—),男,安徽宣城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德国古典哲学与马克思早期思想研究,已在《中国社会科学》、《世界哲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多篇。

从类到社会——论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超越究竟在哪里?舒永生(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上海200235) [摘 要]费尔巴哈把类理解为人与人的关系,并以之作为人本主义的出发点,从而认为类本质正是在我与你的对话过程中实现自己。

所以,费尔巴哈从类出发,就是从人与人的关系出发。

马克思也是以人与人的关系作为哲学的出发点。

但是,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不仅仅是人与人的现实关系,而且是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人的活动本身就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

所以,类是“哲学家眼中”的社会,社会则是类的现实化。

[关键词]费尔巴哈;马克思;类;社会;人的本质 [中图分类号]B 516.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16(2006)01-0006-05 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超越究竟在哪里?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因为它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

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做了大量论述,但是关于这些论述的理解,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在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超越关系上,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1)辩证唯物主义对机械唯物主义的超越;(2)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唯心主义的超越;(3)实践唯物主义对直观唯物主义的超越等。

[1]关于这些观点,笔者认为都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因为这些观点都是建立在马克思片言只语的论述上,建立在对马克思论述的断章取义上,而不是建立在对费尔巴哈和马克思的深入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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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类概念的系统比较通过对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类概念的系统比较,指出马克思的早年思想和费尔巴哈思想的差异,从而对那些把马克思早年唯物主义思想等同于费尔巴哈的自然唯物主义思想的观点提出质疑.这种尝试对于推进马克思思想的文本研究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费尔巴哈对类概念的使用可以被区分为三个不断深化的层次: 类本质、类生活和类本能.同样,马克思的类概念也包含了类本质、类存在和共同体三个层次.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在类概念的使用上有着明显的层次上的对应关系.但是,两人对类概念的使用在每一个层次上又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使得马克思的思想一开始就有别于费尔巴哈,以及任何其他的先行者,并为其后来走向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基础.一类本质是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第一章里区分人和动物时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费尔巴哈看来,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意识.但这种意识是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做对象的那种生物,才具有最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动物固然将个体当做对象,因此它有自我感,但是,它不能将类当做对象.因此它没有那种由知识得名的意识."[1]( p. 26)在这里,费尔巴哈强调了人的两个特征: 第一,对象性.这是人和动物都具有的,即人和动物都过着一种有对象的生活,都不能离开对象而存在; 第二,人能够以类为对象,这是人所特有的.动物的生存显然也离不开对象,但动物缺乏区分自身和感性对象的能力,因而只能在和对象的关系中产生出自我感,这种自我感显然没有达到区分自我和对象的程度,因而也没有意识.严格的意识只有在把对象作为纯粹思维的对象来处理时才存在,而思维的对象作为脱离了具体的个别事物的抽象存在就只能是纯粹的一般和普遍,或者说,就只是关于个别事物的概念.自我感和意识的区别使得 "动物只有单一的生活,而人却具有双重的生活.在动物,内在生活跟外在生活合而为一,而人,却既有内在生活,又有外在生活.人的内在生活,是对他的类、他的本质发生关系的生活.人思维,其实就是人跟自己本人交谈、讲话."[1]( pp. 26 -27)由此可见,费尔巴哈在强调人的类本质的时候,仅仅把抽象的内在意识看作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同样对人的类本质有一个定义,这一定义和费尔巴哈的理解存在明显的差异.和费尔巴哈一样,马克思也从动物和人的区别着手理解人的类本质.但在马克思看来, "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 p.57)对比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对人的类本质的理解,就可以发现,费尔巴哈主要从以知识作为表现形式的严格的意识这一角度,来理解人的类本质,马克思则把 "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看作人的类本质.