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综合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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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制度

督察工作制度

1、成立治理制度督察组,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系统领导任副组长,调度室、安全检查部、企管办、劳动社保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政工部、公关保卫部负责人组成成员,由政工部牵头。

2、督察组负责对全矿下发的各项治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察。

3、督察组对全矿制度执行落实情况,采纳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每月一次,督察组成员部门要积极配合,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

4、在会上领导安排的工作,生产方面由调度室督办落实通报反馈,安全方面由安全检查部督办落实通报反馈,其他方面由综合办公室督办落实通报反馈,政工部跟踪督察领导交办工作任务落实反馈情况。否则一项不落实,对督办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5、各单位负责人是制度执行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制度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力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6、各单位执行制度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条款进行处罚,发

觉避重就轻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7、各单位制定的日常、季度和年度考核的制度,不按规定检查通报,对部门负责人分不罚款20元、30元、50元。

8、各单位的罚款在会上通报后,现场交政工部罚款条第一联(最拖延长一天时刻),否则每少交一张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元。

9、每月6日前,各单位把上月罚款明细总额和制度执行情况汇总,经常务副矿长审定后交政工部,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10,督察组每月对全矿罚款情况检查汇总,发觉不传罚款单或少传罚款单,对制度主管部门按通报罚款数额两倍进行处罚,并对部门

负责人罚款30元。

11、每季度由督察组对制度进行评估分析,对制度执行好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大型会议与大型活动治理制度

1、本制度规定的大型会议与活动是指各类群众性大型会议和活动。

2、会议(活动)主办部门要在早上调度会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参加单位,通知内容包括时刻、地点、参加单位及人数等,若须统一服装必须强调。

3、会议(活动)主办部门要提早制订方案,方案制订严谨细致,任务分工明确(包括环境卫生、花草摆放、标语悬挂、服务礼仪、会议材料等),否则罚款50元。

4、会议主办部门要提早对会场进行认真清理和布置,做到环境卫生整洁优美,会标、标语悬挂整齐,各类设施(如花卉、音响、茶具、座次牌等)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否则每项罚款30元。6、会议主办部门要在会议前10分钟进行点名,对各单位到会情况进行清点,否则罚款30元。

7、与会单位要按规定人数参加、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交换、穿插座位。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与会人员不准携带食品、报纸,不准带小孩,不准在会场中间随意走动。否则,一人次罚款10元;若会议未严格指定就座位置时,与会人员首先在第一排入座,然后依次在各排就座,若出现空位,对最后一排人座人员每人罚款5元

8、与会人员要文明着装、按要求着装,不得穿背心、休闲短裤和拖鞋,发觉一次对本人罚款10元。

9、大型会议(活动)由主办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公关保卫部维护现场秩序,由主办部门安排做好会场纪律检查,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在次日调度会上通报会议情况,假日顺延。否则对主办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

10、会议结束后待主席台就座领导离开后位依次按秩序退场,与会人员以支部为单位依次按秩序退场,否则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

迎检工作制度

1、本制度的迎检工作指迎接集团公司及以上机关组织的检查验收、经验交流以及外单位参观学习等。

2、迎检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迎检方案,并及时通知配合迎检的有关单位,通知内容包括:来检单位、来检领导、检查内容、检查时刻、迎检线路等,如需文字材料至少提早一天通知有关单位,少一项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造成工作被动者加倍罚款。

3、迎检各场点要全部按时开放、专人值班,物品必须摆放整齐、窗明地净,一项达不到要求对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罚款50元。

4、检查所经的场点(各类活动场所、职工食堂、澡堂、公寓楼等)、广场、道路、花坛等必须清洁卫生,无烟头、无纸

屑、无积水、无尘土、无杂物,达不到要求每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5、接待会议室必须达到洁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接待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周到、不出纰漏。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会议治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会议包括:安全办公会、打算会、中层干部及治理人员会、经济运行工作分析例会、现场办公会及紧急工作会议等。

2、会议的通知:正常的安全办公会、打算会、经济运行工作分析例会、中层干部及治理人员会分不由安全检查部、生产技术部、企管办、综合办公室在早调度会上通知,现场办公会由矿长或常务副矿长直接通知或安排有关部门通知,紧急工作会议由矿长、党委书记安排有关部门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通知时一定要讲明是紧急工作会议,与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1个小时内到会。若被通知人家属接电话、本人电话关机或无人接电话以及短信告知,均视为本人接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召开会议的名称、时刻、地点、参加人员,一项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罚款10元。凡因工作失误未通知与会人员,对会议通知部门责任人罚款20元。

3、会议参加的范围:打算会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参加,安全办公会全体矿领导及各部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区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经济运行工作分析例会全体矿领导和有关部室冷通知部门负责。点名时刻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行,点名结束未到者,即为迟到,一直不到者为旷会。

6、会议请假及替会:会议以小会服从大会、下级会服从上级会、平地会服从井下会为原则,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给主持会议的矿领导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告知会议点名部门,否则按旷会处理;请假人员必须指派人员替会,替会依次是部室为副部长(副主任)、主管科员,区队为支部书记、常务副队长。紧急工作会议、现场办公会必须向矿长、党委书记或党务副矿长请假。否则对请假人罚款20元。

7、会议记录:打算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记录、中层干部及治理人员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记录,安全办公会由安全检查部负责记录,调度会由调度室负责记录,经济运行工作分析例会由企管办负责记录;记录不全或不做会议记录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或20元。紧急工作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如需纪要,散会后12小时内由会议通知部门写出会议纪要,并交综合办公室盖章存档,纪要不详或不做会议纪要的对负责人罚款30元或50元。会议结束

后要做好会议精神落实反馈工作,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其它会议以会议通知为准。

8、凡会议需要资料,会议主管部门必须提早一天通知有关部门预备好资料,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9、凡会议安排的工作或现场办公会形成的决议,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否则按工作落实不力进行处罚。

自觉联系工作制度

1、正常工作的进行要紧依靠部室与部室、部室与区、区队与区队之间的互相联系和配合去完成的,都应加强联系、互相配合、互相支符,争取圆满完成。凡没有联系而在会议上提出问题或已安排了的工作自己不了解情况又在会议上提出者,一次罚款10元。

2、各单位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做工作,要积极主动地与之取得联系,讲明情况,讲述缘故,被联系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把工作做好。否则.由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一100元。

(1)因本单位没有积极主动与其他单位联系,造成工作没按时完成或造成安全隐患。

(2)因被联系单位不积极配合,造成工作没按时完成。

(3)双方都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工作任务没按时完成。

(4)因专门情况或自觉联系不通,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否则造成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

3、假如联系人对被联系人做出的承诺不放心,可让对方在本人或本单位的记录薄上签字,否则发生争吵时,视为没有联系。

4、联系工作一般要与被联系单位要紧领导联系。

5、因工作不负责,造成阻碍职工福利或在职工中造成不良阻碍,经矿领导同意,能够加倍处罚。

6、因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经济、政治)损失,可给予降级或免职处分。

网络治理方法

1、发觉有损坏室内外光纤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次,情节严峻的加倍处罚。

2、部门内部的线路、插座等自行负责维护治理,发觉随意更改线路、线不归槽,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次,如有人为造成断线,需要重新走线,按线路费用对责任部门进行罚款。

3、未经许可不准私自走线增加节点,否则,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并拆除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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