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全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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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海运提单解读

第五章、海运提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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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有关国际法规对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1,《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
赔偿限额为100英镑。
2,《维斯比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
10000金法郎或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以其高者为准。 经过1979年对《维斯比规则》的修订,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计算单 位由金法郎改为特别提款权,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为每件或每单位为 666.67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千克2特别提款权, 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 3,《汉堡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每件或每单位为835 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千克2.5特别提款权,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特别提款权:缩写为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给全体会员国的 一种国际货币储备单位,是一种新型的国际货币形式。可以代替黄金用于 国际支付。又称纸黄金。 1970年最初发行时每一单位等于0.888克黄金,与当时的一美元等值。 1974 年7 月,基金组织正式宣布特别提款权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 货币作为定值标准。现在 “一篮子”货币由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组成, 加权”比例为:44%、3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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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船名(Ocean Vessel)即由承运人配载的装货的船名。班 轮运输一般会加注航次(Voy.No.)。 5、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6、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原则上,L/C项下提单卸 货港一定要按L/C规定办理。 7、唛头(shipping Marks )。如果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则 按信用证缮打;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按买卖双方的约定,或由 卖方决定缮制,一般都是打上“N/M”。 8、包装与件数(No. & kind )。一般散装货物该栏只填“In Bulk”(散装;大量;整批),集装箱货物,单位件数与包装 都要与实际货物相符,并在大写合计数内填写英文大写数目。 如果货物包括二种以上不同包装单位(如纸箱、铁桶),应分 别填列不同包装单位的数量,然后再表示件数。 9、货物描述( Description of Goods )。原则上提单上 的商品描述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并与发票等其他单据相一致。

海运提单的知识

海运提单的知识

海运提单的知识海运提单是运输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记录了货物的装运信息、运输商、贸易条件、付款条件等重要信息。

良好的提单管理是保证海运货物安全有序运输的关键,也是贸易商必备的技能之一。

下面是一些关于海运提单的知识点以及提单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海运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分为三种:海运正本提单、海运副本提单和转关提单。

前两者主要用于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交流,而后者则涉及到海关、报检、验货等事项。

二、海运提单的重要性海运提单不仅是货物的凭证,还涉及到诸多商业和法律问题。

因此,正确填写提单信息、妥善保管提单文件非常重要。

三、注意提单信息的填写1. 名称和地址: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准确无误。

这是货物运输的最基本要素,填写不正确会影响货物运输,也会增加各方的交流成本。

2. 付款方式:货物支付方式通常有预付、到付、货到付款等。

填写不正确可能会导致发货人和收货人之间因付款方式问题产生纠纷。

3. 合同号和发票号:合同号和发票号对清关和税率具有重要意义,填写不正确可能会影响清关和对接进出口系统,甚至会涉及税收、罚款等问题。

4. 港口和目的地:港口和目的地必须准确填写,可以避免因运输路线、车辆、船舶等问题造成的延误和损失。

四、提单管理的注意事项1. 提单的存放和管理:提单是货物的证明文件,必须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损毁等情况发生。

加强提单存储的安全措施可以有效保障货物的安全。

2. 提单的保密:提单文件中包含的所有细节都必须保密。

将提单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会导致不利的后果。

3. 提单信息的核对:提单信息应该与其他文件信息进行比对,例如合同、商业发票等,以避免漏填、多填或填写不正确的情况。

提单信息的核对还可以避免航运公司出现错误。

4. 提前预定提单:在货物装载之前,提前预定提单可以避免因等待提单的时间而导致运输的延误。

总之,良好的提单管理可以提高货物的运输效率,并保障货物安全及提前排除问题。

商业人士必须了解海运提单的相关知识,掌握好提单管理的技巧。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

