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罚制度-最新学习文档
公司处罚制度规定文件范本

公司处罚制度规定文件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处罚原则1. 公平公正:对员工处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2.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处罚的目的在于教育员工,纠正错误行为,促进员工自我提升。
3. 法律责任: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处罚种类1. 口头警告:对员工轻微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告诫。
2. 书面警告:对员工较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
3. 记过:对员工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记过处理。
4. 记大过:对员工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大过处理。
5. 降级、降职:对员工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降级、降职处理。
6. 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刑法等行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处罚程序1. 调查核实:对涉嫌违规的员工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 告知当事人:将调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3. 作出处罚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当事人陈述,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4. 通知当事人: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5. 执行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逾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处罚决定生效。
6. 记录归档:将处罚过程及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阅。
第五条处罚的适用1.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2. 员工在工作中,涉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应给予严肃处理。
3. 员工在培训、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应给予处罚。
4. 员工涉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第六条处罚的减免1. 员工主动认错、及时纠正错误,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制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纪律意识,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四条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事实为依据,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第五条处罚应当与员工的错误程度、情节轻重及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相适应。
第六条处罚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对员工进行侮辱、体罚、变相体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种类第七条处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指出其错误,要求其改正。
2. 记过:对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一般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
3. 记大过:对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一般适用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
4. 离职:因严重违规或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罚款: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6. 暂停职务:对员工进行一定期限的职务暂停,以示惩戒。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九条调查核实后,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相关部门下达处罚决定,并通知员工。
第十一条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员工的申诉。
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章处罚执行第十三条处罚决定生效后,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第十四条处罚执行期间,员工不得参与公司组织的评优、晋升等事项。
第十五条处罚执行完毕,相关部门应将处罚情况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秩序,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任何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甚至解雇等。
第一条违反规定出勤1.1 迟到超过公司规定的最迟时间,或者早退超过规定的最早时间,将被记入迟到一次,每月超过3次将被罚款50元。
1.2 无故旷工一次,直接扣除当月工资50%。
1.3 连续一周以上未出勤的,将被停薪留职。
第二条工作失职2.1 完成不合格工作,将被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一次。
2.2 重大工作失误,将被停职接受培训。
2.3 多次重复工作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将被降职或解雇。
第三条擅自泄露公司机密3.1 出售或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将被立即解雇。
3.2 未经授权擅自将公司机密信息透露给外部人员或竞争对手,将被停职接受调查。
第四条职务侵占、盗窃公物4.1 擅自挪用公司资金或物品,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2 盗窃公司物品,将被解雇并移交警方处理。
4.3 侵占公司资产或成果,将被要求返还并受到处罚。
第五条虚报工时或报销5.1 虚报工时或费用,将被停职接受调查,必要时扣发工资。
5.2 多次虚报工时或费用,将被解雇并追缴款项。
第六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6.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将被解雇。
6.2 多次违反公司规定,将被停职接受培训,并可能被降职或解雇。
以上处罚条例仅供参考,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或新增处罚措施的权利。
希望员工们能够遵守公司制度规定,做到知法懂规、遵纪守法,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日常惩罚管理制度

公司日常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惩罚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第三条公司管理层有权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并受到执行。
第四条公司日常惩罚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第五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规定。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旨在促使员工规范自身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惩罚的形式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降职或解聘等形式进行惩罚。
第八条口头警告:指公司管理人员口头通知员工有关违规行为,提醒员工尽快改正。
第九条书面警告:指公司管理人员通过书面形式对员工进行警告,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定。
第十条罚款:公司可根据员工的违规程度,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
第十一条停职:对于严重违规的员工,公司可对其进行停职处理,暂时禁止其参与工作。
第十二条降职:对员工严重违规或多次违规的情况下,公司可对其进行降职处理。
第十三条解聘:对于严重违规或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可考虑解雇其劳动合同。
第三章惩罚的程序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前,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证据确凿:公司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违规行为。
(二)听取申辩:公司应当向员工通知违规情况,并听取员工的申辩意见。
(三)决定惩罚:公司管理层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员工采取何种惩罚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的纪律处分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应当做到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应当符合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与员工的个人恩怨有关。
第四章期限处分第十八条公司对员工的期限处分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九条公司对员工的期限处分期满后,如员工未再次违规,可解除处分。
第二十条公司对员工的期限处分期满后如员工再次违规,可考虑加重处罚。
第五章员工权益保护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时,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单位罚款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罚款原则第四条罚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3.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4. 严肃、慎重、合理。
