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厂管理制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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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入职需知

1、新员工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必要的证件、原件查验真伪后复印存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证件,一律不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

2、提交免冠1寸照片3张,领取厂牌(IC卡)、工衣、员工手册一份等。

3、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吸食毒品或有其它

严重不良嗜好者、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体格检査不合格者等一律不予录用。

4、进入试用期,接受公司安排的岗前培训及部门负责人的相应工作安排。

5、试用期(一个月内),人事行政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各部门负责人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员工必须配合工作调整与调动。

第二条考勤管理

一、考勤时间

(1)、六天制,每周40小时(周一至周五:上班7小时,周六上班:5小时)。

(2)、标准的上班时间段(上班时间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调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5:30(周六)

(3)、其他时间属于加班时间。

二、工作证

1、所有新员工入职,公司为其发放工卡,工卡包含两项:

A)厂牌 B)考勤IC卡

2、工卡如有遗失,应当天内向人事行政部报失,并填写补办登记表,补办需要收取成本费(补办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定义)。

三、考勤刷卡方式

1、采用指纹+人脸识别打卡记录考勤,任选其一(人事行政统一备案登记)。

2、打卡必须遵守秩序,严禁拥挤、插队等不良行为,配合管理人员监督,不停劝告者记申戒一次。

3、打卡必须是本人,如发现代打卡行为记大过处分,打卡记录时间作无效处理。

四、打卡记时规则

人事行政部、后勤及所有办公室人员的上班时间段,按照标准上班时间段统一。

1、上班提前超过30分钟打卡有效(不视为加班),但下班时间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下

班。

2、下班推迟超过30分钟打卡有效,特殊情况须填写《加班申请单》方能审核为有效打

卡及加班工时,否则视为加班无效处理。

3、如因外出无法打卡,请当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部门填写

《补签卡申请单》负责人签名并上报人事行政部登记,当月的补签考勤应在当月完成,无故逾期补签视为放弃补签。

4、漏打卡,请当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部门填写《补签卡申

请单》负责人签名并上报人事行政部登记(每月3天签卡机会,出差除外)。

五、考勤异常(迟到、早退、旷工、直落、调班)

因各种原因而导致考勤数据与正常状态不一致,称为考勤异常,包括以下几种:

1、迟到/早退:员工不遵守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按时到岗5分钟

内视为迟到。员工在规定时间提前下班5分钟内视为早退。

迟到、早退1次,给予申戒处分一次并个人乐捐10元;2次者给予记小过并个人乐捐30元;3次者给予记大过并个人乐捐5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违纪处理予以辞退。2、无故旷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提前得到批准而缺勤时间超过60分钟,属于严重

违纪行为,旷工一次记大过处分1次,同时扣除旷工工资(注:因重大疾病除外、道路不通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

3、直落:在正常下班时间因工作不可中断,不能离开工作场所,而延迟打卡下班。

4、调班:因公司业务需要,可以提前通知员工统一调班换休。如正常工作日与休息日调

班时原来的工作日变成休息日,反之亦然。

5、员工请假/出差:员工根据规定请假或者出差(根据人事行政部制定的请假签批流程

办理)。

六、加班管理

1、计件工人加班,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并在车间公示牌通知提示。

2、计时工人加班,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并在车间公示牌通知提示。

3、跟产线的管理、技术人员等配合生产跟进,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协调安排,并在车间公示牌通知提示。

4、其他人员加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不提倡加班。确实需要加班,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否则不予认可。

5、加班必须按计划进行考勤记录,加班期间严禁利用公司资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七、请假及调休管理

1、对符合请假规定的,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经过审批完成后交由人事部归档处理。

2、对符合延假规定的,由本人说明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待员工回公司2天内时补填《请假申请单》由部门交由人事部归档处理,逾期未交延假《请假申请单》视为旷工,按照旷工处理。

3、对符合调休规定的,由本人填写《调休申请单》,在调休一栏打勾,并填写清楚以调休的加班时间,经审批生效后交人事部归档处理。

4、对符合销假规定的,由本人填写《销假申请单》,按照请假流程销假处理,经过审批完成后交由人事部归档处理。

八、假期管理:

1、有薪法定节假日:

1、事假:无薪假,最低请假为半天,年累计请假不超过26天(含休息日);一次性请

假不得超过7天,如有超过需要总经理特批,请假7天以上者如需要销假须经总经理特批。

2、病假:3天以上需要凭医院证明办理或者补交。

3、婚假;有薪假,一般可享受3天,符合晚婚年龄可以享受15天。请假需要凭有效结婚

证,如无法提供等同于事假,按事假规定处理。

4、产假:依法可以享受90天,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请假单需要随付计生证明。

无法提供有效计生证明者可请产假但无薪水。

5、陪护假:按照法律规定休假。

6、丧假:对于亲属死亡,给予3天丧假(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子女、

兄弟姐妹),请假需要补交亲属关系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7、带薪年假:天数按照法律规定休假。

九、请假、出差审批管理

1、员工请假、出差理由充分,按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按一下审批权限获得批准后方可以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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