也就是说,马克思没有从内在意识的角度,而是从活动的角度来理解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并且马克思仅仅把自由和有意识看做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规定.出于和费尔巴哈比较的需要,我们在这里主要从 "有意识"的角度对马克思的类本质概念进行一番分析.马克思认为: "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2]( p. 57)这就是说,所谓有意识的活动就是把自己的生命活动作为对象来看待的活动.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所讲的对象和费尔巴哈的所讲的对象存在巨大差异.费尔巴哈所讲的意识是 "由知识得名的意识",意识的对象主要是抽象的概念,而马克思所理解的意识的对象则是人的生活与活动.费尔巴哈对意识的理解还局限在知识学的范围内,马克思对意识的理解则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由于费尔巴哈主要在知识论的范围内来理解人的意识,因而把理性、意志、心看做人的类本质的具体内容,从而离开了人的现实生活过程而对人的本质作了抽象的理解,并赋予了人的抽象意识以极高地位.费尔巴哈因此认为,我们只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并改变对事物的看法,就可以改变世界.比如,费尔巴哈曾经指出: "属地的统治者们的威严显赫,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呢? 完全是由于人们误以为政权的占有者是个完全特殊的实体.只要我---在思想之中,或者,最好是在富有直观性的表象之中---把统治者本人跟我自己等量齐观,只要我理解到他是像每个别人一样的人,那么,他的一切威严也就立时消失了."[1]( p. 421)由此可见,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也是有道理的.施蒂纳批判费尔巴哈在废除了上帝这个主词之后,却保留了上帝的一切宾词.费尔巴哈在回应施蒂纳的过程中指出,上帝的一切宾词都是人类的现实的宾词,因而这些宾词并不需要抛弃.对基督教的批判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人类把这些原本属于自己的宾词重新从上帝那里夺回来.这样,费尔巴哈最终就和鲍威尔等其他青年黑格尔分子一样,认为自己的宗教批判理论具有改变现实的力量.马克思则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人的意识,实现了从认识论向实践论的转变.在马克思看来,我们不能仅仅从直观的角度来理解现实世界,因为现实世界是我们创造与活动的产物.理论不过是创造性活动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确证的形式而已,即 "我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式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式……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作为一种活动---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2]( p.84)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我们的意识就是我们生存状况的现实反映.这种反映不同于在传统认识论范围内提出来的直观唯物主义,直观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认为,我们的认识是对自然事物的机械反映.马克思则认为,我们的意识是我们的现实生活过程的理论存在形式,即我们的认识和我们的生活是一体的.二如果说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思想从概念的角度阐明了"类"的抽象普遍性的内容,通过这种内容所能达到的只是对内在的 "我"和 "你"的关系的说明,那么费尔巴哈接下来还进一步从类生活的角度说明了类本质的产生基础.费尔巴哈认为: "只有在别人身上,我才具有对类的意识; 只有借别人,我方体验到和感到我是个人;只有在对他的爱里面,我才明白他属于我和我属于他,才明白我们两人缺一不可,才明白只有集体才构成人类."[1]( p. 193)这就是说,个人的类意识只有在与另一个人的联系中才能建立起来,因此,现实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内在的意识赖以产生的基础.在区分人与动物的本质时,费尔巴哈认为,人的类本质主要体现为 "理性、意志、心",理性是 "认识之光",意志则意味着自由,心力则是爱和情感.在从类生活的角度论述类的时候,费尔巴哈则进一步阐明了这些力量是如何产生出来的."首先,只有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和摩擦的场合下,机智和敏慧才燃烧了起来; ……其次,只有在人与人和睦相处的场合下,才产生感性和幻想; ……最后,只有在人与人说话的场合下,只有在谈话---一种共同的行为---之中,才产生了理性."[1]( p. 113)由此可见,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的类本质就是从人的类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如果说类本质突出强调了人与自身的关系的话,那么类生活思想则认为,人与他人的关系优先于人与自身的关系.后者必须以前者为基础.但是,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类生活主要是生活中的交往和人与人之间能力上的互补,在一定的程度上涉及人类意识的实践基础,不过费尔巴哈所理解的实践与经济生活无关,甚至还表现出对于物质生活的轻视.比如,在批判基督教创世学说时,费尔巴哈就认为: "如果人仅仅立足于实践的立场,并由此出发来观察世界,而使实践的立场成为理论的立场时,那他就跟自然不睦,使自然成为他的自私自利、他的实践利己主义之最顺从的仆人."[1]( p. 145)显然,费尔巴哈把物质生产看做一种利己主义的态度,他所赞成的是静观自然的理论态度.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学术界一般把类本质看作对人的本质的最终鉴定.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马克思的人学思想显然还没有达到费尔巴哈的高度.