第三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五条罚款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条罚款标准如下:1. 警告: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等,一次警告。
2. 罚款: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影响范围及员工收入等因素确定。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2)工作失误,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罚款100-500元;(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单位秘密:罚款500-1000元;(4)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罚款100-500元;(5)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罚款200-1000元;(6)严重违规行为,如赌博、吸毒等:解除劳动合同。
3. 停职: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打架斗殴、盗窃等,停职期间不发放工资。
4.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如重大失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罚款程序第七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调查核实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提出处罚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九条单位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下达处罚决定,并通知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被处罚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二章处罚种类及适用条件第四条警告1. 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情节轻微,经教育后能够改正的;2. 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但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挽回损失,且情节较轻的;3. 员工在工作中有不诚信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条记过1. 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2. 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未能采取措施挽回或挽回不力的;3. 员工在工作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造成公司信誉受损的。
第六条降职1. 员工在工作中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警告后仍不改正的;2. 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未能采取措施挽回或挽回不力的;3. 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七条辞退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2. 员工在工作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公司声誉的;3.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调查核实后,部门负责人将处理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将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员工。
第十二条被处罚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对申诉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将最终决定通知被处罚员工。
第四章处罚执行第十五条处罚决定生效后,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第十六条警告、记过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生效,期限为3个月。
公司处罚制度范本
公司处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处罚原则一、处罚有依据的原则:处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二、处罚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处罚必须及时。
三、处罚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四、处罚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处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处罚结果必须公开。
五、处罚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三条处罚项目设置一、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5、终止劳动合同,扣除押金及当月工资。
二、累计处罚:2次警告视为1次记过,2次记过视为1次大过,2次大过视为1次降级,2次降级视为1次终止劳动合同。
三、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第四条处罚程序一、员工违规行为发生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二、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对员工提出处罚建议,并填写《员工处罚申请表》。
三、人力资源部门对处罚建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总经理审批。
四、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并进行公示。
五、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提出书面申诉,公司领导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条处罚执行一、员工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应自觉接受处罚,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当途径提出。
二、员工在处罚期间,如有再次违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加重处罚。
三、员工在处罚期间,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工作调整或安排其他相关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规定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处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四条违规行为及处罚如下:一、工作纪律违规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串岗、迟到、早退、旷工的,每次扣除半天工资,累计三次及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累计五次及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
2. 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每次扣除半天工资,累计三次及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累计五次及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
3. 工作时间吸烟、饮酒的,每次扣除半天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二、保密纪律违规1. 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视情节轻重,扣除一个月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2. 拒不执行保密规定,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扣除相应工资,并给予相应处分。
三、财务管理违规1. 擅自挪用、侵占公司资金或物品的,视情节轻重,扣除一个月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2. 虚报、冒领工资或报销费用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工资,并给予相应处分。
四、职业道德违规1. 恶意损害公司声誉或损害同事利益的,视情节轻重,扣除一个月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2. 拒不执行公司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工资,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五条对违规行为的查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六条发现违规行为后,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对违规员工的处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公司行为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奖惩并重的原则,对表现优秀、遵守公司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二章处罚种类第四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条警告:对轻微违反公司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第六条记过:对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员工给予书面记过,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第七条降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职处理。
第八条辞退: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违纪的员工,给予辞退处理。
