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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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的发展,作为医疗、科研、教学的医疗设备已成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设备的管理要求,医院必须制定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才能体现医疗设备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设备科职责

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三、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四、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五、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六、医疗设备调拨管理制度

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八、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

1、设备处负责全院医疗设备购前综合论证工作。

2、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由相关专家参加,申报科室负责人参与;3、医疗设备购前论证会每季度组织一次;

4、凡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购前论证工作。经论证许可后方可进行采购申报;

5、申购科室在申请购置医疗设备论证会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阐述:

①应用论证:重点说明学科、临床应用必需理由;

②市场论证:重点描述所申购设备的市场应用状况;

③配置论证:提供详细的需求配置清单及功能要求;

④人员和场地基本条件论证;

⑤效益论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6、设备工程部负责拟购医疗设备的技术审核。

实行专人技术负责;参与采购、安装和验收工作。

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任何医疗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设备。

2. 采购进口医疗设备要依据<<海关法>>和<<进口产品注册标准>>、有<<进口产品注册证>>、有报关证明和完整的商检报告(免检产品除外)。

3. 医疗设备采购人员组成:

院长、主管副院长、纪检负责人、经济管理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设备处相关主办人员。

4、医疗设备采购方式:

大中型医疗设备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临床常规医疗设备实行打包询价、比价采购;

临床急需医疗设备的采购经院长办公会批准,院内组织三家以上公司参加,并参照近期市场招标结果,进行议标采购;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技术先进、功能实用、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5、按照医疗设备的管理范畴对甲、乙类医疗设备要在取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核发配置许可后方可招标采购。

6、大额维修零配件采购:由设备最终用户根据设备故障诊断情况填写《配件申购表》,医疗设备工程部主管工程师附加故障情况技术说明,设备处负责人进行确认后上报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审批后,

三、医疗设备验收制度

1、医疗设备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设备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2、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和设备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现场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

3、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4、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设备处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共同签名确认。

5、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6、设备处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确认手续。

7、未经验收的医疗设备严禁投入临床应用。

四、医用计量器具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计量管理的法令、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计量管理工作,健全计量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证量值准确,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由设备处负责,并配有专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

2、各使用科室配备专职计量管理员(由护士长担任),组成全院计量管理网络,共同承担全院的计量管理工作。

3、按照检定规程严格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定期将强检器具送制定检定部门检定。

4、根据计量器具种类建立技术挡案并实行统一编号,做到帐物相符。

5、凡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用户部门,在使用设备前需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6、涉及国家规定列入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的操作者需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设专人负责全院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的维护工作。

8、对列入强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五、医疗设备维护及维修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三级保养):

1.一级保养: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每天进行表面除尘和基本参数校正。

2.二级保养:主管工程师配合并指导使用设备科室专管人员,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设备内部清洁和技术参数校正。

3.三级保养:主管工程师对所分管的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参数校正,包括内部除尘、机械部位加油、除锈等。

(二)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工程部实行值班主任负责制,负责日常维修力量的调配及全院医疗设备维修工作的完成。

2.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验收、保修期内维修登记、保修期到期前设备状况总结、设备维修纪录(自修或外修)、关键零配件来源、使用记录。

3.维修责任工程师对所管设备,应尽可能采取下修方式(除故障特别复杂外)。

4.维修中由于故障特别复杂或零配件采购困难,主管工程师应及时通知设备使用科室,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维修中遇到难以判断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责任工程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维修负责人应及时召开问题讨论会,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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