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1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行车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降低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制,有效保障了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1.GPS 监控管理操作规程1.1通过 GPS 监控平台及时发送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1.2GPS 限速设置实行分段限速,其中山区道路不得超过 60 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不超过 100 公里/小时。
1.3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GPS 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1.4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1.5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通报情况,查明原因。
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要责成安技部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1.6凡因气候条件恶劣或车辆抛锚或发生道路事故或交通堵塞等造成道路通行不畅车辆滞留,夜间 22 点至日 6 点期间仍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作为重点监控,GPS 监控人员要采取预见性措施,通过 GPS 监控平台发信息或打电话:一是要及时提醒、提示驾驶员夜间行车的危险性;二是要制止夜间 22 点至次日 6 点期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行的违规行为;三是告诫驾驶员安顿好旅客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要做好相关记录,1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车辆动态监控(GPS)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GPS)操作规程车辆动态监控(GPS)操作规程一、目的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第61条规范要求,为加强动态装置和监控平台的检修和维护,做好动态监控信息的采集、分析,强化对违法违规信息的处置和保存,明确控制要点和管理程序,特编制本规程。
二、范围适用于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动态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动态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法违规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动态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三、职责1、GPS监控员严格按本规程实施车辆动态监控和提示。
2、做好车辆轨迹率、上线率、定位率、报警率、报警处置率等指标的统计和记录的填写。
3、做好监控平台和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四、操作程序和方法一)车辆GPS定位系统的购置、安装和维护1、车辆上户或转入公司后由车辆技术经营科负责对车辆GPS定位系统进行采购,确保供方是进入交通运输部入围的合格供应商,并能承担日常维护的后续服务企业。
2、提供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运营商派出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专业维护由GPS 运营商专业人员进行,非专业维护人员不得随意进行。
二)卫星定位系统的检修和维护1、GPS监控员要随时对卫星定位系统进行检视,查看车载终端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包括信号是否正常、显示屏是否正常、显示数据是否正常等。
2、GPS监控员如发现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不正常时,应及时向安全科进行报告或立即与运营商维修人员及时联系。
3、GPS监控员应每天对所有车辆车载终端进行一次线上排查,准确录入公司各营运车辆的上线率。
4、GPS监控员发现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有故障的及时通知运营商专业维修人员,并通知驾驶员协助进行维修。
5、GPS监控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6、GPS监控员严格执行《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规定,并填写《GPS维修记录》。
货运企业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货运企业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货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车辆运行,确保运输任务完成,公司制定了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省公司和各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按照公司和各级交通部门的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所有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一)监控员职责1.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驾驶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
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动态监控是指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的位置、行驶路线等监控,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三条动态监控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供乘客安全的出行环境。
第二章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监控设备供应商,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备的采购和安装。
第五条监控设备应安装在车辆前部、后部和侧面显眼位置,以便于监控人员对车辆进行实时查看。
第六条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控中心,配备足够数量的监控人员,确保24小时全天候对车辆进行监控。
第九条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监控人员应保密车辆的行驶路线和位置信息,严禁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监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监控数据处理与分析第十三条监控数据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存,并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定期检查监控数据的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监控数据应及时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提高运输效率。
第五章监控工作纪律与奖惩第十六条监控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要求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操作监控设备或泄漏车辆信息。
第十七条监控人员有违反规程的行为,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监控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车辆的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车辆的运行,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监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奖励。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引言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是一项关键的技术,用于对炸药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追踪。
为了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文档,规范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文档旨在为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人员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和安全措施。
2. 系统概述炸药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由硬件设备、通信网络和软件系统构成,其中包括车载装置、监控终端、远程监控中心等关键组件。
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实时位置追踪、动态状态监测和违规报警等。
本文档重点关注系统操作和安全技术措施。
3. 系统操作规程3.1 登录系统在启动系统之前,操作人员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并登录系统。
登录过程包括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以及进行各种验证操作,如指纹验证。
登录成功后,操作人员将获得相应的权限,并可以继续进行后续操作。
3.2 实时位置追踪系统提供实时位置追踪功能,可以通过在监控终端上显示车辆的实际位置,即时了解车辆的行驶状况。
在进行实时位置追踪前,操作人员需要选择相应的车辆,并启动追踪功能。
在追踪过程中,系统会不断更新车辆的位置信息,并在地图上实时显示。
操作人员需要根据系统提供的实时数据,进行车辆的监控和控制。
3.3 动态状态监测系统还提供了动态状态监测功能,可以对炸药车辆的各项状态参数进行监测和检测,如车速、温度、湿度等。
操作人员可以在监控终端上查看车辆的状态信息,并设置相应的阈值。
一旦车辆的状态参数超过设定的阈值,系统将自动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
3.4 违规报警处理当系统检测到炸药车辆存在违规行为时,如超速、异常行驶等,系统会自动触发违规报警机制。
操作人员需要及时处理违规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处理措施可以包括停车、发出警告信号、通知相关部门等。
操作人员在处理违规报警时,需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并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4. 系统安全技术要求4.1 数据加密和传输为了保护系统的数据安全,系统需要采用先进的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
