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材料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材料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材料

深圳企业法人代表变更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深圳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https://www.360docs.net/doc/ac17012322.html,/12315/pub/knowledge!viewHtml?id=D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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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5)新任法定代表任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项目备案核准所需材料及流程

项目备案流程 备注: 1、在出具前期函之前,发改部门如认为有必要,可委托相 应的中介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规划部门参加。论证依据国家、河北省、唐山市和曹妃甸工业区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准入标准等。(专家及会议费用,建议由管委会先行垫付。若项目方案通过专家论证该项费用由项目单位支付;反之,则由管委会支付。) 2、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备案申请表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32号)中《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项项目方案(项目单位) 发改部门按照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准入标 准等对项目方案进行行业准入,同时征求规划部门 意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审核)。 前期函(发改部门) 公司注册(工商部门) 备案(发改部门) 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 地震安全评测(地震部门) 通航论证(海事部门) 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门) 环 评编 制 与评 审 (环 保 部门 ) 海域使用证海域环评 (海洋部门) 用地预审意见(国土部门) 项目报建(建设部门) 项目单位按照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程序要求向发改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应附 件(见备注)。 规划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核该项目设计方案,通过 评审后出具选址意见书。 岸线使用意见(港航部门) 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由建设(国土)部门对项目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复核。

目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4)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5)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6)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发改部门如认为有必要则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项目单位支付); (7)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3、备案后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审核项目设计方案,发改部门参加。 办理时限: 1、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请单位;符合要求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2、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年审手续。 项目核准流程 备注: 1、在出具前期函之前,发改部门如认为有必要,可委托相应的中介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规划部门参加。论证前期函(发改部门) 公司注册(工商部门) 项目方案(项目单位) 项目选址意见(规划部门) 发改部门按照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准入标准等对项目方案进行审核,同时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审核)。

武汉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及注意事项

很多人以为公司变更很简单,其实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并不是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的,必须要先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的,比如注册的年限在一年以上。另外,每一个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都基本是相同的,包括:领取公司更变登记申请书;工商局受理、换照;质监局(代码证)受理、换照和国、地税局受理、换照等。废话不多说,下面小编带大家看一下公司变更法人有什么流程和注意事项吧! 公司法人能变更,具体流程如下: 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6、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7、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8、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9、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10、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11、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2、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13、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二、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附带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承诺函、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完成设立后,凭执照刻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凭各证件和公章,在本地选择银行申请开设基本户、托管户。

A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 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 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所需 材料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附带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承诺函、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完成设立后,凭执照刻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凭各证件和公章,在本地选择银行申请开设基本户、托管户。

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万元)(万元)经营期限长期年年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 分支机构名称性质登记机关登记类型 法人/非法人 法人/非法人 法人/非法人 备案 主管部门 (出资人) 章程□章程□章程修正案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及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分支机构的登记类型填写“新设”、“注销”或“名称变更”;分支机构填写不下,可另行附表。 4、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5、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申请企业章程备案的,在章程 对应的变更登记事项栏打“√”。 6、“营业期限”应选择“长期”/“XX年”,选择“XX年”的从企业法人成立之日起计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 □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发改委项目备案范文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需要的资料

发改委项目备案范文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 需要的资料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 ___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 ___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

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合伙企业开户所需资料

境内非法人机构开户资料: 1.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伙组织成立 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加盖公章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书,应当加盖公章 5.合伙协议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业投资企业合同及章程(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加盖公章; 6.《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合伙人信息采集表》; 7.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8.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 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 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 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9.非法人创投企业还须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或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投企业备案文件。10.证券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客户从未开立过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帐户,填妥《证券帐户开立申请表》; 11.填妥《机构客户证券交易协议书》; 12.填妥《客户信息及风险测评问卷(机构)》; 13.填妥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 如果要开通新三板业务,需填写以下资料: 14.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 15.签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 示书》,《风险揭示书》还必须抄写特别申明。 16.客户需填写《客户业务申请表》,注明“申请挂牌公司股票转让合格投 资者”或“申请挂牌公司股票转让受限投资者”,

