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

全县(区)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登记(社团变更登记许可)实施办法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办理条件:

1、法人变更;

2、住址变更7、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3、章程修改;

4、资金变更

5、名称变更;

6、业务范围变更

申请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书3份;

2、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员变更事项的决议3份;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变更资金)须提交验资报告;

4、章程修改须提交修改后的章程;

5、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批文;

6、(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为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须提交组织部门同意其兼任社团职务的文件;

7、登记证正、副本(修改章程不需提交)。

办理程序:

1、受理

按受理标准查验变更登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条件的,给予申办人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并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2、审查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变更登记标准进行审查,对变更登记材料签章、印件齐

备、证件真实,符合标准的在变更登记栏签字, 不同意的提出审定意见理由并返回。

3、制证及文书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工作标准进行制作。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审批表》

4、发证并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办人,并将相关权利、义务及表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当事人。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文件》

公司更名流程

一,核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批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六、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3、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流程示意图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工商局受理、发照 ↓ 雕刻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国税税务登记证 ↓ 地税税务登记证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一、申请 1、向登记部门递交协会成立申请。内容应包含:申请成立的(行业)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成立的目的,拟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五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在本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证明,以及所涉及学科、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 2、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说明: (1)发起人(单位)需5个以上; (2)《委托书》:1、“发起人签名“栏,发起人为单位,需盖公章。发起人为个人,需签字加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3)《发起人情况表》1、单位法人(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若发起人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二、审核 1、登记部门审核资料; 2、登记部门核发《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或《不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

3、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座谈会 通过核名的,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及部分会员会议,听取发起人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起草章程、民主选举执行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事宜。填写《社会团体筹备工作考察记录表》,发起人及会员签名。 4、发起人在6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统计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 三、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1)协会筹备组递交资料: 1、验资报告3万以上(《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填写《住所证明》,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章程(草案); 4、五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捐赠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5、拟定理事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6、会员大会议程表; 7、会员名单。 (2)登记部门 收到以上资料审核后,下发同意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批复,筹

行业协会成立流程

行业协会成立流程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发起人)”栏只填写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 1 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2 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注:1、“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2、工商登记注册指南请浏览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3 篇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名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21第二版) 本人作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公司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依法需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开展该项目的经营活动;在获得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公司类型□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集团名称/简称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等方面的变更,变更这些信息,公司股东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营业执照的具体程序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一、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性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其他类型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八)社会团体的名称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九)社会团体的名称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十)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 (十一)包含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会员资格

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现场走访核实办公地点。需提交的材料为: (1)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资格审查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正式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3)章程草案:依照国家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4)住所使用权证明; (5)验资报告:由合法的、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6)拟任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7)《社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人和联系电话等; (8)《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 (9)《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10)《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1-3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图

十Array 日当十 内场日 内 B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B2、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新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B3、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人的指定文件。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审查意见由作出决定的单位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盖章或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4、变更注册资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投资人盖章。 (5)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社会团体机构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 (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住所。 (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 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 (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 (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四川省工商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编号: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四川王五商贸有限公司(盖章)注册号: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四川王五商贸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刘星宇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四川王五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 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补正通知书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附件B B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2、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3、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免职、任职证明中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具体职务;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职务后明确“(法定代表人)”。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审查意见由作出任职决定的出资人单位签署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4、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5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6、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7、变更经营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8、变更分支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 (5)撤销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申请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登记机关核转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分支机构登记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如果加入新股东要看你注册资金变不变了,如果要增资就需要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如不变仅需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章程修正案即可股东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

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成立协会流程要求

1.社会团体建立流程 按照名称核准→筹备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下达同意筹备批复→成立筹备机构(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 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 ⑤有固定的住所; 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须3万元以上; 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②7个以上发起单位加盖发起单位公章的可行性报告。 ③发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发起单位在社会团体活动地域、领域内具有社会认识的权威性、代表性、影响力和资质的相关资料。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提交行业分类的依据材料。 ⑤由发起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承办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一式2份,其中《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一式3份。 申请筹备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筹备申请书。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等。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发起人为7个。②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对该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住所等的审查意