从早期人学思想中发展出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在马克思那里就成为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事实上,和费尔巴哈把类生活看作类本质形成的基础一样,马克思则把类存在看做是类本质的基础.因此,在异化劳动的第三个规定中,马克思一开始就指出: "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自己的对象; 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情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做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做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2]( p. 56)对于马克思的这段话,过去的研究者很少给予关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多数研究者都从人本主义角度看待这段话,把类存在看作类本质的实现,于是认为马克思在这里只是作了一个无足轻重的说明.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人之所以是类存在物,是因为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包含了三种关系: 人与 "自身的类"的关系; 人与 "其他物的类"的关系; 把这两者综合起来则是人与自身的关系."自身的类"指的是人类,"其他物的类"指的是除了人之外的其他事物.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三种关系概括为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而且马克思并不是把三者的关系看做现成事物之间的空间并列关系,而是对象性关系.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马克思认为,有意识就意味着人 "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所以,对象性关系其实就是有意识的关系.类本质中人的活动的规定性之一就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既然有意识指的个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看作自己的对象,那么对象性关系就是 "我对……"的关系,个人在这种关系中始终是主体,客体始终是 "我的"客体,是受到个人支配而不是反过来支配个人的客体.在这样的主客体关系中,个人不会把客体看做对自己自由活动的束缚,而是把客体看做自由活动的前提.所以,马克思认为,人与人的对象性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其实也就是人与自身的关系,并且是人对自身的 "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关系.由此可见,马克思在鉴定人的类本质时,人的活动的 "自由"这一规定性是从类存在中概括出来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费尔巴哈所理解的类生活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所理解的类存在则包含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三层对象性关系在其中,因而也包含自由的有意识的关系在其中.费尔巴哈把类本质看做在类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马克思所说的类存在则包含了类本质的内容于其中,因而是一种辩证的总体性关系.同时,马克思还特别突出强调了这些对象性关系包含了 "实践"和 "理论"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又是不可分割的.其中,实践的方面正是从工人的物质生产过程中推导出来的.所以,马克思的类存在概念已经包含了对经济关系的存在论理解.相对于费尔巴哈的类生活已经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三如果说费尔巴哈从 "类"的角度来论述人的时候仅止于类生活的层面,那么,我们还可以说,费尔巴哈在一定的程度上涉及了实践领域,但费尔巴哈似乎并不满足于此.侯才教授在《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发展》一书中指出,费尔巴哈在 "类本能"的概念中讨论了类的自然方面[3]( p. 60).费尔巴哈所说的类本能是与个体的自我保存本能相反的 "类的自我保存本能",这种本能集中体现在性本能中.按照费尔巴哈的描述,性本能 "是借助于个体而又与个体相区别的、类的有生命力的行动力量",是对个体独立性的扬弃[3]( p. 60).显然,这种类本能是个体身上所具有的利他性特点的表现,是类得以保持自身延续的力量在个体身上的表现.在性本能的基础上,费尔巴哈又论述了爱情、家庭、交媾、生殖等其他的类存在和类的实现形式[3]( p. 61)从类意识到类生活、类本能,构成费尔巴哈类概念的一个逻辑发展序列.类本能是个体身上所具有的使得他们成为类存在物的根基之所在.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们就很难理解人为什么一定要以类的形式存在与生活.但是,费尔巴哈在类本能中所能找到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却只能是动物性的本能即性本能,其他的类形式本质上都是以性本能为基础.正因为如此,费尔巴哈才在对基督教作了全面的批判之后,却又提出一种爱的宗教来取代基督教."爱是知性与自然之普遍法则,它不外意味着循着意念的道路来实现类之统一."也就是说,爱无非就是把同类的事物统一起来的力量,是结合,但是,只有当爱 "基于人类之本性"的时候, "它才是有根据的、在原则中受到保护的、被保证了的、自由的爱"[1]( p. 311).所以,爱的宗教最终要植根于个体的本性之中,才是现实的真正的爱.只有在类本能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起现实的类生活.但在费尔巴哈那里,他只是从自然本性的角度找到了包含于性本能中的为他性作为类生活的基础,因而虽然使他对类生活的分析接近于马克思所说的 "社会"概念,但这个 "社会"在费尔巴哈那里注定只能是脱离现实物质生活的抽象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尽管费尔巴哈非常正确地指出: "对 '我'来说,对世界的意识是以对 '你'的意识为媒介的.这样,人就是人的上帝."