公司变更法人请示

公司变更法人请示 请示的问题必须是自己无权作出决定和处理的。下文是公司变更法人请示,欢迎阅读! 市委组织部: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海宁市临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拟变更为XX同志。 妥否,请批复。 XX市委连杭经济区工作委员会 二○XX年四月十二日 省商务厅: 衡阳市恒信拍卖有限公司自批准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拍卖法》要求,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经营。该公司法人代表尹冬斌,因 其他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变更法人代表。根据《公司法》、《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我局初审,同意衡阳市恒 信拍卖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XX变更为黄娥英。 当否,请批示。 二〇XX年五月三十一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 我局在办理宁夏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过程中,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0号《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 理规定》第六条如何理解、如何执行,在认识上需要进一步明确。 因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其职责,由此该公司的最大股东、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开了董事会,董事会依法做出决议:免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选举 产生了新的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由新选法定代表人代表董事会向我局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了下列文件: (一)对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由于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印章,拒不在变更申请书上盖章,拒不履行董事会决议。按照《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由企业法人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我局能否办理变更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手续。 特此请示。 二0XX年四月三十日 猜您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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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流程 热门推荐:股东退股公司清算公司变更公司设立子公司公司裁员公司章程公司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的股东之间具有更好的合作性。但是,还是会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形。在股东变更时,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时,有哪些具体的流程?小编为您解答。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

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知识延伸: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变更法人公函范文

变更法人公函范文 变更法人公函范文一 商务局:(涉及董事成员) 1、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章程修改协议 4、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原董事、监事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6、新任董事、监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 (备注:如董事人数不变,公司法人变更、不做合同章程修改直接去工商办理即可) 变更法人公函范文二 法人代表变更的公函写法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已经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于种

种目的,不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职权阻碍作出变 更决议,或者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 对此,《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 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 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 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变更决议,若 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公司法 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议签署。 2.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业出资人作出变更决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 拟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定签署。 变更法人公函范文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 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视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别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国家授权 的部门或机构决定)。 决议主要内容:(1)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任期未满变更的还应说明免职原因); (2)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同时涉及产生程序或组织机构设置的调 整则应明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号)(2017.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 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17年3月8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

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流程图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附件B B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2、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3、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免职、任职证明中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具体职务;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职务后明确“(法定代表人)”。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审查意见由作出任职决定的出资人单位签署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4、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5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6、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7、变更经营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8、变更分支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 (5)撤销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申请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登记机关核转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分支机构登记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核对原件。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适用材料规范

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 其中中方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中方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和境外住所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 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和境外住所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 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外国合伙人在国内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国内住所证明,无需公证认证。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国境内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外国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5.资信证明。即资本信用证明书,仅适用于外国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的情形,由与该外国合伙人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应当列明其经营范围,并说明其中每个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名称及类别。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仅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情形。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行业的。

法人变更申请书模板

法人变更申请书模板 篇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变更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篇二:企业法人变更申请书范本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范例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2302××××××××× 篇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

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企业变更证明的模板

[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企业变更证明的模板【--开业祝福语】 经营运作由于内、外部因素发生了变化,原在开业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项已不再适应新的经营要求,需改变原有的登记事项;下面由出的企业变更证明模板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拟合并或分立的公司应当自审批机关就同意公司合并或分立作出初步批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企业变更证明。 拟合并或分立公司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公司债权人无异议的,申请人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在报纸上三次登载公司合并或分立公告的证明; (2)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 (3)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的说明。 1、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原件); 3、企业原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4、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董事会成员 __; 7、验资报告; 1、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的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注册地址变更或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的决议(原件); 3、企业原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4、新的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及购买或租赁协议;

5、规划、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涉及生产场所变更时须提供); 6、路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关于变更路名、门牌号 __书(涉及注册地址名称变更时须提供); 7、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董事会成员 __; 9、验资报告; 1、企业经营年限变更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经营年限变更的决议(原件); 3、企业原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

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附带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承诺函、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完成设立后,凭执照刻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凭各证件和公章,在本地选择银行申请开设基本户、托管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7年第2号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1—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2—

企业法人、股东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企业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及所需要准备材料 变更流程: 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当天可取)。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当天可取)。 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个一份); 2、股权转让协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变更登记申请书; 8、指定委托书; 9、100元工本费。

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2、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免去的董事职务; 4、同意免去的监事职务; (原)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公章)

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新的股权设置为:股东的出资万元; 股东的出资万元; 2、同意选举为公司的董事职务; 3、同意选举为公司监事职务; 4、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新)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公章)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同意免去的董事长职务,并选举为董事长; 2、同意解聘的经理职务,并聘用为经理; 3、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办理批准及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决议。 全体董事签名: 年月日 (公章)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注册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生产经营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 一社会信用 代码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合伙协议□初次备案□涉及变更事项备案 其他□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公章 年月日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申请合伙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合伙人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合伙企业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增设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合伙企业协议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合伙人出资信息变化备案的,应填写《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申请工商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合伙企业清算人签署。 6.变更“经营范围”,应根据企业合伙协议、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人只填写申请书中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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