(3)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LITY)--规定承运人对货
物灭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的条款。一般海运提单规定承运人
的责任期限从货物装上船舶起至卸离船舶为止。集装箱提单则从承运 人接受货物至交付指定收货人为止。
(4)包装和标志(PACKAGES AND MARKS)--要求托运人对货物提供 妥善包装和正确清晰的标志。如因标志不清或包装不良所产生的一切
(十)背面条款
• • • • 1、管辖权条款 2、留置权条款 3、自由转船条款 4、选港条款
提单背面印定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 任豁免,是双方当事人处理争议时的主要法律依据。各航运公司的提 单大都规定按承运人所在国家的法律处理。
在全式(LONG TERM)正本提单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其中主要有:
(1)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主要对“承运人”,“托运 人”等关系人加以限定。前者包括与托运人定有运输合同的船舶所有
人,后者包括提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指出当提单发生争执时, 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审理和解决案件的权利。
• • • • • • •
15、运费支付情况 预付:Pre paid ( P.P ) 到付:Collect ( C.C ) 16、收货地点 Place of Receipt 17、交货地点 Place of Delivery 18、箱号 Container No. 19、封号 Seal No.
• 20、不知条款 • ①“Shippers Load and count and seal” SATD TO CONTAIN:113 ps of × × × • ②“S.L.C” said to contain:113ps of × × × •

提单知识点总结

提单知识点总结

提单知识点总结提单是国际商业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它是货物交付的凭证同时也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

提单的正确使用对于货物的顺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提单的定义、种类、作用、填写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术语解释等方面进行总结。

一、提单的定义提单(Bill of Lading)是指在海上运输货物时,海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一种凭证,用以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船东)之间已经建立了一份运输合同。

提单是运输合同的基础文件,同时也是托运人、船东和收货人之间货物运输、交付及货权转移的证明书。

二、提单的种类1. 全套提单:全套提单是指承运人(船东)签发了所有货物的提单,集装箱货物通常使用全套提单。

2. 分拆提单:分拆提单是指每个集装箱的提单分别单独签发,收货人需要所有提单才能取得全部货物。

三、提单的作用1. 起运凭证: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经交付给承运人,开始运输的凭证。

2. 收货凭证:提单也是证明收货人有权取得货物的凭证。

3. 所有权凭证:提单是证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凭证。

4. 结汇凭证:提单是提交外汇结算的必备证明文件。

四、提单的填写注意事项1. 船名航次:提单上需填写货物所在船舶的名称及航次,以便收货人了解货物的具体位置。

2. 装货港和卸货港:提单上需填写货物的装货港和卸货港,以便收货人和处理货物的相关流程。

3. 提货人、收货人与通知人:提单上需填写清楚提货人、收货人和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4. 货物描述:提单上需对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体积、重量等进行描述。

5. 运费付款方式:提单上需明确填写运费的支付方式。

五、提单的术语解释1. 船舶提单:由船东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载义货物交由船东承运。

2. 面单提单:提单上只有收货人,没有通知人,主要用于银行提货。

3. 自备提单:由托运人自备并填写的提单,一般不被船东所接受,通常用于内河运输。

4. 换证提单:载明"原证丢失"或"损坏作废"并表明货物实际情况的提单。

海运提单的用法(一)

海运提单的用法(一)

海运提单的用法(一)海运提单一份海运提单是一种重要的航运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所有权和海上运输合同的存在。

它是国际交易中货物承运的关键文件之一。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海运提单进行详细解释,包括其定义、种类、用途和重要性。

定义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由船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发给承运人的一份承载着货物的证明书。

它是一种合同的证据,证明船运公司已经收到货物,并同意按照收货人或其指定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种类海运提单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直接提单(Straight Bill of Lading):直接提单是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指定了货物的最终收货人,只有指定的收货人才能收取货物。

2.转让提单(Order Bill of Lading):转让提单是可以转让给其他人的一种提单类型,在国际贸易中更常用。

持有转让提单的人可以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使得货物的交易更加灵活。

3.空白背书提单(Blank Endorsed Bill of Lading):空白背书提单上没有指定最终收货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背书,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

4.海上提单(Sea Waybill):海上提单是一种电子提单,不需要实质性的纸质文件,更加便捷和高效。

相比于传统提单,海上提单是一种无记名的提单,货物收取并不需要提供具体的提单文件。

用途和重要性海运提单具有以下用途和重要性:1.货权证明:海运提单作为货权交接的证明,确保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得到保护。