[3]( p. 113)但在离开了现实物质生活的内容之后,费尔巴哈以 "类"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原则就是缺乏内容的、没有根基的原则,从而使得费尔巴哈对基督教的批判最终停留于抽象的意识形态领域,并且认为这种批判就足以改变世界.同样,在我们经常提及的马克思对人的理解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一直没有与类概念联系起来,而这一概念其实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类概念的基础,这就是马克思《评 "普鲁士人"的 "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提出来的,马克思认为: "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4]( p.394)如果说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并不为人所熟知的话,那么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三手稿》中开始使用的人是 "社会存在物"的观点,则是被广泛采用的.但不论是 "共同体",还是 "社会存在物",抑或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所说的 "真正的社会联系"[2]( p.170),在马克思的原文中都是Gemeinwesen 一词.对于马克思着作中的 Ge-meinwesen 一词的翻译比较复杂,除了上面的几种译法之外,日本学者大塚久雄在其名着《共同体的基础理论》中则把该词译为 "共同组织"[5],清华大学的韩立新教授则把《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的 "社会联系"译为 "共同存在性".这种复杂的翻译情况表明,我们目前对该词还缺乏统一的理解.日本学者渡边宪正在《共同体和共同社会理论》一文中认为,Gemeinwesen 指的 "是经济性的、以生产行为为基础的共同再生产组织和社会"[6]( p. 374),因而把该词译为 "共同社会".笔者认为,渡边宪正的理解是比较到位的.首先,马克思是在研究经济学之后,才把人的本质与 Gemeinwesen 联系起来,才有了国内流行的"人是社会存在物"的观点; 其次,马克思经常把 Ge-meinwesen 和 Gesellschaft ( 社会) 联系起来使用,Gesell-schaft 更是明显地与物质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后来经过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共同体和社会》一书中的着名解释,Gesellschaft 指的主要是以经济纽带为中介联系起来的"社会".不过在本文中,笔者认为,把 Gemeinwesen 译为 "共同体"是比较适合的.因为马克思对该词的使用虽然与物质生产有关,但他并没有把该词和滕尼斯所理解的那个 "社会"等同起来,滕尼斯所理解的 "社会"只是马克思所理解的 "市民社会",而马克思所理解的社会则接近于 "共同体"的含义.我们在前面指出,费尔巴哈整个类概念的生发点是个体的类本能,而性本能又是类本能的核心内容.与类本能相类似,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 "共同体"是人的本质.那么共同体在这里意味着什么呢? 对于这一问题,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有较好的解释.马克思认为: "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 ( Gemeinwesen) ,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 ( Gemeinwes-en) 、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2]( pp. 170 -171)也就是说,共同体是个人在活动中创造出来的,这种创造显然不是绝对精神把自己外化为物质世界的那种创造,而是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物质生产活动而创造出自己与他人的联系.劳动产品不是抽象的生存资料,而是把不同的个人联系起来的自然纽带.这样,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活动而创造出他们的社会联系,既不让自己作为共同体之外的异己的一员,又不至于让自己的个性消失在共同体之中,因为共同体就是通过大家的创造性活动而得以维持的.由此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共同体是人与人之间的积极的共同存在的关系,这种关系并非以抽象的类本能为基础,而是以个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所以,在马克思那里,人不再有什么抽象的共同本质,而是在共同体之中的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不断地创造自己的本质.我们理解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理论时,绝不能脱离一个人与其他的人之间的关系.四通过以上比较研究可以发现,马克思早期对人学思想的研究虽然借用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中的类概念,但马克思对类概念的使用却明显区别于费尔巴哈.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费尔巴哈和以前的唯物主义一样,都只是 "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和现实,因而对人的理解也带有直观的和自然的性质,最终把类本能看做类生活和类本质的基础.马克思则始终在共同体的各种现实关系之中来理解人和人的本质,并对人类生存的各种具体关系进行了分析.其中,马克思对类存在中三种对象性关系的分析明显对其后来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提出 "生产力→生产关系 ( 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具有奠基作用.综观这些区别,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费尔巴哈的类概念乃是基于自然唯物主义,而马克思的类概念则基于实践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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