见及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见。③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④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产权人无偿提供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注明期限;租用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⑤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分别说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简历等身份情况。⑥验资报告。发起人确定开户银行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社会团体开设银行账户证明书”开设临时银行账户,注入注册资金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⑦《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筹备工作符合要求;②章程内容完备合法;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⑤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会员在区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12个地市分别有10家左右企业会员)⑥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⑦申请筹备时无弄虚作假行为;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⑨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②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③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④选举的负责人名单;⑤《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⑥《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⑦《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⑨《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社会团体的性质 社会团体划分为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四种类型 1、学术性社会组织:可分为自然学类、社会科学类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类三种,一般以学会、研究会命名。 2、行业性社会组织:主要是经济性和带有行业规范、行业管理的社会组织,可分为商业类、工业类、农业类等,一般以协会、商会命名。 3、专业性社会组织:一般是非经济类的,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团体,一般以协会、促进会命名。 4、联合性社会组织:主要是人群的联合体或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团体的联合体,一般以联合会命名。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办公住所;(不得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6)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组织性质的标识。 (2)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4)不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 (5)标识社会团体性质,为区别于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 3、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程序: 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 (一)筹备成立阶段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咨询:申请人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有关登记事项咨询,咨询事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用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归口、申报材料准备等内容。 申请筹备: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企 业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受理号: 受理日期: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 1 、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 纸。 2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1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 2 、 3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 打√;第4 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注:“领照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 , 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2、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 , 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指南(2018 版)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四、受理机构 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 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符合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变更、章程核准、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批准相关申请。

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十、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 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2.网上接收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日 承诺办结时限:20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十六、结果送达 窗口直接送达。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 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

对一个公司来来说,变更公司法人代表是非常重要的。那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流程是什么呢?在申请变更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涉税鉴证、商务秘书、会计实训等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便于更好的服务客户,目前在武汉各区设立了分公司,公司目前拥有专业工商注册人员多达100多人,专业会计师和税务师多达60多人。武汉瑞正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合法、规范、诚信、正直为核心价值,为了更快捷服务于客户,在武汉多个行政区设立办事处,目前办公总面积1000平方,在专业人才方面,瑞正商务不但拥有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还有多位员工被多所大学聘任为客座教授及讲师,我们在这里期待你的到来!

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登记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一)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发起人准备好筹备登记所需材料后送延边州民政局二楼民间组织管理局。乘、、、、路公共汽车到工业学校、州民政局下车既是。(延吉市爱丹路号)。进行名称等事项的预先审核,经核准同意后受理。 (二)论证和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后,要召开论证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对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三)批准筹备审批办根据论证意见和材料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分别报主管局长签字后,下发同意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通知。 (四)开展筹备工作发起人领到筹备通知后,在个月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吸纳会员、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资金注册、租赁办公场所、准备成立登记所需材料等等。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不得召开成立大会。 (五)批准成立社会团体筹备工作结束后,将成立登记所需材料报送审批办受理。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报主管局长签字后,下发同意成立该社会团体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六)备案社会团体登记后,需将以下文件送审批办备案。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式样(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银行开户证明(提交复印件);.社会团体设立的内部机构和举办的实体;.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办法。.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换届、新增负责人均需履行备案手续,新增的负责人要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党政干部、军队干部在社会团体任职,需按有关规定提交批准文件)报审批办备案。 办理时限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自受理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成立登记,自受理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他注意事项 社会团体取得成立批复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后,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刻章、购买会费票据、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做好备案等事宜。 .刻章。到公安局备案的印章刻制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变更流程

一、工商变更: 流程: (一)准备资料 (二)到政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合格后工作人员会返回执照领取通知单(三)按通知单指定日期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司公章 变更地点: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区)变更执照窗口 承诺变更期限:7个工作日 变更发票专用章与变更法人章 流程: (一) 刻章:1、发票专用章,2、变更法人章 (二)预约开户 (三)登记并领发票 (一)刻章: 指定机构刻章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时限:7个工作日左右(具体视刻章机构而定) (二)预约开户所需材料: 先要去弄一块公司名字的牌子,然后中行的两名工作人员会到公司和法人一起拍照,拍照2天后带上资料去银行开户,3个工作日开户许可证会办下来,中行客户经理打电话通知,带上资料去开网银,签三方协议,下列为开网银和签三方协议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不需要扣押法人身份证) 2、U盾持有者身份证原件(若U盾持有者与经办人可为一人) 3、一寸经办人照片

4、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到银行办理预约开户 预约开户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左右 (三)登记并领发票详情: 1、银行开户后拿到开户许可证、网银U盾后,银行会给一个三方协议回执单,拿着单据到国税、地税去登记 2、登记好了就带上所有资料(包括执照、章、经办人身份证)到税务大厅申领发票,当场可领取 3.领取发票后需购买发票打印机,可现场与金税公司的人预约上门安装时间(预计一周内上门安装) 变更涉及地点:国税、地税局、税务大厅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操作规范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操作规范 行政审批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 月25日发布)第十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 3 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 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 等字样。 申请材料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表; (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三)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四)章程。

附件:行政审批流程图 社会团体成立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民间组织管理科实地考 查、审核。 承办人提出意见(限10个工作日) (限15个工作日) 负责人审核(限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分管领导审定(限5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文件及证书(限时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及证书(限2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 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