只有持有正确的提单才能取得货物。

2.运输合同:提单是双方签订运输合同的法律文件,详细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货物按照约定运输。

3.结算凭证:提单是支付运费的凭证,在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必须出示提单以完成运费的支付。

综上所述,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既是货物运输的凭证,又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确保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交接。

以上就是海运提单的一些用法和详细讲解。

海运提单基础知识

海运提单基础知识

海运提单基础知识一、提单的内涵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

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或已将货物装船,并保证至目的地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也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

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提单内容由正面事实记载和提单背面条款两部分组成。

各船公司所制定的提单,其主要内容大致相同。

二、提单的背面条款及其依据提单背面印定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是双方当事人处理争议时的主要法律依据。

在全式(LONG TERM)正本提单的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其中主要有:(1)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主要对"承运人","托运人"等关系人加以限定。

前者包括与托运人定有运输合同的船舶所有人,后者包括提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指出当提单发生争执时,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审理和解决案件的权利。

(3)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LITY)--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的条款。

一般海运提单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从货物装上船舶起至卸离船舶为止。

集装箱提单则从承运人接受货物至交付指定收货人为止。

(4)包装和标志(PACKAGES AND MARKS)--要求托运人对货物提供妥善包装和正确清晰的标志。

如因标志不清或包装不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货方负责。

(5)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OTHER CHARGES)--运费规定为预付的,应在装船时一并支付,到付的应在交货时一并支付。

当船舶和货物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失时,运费仍应照付,否则,承运人可对货物及单证行使留置权。

(6)自由转船条款(TRANSHIPMENT CLAUSE)--承运人虽签发了直达提单,但由于客观需要仍可自由转船,并不须经托运人的同意。

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相关知识

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相关知识

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相关知识什么叫海运提单?海运提单英文名BILL OF LADING 简称B/L,一般指的是正本提单,提单上注明有“Original”字样,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提单也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提单还是发货人向银行结汇货款的主要单证之—。

正本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海运代理手写签署或用签字印章等法定方式签发。

为防止流通过程中遗失或延误而使银行或收货人无法及时收到提单,正本提单通常为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卸货港凭其中一份办理提货手续后,其他各份自动失效。

提单分类,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划分: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是指船舶公司已将货物装在指定的船舶上后签发的提单;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收货待运提单是指船舶公司已收到指定货物,等待装运货物期间签发的提单。

2.根据提单有无不良批注划分:“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Clean B/L)是在提单上未批注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在提单上注明货物表面状况受损或包装不良等的提单。

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

3.根据提单是否可以流通分,即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划分:“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在提单的抬头上注明指定的收货人,这种提单是不能转让的,只能由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提货;指示提单(Order B/L)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必须由托运人背书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

外贸单据之海运提单

外贸单据之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海运提单主要项目填制说明如下:1、托运人(Shipper)。

即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契约,委托运输的货主,即发货人。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以受益人为托运人;托收方式以托收的委托人为托运人。

另外,根据《UCP500》第31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为发货人的运输单据。

2、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要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来填写。

一般的填法有下列几种:(1)记名式:在收货人一栏直接填写上指定的公司或企业名称。

该种提单不能背书转让,必须由收货人栏内指定的人提货或收货人转让。

(2)不记名式:即在收货人栏留空不填,或填“To Bearer”(交来人/持票人)。

这种方式承运人交货凭提单的持有人,只要持有提单就能提货。

(3)指示式:指示式的收货人又分为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

不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Bearer”,又称空白抬头。

该种提单,发货人必须在提单背面背书,才能转让。

背书又分为记名背书和不记名背书(空白背书)两种。

前者是指在提单背面填上“Deliver to ×××”“Endorsed to ×××”,然后由发货人签章;后者是发货人在背面不做任何说明只签章即可。

记名背书后,其货权归该记名人所有,而且该记名人不可以再背书转让给另外的人。

不记名背书,货权即归提单的持有人。

记名指示,是在收货人一栏填“To Order of Shipper”,此时,发货人必须在寄单前在提单后背书;另外还有凭开证申请人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Applicant”,在收货人栏就填““To Order of ××× Co”;凭开证行指示,即L/C中规定“To Order of Issuing Bank”,则填“To Order of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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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全套知识(三)7.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1) 倒签提单(anti-date B/L)这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