物流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物流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1. 概述- 本规程旨在规范物流运输企业的动态监控操作,确保运输环节的安全和高效运作。
-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物流运输企业,涵盖货运、仓储、配送等环节。
2. 动态监控系统- 物流运输企业应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和软件,用于实时追踪和监控货物的位置、运输状态和运输效率。
- 动态监控系统应具备稳定可靠、信息准确、数据安全的特点。
3. 动态监控操作流程- 运输前:- 企业应在货物装车前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包括货物种类、数量、收发货地点等。
- 监控系统应准确记录货物的出发时间、运输车辆的编号等信息。
- 运输中:- 监控系统应实时更新货物的位置、运输速度、行驶路线等信息。
- 物流运输企业应密切关注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及时处理出现的异常情况。
- 运输后:- 监控系统应记录货物的到达时间、交付地点、收货人等信息。
- 企业应及时向客户提供货物的到达通知和签收确认。
4. 数据分析与优化- 物流运输企业应定期对动态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优化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
- 通过数据分析,企业可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和瓶颈,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5. 安全与风险管理- 物流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信息泄露和系统被攻击的风险。
- 企业应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完整性。
6. 监控数据保留- 物流运输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保留动态监控系统的相关数据,并妥善管理。
- 数据保留期限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规定确定。
7. 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 物流运输企业应明确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
- 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并熟悉本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以上为物流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请按照规程要求执行。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减少车辆使用中的违章情况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一、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目的与范围1.1 目的:为了建立完善的车辆监控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的使用,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减少车辆使用中的违章情况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车辆使用效能。
1.2 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的机动车辆,并且应该向保险公司提供在车辆贷款计划中的加固期内监控设备。
二、车辆动态监控的内容和标准2.1 监控内容:对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速度、油耗、行驶里程、加油位置、时间、油料误差等数据进行监控,同时对车辆的违章事故情况进行监控。
2.2 监控标准:车辆的日均行驶里程不超过200公里,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不得超过5次以上。
车辆加油、保养等数据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车辆动态监控的规定3.1 维护和管理:车辆监控设施应定期检查更新和维护,并进行数据备份,车辆监控数据应加密保管,避免数据泄露。
3.2 设备操作:车辆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熟知整个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其各个功能的操作规程,保障车辆监控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3.3 数据分析:对于车辆监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应做好统计和分析,包括对车辆欠使用或超使用的问题及时监测提醒,股票做多时的交通拥堵等等因素,以便及时纠正和整改。
3.4 违章处理:对于车辆监控数据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督促安排处理,并在车辆管理规程中记录违章情况,并随时更新。
3.5 信息协查:对于与车辆监控信息有关的调查,如事故调查,保险理赔等,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四、车辆动态监控的效益4.1 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2 有效解决车辆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4.3 提高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减少车辆违章情况的发生。
4.4 提高机关部门的管理效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五、车辆动态监控的注意事项5.1 车辆管理人员应熟知车辆动态监控的操作规程,强化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减少车辆使用中的违章情况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

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操作规程为有效实施对车辆动态监控,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操作规程。
(一)系统登陆连接数据库成功后,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二)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及监控发现的违章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交结,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文明作业,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
(四)监控管理人员操作要求1.监控人员负责对营运车辆全程全时监控,及时对超速报警、疲劳驾驶、紧急报警等信息,通过短信、电话等手段,提醒、警示和告知,并做好记录。
2.监控人员每天都应对所有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
应对该在线而未在线的车辆,做好询问和落实,并对特殊情况及时汇报领导。
3.每天根据日常记录统计汇总超速、疲劳等违章情况,填写《超速、疲劳驾驶统计表》,并对违章情况落实处理。
4.每天排查车辆在线情况,对上传不正常或运行车辆连续10分钟未收到回传信息的车辆应落实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5.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每间隔1至2个小时发送一次内容为安全和中途休息的提示信息,并将发送的时间和信息内容填写至《夜间运行车辆重点监控记录》。
6.收到并确认特殊天气信息和封路、拥堵、限行、断路等道路消息后,及时向营运驾驶人发送信息并进行安全提示。
提示时间及内容填写至《GPS监控分中心车辆行驶巡查记录》;7.接报紧急警信息,应立即与车辆联系并通过驾驶员语气等确认报警信息,报警情况属实的,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任汇报,并作出相应部署与安排。
8.对重点车辆(长途、加班包车、旅游、卧铺客车等认为应重点管理的)卫星定位监控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历史轨迹回放,查看运行是否正常,并做好相关记录。
9.对超速报警信息连续超过三次和超速超过30%的车辆,异常停车、不按规定行驶、逆行行驶、疲劳驾驶指令发出后没有改正的,填写跟踪处置记录,并进行跟踪处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为了保障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必
须全面加强对危货车辆的动态监控。
下面是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
规程,共计。
一、监控设备安装
1、所有的危货车辆必须配备有实时监控设备,并确保在使用过
程中始终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2、监控设备应该安装在离驾驶员最近的地方,以便于其进行实
时监控,同时公司应该对驾驶员进行提醒,确保其不得移动、遮挡
或损坏监控设备。
3、监控设备应该由专业人员安装,采用合格的配线和固定装置,并合理、美观地安装在车辆上,不得产生任何安全隐患。
二、监控范围
1、对车辆进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行驶路线、车速、定位、车载摄像头视频等,以确保驾驶员的行为和车辆的状态正确合法。
2、对车辆驾驶员进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的操作行为、
接听电话、吸烟、玩手机等,以保证驾驶员不进行危险行为,并保
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3、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进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装卸货情况,以及货物的密闭情况、温度、湿度等,以保证
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三、监控记录
1、监控设备需要将监控记录至少保存90天,以保证监控数据
完整、真实。
2、监控记录只能由运输公司负责人和管理部门人员查阅,不得
向外泄露。
3、当出现可疑情况时,管理部门和运输公司负责人需要及时调
取监控记录进行分析,查清事件真相。
四、监控管理
1、运输公司负责人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监管,在运输前,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规定和操作流程的培训,以提高驾驶
员对于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
2、对于驾驶员违规现象,管理部门和运输公司负责人应当及时
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重要事件需要及时透露给相关安全管理部门,以保障安全。
3、同时,管理部门和运输公司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定期检查
监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监管记录的准确性,确保危险运输的可控和
可持续性。
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有
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必须认真遵守,并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