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法律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条发现员工违纪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调查核实后,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提出处罚建议。
第十二条处罚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通知被处罚员工。
第十三条被处罚员工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申诉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最终决定。
第十五条处罚决定生效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章处罚标准第十六条违反公司考勤规定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1. 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扣除半天工资;2. 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扣除一天工资;3. 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4. 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1. 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一定损失的,予以警告或记过;2. 泄露公司机密,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降职或辞退;3. 泄露公司机密,触犯法律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违反公司安全规定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1. 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一定损失的,予以警告或记过;2. 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降职或辞退;3. 违反安全规定,触犯法律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增强自我约束意识,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第三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公司采取的处罚措施应当合法、公正、公平、合理、适度。
第五条公司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辞退、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六条公司的处罚措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权衡利弊,慎重决定,确保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坏人。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并告知其申辩、上诉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的处罚决定应当立即执行,对于不服处罚决定的员工,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二章违纪处罚第九条公司规定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盗窃、滥用权力、泄露公司机密等。
第十条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罚款、甚至辞退等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盗窃、滥用权力、泄露公司机密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辞退等处罚。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职业素养、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绩效考核,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四章领导责任第十六条公司的领导干部是公司的中坚力量,他们应当起到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对于领导干部有违纪行为的,公司将给予警告、降职、甚至撤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经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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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制度
处罚分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三种。
1、警告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分别给予警告处分:(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计20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2次以上,累计5-15天的;一年内出现2次无病请病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经济财产遭受1000元以上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
(4)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错误的。
(6)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
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500元以上经济罚款。
2、留用察看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开除的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处分:
(1)对受警告处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
(2)聚众打架或打架过程中首先动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凶器类器具打人,情节较严重的;
(3)故意破坏生产、工作秩序,侵害或损坏公司财物等,情节严重的;
(4)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逼迫下属或他人代交罚款等,任何一项价值在500元以下第一次的;
(5)利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
(6)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
(7)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
(8)其它违法乱纪情节重于警告处分,但不够开除条件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留用察看的处理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后,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批准的留用察看处分报告送档案室和人力资源科各一份。
由档案管理员给予记入公司档案。
对被处以留用察看者
首先给予1000元以上经济罚款,而后在留用察看期间,财务每月扣发本人实发工资的20。
被留用察看人员于每月1号到人力资源科书面汇报上一月的工作表现情况。
经人力资源科调查了解,对察看期间表现不好者,随时通知所在部门办理开除手续;对察看期间表现好的,期满后由当事人写出书面“解除留用察看报告”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科长签名确认后,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审批手续齐全的报告,由当事人送人力资源科、档案室、部门经理各一份。
3、开除
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开除:
(1)对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留用察看期满后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事实证明对公司离心离德的;
(3)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恐吓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或抵毁公司的。
(4)嫖娼、吸毒的;
(5)提供赌具、赌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6)对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逼迫下属或他人代交罚款的,任何一项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或次数在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予以开除;
(7)对偷盗、窝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财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财物者,敲诈勒索钱物、冒支工资者,无论价值大小,一
次性给予开除。
(8)其它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或其它严重违法乱纪毋需留用查看的。
对符合以上开除条件的职工,由直接领导(指直接分管的管理、辅助人员)一式两份写出书面“开除报告”(报告须写明开除的事实理由),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对批准开除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每人罚款XX元,由直接领导按规定时间通知被开除的员工,同时持一份审批手续齐全的“开除报告”到人力资源科换取《员工脱离公司审批表》,并负责带领脱离公司的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按表中要求逐项审批、填写、办理财物退还及结帐手续。
如当事人在受到处罚后3日内不能进行结帐的,由人力资源科原则当日最迟次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被开除者,信中要标明:“自寄信之日起限期20日内来公司,由人力资源科按照处理决定予以安排办理结帐手续。
逾期人力资源科将按照处理决定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将应扣罚款额收归公益金或福利基金帐户,余款列应付款帐户”。
4、处罚说明
对受到警告处分,留用察看期满的员工,满12个月以后在评奖等方面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