当货物的实际装船时间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之规定相符,常常请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规定日期签单。

承运人倒签提单的做法,掩盖了事实真相,是隐瞒迟期交货的侵权行为,要承担风险。

特别是当市场上货价下跌或其他原因,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由拒收货物,并向法院起诉,因此,承运人不能签发这种提单。

(2) 预签提单(advanced B/L)这是指在信用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不仅同样掩盖了事实真相,而且面临着比签发倒签提单更大的风险。

一方面是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货损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还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而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此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甚至向法院起诉。

但与倒签提单一样,实务中为了经济利益,承运人得到托运人的保函后也可能签发这种提单。

银行不接受倒签提单和预签提单。

如果开证行发现提单倒签和预签,并有证据证实,可以伪造单据为由拒付。

案例.199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港,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

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港装船。

当船方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货单上批注“该货有28箱货外表破碎”。

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该批注转提单时,卖方T公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一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收货单上的批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了下列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

”船方接受了上述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

该货船启航后不久,接到买方M公司的指示,要求其将卸货港改为法国的马赛港,收货人变更为法国的F公司。

经过一个多月的航行载货船到达马赛港,船舶卸货时法国收货人F公司发现该批货物有40多箱包装严重破碎,内部货物不同程度受损,于是以货物与清洁提单不符为由,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后经裁定,向法国收货人赔偿20多万美元。

此后,承运人凭保函向卖方T公司要求偿还该20多万美元的损失,但T公司以装船时仅有28箱包破碎为由,拒绝偿还其他的十几箱的损失。

于是承运人与卖方之间又发生了争执。

这是一个典型的托运人(卖方)与承运人一起隐瞒装船货物不清洁的事实,承运人凭保函发清洁提单的案件。

承运人提单上对货物的不良包装加以批注,从而导致丧失了公约或法律赋予的可能免除责任的权利;也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对本该加批注的不作任何批注。

这不仅造成了对收货人的损害,使受蒙蔽的买方持付款赎回不洁货物,同时也给承运人自己带来了风险。

卖方在货物装船时就提供了一部分包装破碎的货物,这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不仅如此,还同承运人一起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构成对买方的欺骗。

如果买方获悉这一真相后,不仅可以起诉承运人,还可以卖方严重违约甚至以欺诈为由提出买卖合同,要求退回货款,同时要求卖方给予损害赔偿。

因此,以保函换清洁提单的做法实不可取。

四、提单的缮制通常信用证对提单的规定举例如下:例1.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ing applicant.例2. 2/3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L consigned to accoun ted, endorsed to the order of ABC Co. Marked “Freight collect” and notify party as Hg Co.例3.A complete set of clean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ade out to our order endorsed to ABC Co. Marked “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notifying the applica nt.海运提单一般就是指港至港已装船提单(Port to port shipped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习惯简称为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的格式,每家船公司都有自己不同的格式,但各项栏目、内容基本一致。

出口商缮制提单和银行审核提单的基本要求是“单证相符”。

下面介绍海运提单的缮制及审核中注意事项。

(参见提单示样)1.Shipper,托运人。

托运人也称发货人(Consignor),是指委托运输的当事人。

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应以受益人为托运人。

如果受益人是中间商,货物是从产地直接装运的,这时也可以实际卖方为发货人,因为按UCP500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接受以第三者为发货人的提单。

不过此时必须考虑各方面是否可行的问题,案例:某年A进出口公司接到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Hongkong Shun Tai Feeds Development Co.as shipper on Bill of Lading.”(…以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提单发货人)。

A进出口公司在装运时即按信用证上述规定以转口商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提单的发货人。

但在向银行交单时单证人员才发现:该提单系空白抬头,须发货人背书。

提单既以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发货人,则应以香港该公司盖章进行背书。

但该公司在本地既并无代表,结果只好往返联系,拖延了三个星期香港才派人来背书。

后因信用证过期无法议付,造成损失。

2.Consignee,收货人。

这是提单的抬头,是银行审核的重点项目。

应与托运单中“收货人”的填写完全一致,并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例1.来证要求Full set of B/L Consigned to ABC Co.,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Consigned to ABC Co.。

例2.来证要求 B/L issued to order of Applicant,查Applicant 为Big A Co.,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to order of Big A Co.。

例3.来证要求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ur order,查开证行名称为Small B Bank,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to order of Small B Bank, 或填to Small B Bank’s order。

收货人栏的填写必须与信用证要求完全一致。

任何粗心大意和贪图省事的填法都可能是单证不符点。

不符点的例:B/L issued 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Whereas L/C required“ to ABC Co. Ltd.”。

(提单开成凭ABC公司指定人指示,而信用证要求“凭ABC公司指示)。

抬头为特定的公司与这一公司的指定人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只有这一特定的公司可以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后者提单经此公司背书便可以转让。

又如,假设信用证上规定的地名是简称,而提单上写的是全称,也是不符点。

如果是托收方式中的提单,本栏一般填“To order”或填“To order of shipper”均可,然后由发货人背书。

不能做成收货人指示式,因为这样的话代收行和发货人均无法控制货权;未经代收行同意的话,也不能做成代收行指示式,因为UCP522第10条规定:事先未征得银行的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给银行或做成银行抬头或银行指示性抬头。

3.Notify party,被通知人。

即买方的代理人,货到目的港时由承运人通知其办理报关提货等手续。

(1)如果信用证中有规定,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详细地址、电话、电传、传真号码等,以使通知顺利。

(2)如果来证中没有具体说明被通知人,那么就应将开证申请人名称、地址填入提单副本的这一栏中,而正本的这一栏保持空白或填写买方亦可。

副本提单必须填写被通知人,是为了方便目的港代理通知联系收货人提货。

(3)如果来证中规定Notify…only,意指仅通知某某,则Only一词不能漏掉。

(4)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被通知人地址,而托运人在提单被通知人后面加注详细地址,银行可以接受,但无须审核。

4.Pre-carriage by,前段运输;Port of transhipment,转船港;如果货物需转运,则在此两栏分别填写第一程船的船名和中转港口名称。

5. Vessel,如果货物需转运,则在这栏填写第二程的船名;如果货物不需转运,则在这栏填写第一程船的船名。

是否填写第二程船名,主要是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如果信用证并无要求,即使需转船,也不必填写第二程船名。

如来证要求In case transshipment is effected. Name and sailing date of 2ND ocean vessel calling Rotterdam must be shown on B/L(如果转船,至鹿特丹的第二程船船名,日期必须在提单上表示),只有在这种条款或类似的明确表示注明第二程船名的条款下,才应填写第二程船船名。

6. Port of Lading,装运港。

(1) 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写,装运港之前或之后有行政区的,如Xingang/Tianjin,应照加。

(2) 一些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笼统规定装运港名称,仅规定为“中国港口”(Chinese ports, Shipment from China to…),这种规定对受益人来说比较灵活,如果需要由附近其他港口装运时,可以由受益人自行选择。

制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港口名称。

若信用证规定“Your port”,受益人只能在本市港口装运,若本市没有港口,则事先须洽开证人改证。

(3)如信用证同时列明几个装运港(地),提单只填写实际装运的那一个港口名称。

(4)托收方式中的提单,本栏可按合同的买方名称填入。

7.Port of Discharge,卸货港(目的港)。

8.Final destination,最终目的地。

如果货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空白这一栏。

填写目的港或目的地应注意下列问题:(1) 除FOB价格条件外,目的港不能是笼统的名称,如European main port,必须列出具体的港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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